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师资班讲义整理.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9627427 上传时间:2023-02-05 格式:DOCX 页数:24 大小:30.3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经济法师资班讲义整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经济法师资班讲义整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经济法师资班讲义整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经济法师资班讲义整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经济法师资班讲义整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经济法师资班讲义整理.docx

《经济法师资班讲义整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法师资班讲义整理.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经济法师资班讲义整理.docx

经济法师资班讲义整理

经济法师资班讲义整理

              郑朝晖整理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

第9页,本书的基本体系,本书是经济法,但不是完全按照经济法内容来编的,比如合同法不属于经济法,而税法属于经济法,但本书包括经济法而不包括税法,本书总得是根据CPA所要求的内容来编的。

该章不是重点章节,该章重点有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即经济法律关系、法律行为和代理及诉讼时效,第一节经济法概述及第五节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作一般掌握。

第一节经济法概述(一般了解)

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关系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特征

经济法形式

经济法体系(特别关注本书哪一方面作了修改,详见教材P9,修改内容包括第二章国有资产管理法律

制度、第五章外商投资企业法以及支付结算制度、外汇管理制度、合同法、证券法和公司法等)

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一般了解)

经济法律关系概念(一般了解)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概念(一般了解),主体资格(重点)、主体范围(重点,分类:

经济管理主体及经济渗活动的主体,1、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也可能是经济活动主体;2、国家机关和国家既是经济

管理主体,也可作为经济活动关系的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内容(一般了解):

权利和义务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重点):

概念、类型(物、行为、智力成果,老师要求对这三种类型要展开),权

利可能成为客体

第三节法律行为与代理(该部分有可能与合同法结合考)

法律行为:

概念和特征、法律行为分类(一般了解),法律行为有效要件(实质要件及形式要件要展

开)、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掌握)、无效民事行为(掌握七类种类、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可撤销民事行为(五种特征、两种类型、后果)

代理:

特征(掌握、展开)、适用范围(重点)、代理种类(一般了解)、代理权滥用禁止(重点,有可能与案例题结合)、无权代理(三种情况、法律后果、表见代理)

以前考过今年不一定不考,要求考生不要有侥幸心理:

不要认为去年考了今年就不考

第四节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概念(一般了解)

诉讼时效期间(掌握概念、种类)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掌握)

第五节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一般了解)

总之,第一章主要掌握第二、三、四节,这一章以前三年命题来看,分值都不多,今年也就是5分左右。

第二章 企业法

第一节企业法概述(一般了解)

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特征(掌握,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但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个人概念和基本原则(第4个原则: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招用职工,展开)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掌握出资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禁止的投资人(掌握)、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投资人委托或者

聘用的管理人员不得从事10项行为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老师称去年曾在此出过题,后又想起可能是B卷,该知识点要求全部掌

握),老师要求复习这个知识点时,要与合伙企业法、公司法清算联系起来一起看。

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从99年开始还是有一些题目,所以法律责任还是要看一看,有学员问,会不会考数字,老

师称数字也考过,但这些只能跳着看

第三节合伙企业法

合伙企业特征(一般了解),注意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医生诊所不适用合伙企业法

合伙企业设立条件(重点掌握1、2、3,合伙人、合伙协议、出资展开)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一般了解),合伙企业营业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其它企业也是一样。

合伙企业财产转让(掌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

未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它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形式(两种)、权利和义务(权利第2点展开)、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三种,

三种法定办法都有前提条件,展开)、合伙企业损益分配(掌握原则)、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展开)

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对外代表权效力(三种情况展开),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重点,

合伙人的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展开),重点注意:

在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清偿其个人债务的情况下,需要注意两点:

1、必须强制执行;2、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入伙与退伙:

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入伙的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

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退伙(自愿退伙和法定退伙,注意退伙生效时间,退伙效果,展开,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它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与个人独资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相关内容结合看)

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一般了解)

第四节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一般了解)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一般了解)

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

企业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的不同,经营权内容(1、6、8、9,资产处置权重

点掌握,联营兼并权中要注意付款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兼并程序终结日支付价款不得低于成交价款的50%),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组织机构:

厂长(厂长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厂长职权、凡是企业职代会依法作出决

定,厂长必须执行)、职代会(性质,职权、组织机构和工作程序)

全民所有制企业和政府关系(一般了解)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监督机构(一般了解),稽查特派员制度实际已被监事会所代替

违反《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一般了解)

这一章不是重点章节,今年考分不会高,分值与题量与去年差不多(6分)。

 

