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X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情况.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618937 上传时间:2023-02-05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3.0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我X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情况.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关于我X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情况.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关于我X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情况.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关于我X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情况.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关于我X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情况.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关于我X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情况.docx

《关于我X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情况.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我X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情况.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关于我X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情况.docx

关于我X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情况

关于我X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情况

的调查报告

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事关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但是近年来,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现象呈逐年上升趋势,由此引发的农村群众集体上访事件频频发生,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成为影响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因此,预防和减少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意义。

现就近几年来我院查办的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为我X相关部门做好农村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 

2008年至2010年,XXX检察院共计立案查办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8件15人,其中贪污案件5件11人,受贿案件1件1人,挪用公款案件2件3人,涉案金额达230余万元。

这些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1、犯罪主体特定从犯罪人员身份看,多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也有部分村会计和出纳等村两委成员。

立查的15人中,村支部书记5人,村主任3人,村会计、出纳等其他人员7人。

2、涉案人员特征

(1)年龄中老年化从涉案人员年龄看,41岁至60岁是高发年龄段,占所有犯罪人数的91%。

(2)文化程度普遍偏低8案15人中,大专文化的2人,初中文化的6人,小学文化的5人,文盲的2人。

3、党员干部犯罪多涉案的15人中,党员占70%,多数还是新上任的年轻党员干部。

4、犯罪侵害的主要对象多为土地赔偿款、征用补偿款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对象集中在两大款项:

一是土地塌方地赔偿款。

如XX原村主任陈某涉嫌贪污犯罪案,XX原党支部书记臧某挪用公款案,犯罪对象就是村附近煤矿拨付的塌陷地补偿款。

二是土地征用补偿款。

如XX村原支部书记寇某等六人团伙贪污案,其贪污的资金就是土地征用补偿款。

5、犯罪手段多样化主要表现为:

一是隐瞒收入不记账,将收取的土地征用补偿款、承包款、租赁款等不入账,任意挪用、侵占或挥霍;二是采取虚报冒领、扩大支出、开假票据、重复报销、发“辛苦费”等手段贪污公款;三是不及时报账,截留挪用公款用于他途等。

6、作案次数多,单笔金额小从查办的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可以看出,每次作案的数额均较小,往往只有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但作案次数较多,积少成多,从量变到质变,由“小恶”逐步转化为犯罪。

最为典型的要数XX村原党支部书记孙某贪污案,在三年半时间里,先后多次侵吞公款2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树苗补偿款,合计达人民币5万余元。

7、犯罪形式多为共同犯罪,窝案串案增多前些年,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以个人单独犯罪为主要特征,而近几年来的职务犯罪多为村两委成员共同作案,窝案、串案现象成为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一个显著特点。

在查办的15人中,属于共同作案的高达10人。

在办案中,往往小案牵出大案,大案套出小案,查处一案,带出一窝,查处一个,带出一串,个案向窝案、串案发展。

如XX村委会主任杜某伙同村委会原委员吉某、村党支部原委员邵某、李某及村原会计刘某,采取虚报迁坟数量的方式骗取国家补偿款18.84万元案。

8、贪污和挪用公款犯罪突出2008年-2010年查处的15人中,贪污、挪用公款的人员12人,占犯罪人数的80%。

9、社会危害性大近年来,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直接侵害了村民的利益,群众意见很大,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和农村社会稳定,也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成为群体上访信访的直接诱因。

有些农民群众对干部不满,直接赴省进京,上访不断,既影响了上访者自己的生产发展,又给一方治安秩序带来了不安定的因素。

这是当前“三农”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二、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疏于学习,宗旨意识不强通过对案件的综合分析,我们发现这些涉案人员犯罪的最根本原因,就是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宗旨意识不强。

农村工作琐碎繁杂,经济不发达,一些意志薄弱的干部在金钱、物质的诱惑下,受“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良思潮的影响,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捞取个人好处,进而走上犯罪道路。

这些人不注重联系实际,忽视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加上个人的自律意识差,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个人工作、生活上的一些问题,侥幸心理、从众心理作祟,导致方向迷失,宗旨淡忘,在关键时刻不能把握自己,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捞取钱财的资本、牟取私利的工具。

     

(二)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受客观因素的制约,大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受教育程度都不高,多数仅为小学或初中文化,法律意志较差,法制观念淡薄,直接影响到了村干部自身修养和素质的提高。

部分人员虽然对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有所知晓,但对挪用公款等犯罪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却不甚了解。

我院查办的8件15人的案件中就有2件3人是挪用公款,占查办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25%。

