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开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预算的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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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开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预算的说明

唐山市开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18年预算的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规定,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和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规范全区行政审批行为;负责全区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和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2)负责项目投资、市场服务、文教卫生、社会事务、住建交通、农林水务、商贸流通等方面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及相关行政性收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审批及服务事项流程的标准化管理工作;规范审批事项的办理依据、程序和自由裁量权;负责对行政审批、部门管理及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境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查督办。

(4)负责对上级下放审批事项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和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专家评审、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5)负责进驻综合服务中心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监督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绩效考核;协调、指导未划入行政审批局的职能部门以及乡镇街道的行政审批业务工作。

(6)负责知道和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负责拟定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操作规程;负责对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活动实施现场监管;负责法律法规尚未明确监管部门交易事项的监管。

(7)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全区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

(8)协助相关部门完成“放管服”工作任务。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审批局内设7个科室,具体科室如下: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办公室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政策法规科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社会事务科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投资项目科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市场服务科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涉农事务科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建设交通科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综合服务中心内设4个科室,具体如下: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综合协调科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网络运维科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代办服务科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管理监督科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资源交易中心内设3个科室,具体如下: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综合科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受理组织科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评审见证科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局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

1、收入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共计126.27万元。

2、支出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共计126.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预算114.8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11.41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经过对比测算,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比2017年增加2.84万元,主要是:

项目经费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0.25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正常办公的基本需要和维持单位日常业务运转,包括:

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我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无增减。

具体安排情况为: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共计安排2万元,与上年持平。

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0万元。

与上年持平。

②公车运行维护经费安排2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0万元。

与上年持平。

(三)因公出国(境)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目标:

以 “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服务宗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全体工作人员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重学习、守规矩、讲和谐的良好氛围,展示品德优良、服务优质、环境优美的窗口风采,发挥行政审批局“窗口”作用,努力创优发展环境。

1加强行政审批局规范化建设。

一是积极发挥行政审批局职能。

切实破除行政审批事项中的流程矛盾、协同困难等问题,将分散在各部门的审批职能统一整合划转到相关科室集中审批,精简审批事项,再造审批流程,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的目标。

二是深化“三办”改革。

不断提高“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比例,促进审批提速增效,更加便民便企,激发市场活力。

三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实施区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打造“便民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更加舒适、轻松的办事环境。

坚持群众需求导向,推进窗口整合、事项归并、服务升级。

2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运行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整合现有软硬件设施,在实现与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对接,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增加信息公开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结合省《办法》、《规则》和《目录》,完善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公共资源交易运行规则实施细则》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确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效、规范、有序运行。

3强化日常考核,做好督导检查

 一是强化日常管理。

建立督查工作例会制度,做好一日四查、每周一讲、每月一评等日常工作,定期召开督查工作例会,提升督查工作针对性;建立督查记录台账,并作为窗口单位行风建设与效能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内容。

二是完善考核体系。

建立健全各进驻行政审批部门窗口执行力考核体系,在原有即时评价、日常考勤、星级窗口评定、作风与效能建设等考核考评内容基础上,建立窗口人员季度考核评价机制。

三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

重点查处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网上购物、扎堆聊天,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态度简单粗暴、消极应付,作风专断蛮横、不作为、乱作为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4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一是依托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能力和智能化水平,逐步形成行政权力“一张网”运行和实现企业、市民办事“一网通”,不断提高审批效率,为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规范的网上政务服务。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

依托网上审批平台,对审批服务项目的受理情况、办理状态进行全程实时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发出督查意见,同时,开通投诉热线,方便群众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

三是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审批业务培训,实现窗口网上受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业务,减少办事群众到服务窗口办事的次数,审核工作做到在后台网上集中审理,提高审核工作效率,实现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的提速提质。

5稳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重点公开办事制度、政务公开监督检查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社会评价制度等,用制度建设来保证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是强化政务公开监督管理。

将政务公工作纳入各单位目标考核责任制中,加大检查指导的力度,对工作开展好的通报表扬,对被动应付、行动迟缓的给予通报批评,保证全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

