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石化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616487 上传时间:2023-02-05 格式:DOCX 页数:44 大小:76.6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燕山石化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4页
燕山石化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4页
燕山石化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4页
燕山石化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4页
燕山石化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燕山石化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

《燕山石化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燕山石化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4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燕山石化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

燕山石化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燕化企〔2016〕130号

 

关于印发《燕山石化起重作业

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现将《燕山石化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制度电子版可在燕山石化主页安全监察部安全法规、文件栏查询、下载。

 

燕山石化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2016年2月24日

企业制度/执行类

制度名称

燕山石化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

QZ/YSSH.AJ.030.2016

制度版本

2016年版

制度文号

燕化企〔2016〕130号

制定部门

安全监察部

制度管理人

张新

所属业务类别

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项安全监督管理

会签部门

机械动力部

工程管理部

人力资源部

信息部

法律事务部

废止说明

原《燕山石化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QZ/YSSH.AJ.030.2014)同时废止

签发日期

2016年2月24日

制定目的

规范燕山石化起重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降低伤害事故

制定依据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30871-2014)、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中国石化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7号)

适用范围

燕山石化公司

涉及业务流程

起重作业业务管理流程

涉及的相关制度

/

1总则

1.1术语解释

起重作业是指利用起重机械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起重机械是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液压提升装置、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和石油钻井提升设备。

1.2起重作业按起吊工件重量和长度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为重量100吨及以上或长度60米及以上;二级为重量40吨(含40吨)至100吨;三级为重量40吨以下。

1.3起重机械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其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

1.4设计、制造、改制、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包括临时、三级起重机械),需由取得当地政府相应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许可证的单位进行。

改造、安装后的起重装备,应取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1.5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等简易起重设备,必须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等),并予以存档。

自制、改造和修复简易起重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执行,并经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6需租用起重机械时,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手续齐全、安全状况良好的起重机械,并将起重机械的有关手续、技术资料复制存档备查。

使用单位在租用期间应按规定开展起重机械的日常检查和月检工作。

1.7除机械制造厂、检维修车间施工设施搬家安装等固定起重作业和例行起重作业外,其他起重作业应办理作业许可证。

1.8作业期间须实行全程视频监控。

1.9利用轮胎、履带和桥式起重机等定型起重机械进行吊装作业时,还应遵守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

2职责分工

2.1施工单位负责编制起重重量大于40吨的重物,或不足4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作业条件特殊的物件起重作业方案,同时落实安全措施,并对设备完好性负责。

2.2基层单位负责对起重作业提出要求、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配合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二、三级起重作业许可审批。

2.3二级单位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对从事起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组织审核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

二级单位业务分管负责人审批一级起重作业。

2.4机动和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自有起重设备、设施、机具的建账、日常维护、使用管理以及起重设备的租赁管理。

2.5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起重作业人员的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6安全监察部负责许可证审批人员、监护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认定,负责监督作业许可制度的执行。

2.7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建立各类起重机械台账,使用单位建立技术档案。

2.8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审核并审批公司直管项目的大、中型起重作业施工方案。

2.9监护人会同起重指挥、司索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做好起重作业的现场监护。

3管理内容及工作程序

3.1安全管理

3.1.1进行起重作业前,施工单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确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

3.1.2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和管理台账,并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

对检查中发现的起重设备问题,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3.1.3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

3.1.4大、中型整体设备吊装、特殊吊装作业,施工单位应按交底情况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报送项目主管部门,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工程监理及各有关单位的安全部门、生产技术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后审批。

作业时施工单位不得私自变更方案内容。

3.1.5施工单位应于起重作业前向参与起重吊装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应存档备查。

3.2施工各相关单位应对作业安全措施逐项检查,确认措施落实。

其中,大型吊装应由吊装工程师现场确认索具卡具等级、检查配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确认内容包括:

3.2.1起重指挥、司索(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有效性,指挥人员是否佩戴明显的标志。

