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规划师投资产品和方案证券基金金融衍生产品资产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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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规划师投资产品和方案证券基金金融衍生产品资产配

 

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聚富1805期99天”(中秋特惠)

产品代码:

GXJF1805099

产品登记编码:

C1092518000433

(客户可依据该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上查询本产品信息)

 

编制单位: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版次号:

2016.01版

生效日期:

2016年10月13日

投资人权益须知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尊敬的投资人:

理财产品在投资并获取收益的同时也存在投资风险。

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投资理财产品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第一条理财产品购买和服务流程说明

●风险属性测试。

投资人须自主进行风险属性测试,通过风险测试,投资人可以清楚了解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可以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

●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投资人仔细阅读拟购买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以下简称“销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理财产品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人权益须知等。

●咨询与解释。

投资人向绍兴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理财服务人员咨询理财产品风险等级、期限、投资范围、销售文件相关细节、疑问等,绍兴银行理财服务人员给予解答。

●认购申请。

投资人须自主决定是否购买,若购买,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绍兴银行活期有效账户(兰花卡或存折),在理财服务人员辅助下进行购买,整个过程分为:

签约、填写交易申请单、缴款三个步骤。

敬请关注:

您的认购申请只是提出一个认购邀约,不表示一定能购买成功!

签约—投资人签署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一式两份),必须由投资人亲笔签名并亲自抄录风险提示语句。

填写交易申请单—投资人在银行提供的格式化“交易申请单”上填写:

姓名、身份证件类别、身份证件号码、认购产品代码、联系电话,并签署本人姓名和当天日期。

缴款—银行理财服务人员审核投资人填写的“销售文件”、“交易申请单”,并复印身份证件(粘贴在银行留存的“销售文件”投资人签名处旁的指定处),并通过银行理财销售系统冻结或扣划投资人指定账户上的相应投资资金(投资人须输入账户扣款密码)。

●资料保存。

经投资人签字确认的销售文件、“交易申请单”,银行和投资人双方均应留存。

银行理财服务人员要向投资人(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指定处)提供网点及本人的联系电话。

●认购申请撤销。

投资人在理财产品募集期内且银行理财产品正式销售时段内,可以撤销已经购买但尚未正式扣款的理财产品购买申请。

操作办法如下:

投资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缴款账户卡或存折、已签署的理财产品

销售文件、交易申请单,至原购买该理财产品的银行网点,联系理财服务人员办理认购申请撤销。

银行理财服务人员审核投资人有效身份证件、缴款账户卡或存折、已签约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交易申请单无误并收回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交易申请单后,由投资人填写交易申请单(撤销用),通过银行理财销售系统,撤销该笔理财产品认购申请,解冻投资人指定账户中的相应资金(投资人须输入账户扣款密码)。

交易申请单(撤销用)由银行和投资人各自留存。

●购买成功、通知及回访。

投资人购买的理财产品在约定日期成立并成功扣款的,银行将通过短信等形式通知投资人。

若投资人有任何疑问,可随时通过银行0575-96528客户服务热线或银行网点、理财服务人员联系电话反映、咨询。

●购买不成功及通知。

投资人购买的理财产品在约定日期没有达到成立条件,不能成立的,银行理财业务系统自动解冻投资人指定账户中的相应款项,不会扣划投资人账户中的资金。

银行将通过短信、0575-96528客户服务热线、理财服务人员致电等形式通知投资人。

若投资人有任何疑问,可随时通过银行0575-96528客户服务热线或银行网点、理财服务人员联系电话反映、咨询。

●信息披露。

银行将按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有关条款约定,在银行网站发布各期理财产品的成立、运作、到期清算或提前终止等信息公告。

投资人可登陆银行网站(.)查询理财产品相关信息。

●提前终止、到期兑付和税收。

提前终止—当理财产品发生全部提前终止时,银行将于该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在银行网站()上发布提前终止公告,银行还将通过短信、0575-96528客户服务热线、理财服务人员致电等形式通知投资人全部兑付,并将兑付款项(本金和收益)划入销售文件约定的投资人授权指定账户。

到期兑付—银行将于理财产品实际到期日后1-3个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将兑付款项(本金和收益)划入销售文件约定的投资人授权指定账户。

税收—银行将根据理财产品的性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对代扣代缴税费的相关规定。

在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银行将遵循市场惯例进行操作。

第二条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说明

●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说明。

投资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应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银行应提供统一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书供投资人进行评估;银行对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的评级由低到高包括五级,分别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

●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内容。

风险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

投资人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的、收益预期、风险偏好、流动性要求、风险认识以及风险损失承受程度等;

●银行对65岁以上(含)的投资人进行风险评估时,充分考虑到投资人年龄、相关投资经验等因素,其风险承受能力上限限定为:

平衡型。

●银行完成投资人风险评估后应当将评级结果告知投资人,由投资人签名确认后留存。

●投资人超过一年未进行风险评估或发生可能影响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情况的,再次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当在银行网点或银行网上银行完成风险承受能力持续评估,评估结果应当由投资人签名确认;未进行持续评估的投资人不能再次购买绍兴银行理财产品。

●特别提示:

如投资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再次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当主动要求绍兴银行对其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评级具体含义说明。

投资人风险测评结果的含义如下:

保守型:

风险承受能力弱,不能承担本金损失的风险,且收益率不能低于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率。

稳健型:

风险承受能力弱,能损失收益但不能承担本金损失的风险。

平衡型:

风险承受能力一般,能承担极少比例的本金损失。

成长型:

风险承受能力尚可,能承担一定比例的本金损失。

进取型:

风险承受能力强,能承担较大比例的本金损失。

●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等级说明。

银行理财产品按运行方式和投资范围不同,其承担的风险程度各有不同,银行将其风险等级分为五级,分别为:

低(一级)、中低(二级)、中(三级)、中高(四级)和高(五级)。

银行理财产品类型分为:

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指银行按照协议约定,向投资人承诺支付固定收益,由银行承担投资风险的理财计划。

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又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指银行按照协议约定,向投资人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风险由投资人承担,并按照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投资人的实际收益率的理财计划。

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指银行按照协议约定,不保证投资人本金安全,仅根据理财计划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投资人实际收益率的理财计划。

●投资人风险等级与适合购买的理财产品说明

投资人风险等级

绍兴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等级

低(一级)

中低(二级)

中(三级)

中高(四级)

高(五级)

保守型

×

×

×

×

稳健型

×

×

×

平衡型

×

×

成长型

×

进取型

备注:

√代表可以购买;×代表不能购买。

第三条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的方式、渠道和频率说明

●银行按照销售文件有关条款的约定,通过银行网站()、0575-96528客户服务热线或网点显示屏等渠道,发布各期理财产品的成立、运作、到期清算或提前终止等信息公告。

●银行按照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约定披露理财产品信息,投资人可通过以上渠道及时查询,如果因投资人未及时查询导致其未能了解银行披露的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人预留在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银行,如投资人未及时告知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银行可能在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投资人,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人的决策或理财资金兑付等,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投资人向银行投诉的方式和程序

●投资人若需投诉,请随时拨打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0575-96528进行投诉或咨询;投资人也可拨打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上载明的理财服务人员联系电话、销售网点联系电话进行投诉。

●投资人的投诉将被记录,并在银行内部形成投诉处理工作单,相关部门和人员将在接到投资人的投诉后,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处理:

核实交易记录和交易情形、调查理财服务人员、形成反馈意见、反馈投资人并征询意见、按一致意见处理投诉等。

第五条银行及理财服务人员联络方式

●投资人若需联系银行,请随时拨打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0575-96528;

●投资人也可拨打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载明的理财服务人员联系电话、销售网点联系电话进行联络。

第六条投资人认购银行理财产品需提交的材料

●投资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我行活期有效账户(兰花卡或存折);

●投资人本人签署的《客户风险属性测试表》及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依照监管部门规定,银行要求投资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仔细阅读提示

请您一定仔细阅读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说明书、理财产品协议书、投资人权益须知等,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关注投资风险,自主决定是否投资。

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产品前,应充分认识风险,谨慎投资,特向您风险揭示如下:

一、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二、购买本产品,您可能面临如下风险:

1、信用风险:

理财计划所投资的债券、信托计划或其他投资品种,可能因基础资产发行人不能如期兑付本息,或回购融资人、信托项目借款人等交易对手发生违约,投资本金及收益可能遭受损失。

2、政策风险:

本期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

如果在产品运作期间,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规发生变化,将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行为的正常开展,进而导致本期理财产品收益的损失和降低。

3、流动性风险:

购买封闭式理财产品客户无赎回权,理财产品采用到期一次兑付的形式,在存续期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本期理财产品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购买开放式产品客户有赎回权,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客户只能在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

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若遇大额赎回时,可能影响客户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

4、延期风险:

如因本理财产品投资标的的融资人未按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以及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本期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偿付本金及收益,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5、提前终止风险:

在本期理财产品存续期内,绍兴银行有权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一旦本期产品被提前终止,客户则无法实现期初预计的全部收益。

6、信息传递风险: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不提供账单,客户应依据理财销售文件的规定,及时登录绍兴银行网站或致电绍兴银行客服热线或到绍兴银行各营业网点查询。