三是公开单位工作职能效能。

结合工作实际,从职能范围出发,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分析,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公开本部门和本单位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和标准,积极为群众和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6积极开展“四个专题教育”,提高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抓好教育引导,开展文明服务教育。

不断强化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管理,加强全体工作人员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章》的学习,培养工作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提升整体服务意识。

开展依法行政教育。

加强业务培训,聘请市区专家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在工作人员中树立“守法行政”理念。

开展高效办事教育。

以提高办事效率为核心,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编制办事流程图,规范行政行为,不断精简审批环节,督促相关单位最大限度的向窗口放权,提高“即办件”的比例,使窗口既能受理又能办理,更好的为企业和群众服务。

开展廉政勤政教育。

建立和完善公开制度,认真遵循一口对外、一门受理、一次告知、一站办公、一地办结“五个一”工作程序;建立政务公开相关的监督、考核、奖惩制度。

增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优化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中心的职能作用,努力推进中心机关效能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和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规范全区行政审批行为;负责全区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和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2.负责投资项目、市场服务、文教卫生、社会事务、住建交通、农林水务、商贸流通等方面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及相关行政性收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审批及服务事项流程的标准化管理工作;规范审批事项的办理依据、程序和自由裁量权;负责对行政审批、部门管理及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4.负责对上级下放审批事项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和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专家评审、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5.负责进驻综合服务中心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监督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绩效考核;协调、指导未划入行政审批局的职能部门以及乡镇街道的行政审批业务工作。

6.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负责组织拟订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操作规程;负责对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活动实施现场监管;负责法律法规尚未明确监管部门交易事项的监管。

7.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全区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

8.协助相关部门完成“放管服”工作任务。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0. 政务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维护;政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政务中心日常管理事务;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

负责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部门(单位)及行政审批事项的核定工作;负责进驻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业务指导、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大厅服务总台值班,掌握各进驻部门窗口办理业务情况、组织对涉及两个窗口以上的审批项目联合会审。

负责推进、协调本区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工作;负责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实施细则制定工作;负责区本级审批项目的代办工作;负责代办员队伍的业务培训、

11.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区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工作。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制度的起草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交易市场交易秩序、交易项目、交易保证金收退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政府采购的相关工作。

实现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1.热情服务,高效完成审批业务

“中心”各窗口在受理行政许可工作中,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审批主体、审批内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八公开”要求,认真遵循一口对外、一门受理、一次告知、一站办公、一地办结“五个一”工作程序,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为办事群众提供热情优质服务;“中心”转变服务方式,变“坐等服务”为“现场服务”,组织工商、国税、地税、质检窗口负责人到我区重点项目东华五金机电城,现场为50余名商户代表进行办证程序、提交资料、办结时限等方面的讲解,耐心回答商户代表提出的各类问题20余个,发放一卡通和登记申请表100余份。

截止到11月底,“中心”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15522件(即办件14772件、承诺件437件、上报件313件),按时办结率100%。

受到群众好评。

较好地履行了全区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和服务职能,圆满的完成了各类行政审批工作。

2.简政优化,提速行政审批效率

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审批程序,在此基础上重新核定进驻单位和职能,并将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的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审批流程等汇编成《政务服务一卡通》向企业和群众发放,保证群众知情权;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案卷规范化建设,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试行)》对卷宗的办理程序、提交材料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发现问题,面对面指正,不断推进行政审批案卷评查标准的全面建立;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积极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扎实开展。

建立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政务公开、挂牌和持证上岗、效能考评、行政管理制度,建立高效运作、公开透明、职责明确、行为规范、便于监督的工作运行机制。

3.夯实举措,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从窗口建设、窗口管理、工作流程、服务行为以及服务质量等五个方面规范审批行为,推进“一照三证”联办制和“一口受理,全程跟踪”管理机制;以实现“无差别审批”为目标,对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唯一对应的要件、流程和裁量标准对外公示,同时强化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的社会监督、确保审批公正;推进网上审批系统开发建设,构建集“电子政务、电子监察、政务公开”于一体的电子监控系统,切实发挥监察、预警提醒、催办督办、问责处理、绩效评估等功能。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构建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电子信息网络平台,结合省《办法》、《规则》和《目录》,制定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运行规则实施细则》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确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效有序运行。