第三章 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中央)(一般了解)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内容:

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的监督管理(企业在发生经营方式及产权变动时,应报经

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与对企业国有资产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掌握1、2、4、9、10点,第1点为新增内容,第2点也有新增内容,第10点也是新增内容,老师再次强调新增内容为考试重点)

第二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与纠纷处理制度

国有资产产权概念和原则(概念 产权不包括债权 谁投资,谁拥有产权原则)

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这部分内容每年都有考题 重点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产权界

定)

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的产权界定(一般了解) 重点了解应当进行产权界定的情形以及产权纠纷处理

程序

第三节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

概念与原则(一般了解)

国有资产评估的对象和范围(有重大变化,应当进行评估的情形要重点掌握)

国有资产评估的组织管理(一般了解)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重点,核准制与备案制展开,老师在此点花了较长时间讲述)

国有资产评估方法(一般了解)

法律责任(一般了解)P136第二段为新增内容,

第四节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概述(一般了解)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内容(产权登记内容要掌握,包括占有、变动和注销产权登记)

法律责任(一般了解)

第四章 公司法(重点章节,每年都在10分以上)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

公司概念和种类(5点特征、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区别 掌握有限公司2、3、4点特征,掌握股份公司2、3、4、5特征)

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一般了解)

公司登记管理(重点是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年度检验):

登记管辖(一般了解)、设立登记(设立公

司条件第3点要重点掌握)、设立登记程序(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区别,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申请设立登记区别,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时间,核准登记后股份公司要公告、登记费,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变更登记(登记与备案事项,变更注册资本登记,教材P153页有错误,90日内应为90日后,如果教材发生错误则不考)、注销登记(一般了解)、年度检验(年检时间,公司及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年度审计报告,年度检验主要内容,三种不予通过年检的情形,企业的A、B、C级划分,未参加年检后果)、证照与档案管理(一般了解)

公司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般了解):

权利(掌握投资权、分支机构设置权)

《公司法》的适用以及《公司法》与三个涉外企业的关系 (一般了解)

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老师强调复习本节要与第三节联系在一起进行对比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设立条件和(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出资方式非常重要)、设立程序(一般了解)

(订立公司章程与协议、审批、法人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全部掌握):

股东会(股东的权利,股东会职权,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形

式)、董事会和经理(董事会,经理,监事会)、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资格和职责(资格,职责2、3、4、5,注意与P20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法律责任对照着看)

国有独资公司(投资人为一人,投资人只能是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部门,不设股东会,董

事会,监事会)

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设立实际只有一种方式发起设立,发起人,资本,发起人的出资方式,公开募集

股份(一般了解),创立大会(重点掌握)、公司成立(一般了解)、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折合股份总额应当等于公司净资产额)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东大会职权(去年增加《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内容),股东大会形式,

股东大会决议(特别决议与一般决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关联交易回避表决、会议记录)

董事会和经理(董事会、经理、监事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重点掌握)

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股权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国有股权的界定(改建和新建),国有股权界定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国有股持股单位和股权行使方式(一般了解)

第四节公司的财务与会计

公司财务会计的基本要求(掌握第3、5点)、利润分配(顺序、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与资本公积金用途、公益金、股利)

第五节公司的合并、分立

公司合并:

股份公司合并须经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合并程序,教材P192倒数第三段,合并各方的债权和债务承继

公司分立:

股份公司分立须经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分立前的债务承担

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和增加:

公司注册减少(掌握)

第六节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与其它几个法结合看)

第七节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一般了解)

第八节法律责任(一般了解)

第五章外商投资企业法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

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比例和期限(重点掌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点(一般了解)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基本原则(一般了解)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程序(一般了解)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重点掌握),合营企业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注意与公司法区别):

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任期4年,一方担任董事长,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会议的特殊规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一般了解):

出资证明书、年度会计报表及清算报表须经CPA审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额转让:

出资额转让条件(注意与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转让的区别,三个条件)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期限、解散和清算:

期限(一般了解),解散(掌握),清算(与别的企业类型清算对照)教材P226倒数第一段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作企业的特点:

合作企业和合营企业的特点比较

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条件和法律程序(一般了解)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

合作企业组织机构(与合营企业比较)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和章程(一般了解):

合同或章程重大变更,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合同高于章程

外商先行回收投资的规定(掌握)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期限、解散和清算:

教材P234倒数第一段 解散原因

外资企业法

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与法律程序(一般了解):

外资企业的分立、合并或者出于其它原因导致资本发生重大变化,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验资报告