如因客户未及时查询,或因通讯、系统故障以及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致使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所产生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另外,客户预留在绍兴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若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绍兴银行,如因客户未及时告知,导致绍兴银行无法及时联系客户,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7、其他风险:

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将导致本期理财产品收益的降低和损失。

三、本产品为: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证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

如果理财产品所配置资产到期无法正常处置,则投资者理财收益可能遭受损失,在最不利情况下,将损失全部的收益,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

如果理财产品所配置资产到期无法正常处置,则投资者本金及收益可能遭受损失,在最不利情况下,将损失全部的本金和收益,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产品期限99天,产品风险等级为(□低□中低■中等□中高□高)级,本理财产品适合风险承受能力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及以上的投资人购买。

四、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结果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再次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客户类风险等级

适合的产品类型

保守型

低风险产品(R1)

稳健型

低、中低风险产品(R1-R2)

平衡型

低、中低、中等风险产品(R1-R3)

成长型

低、中低、中等、中高风险产品(R1-R4)

进取型

低、中低、中等、中高、高风险产品(R1-R5)

五、请您认真阅读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与内容,了解本产品的基本情况、投资风险与收益状况等,并独立做出是否购买本理财产品的决策。

本人确认如下:

(客户需全文抄录以下文字以完成确认)

本人已经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确认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本风险揭示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由银行留存,第二联由客户留存。

“聚富1805期99天”(中秋特惠)产品说明书

一、产品要素

产品名称

“金兰花-共享聚富”2018年5期(中秋特惠)99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简称

“聚富1805期99天”(中秋特惠)

产品期次

GXJF1805

产品登记编码

C1092518000433

发行机构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日期

2018年9月20日-2018年9月26日

理财期限

99天

销售渠道

柜面(含自主渠道)、网银和手机银行

销售区域

浙江省

产品代码

GXJF1805099

预计计算投资

收益起始日

2018年9月27日

名义到期日

2019年1月4日

投资起点金额

10万元(含)人民币,以10000元的整数倍递增,单户累计上限100万元

经测算可达到的年化收益率

4.5%

理财收益计算

理财收益=理财本金×R×实际存续天数÷365,365天/年。

R为实际发行的年化收益率(已扣除管理费率)。

计划发行规模

上限5000万元

产品成立

在本理财产品认购期内,如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或金融市场发生重大波动等情况,经绍兴银行判断,此等情形将严重影响到本理财产品所投资资产安全时,绍兴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产品不成立时,绍兴银行将在3日内将产品本金退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理财币种

人民币

发行对象

根据我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估,该产品风险等级为中级(本风险等级为我行内部风险评估结果,仅供参考,我行不对前述风险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适合风险属性为平衡型及以上的客户,销售对象为有投资经验的个人客户

收益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收益支付方式

存续期满,本金与收益一次性支付

投资范围

本期理财产品项下募集的理财资金投资于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金融工具,包括标准化债权资产、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和符合监管要求的其他资产,其中标准化债权资产包括:

一是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或中国银监会认可的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商业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项目收益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私募债、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可交换债、可分离债、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的挂牌资产等;二是现金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同业存款、同业存单、同业拆借、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等资产;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资产;符合监管要求的其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型基金、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含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商品类资产及法律法规未禁止投资的其他产品等。

投资比例

非标准化债权资产:

比例10-90%,标准化债权资产:

10-90%,符合监管要求的其他资产:

0-50%,上述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可在(-10%,10%)的区间内浮动。

管理费

见税费规定

收益来源说明

本期理财产品资金收益来源于上述所投资资产利息收入和交易收益等

提前终止条款

在理财期限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银行视投资状况有提前终止权

税务处理

见税费规定

二、税费规定

1、投资于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人自行缴纳。

但若根据法令的规定或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命令或要求,银行有义务代扣代缴客户承担的税费时,银行将进行代扣代缴。

2、产品托管费:

本理财计划托管人收取0.008%的固定托管费,计算方式为:

理财募集资金总额×0.008%×实际理财天数/365,托管费于理财到期(或终止)清算分配时从理财财产中支付。

3、产品管理费:

若产品所配置资产最终投资收益在扣除产品托管费后低于预期投资收益,绍兴银行将免于收取产品管理费;若产品所配置资产最终投资收益在扣除产品托管费后高于预期投资收益,则超出部分作为我行产品管理费,并于产品到期时收取。

三、名词释义

(一)发行期:

是指绍兴银行确定的接受投资者认购本理财产品的起止期限。

(二)提前终止权:

是指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绍兴银行或投资者单方面决定全部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权利。

(三)提前终止权行使日:

是指绍兴银行或投资者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日期,也即本理财产品被提前终止、开始停止计算收益的日期。

(四)认购日:

是指投资者认购本理财产品的日期。

(五)计算投资收益起始日:

是指计算本理财产品收益的起始日期,也即本理财产品对应资产开始运作的日期。

(六)名义到期日:

是指在绍兴银行未对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情况下本理财产品的到期日期。

(七)实际到期日:

是指绍兴银行实际开始停止计算本理财产品收益的日期。

(八)理财期限:

是指自计算投资收益起始日至实际到期日之间的投资期限。

(九)工作日:

是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外的日期。

四、运作方式

(一)运作方向

本期理财产品项下募集的理财资金投资于:

非标准化债权资产:

比例10-90%,标准化债权资产:

10-90%,符合监管要求的其他资产:

0-50%,上述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可在(-10%,10%)的区间内浮动。

(二)提前终止

在理财期限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银行根据投资情况有提前终止权。

五、收益计算规则

(一)投资对象、投资比例、预期加权平均投资年化收益率及测算依据

配置资产

投资比例

资产年化收益率

标准化债权资产

10-90%

2.8-7.0%

非标准化债权资产

10-90%

5.0%-11.0%

其他资产

0-50%

2.0-6.5%

预期加权平均投资年化收益率

4.55%-5.0%

预期加权平均投资年化收益率:

根据历史数据参考,所配置资产加权平均年化收益率在4.55%-5.0%之间,该收益率仅代表基于近期市场行情的历史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理财资金最终投资收益率将视市场情况而定,敬请您仔细判别。

(二)收益分配规则

根据理财资金所投资资产实际运作情况向客户支付到期款项。

(三)收益率计算公式

1、产品收益计算

理财产品到期支付款项=理财产品本金+理财产品本金×产品持有期年化收益率×理财期限/365。

产品持有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到期实际收益率-年化销售费率-年化管理费率

投资者到期收到款项按去尾法保留两位小数。

2、示例说明

(下述数据均为模拟数据,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示例一:

若投资者以100000元本金认购“聚富1805期99天”(中秋特惠),产品运作满99天,理财产品经测算可达的年化收益率为4.5%

投资者到期收到款项=100000+100000×4.5%×99÷365=101220.54元。

示例二:

若投资者认购本理财产品,最不利情况下,投资组合内所有资产均发生以上所述的风险事件,且投资组合内所有资产均发生全额损失,则投资者到期收到款项为0,即投资者面临全部本金与收益的损失。

(四)产品到期兑付

实际到期日,绍兴银行按客户认购金额将本金和收益全额支付给客户。

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的是,上述收益率模拟建立本期产品投资资产到期正常收回本息,未发生上述风险事件的基础上,不成为确定本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以及实现本理财产品最终收益率的可靠依据。

本理财最终收益率实现将视投资资产投资情况等因素而定,敬请投资者仔细判别。

六、绍兴银行理财资产管理自律守则

(一)构造理念

以价值投资为基础,综合对市场长期走势及短期利率波动的判断,积极主动地寻找具有较高安全性和较高收益的资产构建稳健的资产组合,以期在保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帮助客户获取较高的收益。

(二)基本原则

1、合规运作: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绍兴银行相关规章制度。

2、客户利益最大化:

以维护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安全和收益保障作为组合构建的最高准则。

3、分账户管理:

逐期分账户封闭管理,确定本理财产品对应的专项理财资产与绍兴银行自营资产及其他代客理财资产严格分离。

4、尽职透明:

严格在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及对应协议书约定的专项理财资产运作方式范围内履行尽职管理责任,并对本理财产品风险予以充分揭示和披露。

七、认购及兑付

(一)认购所需材料

1、个人客户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本人兰花借记卡或存折;

(3)填妥并签署客户风险属性测试和产品适合度评估表;

(4)填妥并签署本理财产品协议书;

(5)其他绍兴银行需要的资料。

2、机构投资者

(1)营业执照;

(2)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供代理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件;

(5)预留印鉴即企业财务章和法人章。

(6)其他绍兴银行需要的资料。

(二)兑付和税收

1、提前终止的行使:

本理财产品发生全部提前终止时,绍兴银行将于该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在绍兴银行网站()上发布提前终止公告,通知投资者全部兑付本理财产品,并按约定将可兑付款项按协议书规定的要求划入投资者授权指定账户。

2、到期兑付:

绍兴银行将于实际到期日后按协议书规定的要求划入投资者授权指定账户。

3、税收:

绍兴银行将根据本理财产品的性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对代扣代缴税费的相关规定。

八、重要提示

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与《投资者权益须知》、《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为《“金兰花理财”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本理财产品不纳入我行开具存款证明受理产品范围内。

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由绍兴银行负责解释。

若您对本理财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致电客户服务热线0575-96528(全国)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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