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煤厂生产管理制度.docx
《洗煤厂生产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洗煤厂生产管理制度.docx(3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洗煤厂生产管理制度
洗煤厂生产管理制度
一、调度会议制度
1、每日在厂四楼会议室召开厂碰头会。
参加人员有厂领导,各队队长,材料,备件,设备,安监,技术组长,化验组长,调度站长。
凡参加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无故迟到者罚款5元。
无故不到者罚款10元。
(有事向当日值班长或分管领导请假,队可派书记参加。
)
2、碰头会由当日值班长组织,调度站长主持。
检查落实昨日碰头会安排事宜完成情况。
若没有完成,必须说明原因。
如原因不充分,视其轻重对责任者进行处罚10-50元。
3、对各队提出当日生产急需解决的挡手问题,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各队提出的问题。
如因队组自身原因或故意隐瞒造成事故的,对责任者进行处罚10-50元。
4、厂领导安排次日工作,各队及职能科室要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否则对责任者进行10-30元的处罚。
二、厂值班制度
1、厂内值班长设正副两名,当日值班长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制,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和生产计划,协调、组织、指挥全厂生产,处理重大生产事故.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尽心尽责,互相监督。
由于疏忽或擅离工作岗位造成事故,对当日值班长处罚10-30元
2、当日值班长要按照生产计划任务,认真组织协调各部门,各环节,努力完成当日生产任务.,对完不成当班生产计划的和影响洗煤运转
发生故障事故的,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班后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措施,对责任者进行相应处罚30-100元。
如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立即上报矿调度,由矿有关领导进行分析处理。
.
3、值班长要进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三交清:
当日生产运转完成情况要交清;上级领导安排要交清;生产中遗留问题要交清。
交不清者处罚10元
三、队干部值班制度
1、值班时间,可根据各车间情况而定,执行12小时或24小时的值班制度,即当日8:
00—20:
00或8:
00—次日8:
00。
每天早上8:
00以前,值班人员到厂调度室进行报到。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报者一次扣10元。
2、车间值班人员要组织本车间的班前会,并对值班期间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和工作任务全权负责,指挥和协调各班组及有关人员的工作,及时解决和处理安全生产中发生的问题。
发生生产事故时,车间值班人员必须亲到现场处理,发现一次不到者对其处罚10-50元。
3、对自己解决不了的较大生产事故,要及时通知厂值班长请求协调处理,并参加事故分析。
对分析后认定的责任者进行30-100元的处理。
4、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地点,因上岗或办理其它事情需离开时,必须汇报厂调度向厂值班长说明去向,否则按脱岗处理。
发现一次罚款10元。
四、调度管理制度
1、 厂调度员必须熟悉全厂洗煤生产工艺流程,特别是新改造的各环
节。
了解全厂设备的性能、结构技术特征、事故和故障规律、常见故障的原因分析,能对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因自身原因指挥失误的一次罚款10-30元,造成事故的按分析结果处理。
2、调度长要对调度员进行定期考试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分别给予批评、罚款10元处理,考核三次最后一名者调离工作岗位。
3、调度是全厂生产指挥中心和决策机构,各队必须坚决服从调度的正确指挥。
不听指挥的一次罚款10-20元,影响生产和造成事故的按分析结果处理。
4、各队当班队干、工长、电工和其他关键岗位工,必须随时向调度汇报所在地点,便于联系和处理问题,不汇报或找不着以上人员者,一次罚款20元。
影响运转的按事故分析处理。
