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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第一篇:

XX年县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第二篇:

村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第三篇:

龙南乡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第四篇:

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材料

第五篇:

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材料

正文

第一篇:

XX年县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尊敬的xx主席、各位xx委员:

在即将迎来建国六十周年之际,xx副主席一行来检查和调研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感谢县政协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调研组一行表示热烈欢迎!

下面,我就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健全机制,提升素质,人民调解成效显著

年以来,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夯实基层、打牢基础、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狠抓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调解网络,强化工作指导监督,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排查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连年调解纠纷均在7000件以上,调解成功率在95%以上,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预防和减少了大量的刑事、民事、治安案件以及信访和集访苗头,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仅XX年1—8月,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081件,调解5154件,调解成功5058件;纠纷调解率达98%,调解成功率达95%;防止民转刑67件121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9件281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79件1194人次。

(一)注重强化保障,切实加强领导,夯实基层基础

1、落实领导责任。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领导人民调解,与各镇乡、县级各部门签定了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责任书,将人民调解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创建工作目标督查重要内容,县目标督查办、县综治办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实施意见,为调解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2、健全组织网络。

按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和“组织、人员、报酬、工作”四落实的要求,我们进一步健全了镇乡、村(社区)和企业的调解组织,吸收了一批有威望、有能力、懂法律、身体好、群众信任的同志充实人民调解队伍。

到目前,建立镇乡调委会xx个,村(居)调委会xxxx个,企事业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委会119个,在公安机关(派出所)、人民法院(法庭)、信访等部门和其它行业设立调解室157个,共有专兼职调解员(纠纷信息员)33019人,形成了以块为主,以条为辅的四级一院调解网络体系。

同时,在全县建立了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聘请首席人民调解员9636人。

3、加强指导力量。

镇乡司法所具体承担着管理指导辖区人民调解和直接调处重大矛盾纠纷的繁重任务。

在争取国债投资182.6万元建立规范性司法所26个的基础上,争取灾后重建资金679.9万元,开展了44个司法所灾后重建。

加强人员配备,在镇乡在职干部中选调司法行政干部7名、从大学毕业生中招录8名司法行政干部,到目前xx个镇乡已有xx个所xx名专职司法助理员从事司法行政工作。

强化司法行政工作效能,加强镇乡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连续四年综合目标考核为优秀单位,连续两年荣记集体三等功;“ 5.12” 汶川大地震后,在抗震救灾灾后重建中被市司法局荣记集体三等功,20人次受到中央、省市奖励表彰,其中xx司法所xxx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司法助理员”,xx司法所xxx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xxx同志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先进个人;县政府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先进集体。

4、强化经费保障。

为了确保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县政府在县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15万元、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经费3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

县财政局、县司法局联合印发了《xx县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试行)》,对成功调解的矛盾纠纷每件补贴50至150元,为人民调解工作高效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二)注重创新方法,切实完善措施,构建工作新机制

1、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

坚持预警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调解在先的原则,建立了村(居)每半月一次、镇乡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

在经常性排查的同时,还根据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时期开展集中排查,确保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如今年三月,县综治委、司法局、群工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XX春耕大忙期间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共排查矛盾纠纷1546件,成功调处1508件,确保了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促进了我县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特别是今年7月—9月,为确保建国六十周年期间全县社会稳定,开展了“春风化雨”百日行动,已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321件,调解1304件,调解成功1254件,目前该行动正在深入推进。

2、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帐,落实了牵头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明确调处要求和调结时限,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

加大对特殊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的

专题调处力度,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确定开展专题调处,防止因纠纷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的不稳定事件发生,共化解群体性事件47件,调处疑难纠纷897件。

如xx赵某离婚纠纷案(涉法涉诉)、xx膨润土矿采矿纠纷案(群体性事件)、xx村民刘某医疗纠纷案(群体性事件)。

3、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

注重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

,完善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机制,采取多种手段、多方参与、互相配合、协同作战的方法,对纠纷进行综合治理,形成社会化联动“大调解”格局。

构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同公安、计生、民政、国土、税务、法庭等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领导重视、建立网络、上下联动、多方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如为推动一般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及时解决,今年7月聘请了15名具有较高法律知识水平和丰富调解经验的司法助理员,成立了xx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4、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