3.2.2起重机械和吊具保护装置的完好状况。

3.2.3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

3.2.4支车占位地点强度,采取的加强措施是否有效,支腿伸出水平情况。

3.2.5核实天气情况。

3.3安全措施

3.3.1起重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

3.3.2起重指挥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其他操作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3.3.3起重指挥人员应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方案编制人协商解决。

3.3.4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

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待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3.3.5如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离开岗位。

3.3.6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3.4起重指挥人员职责

3.4.1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3.4.2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应立即与方案编制人员协商解决。

3.4.3指挥吊运、下放吊钩或吊物时,应确保下部人员、设备的安全;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3.5起重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3.5.1按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3.5.2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或吊物上有人、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3.5.3严禁起吊超载、重量不清的物品和埋置物体。

3.5.4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起重设备、设施处于非完好状态时,禁止起重操作。

3.5.5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造成滑动,吊物棱角处与钢丝绳、吊索或吊带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3.5.6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3.5.7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

确需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否则,应停电进行起重作业。

起重机械、吊索、吊具及设备与架空输电线路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项目

输电导线电压(KV)

<1

10

35

110

220

330

500

安全距离(米)

2.0

3.0

4.0

5.0

6.0

7.0

8.5

3.5.8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吊在空中。

3.5.9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其进行检查和维修。

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3.5.10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3.5.112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3.5.12遇5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得从事露天起重作业。

3.6司索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3.6.1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3.6.2根据重物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吊索、吊具混合使用;吊具承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不得超过安全负荷;起升吊物时应检查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3.6.3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与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

3.6.4禁止人员随吊物起吊或在吊钩、吊物下停留;因特殊情况需进入悬吊物下方时,应事先与指挥人员和起重操作人员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

任何人不得停留在起重机运行轨道上。

3.6.5吊挂重物时,起吊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吊运零散物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

3.6.6不得绑挂起吊不明重量、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连结在一起的重物。

3.6.7除具有特殊结构的吊物外,严禁单点捆绑起吊。

3.6.8人员与吊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放置吊物就位时,应用牵引绳或撑竿、钩子辅助就位。

3.7起重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3.7.1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对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将总电源开关断开。

3.7.2对在轨道上工作的起重机应有效锚定。

3.7.3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3.7.4应告知接替工作人员设备、设施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3.7.5对起重机械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3.8《许可证》办理程序

3.8.1《许可证》由属地单位任务派出部门提供,由作业负责人填写。

3.8.2司索人员、起重司机、起重指挥或其它操作人员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在许可证上签字。

3.8.3属地单位和相关单位人员确认与本单位相关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排监护人员并签字。

3.8.4作业负责人对所有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签发许可证。

3.8.5作业完毕后,属地监护人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没有遗留隐患,在《许可证》全部四联的“完工确认”栏中签字,并将持有联交单位任务派出部门存档备查。

4检查监督与考核

公司安全监察部对本规定执行情况实施检查监督与考核。

5附件

5.1燕山石化吊装作业许可证

5.2《许可证》分级、确认、审批表

5.3起重作业安全管理业务流程图

5.4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底稿

 

附件5.1

燕山石化吊装作业许可证()级

编号

属地单位

作业单位

具体地点

作业内容

施工监护

属地监护

最大吊装质量(最大货物质量╳1.25)

时间

自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危害

识别

□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设备损坏□物体打击□夜间作业□环境污染□粉尘□高温灼烫□中毒窒息□射线伤害□机体毁坏(□机体摔伤□互相撞毁□断臂□倾翻)

□着火爆炸□吊物失落□挤压伤害□触电□塌方□其他:

安全条件确认

项目

项目

项目

1.吊装准备

□夜间照明能保证作业需要

□支腿处的地面平整、坚实

□已核实货物及吊装附件重量

□需附安全方案;□需附图纸

□支腿支撑加固已落实

□最差角度载荷满足吊装货物重量

□需附应急方案并落实

3.吊装区域

□起重设备已按前述要求核准

2.起重机及人员

设□路障□警戒线□警示灯

□起重设备已进行日常检查

□已确定作业人员的任务

□是否需要梯子或脚手架

□吊索具及其附件已核实、检查

□已确定吊装作业负责人

□警戒区域涵盖旋转半径

□已考虑吊物规格\重心\平衡

□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吊装交底培训

□已考虑辅助工具和设备

□已明确货物捆绑\固定方式

□起重司机身体状况良好

□吊装中有障碍,已定措施

□已制定吊挂货物规则\方法

□指挥\起重司机\司索持证上岗

4.关键性吊装作业

□已明确货物吊运路线

□起重操作室能看清指挥信号

□已制定关键吊装安全方案

□脱钩是否需要辅助用具

□有克服吊装盲点的措施

□已安排各方监护人

□有可能倾斜的带柄货物

□已明确吊装指挥人员

□输电线路距离符合安全要求

□已检查放置地点、支撑物

□已明确指挥信号

□已落实管道、线缆防护措施

□已落实作业区地下设施防护

□采用无线电通讯工具

5.补充措施(请注明)

□需要货物缓冲防震保护

□吊装设备、安全装置、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经日检可靠

□天气情况适合吊装

确认

签字

本人持有与作业相符的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已阅读许可证,确认所有条件可满足安全作业要求。

司索:

起重机司机:

起重指挥:

属地

确认

已收到许可证,确认与本单位相关的措施可靠并已落实,建立了应急联系,并安排了监护人员。

属地单位:

确认人:

年月日时

相关单位:

确认人:

年月日时

作业

负责人审批

作业人员、设备、安全措施符合要求。

年月日时

监护变更

属地:

施工方:

属地监护完工确认

确认现场未遗留安全隐患,许可证关闭。

年月日时

说明:

1、本证由作业负责人填写,实行一点一票。

2、监护人变更需重新确认安全条件,并签字;变化时收回《许可证》并注明重新办证。

3、作业机具、人员、安全条件不变时,有效期为一个作业周期。

4、本证一式四联 ,作业单位、起重指挥、属地单位和施工方监护人各执一联;作业结束,属地监护在四联的“完工确认”栏中签字,并将持有联交回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存档。

本证保存期限为1年。

附件5.2

《许可证》分级、确认、审批表

 

分级

作业类型

属地及相关

单位确认

审批人

一级

(1)大型吊装作业;

(2)特殊吊装作业(其中工装置内,吊物质量≥5吨)。

设备管理部

门负责人

二级单位分管业务负责人

二级

(1)中型吊装;

(2)开工装置吊物质量<5吨;

(3)停工检修装置、罐区内吊装作业;

(4)生产装置、罐区外(不含特殊吊装作业)的小型吊装,且作业区域安全距离内无生产、生活及其它设施、建构筑物、危险物品等。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设备管理人员

作业基层单位负责人

三级

生产装置、罐区外或基本建设项目封闭区域内,除特殊吊装以外的小型吊装作业,且吊装作业区域安全距离内无在用生产、生活设施及建构筑物、危险物品等。

属地班组长

作业基层单位负责人

说明:

基本建设项目相对独立、封闭的区域,属地单位为建设单位项目部。

由项目部按上述原则确定区域内属地确认会签人员。

附件5.3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业务流程图

 

附件5.4

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底稿

年月制度检查底稿

制度名称:

燕山石化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检查底稿

制度制定部门(负责人签字):

检查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

序列号

制度管控要求

检查步骤与方法

执行单位

检查样本/现场

检查结论与整改意见

执行点检查结论

问题描述

原因分析

整改意见

及建议

2

责任分工

 

 

 

 

 

 

 

2.1

起重重量大于40吨的重物,或不足4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作业条件特殊的物件,必须编制起重作业方案,作业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落实安全措施,对设备完好性负责。

检查作业方案、安全措施、设备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

方案、措施、记录

 

 