5、各队必须对生产现场情况如实汇报,对不在岗位交接班、故意停车进行假汇报、擅自停车不汇报者,对岗位工罚款50元,工长30元,队长20元。
6、现场反映问题必须准确。
调度要根据现场反映情况进行分析,做出正确判断,提出处理办法。
汇报不准或分析有误,对有关人员罚款20-50元,影响运转按有关规定处理。
7、当班发生事故影响生产的,班后分析。
有关领导、考核组,安监站人员参加。
按照事故分析不过夜的原则。
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五、生产调度报表管理制度
1、 调度员、集控人员必须认真填写集控室内的各种原始记录。
记录各车间开车时间、停车时间、停车岗位、停车原因。
如发现漏写或错写的一次罚款10元。
2、记录商品煤外运批数、车数、吨数及品种、灰分、到车时间、开装时间、装起时间、及车全部拉走时间。
如发现漏写或错写的一次罚款10元。
3、记录生产过程中产品灰分、水分、煤泥水底流及溢流浓度,由化验室承担,并按规定时间上报调度和各厂长。
错、缺一次罚款10元。
4、记录厂调度对原煤仓、矸仓、中煤仓、精煤仓、中、小块仓的仓储情况必须及时准确了解清。
错报一次,对探仓者罚款20元。
5、对发生的问题要登记清楚汇报人、汇报内容及处理情况等,为生产考核提供准确的可靠的依据。
错、漏一次罚款10元。
6、各类记录要求字迹工整、数据详实、准确无误。
错、漏、缺一次罚款10元。
六、调度汇报制度
1、全厂各岗位工,维护工,在本岗位职责范围内,必须认真执行巡视检查制度,观察设备运行当中的隐患和异常现象,如发现必须立即先向调度、集控汇报隐患、事故的地点,部位,性质,听从调度员指挥。
调度员要根据当时生产缓急,和其它岗位运行状况,积极组织队长,工长到现场了解情况,判断隐患事故性质,待一切条件具备后方可进行处理。
对隐瞒事故不报者,对其罚款10-30元。
2、值班队干或工长要严格执行班中三汇报制度。
接班后(20分以内)必须向调度汇报本班出勤人数,本班工作内容,重点项目工程以及上
班遗留问题。
缺一次罚款10元。
3、调度员要积极观察,了解,询问各系统设备运行情况;接到岗位汇报问题,要仔细询问事故的性质,类别。
在出现工伤事故时,要沉着冷静,询问出事地点,受伤人人数、性别,年龄、部位,程度,汇报人、相关人员及简要经过。
并立即向厂值班长汇报,了解准确真实情况后,需去医院的向上级调度,安监站汇报。
汇报不清或延误的要按其性质严重程度给予10-50元的罚款。
4、调度员要坚守岗位。
随时向运销调度了解车皮来源情况,装车点现场装车情况。
并督促解决装车存在问题,保质、保量、在规定的时间内装好车。
如出现装车延点,一定落实现场情况,随时向厂值班长汇报。
属于责任事故的,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
对责任者进行30-50元的处理。
洗煤厂机电管理制度
一、机电安全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班前要充分休息,严禁酗酒,以保证工作时精力充沛,头脑清醒。
发现酗酒后上班者,立即停止其当班工作,并对酗酒者罚款20—40元。
2.工作人员上班前要穿戴好劳保用品,在设备的转动部位附近操作时应扎紧袖口,禁止在转动的机械设备旁穿脱衣服。
如有违反规定者罚款5—10元。
3.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中要精力集中,不准打闹、嘻戏、闲聊、看书、做私活;严禁脱岗、串岗、在岗位睡觉。
如有违反规定者罚款5—30元。
4.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护罩、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要定期检查(每月最少一次),发现问题要立即修复。
不检查或不修复追究责任人责任(并罚款30—50元。
5.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如短路、过载、过流、欠压保护,要定期检查、整定校验,整定值按原部颁电气设备整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整定值严禁巅作人员擅自改变,改变时必须经厂机电技术员批准,技术组要定期抽查,凑现不符合规定的,对责任者罚款30—50元。
6.严格执行机电设备的巡回检查、定期检查、定期检修制度,䫥确保设备的安全蟐行。
所有检查人员中在规定的检查时间内迟到或无故不到者处以510元罚款。
7.要认真搞好所有防爆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一般每旬一次),发现
失爆要及时处理。
如有不检查或不处理者罚款30—50元。
8.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必须按规定办理工作票手续(停送高压)和挂牌制度,禁止约时停送电。
违反者罚款50元。
9.严格执行检修登记、注销制度。
违反以下每项者罚款20元。
A.生产系统检修作业,检修人员必须通知厂调度室并办理停送电手续,保证在停车停电后,再开始检修。
B.检修结束后要通知厂调度室,并办理停送电手续。
