松滋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9629356 上传时间:2023-02-05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5.6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松滋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松滋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松滋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松滋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松滋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松滋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docx

《松滋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松滋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松滋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docx

松滋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松滋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目录:

1前言

2环境现状评述

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评价

2.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

2.3声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

3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3.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3.2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3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4固体废弃物处置方式及影响分析

4减缓措施

4.1大气环境保护减缓措施和建议

4.2水环境保护减缓措施和建议

4.3声环境保护减缓措施和建议

4.4固体废弃物减缓措施和建议

5总体评价结论

前言:

松滋市编制规划环境影响的目的是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规划环境影响不仅将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使规划建立在更加可信与可靠的基础之上,全面提升规划的说服力,而且使下一层次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和规划区内部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简洁化、便利化;可以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于规划本身以及规划的实施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和价值。

1环境现状评述

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评价

废气主要来自燃料燃烧延期(包括机动车尾气)和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气。

燃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由各种锅炉、工业窑炉和餐馆炉灶排出。

工业生产废气通常毒性大、浓度高、排放高度较低、而且危害大。

它是区域性空气质量差的主要原因。

中心城区燃料煤消耗量1070吨,拥有锅炉26台,废气排放量44100万立方米/年。

松滋市中心城区常设三个大气监测点(大桥、林园四组、歇金台),最新的监测资料如下:

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

TSP

0.053mg/m3

0.038mg/m3

0.157mg/m3

上述结果表明空气质量各指标均达到二级标准,松滋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级。

松滋市受二氧化硫污染比较严重,这与该区域的工业结构和燃料结构有直接的关系。

经过分析、比较,中心城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远小于本区的大气环境容量,能满足中心城区发展的需要。

2.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

松滋西河是流经中心城区的主要水体,松滋西河以新江口站为控制点,其多年过境平均径流量323亿m3。

在《湖北省水环境功能区类别》规定松滋西河为集中式生活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体标准。

环保部门分平水期、丰水期、枯水期定期对松滋西河水质进行监测,监测断面为德胜桥断面、同心桥断面,均为省控断面,监测指标有pH、水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SS、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氨氮、总磷、溶解氧、石油类、挥发酚、氟化物、类大肠菌群、阴离子洗涤剂、叶绿素、铜、汞、六价铬、砷共20项。

监测结果表明松滋西河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2.3声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

松滋市环保部门于2008年11月对中心城区进行了区域环境噪声的监测,共设置49个监测点。

平均值如下:

L10

L50

L90

Lep

g

62.7

55.3

50.8

58.9

4.8

上述结果表明,L90为50.8贝,说明中心城区噪声本底较好;Lep为58.9,达到《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2类标准,即达到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的标准,与前几年的状况相比,噪音污染有所改善。

从声源结构来分析,商业噪声占67%,交通噪声14%,两者是构成城市噪声污染的主要组成部分。

2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3.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①污染物排放预测

松滋市中心城区现状燃料结构有三种,分别是煤、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

受经济条件制约,2008年底天然气用户为3000户。

同时,虽然液化石油气气化率很高,达到90%以上,但存在相当数量的液化气与煤共存的用户。

天然气气源为忠武线天然气,由枝城接收计量站引入。

根据《松滋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至2020年天然气气化率90%,液化石油气用户占10%。

2020年天然气年用气量为1754.3万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年用气量为1569吨。

燃烧后产生的污染物排放系数为:

SO2为630千克/106立方米、NO2为3400千克/106立方米、CO为6.30千克/106立方米、烟尘为286千克/106立方米。

经过计算,SO2、NO2、烟尘的年排放量分别为12.16吨、65.62吨、5.52吨。

②环境空气质量影响预测分析

根据总体规划,大气污染源包括点源、线源、面源,污染物排放的方式种类复杂,目前工业区内生产、居民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能源采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煤等能源,同时未规划建设集中供热(汽)厂。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采用以箱式模式预测多种污染源对开发区及周边地区的综合影响,并对已做环评项目进行点源及累计效应进行分析。

考虑到区域本身的环境质量状况,本次评价中心城区内污染物的本底浓度取2008年11月由松滋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大气环境监测背景区的日平均值,污染源强取中心城区污染源预测结果换算成单位面积单位时间内的源强。

2020年SO2年均浓度贡献值为0.0228~0.0602毫克/立方米,PM10年均浓度贡献值为0.2311~0.2692毫克/立方米;NO2年均浓度为0.0200~0.0668毫克/立方米。

