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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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
调查及评估实施方案
陕西省环境保护局
2008年5月
目录
第1章 总论 1
1.1 项目背景 1
1.2 调查依据 2
1.3 工作范围与目标 3
1.4 总体思路和技术路线 4
第2章 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 7
2.1 城镇基础信息调查 7
2.2 饮用水水源地综合信息调查 7
2.3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调查 8
2.4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源调查 9
2.5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状况调查 10
第3章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评估 12
3.1 评估体系 12
3.2 评估步骤 13
第4章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对策 15
4.1 工作目标 15
4.2 主要内容 15
第5章 组织方式和时间安排 17
5.1 组织方式 17
5.2 时间安排 18
第6章 工作成果 18
6.1 市级调查和评估成果 19
6.2 专题调查和评估成果 19
6.3 全省调查和评估成果 19
附表一城镇基础信息调查表 19
附表二饮用水水源地综合信息表 21
附表三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调查表 25
附表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源调查表 31
附表五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和管理情况调查表 37
附件一饮用水水源地编码方法 42
附件二环境综合评估指标体系 43
附件三富营养化评价 46
第1章总论
1.1项目背景
《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国发[2007]37号)明确要求,围绕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把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把保障城乡人民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2006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开展了县级以上城市(含县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饮用水水源地指提供城镇居民生活及公共服务用水(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餐饮业、旅游业等用水)取水工程的水源地域,包括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等。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是指具有一定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现用、备用及规划水源地,资料参考《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2006-2020年)》。
环境基础状况的调查评估工作,编制完成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讨论稿)》。
2006年10月,国务院批准实施《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为改善农村饮水安全提供了保障。
2007年10月,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水利部、卫生部和环保总局联合印发了《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2006-2020年)》,对全国城市和县级政府所在地城镇的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做了全面的部署。
上述规划编制过程中,国家各有关部门开展了大量的基础调查,极大地推动了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工作。
2005年,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完成了56个环保重点城市206个重点水源地有机污染物的监测调查工作;2006年,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建设部、卫生部对120个城市152个典型饮用水水源地有机污染物进行了调查。
2005年开始,国家环保总局建立了113个环保重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月报制度。
2006年以来,陕西省环保局按照环境保护部的部署开展了156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的调查评估工作,编制完成了《陕西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调查报告》、《陕西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报送稿)》。
但是,全省设市城市及县级政府所在地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状况仍有待进一步深入调查和评估,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建设与管理调查及评估工作尚未开展。
上述规划陆续进入实施阶段,要落实大量的污染防治工程与管理措施,因此,迫切需要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全省饮用水水源地基本状况的调查,进一步摸清底数,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饮用水水源地研究环境对策,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1.2调查依据
l《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l《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
l《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2)
l《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03)
l《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07)
l《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l《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
l《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l《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l《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l《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l《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l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
l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l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
l《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8)
l《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2002)
l《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
l《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l《汉江水系(陕西段)地面水域功能划分方案》
l《延河水系地面水域功能划分方案》
l《丹江水系(陕西段)地面水域功能划分方案》
1.3工作范围与目标
1.3.1调查时限
调查基准年为2007年,补充使用2005年以来的相关数据资料。
1.3.2调查范围
重点调查县级政府所在地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补充调查全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本文城镇指县级政府所在地,乡镇指县级政府所在地之外的镇)。
据此陕西省共城镇80个,乡镇1517个。
1.3.3调查和评估内容