C.集控工、操纵工在情况不明时严禁开车。
10.高空作业必须有安全措施,上下传递工具材料不准乱扔,机下应有监护人员或明显标志。
违反者罚款30元。
11.升降设备、重物或从高处向下扔东西,必须设站岗放哨人员监护。
违反者罚款30元。
12.严禁在储放油脂、棉纱的库房或场所抽烟,以防发生火灾;禁止在氧气瓶、乙炔发生器附近点明火,以防爆炸。
违反者罚款50元。
13.瓦斯地区内使用电氧焊时,必须有电氧焊使用措施。
在开工
前,要首先加强通风,由瓦检员验定瓦斯含量,当瓦斯含量超过
0.5%时,禁止氧电焊作业。
违反者罚款50元
14.严禁横跨运转中的设备,严禁触摸机械的运转部分,严禁站在运转的设备上工作,严禁打开运转机械外壳、盖子及防护罩。
违反者罚款30元。
15.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
违者罚款30元。
16.发生压皮带、压筛子事故,应把煤攉下来再开车;发生设备过载或卡阻,要设法排除故障,不得强行频繁启动,反复起动次数一般不得超过3—4次,以免损坏设备,降低电气设备使用寿命,对频繁启动设备的,值班电工有权干涉和制止。
违反者罚款30元。
17.禁止机电设备长时间超负荷运行,工作人员发现设备温升超
限、电流超限及其它异常有权制止开车。
对视而不见者罚款20元。
18.雨季前要做好安全防洪工作。
对排水设备要进行全面检查检修,地沟管路彻底清理,保证畅通无阻,以达到防洪目的。
冬季前要全面检查防寒防冻设施,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冻坏设备影响生产。
对不负责的有关人员罚款20—40元。
二、机电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1.班巡检由岗位司机、跟班维护工、工长承担。
对不负责的有关人员罚款5—10元。
2.岗位司机对本岗位设备,除交接班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外,每班巡检次数不得少于4次,即每间隔2小时一次。
违反者罚款10元
3.工长(不顶岗时)每班对全车间运转设备巡检不少于2次,即每间隔4小时左右一次。
对不负责的有关人员罚款5—10元。
4.维护工对本车间设备的巡检不少于2次,即每间隔4小时一次。
对不负责的有关人员罚款5—10元。
5.巡检查出问题要及时汇报调度,组织处理。
重大问题要汇报机电厂长和机电技术员。
对知情不报或故意拖延者罚款20—40元。
6、配电室巡检工作由小班电工承担。
对不负责的有关人员罚款5—10元。
7、小班电工每隔24小时对所有的配电室要详细填写各室的巡检记录。
不作记录或记录不清者罚款5元.
8、配电工检验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汇报厂调度,重大问题要直接向有关领导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对知情不报或故意拖延者罚款20—40元。
9.有关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次数巡检,并详细记录检查设备名称、编号、检查部位、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情况等。
对不记录或记录不清者罚款5—10元。
10.巡检记录要妥善保存。
如有损坏或丢失者罚款5—10元。
三、机电设备定期检查制度
1、 机械设备、工业管道等由各队负责,全车间所属设备(电气除外),派专人每周全面检查一次,每月不少于4次,并有记录。
不检查或不记录的队罚款50—100元。
2、 生产系统所有溜槽、翻板、挡煤板、水箱、介质桶等大型金属焊接件由各队承担,派专人每周定期检查一次,每月不少于4次,并有记录。
不检查或不记录的队,罚款50—100元。
3、 取暖设备及管路由机电队负责,每年冬季之前要进行一次大规模的详细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处理问题需要的备品材料,书面呈报队及分管厂长。
不检查或检查不细的罚款50—100元。
定期检查结果要详细填写到《定期检查记录本》内,要写明检查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检查部位、内容、发现问题、处理情况、日期、
签名等。
对不记录或记录不清者罚款5—10元。
4、 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队与调度站,安排时间处理。
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机电厂长和机电技术人员汇报,以便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对知情不报或故意拖延者罚款20—40元。
5.配电室每月定期检查一次,由大班电工负责。
不检查或检查不细罚款10—20元。
6.配电室配备《定期检查记录本》,定期检查的结果要详细、认真记录。
不作记录或记录不清者罚款5元.