但在讯问过程中,有的犯罪嫌疑人甚至喊冤,认为自己写了借条,与一般的民事私人借款一样,到时归还就是了,并没有意识到挪用公款是犯罪行为。

 (三)财务管理混乱,没有严格执行“村账镇管”制度实行村账镇管,对于规范农村会计账务,提高核算水平,加强对村组经济活动支出的外部监督,防止和限制农村基层干部腐败具有一定的作用。

但是,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村账镇管”制度并没有被严格执行、落到实处。

1、基层政府只管转移支付拨款,不管村内收入目前,村民委员会的财务收入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取消农特两税及其附加以后,国家财政拨付的用于村基层政权运转的转移支付资金;二是村内机动地、“四荒”地发包,房屋场地和其他资产出租,征收征用土地以及相关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一些经济实力较强的村,后一项收入还是比较可观的。

但是,基层政府往往只跟踪监管转移支付资金,对村内其它收入缺乏监管,使这些资金游离于财务制度的监管和会计核算之外。

2、基层政府对村拨付款项的监管缺少事后监督主要表现在:

首先,基层政府对村拨付的款项缺少跟踪管理,或者一拨了之,并不去了解所拨付款项用途;其次,村干部对拨付款项在使用上随意性比较大,甚至是拆东墙补西墙,把拨付的专款挪为它用,甚至挪为己用;再次,村里对拨付款支出后用白条子入账很多,村财务管理混乱,上级部门事后缺少对相应账目的审计力度。

3、坐等业务,充当记账工具乡镇负责村组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实行柜台式办公,一般不调查、不掌握村组经济活动,不主动了解集体经济收支情况,被“架空”于乡镇,仅仅成为记账工具。

只就村报账员送来的票据进行审核记账,而不管与客观经济活动是否相符。

4、记账时间滞后,财务监管工作流于形式基层政府对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督促村干部及时清理经济手续、要求报账员及时报账未予以充分重视,往往在事情发生半年甚至一年后才记账,根本谈不上日清月结,使村账镇管、加强监督失去本来意义,仅仅流于形式。

5、村报账员一人管理财务事项,内部监督弱化财务上的会计和出纳人员分离,是一项基本制度。

然而实行村账镇管以后,为减轻农民负担,减少干部职数,在村内由报账员一人既经办收入、又经办支出,财务事项集中于一人,缺少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6、管村不管组,使村民小组财务自由化。

村民小组也是一个核算单位,土地等重要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大都在组上。

从经济角度讲,村级管理并没有组上实际内容多。

原来组上的账有的由村代管,有的组上自己管,不管哪种方式,村指导组,其监管体系是健全的。

但实行村账镇管以后,乡镇只管村上的账,不管村民小组的账,而村上也不再设会计岗位,造成对村民小组的财务指导和监管缺位,导致村民小组的财务管理弱化。

(四)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个别村干部凭借家族和宗派势力称霸一方,导致村民对他们不敢监督。

有的村干部为一己之私贪污、挪用公款,缺少有力的监督制约。

二是村务公开不到位,“公示墙”、“明白纸”大部分成了走过场。

三是各级组织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如有的村支书、村主任以权谋私,其他村两委成员心知肚明,但碍于情面,顾虑重重,不愿、不敢揭发;村民代表不清楚财务家底,找不到问题所在;镇政府的监督常常是面上的工作,缺少深入调查,缺少监督实效,特别是对专项资金以及票据的管理缺乏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审计,存在较大的管理漏洞。

(五)惩治打击不力,预防工作滞后近几年来,虽然也查办处理过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违法犯罪案件,但总起来讲惩治打击的力度还不够,存在失之过宽的现象。

个别乡镇纪检部门存在偏袒保护思想,该重处分的轻处分甚至不处分,不仅起不到应有的震慑和教育作用,还容易使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心存侥幸,继续我行我素,形成恶性循环。

另一方面,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也没有常抓不懈。

正像一名村支部书记在犯罪后说的那样:

“如果平时对我们多搞些法律教育,敲敲警钟,我们也不至于这么糊涂。

三、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

“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稳,则全国稳;农民富,则全民富。

“三农”问题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关系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党政领导都要认真贯彻中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方针,高度重视,并积极抓紧抓好。

现针对我X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发案原因,以及我X在教育、机制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预防对策:

(一)完善农村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

基层农村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实基础,在农村建立起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选好、用好干部,是保证我们的事业顺利开展的重中之重。