各季节中冬季污染物浓度相对高于其它季节,夏季污染物浓度相对最低;各稳定度下最稳定状态稳定度时污染物浓度相对高于其它状态,最不稳定状态稳定度时的污染物浓度相对最低。

综上,至2020年,规划区内按规划进行布局,不论用户使用天然气,或是居民使用天然气、液化气及少量煤的条件下,区内主要大气环境污染物SO2、NO2、TSP将全部达到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规划区内污染源对区域大气环境污染物浓度贡献值很小,对规划区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不会造成大的影响。

由此可见,预计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在规划年内符合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属于较好范围。

3.2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①规划方案实施后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松滋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现状在建污水处理厂1处,位于中心城区南部稻谷溪附近,占地约30亩,一期规模2万吨/日。

规划扩建现有的污水处理厂,远期规模达到8万吨/日,采取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占地面积7.5公顷。

考虑到本区域水环境较小,规划确定利用本区南部的稻谷溪低地设置人工湿地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水,出水可作为农业灌溉水利用,实现污水资源化,余水排入南部的南海新河,最终从规划区下游进入松滋西河。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修改单公告(2006-05-08),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因此本报告要求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调整为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

本评价将按照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的要求进行,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污水处理厂目前尚未做具体项目环评,本次预测主要对经过污水处理厂及人工湿地处理后的出水对松滋西河水质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

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城镇污水按一级A标准出水,水质为:

COD50mg/L、氨氮6mg/L。

以上分析是考虑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废水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

按照规划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人工湿地,根据有关测试,保证各处理单元的处理效率,COD、氨氮浓度得到进一步消减,则可保证本项目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经过对实际运行的人工湿地及有关资料调查,人工湿地对于水中的有机物和悬浮物的去除效率较高,但是对于氮磷的去除效果相对较低,结果表明人工湿地对于SS、COD、BOD的去除率分别为71.8±8.4%、62.2±10.1%和70.4±9.6%,大肠杆菌去除率为99.7%,对氨氮和总磷去除效果较差,去除率分别为40.6±15.3%和29.6±12.8%,则经过污水处理厂及人工湿地处理后的出水,水质为;COD18.9±5.05mg/L、氨氮3.57±0.98mg/L,污染负荷为413.9±110.6t/a、78.2±21.42t/a。

根据本次规划人工湿地工艺特征及水力负荷等指标,计算得出人工湿地面积应大于12hm2,稻谷溪湿地面积约为60hm2,完全能满污水处理厂配套湿地的需求。

从最不利情况或环境安全性考虑,水环境影响预测按人工湿地失效或仅作为备用措施考虑,则水环境影响预测浓度按COD50mg/L、氨氮6mg/L,污染负荷按COD1095t/a、131.4t/a。

②水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根据工程排污特点和纳污水体的控制要求,本次评价选取COD和氨氮为地表水影响评价的预测因子。

松滋西河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进行分析评价。

根据地表水河道特征和工程排污特点,按照环评导则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次评价COD和氨氮预测采用完全混合模式。

计算出本废水排放引起松滋西河的污染物浓度变化。

经过测算,松西河纳污能力大于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染负荷,在松滋西河的环境承载范围之内。

松滋西河城区下游水质除溶解氧受到一定污染,其他监测水环境单项水质因子标准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应类水域水质标准。

考虑到本区排污量较小,同时松滋西河具有较大纳污能力,且松滋西河城区下游段为排污控制区及过渡区,里程较长,对水体污染影响微小。

3.3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①声环境控制指标

根据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其中:

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能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本次声环境质量影响预测评价采用以下指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1类区:

居住区、文化教育、行政办公和医疗卫生用地为Ldn52.5dB(A);2类区:

混合区域为Ldn58.5dB(A);3类区:

工业区为Ldn64.5dB(A);4类区:

城市交通干线两侧为Ldn70.5dB(A)。

②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设定在中心城区规划实施后,评价区域社会经济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态势。

声环境质量可能发生一定的改变。

(1)、施工噪声

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机械包括推土机、挖土机、搅拌机、运输车辆、打桩机等,类比调查,其噪声源强见下表:

机械名称

测点距机械距离

声级

机械名称

测点距机械距

声级

挖土机

5m

92dB

搅拌机

5m

82dB

推土机

5m

90dB

压路机

5m

85dB

打桩机

5m

95dB

大型载重车

5m

90dB

由于一般施工周期较长,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噪声对该区域声环境的影响为相当敏感的问题。

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以单点源或多点源在施工区内分布,噪声源强取决于施工方式、施工机械种类及交通运输量。