7.配电室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安排处理问题时,要报告厂调度站。
重大问题、隐患要及时向机电厂长及厂机电技术人员汇报.对知情不报或故意拖延者罚款20—40元。
四、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定期检修要做好检修前的检查诊断工作,并做好配件、工具的准备和劳动力的配备,确定比较准确的时间进度。
准备工作不完善,罚有关责任人30—50元。
2.作业前要通知调度进行检修登记,并办理有关手续。
不办有关手续者罚有关责任人5—10元。
3.定期检修时间由调度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合理安排。
安排不合理罚有关责任人5—10元。
4.定期检修工作要认真组织检查、落实,必须按规定间隔期和工作内容进行,并按要求填好检修质量卡,检修质量按原煤炭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选煤厂部分执行。
如不合格则对检修
队组罚款100—200元。
5.定期检修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
如有违章罚款50—100元。
6.定期检修结果要填入“定期检修记录”。
特别是中修以上的检修要详细填写:
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检修类别、检修部位、内容、检修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方法、遗留问题、有关数据、检修负责人、参加人员、检修时间等。
月终同厂主管技术员检查,记录由带班人填写,用完交队保管。
对不记录或记录不清者罚款5—10元。
7.定期检修后的设备,如无其它原因(如缺油、杂物卡阻、严重超负荷等)必须保证到下一次检修期中间不出大的事故,如间隔期内出现检修质量事故,根据事故分析结果进行考核。
对检修队组罚款100—200元。
8.定期检修中发现重大技术问题处理时,带班人要向厂调度汇报,并及时请示机电技术人员制定处理措施,不得擅自作主进行处理。
对知情不报故意拖延者或擅自处理按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9.定期检修中由于操作不当,违章作业、野蛮拆卸,以致损坏或丢失机件,造成检修事故时,要追究检修人员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按情节轻重罚款20—400元。
。
10定期检修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
如有违反对检修队组罚款50—100元。
11检修完毕,必须通知调度办理手续。
不办手续就启车的罚款30元。
12检修完毕要清理场地,做到活完场清,更换下来的零部件要及时
回收到指定地点。
如有违反罚款20——50元。
五、机电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1. 设备要保持清洁,各种标示牌齐全,文字清晰。
如有违反,对该班本岗位工罚款5—10元。
2.2. 设备各部位的紧固螺栓,无短缺、松动、脱落现象,有问题及时处理。
如因以上问题造成设备损坏罚有关责任人50—100元。
3.3. 经常检查设备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油质及油量,及时添加或更换。
有漏油现象及时处理。
如因以上问题造成设备损坏,罚有关责任人50—100元。
4.4. 设备运转时经常检查设备有无异常声音,电机及设备各运转部位有无异常温升,有无异常气味,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查清原因,及时处理。
对知情不报或故意拖延者罚款20——50元。
5.5. 定期检查设备各联轴节的间隙,连接螺丝怖其他连接件是否有磨损过度和短缺的问题并及时处理。
如因以上问题造成设备损坏絚有关责任人50—100元。
6、设备的运转及维抄保养必须有详细的文孓记录.对不记录或记录三清者罚款5—10元。
六、停送电管理制度
1检修停送电时,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煤柿安全规稉》及停送电有关规程。
如有违反,对该班本岗位配电工罚款20—50元。
2.高压停送电时,必须先与机运部取得联系,提前办理停送电工作
票,确定无误后,方可按停送电规程进行操作。
如有违反,对该班本岗位配电工罚款50—100元。
3.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谁停谁送,且确认停电后挂牌,登记签字后才可携带对号牌离开配电室。
检修地点人员,必须耐心等侍专职停送电人员返回现场,确认停电后方可工作。
如有违反,对该班本岗位配电工罚款50—100元