外资企业的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与合营、合作企业对比),外资企业的组织机构(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一般了解),外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劳动管理及财务会计管理)

外资企业的期限、终止和清算

该章97、98年考得较多,后来考得很少,老师要求大家将97、98年两个综合题研究一下,再结合本章新增内容,就差不多了。

第六章 破产法(重点掌握章节)

第一节破产法概述

破产的概念和特征(掌握破产法的三个特征)

第二节破产申请的提出与受理

破产界限:

法律规定(实质标准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三个要点,不能清偿与资不抵债区

别,破产申请时的举证责任,不予破产的两种情形

破产申请的提出:

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可以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须提供的资料,破产申请的特殊情况

(人民法院发现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的处理,破产案件不告不理)

破产申请的受理:

教材P249倒数第一段为新增内容,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的处理(在规定时间内,

不申报债权,视为放弃债权),破产案件受理裁定的法律效力(重点掌握),破产企业作为保证人的规定(重点掌握),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通知债务人的开户银行停止办理债务人清偿债务的结算业务。

第三节债权人会议与和解整顿程序

债权人会议:

重点是表决权(教材P253第二段),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与职权(召集人、职权、表决通

过标准)

和解和整顿程序:

和解整顿特点为(掌握),和解和整顿期限,和解和整顿中债权人会议与法院关系,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掌握,重点是第3点),教材P257倒数第一段(有财产担保且未放弃优先受偿

权的债权人规定)

和解和整顿终结:

终结整顿三种情形(破产法第35条规定)

第四节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

破产宣告:

三种情况,对破产裁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破产宣告后的善后处理

破产清算组与破产财产:

破产清算组(组成与公司法规定不同),清算组职权,清算组对法院负责并

且报告工作,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职责,未履行合同的规定

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的构成(3点),破产企业内的财产并不等于破产财产(共6点,1、2、4点重点

掌握),取回权(教材P263倒数第一段,注意只能取回原物,如果原物灭失,只能作为破产债权处理)

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处置:

注意试点城市与非试点城市的区别

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确认和行使(6点,全面掌握),抵销权(不得抵销的三种情况),有财产担保的

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处理(8点,全面掌握)

破产财产的处置与分配:

破产财产要评估,破产法第35条规定的5种情形,破产财产分配(清算组

提方案,由债权人会议表决,再由法院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程序(试点城市的职工生活费视同支付破产费用),银行贷款不享有优先权,破产程序终结裁定的法律效力(3点),破产程序终结后的又发现财产的处理

第五节破产救济与破产责任

破产救济:

教材P272倒数第二段、第三段

破产责任(一般了解)

国务院《通知》及《补充通知》都适用于试点城市,考生要注意试点城市与非试点城市的区别,本章

有三年不考综合题,该章今年分值会比去年多一些。

第七章 证券法

第一节 证券法概述(一般了解):

证券业与其他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原则

第二节 证券发行

股票发行:

种类,股票发行条件(重点内容),上市公司可以为自己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定向募集公司发行股票条件(一般了解),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条件(B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条件(去年考过,今年一般了解),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外资股(B股)的发行程序(一般了解),股票发行方式和价格(由于有新的发行方式,今年一般不考)

债券发行:

公司债券与企业债券特征(5点,重点掌握第1、5点),发行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条件(掌握),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发行程序(一般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重点之重点,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条件,可转换债券的发行程序,可转换债券转换股份及债券偿还,其中,申请发行可转换债券报送文件、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方式和要求作一般了解,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有效期不考)

证券投资基金发行:

证券投资基金特点,证券投资基金种类(封闭式和开放式基金),申请设立基金条件(封闭式基金5点,开放式基金6点),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程序和要求(一般了解,P310第一段基金的有关规定要掌握,如基金存续期间,募集期限,募集规模等)

证券承销:

承销方式(一般了解),承销机构(5000万元以上应由承销团承销),承销要求(超额配售权)

第三节  证券的交易

证券交易一般规则:

(一般了解,5、6、7、8掌握)

股票上市交易:

上市交易条件(掌握,《公司法》规定,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6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股票的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新增内容,重点掌握)

股票交易程序(一般了解)

债券上市交易: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条件(3点,未考过)、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交易或终止上市交易

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

申请上市的基金必须符合条件(9点,掌握1、2、3、4、6、7点),投资基金上市交易程序(一般了解),基金的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掌握)

禁止交易行为(重点了解):

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是内幕人员,持有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收购上市公司股份,不在内幕交易禁止之列;注意相关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收购(重点了解):