 

 

2.2

基层单位负责对起重作业提出要求、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配合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二、三级起重作业许可审批。

检查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安全措施、作业票证

基层单位

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安全措施、作业票证

 

 

 

 

2.3

二级单位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对从事起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组织审核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

二级单位业务分管负责人审批一级起重作业。

检查二级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情况

二级单位

记录、票证

 

 

 

 

2.4

机动和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自有起重设备、设施、机具的建账、日常维护、使用管理以及起重设备的租赁管理。

检查各项台账

机动和车辆管理部门

台账

 

 

 

 

2.5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起重作业人员的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检查培训记录

人力资源部

记录、证件

 

 

 

 

2.6

安全监察部负责许可证审批人员、监护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认定,负责监督作业许可制度的执行。

检查培训记录

安全监察部

记录、证件

 

 

 

 

2.7

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建立各类起重机械台账,使用单位建立技术档案。

检查起重机械台账、技术档案

机械动力部

记录

 

 

 

 

2.8

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审核并审批公司直管项目的大、中型起重作业施工方案。

检查大、中型起重作业实施方案

工程管理部

记录

 

 

 

 

2.9

监护人会同起重指挥、司索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做好起重作业的现场监护。

检查现场监护落实情况

监护人、起重指挥、司索、起重机械操作人员

现场

 

 

 

 

3

管理内容及工作程序理

 

 

 

 

 

 

 

3.1

安全管理

 

 

 

 

 

 

 

3.1.1

进行起重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确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

检查风险分析结果

基层单位

记录

 

 

 

 

3.1.2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和管理台账,并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

对检查中发现的起重设备问题,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检查各项台账

各单位

台账

 

 

 

 

3.1.3

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

检查证件是否合格

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

证件

 

 

 

 

3.1.4

大、中型整体设备吊装、特殊吊装作业,施工单位应按交底情况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报送项目主管部门,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工程监理及各有关单位的安全部门、生产技术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后审批;公司直管项目的大、中型起重作业施工方案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审核并审批。

作业时施工单位不得私自变更方案内容。

检查吊装方案

施工单位

方案

 

 

 

 

3.1.5

施工单位应于起重作业前向参与起重吊装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应存档备查。

检查交底记录

施工单位

记录

 

 

 

 

3.1.6

施工各相关单位应对作业安全措施逐项检查,确认措施落实。

其中,大型吊装应由吊装工程师现场确认索具卡具等级、检查配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确认内容包括:

起重指挥、司索(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有效性,指挥人员是否佩戴明显的标志。

起重机械和吊具保护装置的完好状况。

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

支车占位地点强度,采取的加强措施是否有效,支腿伸出水平情况。

核实天气情况。

检查现场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单位

现场

 

 

 

 

3.3

安全措施

 

 

 

 

 

 

 

3.3.1

起重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

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起重指挥人员

现场

 

 

 

 

3.3.2

起重指挥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其他操作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起重指挥人员

现场

 

 

 

 

 

起重指挥人员应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方案编制人协商解决。

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起重指挥人员

现场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

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待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单位

现场

 

 

 

 

 

如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离开岗位。

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单位

现场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单位

现场

 

 

 

 

3.4

起重指挥人员职责

 

 

 

 

 

 

 

3.4.1

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起重指挥人员

现场

 

 

 

 

 

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应立即与方案编制人员协商解决。

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起重指挥人员

现场

 

 

 

 

 

指挥吊运、下放吊钩或吊物时,应确保下部人员、设备的安全;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起重指挥人员

现场

 

 

 

 

3.5

起重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3.5.1

按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起重操作人员

现场

 

 

 

 

3.5.2

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或吊物上有人、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起重操作人员

现场

 

 

 

 

3.5.3

严禁起吊超载、重量不清的物品和埋置物体。

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起重操作人员

现场

 

 

 

 

3.5.4

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起重设备、设施处于非完好状态时,禁止起重操作。

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起重操作人员

现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