4.申请停电后,必须在相应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在检修的设备上悬挂“检修停电”的标示牌。
如有违反对该班本岗位配电工罚款50—100元。
5.同一台设备进行多种检修时,要分别办理停电工作票.并在相应的开关上重复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直到全部工种检修完毕,取下最后一个标示牌后,方可进行送电。
如有违反,对该班本岗位配电工罚款50—100元
6.确认停电后,检修前必须先进行验电工作。
在高压线路及设备上工作时,还必须用专用接地线放电,并加装短路线后才可工作。
如有违反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100元。
7.检修完毕后,工程负责人必须重复检查现场,无问题后,工具杂物全部撤离现场,并由专人拆除短路线,将停电牌或工作票,由专人送回,恢复送电。
如有违反,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100元。
8.工作票、对号牌一经送出,即认为该设备及线路已经带电,不得在其上面进行任何工作。
如有违反,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100元。
9.检修前,由工程技术人员组织全体检修人员学习本措施,由工程负责人向检修人员详细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方可开始检
修。
如有违反,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100元。
七、设备管理制度
1、在用的主要洗选设备台台完好,有一台不完好扣0.5分.对责任人罚款10元。
2、综合设备完好率90%,每降低1%扣0.5分.对责任人罚款10元。
3、设备各类保护齐全完整,灵敏可靠,缺一种保护扣1分,对责任人罚款5元。
4、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并留有运转记录、事故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
未按规定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的,发现一次扣0.5分;造成设备事故一次扣1分;造成设备重大事故,进行分析,并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200元。
对不记录或记录不清者罚款5—10元。
5、设备各润滑部位的油质、油量符合标准,发现一次油量、油质不符合标准扣10元,由此造成的设备事故一次扣50元。
6、设备检修工程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留有记录。
发现有错、漏者,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20元。
7、设备检修及维护保养时,必须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以确保人员及设备安全,发现一次违章,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发生设备事故按事故分析处理。
8、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时,拆下的设备及零部件应整齐摆放在干净处。
当班未处理完时,设备及零部件应有防丢失和损坏的措施.未达到上述要求,发现一次扣5元,造成设备及零部件丢失和损坏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20元.
9、拆下的设备以及零部件应及时送修、上交或回收。
未及时送修、上交及回收的,扣罚责任人5—20元。
10、电气设备应有防止车间内因跑、冒、滴、漏及清洗车间造成设备损坏的措施,由于上述现象造成设备损坏,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50元
12、因检修班责任不落实,造成开机时间推迟,一次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20元
13、运转中的设备由于岗位工不负责任,造成设备事故的,扣有关责任人10—50元。
14、设备不应出现长时间空运转现象。
未经调度同意,设备出现长时间空运转现象,每1小时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
八、用电管理制度及节电措施
