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秘写作之公文写作通告范文.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600535 上传时间:2023-02-05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2.0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文秘写作之公文写作通告范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文秘写作之公文写作通告范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文秘写作之公文写作通告范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文秘写作之公文写作通告范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文秘写作之公文写作通告范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文秘写作之公文写作通告范文.docx

《文秘写作之公文写作通告范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文秘写作之公文写作通告范文.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文秘写作之公文写作通告范文.docx

文秘写作之公文写作通告范文

公文写作通告范文

【篇一:

公文写作之通告】

通告

通告是属于周知性的文种之一,是在一定的范围内,对人民群众、机关团体公布应当遵守和周知的事项的文件。

通告与布告、公告都同属于周知性公文,但它们之间相比还有其特点。

通告所宣告的事项多属于专业性或业务性的,多涉及公安、交通、金融方面,而布告内容广泛得多,涉及面较广;公告为重大事项的发布。

通告适用的范围,不仅仅限于上级对下级,不相隶属的单位也可使用。

它有具体范围和时限性。

通揭发布的形式较多,可登报,可广播,可张贴。

布告以张贴为主,公告多广播、登报。

通告从内容上分类,一类为全国范围内的重大法规性通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告》;一类为针对某一项工作或专门问题发布的通告。

从通告的效用上分,又可分为制约性通告和周知性通告。

前者属于在一定范围内,为保证某一项工作的开展与某项活动的进行,而发布的规定性措施。

范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告

一、严禁将武器、凶器、弹药和易爆、易燃、剧毒、放射性物品以及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危险品带上飞机或夹在行李、货物中托运。

二、除经特别准许者外,所有旅客及其行李物品,—律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可进行人身检查。

拒绝检查者,不准登机,损失自负。

三、检查中发观旅客携带上述危险物品者,由机场安全检查部门进行处理;对有劫持飞机和其他危害飞行安全嫌疑者,交公安机关审查处理。

特此通告。

范例二

市政告字[1997]6号

近期以来,我市清理非法占道经营,经过几次集中整治,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在一些主干道上仍有反复,禁而不止,影响交通和市容环境,群众反映强烈。

为推进“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八大工程的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加大工作力度,实行综合整治,坚决彻底清理非法占道经营,让路于车,还道于民,改善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

现通告如下:

一、未经市容、市政、规划、公安、园林等六个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批准,擅自占用道路和人行道进行经营活动的,均属非法占道经营。

自通揭发布之日起,凡有上述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自行清理经营场地,停止占道经营活动。

二、全市143条主干线和地区所有广场,今后不许再有马路市场和占道摊点,不许沿街门店在门前占道经营。

无证商贩摊点必须坚决取缔。

市区任何部门和单位严禁擅自批准占道经营或对其收取费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四、本市下岗职工、待业人员及个体经营者,可以就近进入市区有关部门在背街小巷批准的市场,服从当地街道办事处的登记管理,遵守出摊收摊时间,退出主干道口30至50公尺,遵守环境卫生管理等规定。

街头的非法劳务市场求职者必须限期进入指定的室内劳务市场,服从劳动部门的登记管理。

五、市、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清理非法占道经营工作。

要依法严格管理,主动协同作战,加强监督检查,在近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并做到坚持经常。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997年9月3日

范例三

一、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检查的范围包括从事生产、经销活动的工商企业、商店和个体工商户。

其内容是:

(1)假冒商标、冒牌商品;

(2)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商品;(3)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4)无厂家、无商标、无出厂日期〔食品无保质期〕、无产品检验合格证商品;(5)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商品;(6)冒充优质或认证标志、伪造许可证标志的商品以及虚假广告;(7)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等。

二、各生产企业要严把质量关,严禁不合格产品出厂,严禁生产假冒产品;各批发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验发报检制度,严禁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各经销单位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严格检查,抓住典型借助新闻媒介曝光。

三、这次活动采取宣传发动、自查自报、组织抽查和总结评比的方法进行,各有关单位见报后请于本月30日前到所辖区工商分局领取自查登记表,先进行自查。

于9月5日前将自查登记表交所在辖区工商分局,接受检查。

对于不认真自查、弄虚作假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范例四

关于查禁赌博的通告

一、赌博腐蚀思想,诱发犯罪,影响生产,危害治安。

任何形式的赌博都是违法行为,必须坚决取缔。

二、凡在近一年内参与赌博的人,要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登记。

街道居民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农村村民到村委会登记,干部职工到本单位保卫部门登记,讲清何时、何地与何人赌博、输赢情况以及赌资、赌具的来源和去向,保证今后不再犯,并检举赌头、赌棍、设赌抽头的窝主、教唆犯。

三、赌头、赌棍、设赌抽头的窝头、教唆犯,必须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彻底坦白交代,交出非法所得,揭发同伙,争取从宽处理。

逾期拒不坦白交代的,依法惩办。

四、因赌博输赢形成的债务,经公安机关核实认定后,一律废除。

赌博赢的财物应交出。

五、任何公民发现赌博活动,有权予以制止,向公安机关报告或扭送公安机关。

【篇二:

公文写作例文《通知》】

公文写作例文

通知

通知是知照性公文,是上级机关用来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向下级机关和有关单位传达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以及用来任免和聘用干部的。

通知的特点:

1、知照性。

通知的主要功能在于知照。

2、广泛性。

通知的广泛性表现在多方面。

3、时效性。

通知有一定的时效要求。

通知的分类:

根据内容的不同,通知大体可以分为五类,

1、批转、转发、颁发性通知。

2、指示性通知。

3、事务性通知。

4、会议通知。

5、任免通知。

【例文一】批转性通知

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是标准个体、私营经济管理,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协调税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和金融等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做好这一工作,并帮助税务部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要结合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切实做好对这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通知的具体实施意见,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本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应于七月底前报告国务院,同时抄送国家税务总局。