首先,把好选举关。

我国自推行“村官”海选制度以来,很多地方发生了贿选、逼选等严重破坏选举的事件,甚至出现了不得不由公安机关保护选举的现象。

因此,一定要把好选举关,保证选民真正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选举权。

其次,通过立法形式,在法律上对“村官”中主要负责人的任期作出一定的限制,以避免长时间在位任职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第三,继续推行公开选拔政治素质高的优秀大学生当“村官”的制度,注入新鲜血液,改变农村干部老龄化、学历低、地域化及其他难以适应新形势的现状,提升农村干部的整体素质。

第四,“村官”的报酬要规范。

报酬太多群众有意见,太低则又影响干部的积极性。

可以根据各村的经济发展状况,经群众讨论,村党支部、村委会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数额,并与工作任务、工作实绩挂钩。

村与村之间不必整齐划一,可以有差别。

对经济条件比较差的村,乡镇政府要帮助落实村干部的报酬,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第五,避免“家族村官”现象的发生。

村书记、村主任、村企业总经理由一人兼任容易产生腐败,由同一家族中的多人担任也容易导致集体腐败。

“家族村官”抱成团容易形成“村官家族”,就会让普通老百姓敢怒而不敢言。

(二)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教育

首先要强化组织学习,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政治、法制、廉政和党性宗旨教育,加强村干部自我约束能力建设。

对此,乡镇党委政府要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并结合实际形成制度,常抓不懈。

其次是建立良好的培训机制,借助党校教育这块阵地,经常性地开展以预防“村官”职务犯罪为主题的法制教育,增强村干部法制观念。

再次是纪检监察、检察、司法局等职能部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配合、协作机制,组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深入镇村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讲,结合典型案例以案析法,开展法律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农村干部守法意识,使其自觉远离职务犯罪。

(三)完善、落实“村账镇代管”制度

1、加强乡镇农经站或者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的制度建设一要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做好业务制度建设,包括账薄设置、会计凭证传递、银行账户管理、审核责任等方面;二是搞好管理制度建设。

乡镇村组财务管理属于窗口单位,应保证其工作时间,方便群众办事。

规定乡镇主管会计每月深入村组了解村组经济活动状况,以克服被动坐等业务、充当记账工具现象的发生。

2、出纳仍然设在村组实行村账镇管的根本目的在于加强对农村财务的会计监督和会计专业化,提高核算水平。

这两项内容都是通过会计核算工作实现的,与出纳工作没有太大关系。

实行村账镇管,出纳的设置没必要变化,应当继续设在村组,以有利于村内经济活动的资金需要,方便村组办事。

对出纳的监督可以通过会计与出纳的互相制约关系来实现。

3、按村组分别在银行开户,乡村同留支取印鉴管好集体收入和在银行的存款,是村账镇管取得良好效果的保证。

集体的存款,必须保障所有权明晰,分别在银行开户,户名即为村组名,不得以乡镇或管理机构的名义开户,坚决纠正由乡镇在银行统一账号、统一开户的现象。

同时,必须给银行账号预留印鉴,由村财务主管人员和乡镇管理机构各留一枚,需要资金时由村出纳签写支票,乡村共同盖章支取,互相监督。

这样既可以防止村内胡支乱用,又可以防止乡镇挪用村集体资金。

4、加强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和审计业务主管部门要经常组织对乡村会计人员的培训,开展赛账等业务交流,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并予以指导纠正,不断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

(四)把改善村干部待遇与预防职务犯罪结合起来

建议将村干部的工资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统一的职务津贴机制,适当提高村干部的工资水平。

结合中央的惠农政策,逐步解决他们的医疗、养老等后顾之忧,使他们不必通过违法犯罪来谋求“灰色收入”,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尽量减少直至杜绝部分村干部因生活困难而心理失衡走上犯罪道路,从而起到预防职务犯罪的作用。

进一步发挥镇村职务犯罪预防网络作用,促进广大群众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制约及农村基层干部自身反腐败的能力建设,共同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五)惩防并举,以打促防

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依法预防和遏制农村职务犯罪的最有力手段。

检察机关一定要紧紧依靠群众,不断加大查办农村职务犯罪力度,依法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威慑力强的案件,构筑职务犯罪防线。

充分发挥社会化大预防网络的作用,在进一步完善镇级预防网络的前提下,把预防网络延伸到村,使镇村干部不断强化为民、务实、清廉的意识。

找准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部位,突出重点,深入查办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尤其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损害人民利益,影响大、震动大的农村基层干部案件坚决依法查处,决不姑息。

通过查办案件,警示教育干部,震慑犯罪,促进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发展,切实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总之,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恶化了党群干群关系,降低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和威信,破坏了农村基层稳定,妨碍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XX”、“文明XX”的要求出发,扼制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应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