持股大户报告制度,要约收购

第四节持续信息公开

信息公司形式(一般了解)

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一般了解)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季度报告(新增内容,重点,季报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30

日内编制,一年公布两次季报),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一般了解),临时报告(掌握),对持续信息公开的监督(一般了解)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一般了解)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发行中应公布的信息(一般了解),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第6、7点)

第五节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一般了解):

证券交易所性质

证券交易所的职责和交易规则:

职责(了解2、3、4、5点),规则(了解)

第六节证券中介机构(一般了解)

证券公司:

 教材P365第3、4点掌握,P366证券公司在证券经营活动中不得从事行为(了解)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一般了解)

证券交易服务机构(一般了解):

P373 证券交易服务人员从业人员条件、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内部

管理要求(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第1、2点)

第七节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业协会(一般了解)

第八节  违反《证券法》法律责任

证券违法行为:

第5、9、10、11、12、13、16、17、18、21、24、33、38点

第八章 合同法(总则)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一般了解)

合同的概念与特征(一般了解):

婚姻、收养、监护等不适用《合同法》

合同法概念与特征(一般了解)

合同法基本原则(一般了解):

诚信原则

合同分类(一般了解):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战合同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主合

同与从合同

第二节合同订立

合同内容与形式:

合同内容(格式条款),合同形式(书面形式)

合同订立程序(重点):

要约(与要约邀请区别,到达生效)、承诺、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合同成

立时间注意P392第一、二段,合同成立地点注意双方未在同一地点签字或盖章成立地点)

缔约过失责任(一般了解)

第三节 合同效力                                                                                                                                                                                                                                                                                                                                                          

合同生效:

四种情况,掌握P394第2、3、4点,最高院《合同法解释》对合同生效的解释要认真看一看

代理:

与前面法律代理结合复习,重点看P395第4、5点

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或可变更合同及其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效力),

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重点掌握第3点,撤销权行使,P398第三段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合同履行原则:

履行费用、价格、第三人(P399倒数一段)

合同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其它履行问题的处理(提前履行)

代位权与撤销权:

代位权条件(P402第1-4点),代位权使用对象(次债务人的举证责任),合同法解释(新增内容) 撤销权(与前面提到撤销权区别)

第五节  合同的担保

合同担保的概述:

对外担保合同无效情形(P404,5点),担保合同无效后责任承担,担保诉讼时效

合同担保的形式:

保证(保证人资格,保证方式,一般保证的先诉抗辩权,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情形,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保证期间P409第二段、第三段,诉讼中断P410第一段,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关系P410第三段,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情形P411第一、二段)

抵押(抵押物,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与地同时抵押,不得抵押的财产重点关注P412倒数第一段,担保法解释P413第二段,抵押登记P414第一段,抵押物清偿顺序P415第三段,P415倒数第二、三段教材错误不考)(由于在场的学员对担保内容太多提出抗议,老师对抵押这一知识点从轻要求,只要求考生掌握以上内容)

质押(与抵押区别,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区别,质押登记P423第四段)

留置(三要件,P424倒数第一段)

定金

第六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合同变更(一般了解)

合同转让(不得转让情形P426倒数第一段)

合同终止(多选题,合同法第91条规定7点掌握3、4、5、6点,法定解除合同法第94条规定,P429倒数第一段,债务抵销,提存,债的免除与混同)

第七节 违约责任(重点掌握)

承担违约责任方式(违约金与定金关系),对于违约金与定金关系问题,有一学员提出疑问,老师解释不清,学员强烈不満,指责老师有意回避此问题,老师显得很狼狈,包括最后的答疑,也屡屡出现这种情况,看来,经济法还有很多说不清的地方,考生碰到这些问题,不必死抠,有些问题连专家都说不清。

第九章 合同法(分则)

主要掌握第一节买卖合同、第四节借款合同、第五节租赁合同、第六节融资租赁合同、第十节技术合同

第一节 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种类(1、2、4分类)、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标的物交付P439倒数第二、三段)、标的物的质量与检验P441第四段瑕疵担保责任,价款支付,合同解除效力,P442倒数第一段)、特殊买卖合同(分期付款、试用买卖)

第二节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一般了解)

第三节赠与合同(赠与的撤销,其余一般了解)

第四节借款合同

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P448第二、三段),没有约

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

第五节租赁合同

P449第三段租赁期限(20年),P450第三、四、七段,买卖不破租赁

第六节 融资租赁合同(重点掌握)

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P45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