制发了《xx县突出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月报表》,镇乡、部门定期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规范报送内容,重要时期实行“零报告”制度。

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群工局、综治办、维稳办定期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重要时期天天报告、天天研判。

5、建立调解队伍教育培训机制。

建立调解员学习制度,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交流、经验演讲、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形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分批分级培训两次,重点学习《四川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和调解工作常用法律法规、现行方针政策,不断提高依法调解水平。

今年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对xxx个村(居)委会“两委”负责人进行了4期培训,对调委会主任进行了为期一天的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履职尽则的能力。

(三)注重拓展职能,切实加强督导,服务全县大局

1.坚持“六个结合”,拓展工作领域。

一是将人民调解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相结合。

坚持从全县大局出发,以大局为重,为大局服务,注重让法律先行,注重为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打通道”,围绕在县委、县政府的即将出台新政策、新举措,提前进行研究和预测,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晴雨表”和“探雷器”的作用。

二是将人民调解与群众工作相结合。

建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接访制度,全县有120余名人民调解员到群众工作部门值班,配合县、镇乡主要领导接待上访群众,协助调处案件200余件。

三是将人民调解工作与普法教育相结合。

在《梓州之光》开辟调解专栏,刊登典型案例,坚持以调促教,采取以案释法、公开调解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向社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努力使人民调解工作赢得群众信任和社会认同。

共编印《人民调解工作手册》3300本,印发各种宣传资料157500份,广播讲座126次,现场解答咨询6174人次,排查调解各类纠纷2205件,受教育群众达21万人次,有效推动了“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是将人民调解工作与基层法律服务相结合。

充分利用法律服务人员具有法律知识的优势,及时为调委会调处纠纷提供法律帮助,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据统计,全县xx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协助调解矛盾纠纷xxxx件。

五是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相结合。

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提供方便。

今年1—8月免费为全县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xxx件,为农民工办理维权(工伤、死亡)xx件,索赔xxx万元,追索劳动报酬xx件xxx万元,既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六是将人民调解与灾后重建相结合。

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认真学习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有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专项排查调处,共排查化解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纠纷300余件,有力推动了灾后重建的顺利开展。

如乐安镇司法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6次开展联合调解,化解了村民朱某和赖某家属之间的灾后重建安全事故赔偿纠纷,维护了当地稳定。

2、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作用发挥。

强化司法行政部门管理指导职能,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检查,规范调解工作程序,提升调解工作质量。

加强督导检查,在7月抽调县人大执法监督室、县司法局、县群工局、县综治办、县维稳办精干力量组成四个督查组,深入到全县各镇乡进行了人民调解工作半年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进行,对工作差的单位进行限期整改,确保了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的发挥。

二、正视不足,再鼓干劲,再树新功

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调解资源的配置不尽合理。

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不够严密,调解组织之间没有形成合力,存在多头管理、重复管理或相互推诿现象,工作中缺乏有效的协调和沟通机制。

二是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滞后。

矛盾纠纷多发、突发的企事业、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网络还存在空白,尚未形成规模。

三是规范化、制度化程度不高。

调解程序不规范,调解协议不统一,存在重结果、重口头,轻程序、轻文书等问题。

四是队伍素质需提高。

部分调解员由干部兼任,法律专业知识欠缺,专业技能匮乏,调解方法简单粗糙,依法调解、公平调解的水平还不高。

五是管理和指导力度不足。

由于全县司法助理员严重缺编人员,有xx个镇乡无专职司法助理员,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民调解无法高效运转,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下一步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将紧紧抓住全省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完善措施,充分调动各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构建“和谐三台”再树新功。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到位。

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与全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经费保障到位、责任考核到位。

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制度管理。

强化人民调解员教育培训,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进行调整、充实、完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提高整体素质。

按照“五有”和“四落实”的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调解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建立健全纠纷预测、纠纷排查、纠纷调处、领导包案和回访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调解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增强调解程序的公正性,提高调解工作的水平和公信力。

三是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目的意义、模范事迹以及调解案例的宣传,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形成齐抓共管的舆论氛围,使广大群众形成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观念。