施工机械噪声主要属中低频噪声。

在施工现场,实际有多少台设备同时作业未有定数,因而本评价仅对主要施工机械进行噪声源强叠加,并预测叠加后噪声源强经距离衰减在不同的距离的噪声强度。

另外,施工机械作业时,有的冲击性强,有的持续时间较长并伴有强烈震动。

依据以上分析,对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Ⅱ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则昼间200m,夜间400m处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即施工机械噪声将会对以上范围内的居民等声环境敏感点产生一定影响。

(2)、设备噪声

评价区内各企业、事业单位、商场配置的热泵机组、水泵、应急用柴油发电机组、燃油(气)锅炉等产生的设备噪声是主要的噪声源。

各类设备机械不同距离的噪声级见下表。

可见,设备噪声可能对近距离的居民产生较小的影响。

设备名称

距机械不同距离的噪声级(dB(A))

lOm

20m

30m

40m

50m

90m

柴油发电机组

79

73

69.4

67

65

60

热泵机组

59

53

49.4

47

45

40

燃油(气)锅炉

66

60

56.4

54

52

47

水泵

54

48

44.4

42

40

35

(3)、城市交通干线噪声

类比调查,昼间路旁的噪声值最大为75—80dB(A),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昼间70dB(A)约5~l0dB(A),要达到交通干线昼间70dB(A),要保持与大道约20m的距离。

按规划方案实施后,现状穿越松滋中心城区的沙刘公路将绕过城区,距离城东工业区的最近距离达到300m,距南部城区的最小距离达800m。

对于其它的城市交通干线,可以通过园林绿地等方式将交通噪声的影响减小。

在夜间,车流量相对昼间较少,据有关资料统计,一般夜间车流量为昼间的20~40.5%。

经调查,夜间比昼间降低l0dB(A)左右,距路边40m处即达到标准要求的55dB(A)。

因此,规划实施后的交通干线噪声将小于现有的交通干线噪声。

综上,施工期噪声属临时性噪声,设备噪声一般控制在企事业单位内,中心城区的交通噪声条件将优于现有的交通噪声。

3.4固体废弃物处置方式及影响分析

①工业固体废物

根据总体规划,评价区主导产业为轻工、轻污染产业,谢绝污染大户入内,所引进项目中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经过回收利用或处理不会产生较大的固废排放量。

一般工业固废按不同的物化性质采用综合利用、回收或填埋的处置方式:

一般交有回收利用能力的单位再利用,不能利用的固体废物企业应有暂存设施。

②城镇生活垃圾

中心城区规划人口为20万人,计算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40t/d,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7600t。

规划区生活垃圾收集遵循集中运输的原则,城市干道及一般道路及路口设置废物箱,在居民生活区内按服务半径70m设垃圾箱(筒)。

规划区内生活垃圾将进入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

③建筑垃圾

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将产生一定数量的建筑垃圾,其主要成分是渣土、弃土、弃料、余泥、沙石、混凝土块、砖瓦等等。

建筑以填方为主要处理方式。

④危险废物

危险废弃物一般分为工业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垃圾三类。

此类固体废弃物如处置不当,会受到雨水冲刷,地面水浸泡或渗入地下,其中有毒有害成分溶出可引起水体和土质污染。

由于工业区禁止污染情况较大的行业入驻,故工业区内生产的工业危险废弃物总量相对较小,除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外,其余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减缓措施

4.1大气环境保护减缓措施和建议

提高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既要升级传统产业又要培育新的增长点。

实施清洁生产,逐步建立完善的清洁生产组织管理体制和实施机制,努力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创建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鼓励发展先进、经济、高效的市场急需的环保技术、工艺,推进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天然气的使用。

建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标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等地方性法规;制定有关环境监察、排污许可证管理、公众参与制度等法规。

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重点开展工业园区各专业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严禁不符合产业政策企业和淘汰工艺、产业入驻园区。

严格新建、扩建项目审批,严把环保准入关。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

规划区要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有毒气体污染物排放,建立总量控制与其它环境管理制度的协调机制,对大气重点污染源企业实行在线自动监控。

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无证排污。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后期管理,强化验收环节的管理。

规划区禁止使用煤燃料,全面使用清洁能源。

4.2水环境保护减缓措施和建议

(1)、建立环境友好型和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为提高水资源合理利用率,水环境明显改善,提高水环境承载力,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

必须依靠科技进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培育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社会增长方式由高水耗、高污染型向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转变,提高水的利用率。

严格限制或禁止布局污染型工业。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要求,积极培育循环经济行业和企业,大力开展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逐步建立完善的清洁生产组织管理体制和实施机制,努力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