调查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社会经济状况、水资源利用状况、土地利用状况等基础信息,调查水源地属性、水质水量状况以及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的主要因素,综合评估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禀赋、污染现状、环境监管和环境风险。
1.3.4工作目标
全面调查与综合评估我省城市和县级政府所在地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为制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政策与对策提供基础技术支撑。
1.4总体思路和技术路线
1.4.1总体思路
1、重点调查,全面评估。
重点开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部分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建立并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基础信息数据库,全面评估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禀赋、污染现状、环境监管与环境风险状况,统筹建立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体系。
2、统筹协调,综合分析。
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重中之重,综合考虑总量减排、污染源普查、水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关环境管理工作,综合分析饮用水水源地基础建设、环境管理、污染预防、污染治理及应急保障等一系列问题,提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对策建议,完善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
3、典型推进,力争突破。
基于调查与评估分析,选择典型饮用水水源地,分类研究污染防治现状;在部分地区选择对饮用水水源地有影响的典型污染源,识别典型污染源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影响。
通过典型类型饮用水水源地和典型污染源的污染防治研究,提出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对策建议。
1.4.2技术路线
调查和评估的技术路线的主要内容有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对策研究,技术路线图见图1。
1、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
重点开展全省县级政府所在地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更新完善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数据,建立城市和县级政府所在地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信息数据库,典型省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调查工作。
2、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
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的指标体系,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禀赋、污染现状、环境监管和环境风险等方面对城市和县级政府所在地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对策研究。
在全面调查及评估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河流型、湖库型和地下水型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研究提出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对策;从宣传教育、监控预警、风险评估、管理规范等方面,研究提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对策建议。
6
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及评估
功能区划调查
总量减排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
环境质量状况调查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对策建议
典型类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对策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技术保障体系
饮用水水源地监控预警方案
饮用水水源地环保宣传教育方案
城镇基础信息调查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综合评估
环境风险评估
环境禀赋评估
污染源普查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政策保障体系
水源地综合信息调查
保护区内污染源调查
环境建设管理状况调查
污染现状评估
环境监管评估
图1技术路线图
第2章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
2.1城镇基础信息调查
2.1.1调查内容
城镇基础信息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水源地相关区域的综合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以城镇为单位,调查社会经济状况、供用水状况和水源地保护区、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等基础信息。
具体内容包括人口、区域GDP、面积、区域总供水量、集中式供水量、集中式生活供水量,用水水价、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等调查指标。
调查表格和填表说明详见附表一。
2.1.2调查方式
调查方式以全面收集建设、统计和水利等相关部门资料为主,现场调查为辅。
2.2饮用水水源地综合信息调查
2.2.1调查内容
饮用水水源地综合信息调查是在水环境质量调查、污染源调查、水源地监管的调查基础上,汇总、分析、集成代表水源地重要内容的综合信息表。
以饮用水水源地为单位,综合调查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保护区土地信息和供水信息,综合掌握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信息。
具体内容包括饮用水水源地的服务人口、水源地类型、实际取水量、取水口个数、监测点个数、污染事件数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土地利用信息,湖库类型调查还包括富营养程度内容,地下水水源地调查还包括含水介质类型、地下水类型、井数、地下水位埋深、地下水位降深等内容。
调查表格和填表说明详见附表二。
2.2.2调查方式
水源地水环境质量评价结果采用地方环境监测部门正式公布的评价数据,必要时开展补充监测。
污染源调查、水源地监管调查以资料分析为主,配合开展实地调查。
2.3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调查
2.3.1调查内容
收集全国主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常规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
更新完善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数据,建立城市和主要镇(县城所在镇)水源地水环境信息数据库。
主要调查内容如下:
地表水水源地:
监测项目参照《关于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月报的通知》城市中地表水检测项目中的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执行。
此外,对于湖库水源地必测项目应补充总氮、叶绿素a和透明度指标。
有条件的地区要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三开展特定项目监测。
地下水水源地:
监测项目参照《关于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月报的通知》城市中地下水检测项目中的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执行。
调查表格和填表说明详见附表三。
2.3.2调查方式
调查数据以各级环保部门监测数据为主,可参考其他有资质单位的监测数据。
没有监测数据的项目要开展补充监测。
补充监测时,水质监测点(断面)的布设和监测方法,参见《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
也可采用省级环境监测单位认可的快速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