四是进一步创新思路和方法,确保调解实效。

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加强人民调解与法院、公安、信访、安全、综治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快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平安工程建设、“五五”普法等工作,树立服务意识,因事制宜、因人制宜,在“调处”和“解决”上下功夫,努力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是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不断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根据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增强预见性,把握规律性,掌握主动权,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事端要及时梳理,深入排查、不留死角和隐患。

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激化”,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做到“小纠纷不出社、大纠纷不出村(社区),重大疑难纠纷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纠纷不积压”,把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实现全县的稳定、平安、和谐再做新贡献。

第二篇:

村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临朐县城关街道粟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事迹材料

临朐县城关街道粟山村地处城乡结合部,共有住户675户,2700余口人,流动人口较多,社会矛盾纠纷时有发生。

多年来,该村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强化调委会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优势,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积极主动地调处民间纠纷,消除了大量不安定因素。

近三年来,该村调委会积极主动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00余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9%,20多年来没有出现一起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自杀、凶杀、群体性械斗和集体上访案件,没有一起去市到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极大地促进了村级经济快速发展。

XX年该村被司法部、民政部首批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XX年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文明村”。

XX年5月,该村调委会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

村调委会主任陈明玉同志也分别于XX年、XX年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山东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全省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一、健全完善调解组织,加强调解队伍建设

随着社会进程的加快和人们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生活方式的变化,各种矛盾也呈上升趋势。

村两委深刻认识到,只有做好民调工作,才能保持全村的稳(推荐你关注好范文网:

..)定,才能促进全村的经济快速发展。

为此,村里成立了由村党委书记任组长,调委会主任任副组长,两委成员任成员的村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由村委会副主任为主任,村民小组长和在群众中有威信、有能力和有较高文化程度、懂法律、懂政策的村民代表任成员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同时,又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成立了人民调解小组,在村民中设立了调解信息员,形成了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调解小组——人民调解员或人民调解信息员三级预防调解处理工作网络。

为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村专门为调解员订阅了《人民调解》、《法制日报》、《山东法制报》等杂志,定期聘请街道司法所的同志来村授课,定期组织调解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调解业务知识、思想道德、调解纪律作风等教育,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个人业务工作能力得到了不断提高,较好地适应了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

二、健全完善民调制度,加强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村委会为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的工作需要,在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专门为调委会腾出了2间30平方米的办公室作为调解室,按照规范化调委会的标准,制作了印章、标牌、标识、徽章,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将有关制度公示上墙,接受群众监督。

村调解组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在摸排、受理、登记、调查、调解、回访、统计、档案等方面上不断探索完善,建立了三级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即:

一般民间纠纷由调解员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交村民调小组调解,当事人之间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村调委会进行调解。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使得纠纷信息得到及时反馈,一般性民间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疑难性纠纷得到有效监控和处理。

目前,该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已成为我县基层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学习的样板。

三、立足工作实际,妥善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针对村地处城乡结合部,矛盾纠纷复杂、多样化的特点,调委会在坚持依法办事、公平公正处事的基础上,采取灵活的对策和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消除各类矛盾纠纷。

一是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坚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矛盾纠纷及时介入,选择恰当的调解方式,利用“教之以行、动之以情、喻之以法”的调解方法,行之有效地调处了多起疑难纠纷。

XX年7月的一天,村民刘某和陈某为了排水问题发生矛盾、引起争执,双方情绪激动,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发展到动手地步,眼看就要造成严重的

后果,村调委会得知情况后,调委会主任陈明玉立即带领村调解员赶到事发地,首先稳定住了双方的情绪,然后边实地察看边和双方当事人拉家常,讲邻里和睦、讲远亲不如近邻等道理,慢慢地做通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使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一场纠纷随即烟消云散。

由于该村调委会的辛勤工作,使该村20多年来没有出现一起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自杀、凶杀、群体性械斗和集体上访案件,没有一起去市到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一直保持着良好的社风、民风。

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有效促进粟山村各项事业发展的同时,也吸引了大量外来投资者。

截止XX年底,全村已有120多家集体、个体企业,其中有80多家是外来投资企业,还有2家外来企业投资额超过了1000万元。

仅XX年,全村就上交税金380余万元,人均纯收入达到了6700元。

繁荣、和谐、稳定的粟山村已成为全县新农村建设学习的楷模。

第三篇:

龙南乡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龙南乡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龙南乡位于市区西南隅,处于龙、庆、景三县交界,距城区40多公里,有人口2XX多人,其中常驻乡境内6个月以上人口只有6000余人,三分之二以上人口外出务工和创业。

龙南乡又是经济欠发达乡镇,近几年正处于大建设、大发展时期,水利设施建设、康庄工程、整治村工作、旧村改造、中心村建设、山地开发、高山蔬菜、食用菌、茶叶发展如火如荼进行中。

特殊的乡情和建设发展环境使我乡的矛盾纠纷呈现出新的趋势和特点,劳资纠纷、交通案件纠纷、工伤纠纷、土地征用纠纷、危旧房拆建、农用地征用等纠纷增加。

龙南乡党委、政府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学习新时期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法和方式。

XX年以来龙南乡人民调解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法委、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目标,“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员、党员干部、人大代表、党代表、社会贤达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我乡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

人民调解工作

取得了较大发展,有了新的突破,有一些久而未解、难而未解及新的重大案件得到有效化解,如五星电站、坞坑川能电站政策处理;岙头久拖七年未解的康庄公路政策处理问题;兴和村刘远青交通肇事案件;双溪村项兆东、毛春花婚姻案件;龙井村张传学医疗事故案件;五星村周光昌工伤赔偿案件;大赛泥石流龙南籍人员意处死亡、留槎州龙南籍小孩意外溺水事件;老上访户刘火荣临时用房安置;南区香菇市场拆迁龙南籍21户经营户协调工作等典型案件都得到有效调解。

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龙南”发挥了重要作用。

成绩也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先后被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龙泉市委、市政府评为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三连冠、人民调解先进集体。

现将近年来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作法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健全和完善乡、村调解员二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乡领导小组由乡党委、政府一把手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目前全乡健全36个调委会,其中乡调委会1个,乡属部门调委会1个,村调委会33个,龙南驻龙泉办事处调委会1个,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格局。

二是成立乡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以司法、综治、信访为主的乡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办公室设在司法所,负责日常工作。

XX

年以来共排查调处纠纷矛盾300余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5%,在调处工作中无一起因调处不当使民案件转为刑事案件,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集体上访、重复上访、越及上访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应急机制,确保要害时刻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的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着重从“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做文章从防范入手,积极开展工作,坚持每月组织召开矛盾纠纷查调处会议,认真分析,排查各村、各单位、各行各业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对排查出的不安定因素,及时落实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并且提出解决办法、意见和措施,同时注重对突发事件、群体事件调处工作。

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

1、预防机制。

一是坚持信息预防。

各村部门从抓早、抓紧、抓快着手及时把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

二是坚持普法预防。

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

三是采取“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摸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2、排查机制。

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

各级调处组织都能建立矛盾纠

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具体记入档案。

3、调处机制。

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实行分及调处制,严格按照属地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信息员或村民小组长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村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重大纠纷由乡调委会及时调处。

4、督查机制。

一是领导督查,乡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

二是跟踪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

三是会议督查,各村和乡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

5、回访机制。

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预防酿成新的事端。

6、报告机制。

各村每月向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包括月报表),排查上报要有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

对那些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同时从发现之日起二日内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报告。

7、培训机制。

定期对基层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队

伍素质,提高调解水平,司法所负责每年对各村调委会主要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员每年不少于两次业务培训。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及时制定并下发了《龙南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及《龙南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评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当前调处矛盾纠纷中碰到的突出问题及今后对策

(一)当前调处矛盾工作中碰到的突出问题

1、人员严重缺编,经费严重不足。

龙南乡公务员、事业干部缺编20多人,由于特殊乡情造成龙南乡人民调解工作分成了“山上龙南”(指本乡境内)工作和“山下龙南”(指城区块)工作,矛盾纠纷率明显提高,工作量明显增多,乡干部虽然日以继夜练成工作多面手,但由于精力有限有时仍然会顾此失彼,给工作造成被动局面。

龙南乡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按标准将综治经费纳入预算,但由于综治、调解工作量多且大,经费仍然处于紧张。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村的领导(因换届新人当选村干部)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熟悉不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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