有计划地推进工业废水、城市生活污水的资源化利用。

(2)、健全环保法规及标准体系。

针对目前存在的一些环境问题,加快地方立法步伐,完善符合该区域相适应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建立和完善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等地方性法规;制定有关环境监察、排污许可证管理、公众参与制度等法规;制定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建立和完善资源高消耗行业市场准入标准、节能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行业取水定额标准。

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环境保护规定和实施办法,实现发展与保护并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并重。

(3)、推广清洁生产和绿色技术。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淘汰污染严重、高耗材和高耗能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加大对高技术、低污染、规模大的项目和生态型工业的扶持力度,提高其利用的效率,减少污染的排放,实现废水回收和再利用,解决工业污染的问题。

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和实施机制,制定并发布清洁生产指南,实行污染物超标企业公布制度。

(4)、建立高效的环境监控机制和评价管理体系。

继续推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许可证制度,全面推行落实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严禁无证排污,对污染源排放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控制产业结构不合理、污染严重的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发放。

4.3声环境保护减缓措施和建议

(1)、对敏感地段进行噪声防护。

通过用地调整,增加绿地,进行噪声隔离,对敏感地段进行防护。

保证区域内所有居住区、文教区和医疗区均可以处于达标区域。

如种植的绿化带应兼顾降噪需要;居住区与交通干线交接的第一排建筑宜为商业、娱乐和公共设施等非噪声敏感性建筑等措施的实施,交通噪声的影响可减缓至最低限度。

(2)、工业企业噪声控制措施。

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在选型、采购时候考虑使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

工业企业应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区的中央,以增加噪声的自然衰减距离,既减少车间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同时又可减少噪声治理费用。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必须正常使用。

各工厂企业在厂区车间外、厂区道路两侧、厂区围墙内侧均应进行绿化设计,既美化环境,又有降噪、除尘作用。

在某些特殊噪声区域,应在厂界周围设置隔音屏障。

(3)、道路交通噪声控制建议。

建议在规划中已经落实的道路两侧的绿化隔离带,建设中考虑中央建隆起的土丘,在其上种植树木,利用土丘良好隔声能力加上其上种植的树林的隔声效果,有效隔离和降低交通噪声。

水泥路面与黑色路面相比,车辆在水泥路面上行驶产生的噪声较高。

因此为了减少交通噪声的影响,建议规划中的主要道路采用黑色路面。

完善交通指挥、控制与实叫管理系统,加强交通管理设施建设,使车流畅通无阻,有效降低车辆的刹车声、启动声与鸣笛声。

禁鸣车笛,禁止高噪车型进入规划区。

合理组织交通,疏散车流量,控制道路交通噪声。

4.4固体废弃物减缓措施和建议

应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和加大固体废物治理投资力度,加强区域循环经济建设,协调区域经济开发,加强环保监督力度,实现不断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在规划期末达到100%综合利用率的目标。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按不同的物化性质采用综合利用、回收或填埋的处理方式;有毒有害危险废物一般交有回收利用能力的单位再利用,不能利用的有毒有害危险废物企业应有暂存设施。

在商业街、城市干道及一般道路两侧及路口设置废物箱,在居民生活区内按服务半径70米设垃圾箱。

建筑垃圾大多为固体废弃物,一般是在建设过程中或旧建筑物维修拆除过程中产生的。

不同结构类型的建筑所产生的垃圾各种成分的含量虽有不同,但其基本组成是一致的,主要由土、渣土、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除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金属、竹木材、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各种包装材料和其他废弃物等组成。

由于工业园区还处于建设时期,建筑垃圾主要用于填方,不会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不需另做处理。

4总体评价结论

从资源环境角度考虑,本规划在选址、布局、产业结构、开发规模等方面是可行的。

本环评针对规划可能涉及的环境主题、敏感环境要素以及主要制约因素,按照有关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拟定或确认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环境目标;对规划布局环境可行性进行了总体评价。

评价区内建设项目若符合总体规划、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和开发区鼓励产业内容,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简化评价内容或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对于一类工业应简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与内容。

对无工业废气排放,使用清洁能源的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可以简省,对废水不需采取预处理手段而满足城市污水管道接管标准的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可以简省。

环境可行的规划方案应既符合规划目标也符合环境目标。

总体评价,该规划基本符合环境目标,个别区域需对方案进行适当修改。

修正和完善的内容主要依据本环评已提出的减缓措施。

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内总体生态环境良好。

其中空气质量优良,不会对人类活动产生负面影响;污水进行二级处理,可明显改善松滋西河下游水体水质;部分与交通干线相临的居住用地存在噪声局部超标现象,可通过绿化、建筑后退等手段消除影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