4.着力监督,确保政务服务效果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事项“三联单”制度,同时定期走访、回访审批事项,对重点项目审批做好事中、事后督导调度,落实跟踪问效,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通过投诉举报平台、意见箱,调查问卷等渠道,接受群众投诉;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行风监督员等各方面的监督巡查作用,听取社会各界对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窗口单位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进行常态明查暗访,对影响工作效率、破坏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督促整改。

5.结合实际,开展特色实践活动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中心在准确把握总体要求、方法步骤、目标任务的同时,结合中心实际,重点开展以下三项特色活动:

一是广泛开展“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体验活动。

通过换位思考,现场体验,让窗口人员真正能够站在办事群众的立场去体会和思考如何提升服务质量的问题,努力在工作中做到“三个多”,即多看一眼,多问一句,多查一遍,提高办事效率,让群众少走弯路;二是开展“微笑服务”主题活动。

实行星级管理,挂牌服务。

工作人员佩戴微笑徽章,显示屏显示“微笑服务”的宣传标语和图画,让员工沉浸在“微笑服务”的氛围中,耳濡目染,时刻提醒自己保持微笑,把“微笑”渗透到工作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三是全面开展“一诺二比三评”主题活动。

“一诺”即公开服务承诺,“二比”即比办事效率、比服务质量,“三评”即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

积极评选中心优秀服务窗口和服务之星,激发中心员工的工作热情。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439唐山市开平区行政审批局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行政审批事务管理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和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规范全区行政审批行为;负责全区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和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二)负责投资项目、市场服务、文教卫生、社会事务、住建交通、农林水务、商贸流通等方面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及相关行政性收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负责审批及服务事项流程的标准化管理工作;规范审批事项的办理依据、程序和自由裁量权;负责对行政审批、部门管理及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四)负责对上级下放审批事项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和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专家评审、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五)负责进驻综合服务中心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监督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绩效考核;协调、指导未划入行政审批局的职能部门以及乡镇街道的行政审批业务工作。

(六)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负责组织拟订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操作规程;负责对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活动实施现场监管;负责法律法规尚未明确监管部门交易事项的监管。

(七)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全区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

(八)协助相关部门完成“放管服”工作任务。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和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规范全区行政审批行为,预计全年完成审批事项10000件以上。

 

 

 

 

 

  政务中心事务管理

政务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维护;政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政务中心日常管理事务;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

负责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部门(单位)及行政审批事项的核定工作;负责进驻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业务指导、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大厅服务总台值班,掌握各进驻部门窗口办理业务情况、组织对涉及两个窗口以上的审批项目联合会审。

负责推进、协调本区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工作;负责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实施细则制定工作;负责区本级审批项目的代办工作;负责代办员队伍的业务培训、

 

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

负责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部门(单位)及行政审批事项的核定工作。

对大厅服务总台值班,掌握各进驻部门窗口办理业务情况、组织对涉及两个窗口以上的审批项目联合会审。

负责对中心各窗口执行职责、窗口规范、文明用语、考勤考纪等项目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进行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配合区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做好投诉的调查处理。

对重点项目进行督办和追踪办理;全程代办服务。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务管理

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区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工作。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制度的起草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交易市场交易秩序、交易项目、交易保证金收退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政府采购的相关工作。

对进驻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

对进入交易中心的交易项目进行登记,抽取评标专家,监督评标过程;组织政府采购的招标文件编制、信息发布、组织评标等相关工作。

全面完成

100%

90%

85%

8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七、国有资产信息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55.01万元。

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行政审批局

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

万元)

资产总额

——

155.01

(一)房屋(平方米)

(二)汽车(台、辆)

1

15.38

(三)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台、套…)

(四)其他固定资产

——

139.63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中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

2、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中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为空。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

指所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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