为确实搞好我厂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三项用电管理工作,降低洗煤厂吨煤电耗成本,保证全年用电指标完成,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严格用电管理制度,下大力查处违规用电,定期不定期对生产车间用电进行检查。
各队队长应对其所管辖范围“长明灯”进行彻底整治和处理,杜绝“长明灯”现象。
在检查中每发现一盏“长明灯”,罚该队队长20元。
2、严格实行避峰用电,要求各队将检修时间安排在早高峰时间:
8:
00-11:
00,原煤队尽量在夜班开足马力拉煤,保证在早8点以前将井下煤仓拉空后停车,圆满完成矿下达的0.7994的指标。
不达指标罚该队队长50元。
3、对全厂各队用电情况进行摸底,尽量将指标向各队分解,并在其所
4、属配电室内装电度表进行计量。
在其所属配电室装电度表进行测量,让各队队长真正承担用电责任,并直接与其节电奖进行挂钩考核。
如果超计划用电,罚该队队长50元。
5、系统改造工程,新增大量设备,向矿“三电办”进行汇报批准后。
进行用电指标实时考核,并定时对厂属各单位车间的日用各种形式的热用具进行检查,无“许可证”的用户,将用具没收。
并处以罚款20—50元。
6、对外转供用电方面,由用电单位向矿“三电办”提出申请。
批准后由洗煤厂机电厂长、“三电”人员签字,方可接火用电。
如在没有批准的情况下私自用电者罚款100元。
九、备品备件的管理制度
1、各队对本队存放的备品备件,必须妥善保管,并合理使用。
如有浪费或丢失,罚有关责任人10—50元
2、备品备件正常情况下不允许在车间内存放,应存放在备品备件库中,并建立帐目,确因备品备件体积过大或其它原因,无法存放在备品备件库中时,须经配件管理人员同意,可在车间内放置,但须保证存放整齐、清洁。
如没有帐目或存放不整齐、不清洁的,罚款有关责任人10—30元。
3、设备零部件的拆除、更换、移动,须经设备管理人员及配件管理人员的同意,否则要追究队领导的责任,并处罚有关责任人10—30元。
4、备品备件和拆除、更换、移动等工作,禁止野蛮操作。
如有人为原因损坏,经分析后,要处罚有关责任人10—50元,并处罚本队领导10—20元。
5、配件管理人员对全厂备品备件的消耗情况、备用情况、存放地点等应做到心中有数、帐目清楚、并要求备用一些紧缺的、消耗较大的备品备件,不得因备品备件的短缺影响生产。
对帐目不清楚或因备品备件的短缺,影响生产的,处罚有关责任人10—50元。
6、各队对拆下的备品备件,能修复的应由本队和机电队尽快修复,不能修复或报废的,交配件管理员。
如私自处理的处罚有关责任人100—500元。
洗煤厂经营管理制度
一、材料计划管理制度
材料员要做到物资计划合理,周密,精打细算,实行定额定量,批量进货,决不舍好求差,舍廉买贵,做到为生产所急,为生产所想,不因某项材料短缺而影响生产,搞好仓库管理,严格执行库房的管理制度。
1、进料时要核对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相符。
严把物资入库关,保证入库物资不短少、损坏,为发放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发现材料有短、错、缺对该库管员进行5-30元的处罚。
2、认真审批领料单,审查领料队组或个人定额,限额或成本卡。
减少、杜绝产生超储积压物资,减少物资报废,提高库存物资的合用率。
充分利用库有人力、物力,提高仓储生产作业的劳动效率。
违反此规定者处罚责任人5-50元
3、要保证每月月底做好下月的计划,保证下月材料在生产、安全、标化等方面不顶手。
如出现材料顶手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元。
4、提高业务素质,按规章制度办事,避免发生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作业现象。
严格执行材料工具交旧领新制度,保证库房卫生整洁。
发现一次脏、乱、差对相关责任人处罚10元。
二、材料领发管理制度
材料入库检验是维护企业自身经济利益的必要手段。
领料时要持
领料单,详细检查材料的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检查物资的质量是否达到合格要求。
一般材料在3日内验收完毕,大型材料7天内验收完毕。
如完不成对相关责任人处罚10元。
1、1、 建立材料领取记录,并认真填写。
不得有错、漏现象,发现一次对相关责任人处罚10元。
2、2、 待验收物资单独存放,领料中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处理。
处理不及时,相关责任人处罚5-10元。
3、3、 材料出库发放必须做到“三核对”“五不发”“一到二先”。
三核对:
核对领料队,核对领料印签,核对器材名称规格数量;五不发:
料单不清不发,名称规格不符不发,涂改料单不发,印签不符不全不发,无正式手续或手续不全不发。
一到二先:
发料到现场先进先出,发料的同时要填写料卡,发料要将有关图纸技术资料附件带齐全,发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