附件:

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理化查帐征收工作的意见〔略〕

国务院

一九九

七年二月十八日

【例文二】转发性通知

陕政办发〔1997〕41号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997〕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目前,非法倒买倒卖人民币的问题比较严重,影响了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破坏了人民币的信誉。

为加强对人民币的管理,打击非法买卖人民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特作如下通知:

一、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包括纪念币,下同〕;经营已退出流通的人民币,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装帧和经营装帧的流通人民币。

三、违反以上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一定物及非法所得,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各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支持、参与人民币的非法买卖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要从严惩办。

五、对在中国境内非法买卖外国货币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七年七月四日

【例文三】颁发性通知

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方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方法》,我们制定了《〈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方法》。

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经验和问题按两部的职责范围,分别报送。

附件: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劳动部人事部

一九九四年二月八日

附件: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方法

〔略〕

【例文四】指示性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

一九九七年九月七日

民办教师是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期以来,广阔民办教师为发展我国农村教育事业做出了重大奉献。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和关心民办教师,提出了“争取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目标,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农村教育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保“两基”、促“两全”的重大举措。

为保证这一目标的顺利实现,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筹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实行地方责任制,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国家总体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紧制订本地区统筹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具体实施计划。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当地的具体实施计划于12月底前报送国务院办公厅并抄送国家教委、人事部、国家计委和财政部。

二、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工作要在加强管理,提高素质,改善待遇的同时,全面贯彻实施“关、转、招、辞、退”的方针,分区规划,分步实施,逐年减少民办教师数量,力争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

提倡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前解决民办教师问题“九五”期间全国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工作的分年度目标是:

1997年民办教师占全国中小学教师的比例从1996年的17%减少到12%。

1998年比例减少到7%,1999年比例减少到3%,2000年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

三、坚决关住新增民办教师的口子,任何地区、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新增民办教师。

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仅限于持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民办教师任用证“,并在省级考证行政部门备案的民办教师。

省级人民政府原规定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的截止时间不得改变。

四、要有计划地将合格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

“九五“期间,国家每年安排20万人左右专项指标,至2000年4年共计80万人。

国家专项指标于每年年初下达,当年有效。

各地在逐年落实国家专项指标的同时,根据需要与可能,在不突破国家下达给本地区当年度“农转非”计划和增人计划的前提下,要尽可能安排一部分配套指标用于该项工作。

要坚持考核、考试相结合。

考核要以思想品德、工作能力、教学水平和对农村教育事业的奉献为主;考试要以相关学科为主,要根据当地和民办教师的实际情况,对长期从事民办教师工作,在遥远地区、贫困山区任教多年,担任学校教学领导工作,以及教学成绩突出等的民办教师制定一定的免试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分年度计划,并于每年10月底前将下一年度计划报送人事部、国家计委和国家教委。

五、进一步扩大师范学校定向招收民办教师的数量,全国中等范学校每年定向招收民办教师的数量要到达中师招生总数的20%以上,有条件的地区要争取到达30%以上。

全国平均每年定向招收民办教师3—4万人,4年合计约14万人。

六、要坚决辞退不合格民办教师,辞退不合格的民办教师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对辞退人员,地方政府要根据教龄等情况给予一次性的生活补贴。

七、各地要按照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教人〔1992〕41号文件精神,建立民办教师保险福利基金,改良民办教师离岗退养方法,使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的生活得到保障。

有条件的地区,对离岗退养的民办教师可参照公办教师退休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教师法》中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的规定。

进一步贯彻教人〔1992〕41号文件精神,在调整公办教师工资时,相应增加民办教师工资。

民办教师较多的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可实行以县为单位的民办教师国家补助费总额包干制,减少民办教师不减补助费,节余部分专项用于提高在职公、民办教师工资待遇。

农村教育费附加应首先保证支付民办教师统筹工资。

九、为确保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后安心本职工作,各地要加强管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使他们稳定在急需的教学工作岗位上,为农村教育事业继续做出奉献。

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下,教育、人事、计划、财政、公安等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做好解决民办教育问题的实施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把统筹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共同研究,认真安排,坚决杜绝这项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目标的实现,推动我国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

【例文五】事务性通知

市政办发〔1996〕210号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一、充分认识调整城镇供水,防汛工作业务分工的作用。

多年来,我市城乡供水和防汛工作体制一直是城镇区域内由城建部门管理,区域外由水利部门管理。

这种管理权限上的分割,已经不能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随着“甘露工程”的实施和防洪保安专项资金的征收,水利部门用于供水工程和防洪工程建设的投入将有较大的增加。

鉴于此,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城镇供水和防汛业务划归水利部门管理。

这不仅有利于实现城乡供水,城乡防汛工作的统一管理,也有利于资源的综合开发和有效保护,而且必将有力地推动城镇供水和防汛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供水、防汛能力。

以于发问人民生活、保障和推动县或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政府要将城镇供水设施建设、防汛工程建设纳入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

城市建设部门对水利部门实施水源工程建设、供水管网建设、防汛工程建设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工程项目应给予大力协助,积极扶持城镇防汛和供水事业的发展。

财政及城市建设部门原来用于县城供水建设、防汛工程建设的城市建设配套费和政策性和补贴等资金,继续用于县城供水和防汛工程建设,并随财力的增长和防汛、供水工程建设规模的增大,每年应有所增加。

三、城镇供水、防汛工作业务分工移交由区县政府牵头,成立移交工作领导小组。

由政

府办、水利局、城建局、审计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劳动人事局及相关银行等部门参加,具体负责移交工作的实施。

四、为了确保城镇供水、防汛工作业务分工调整平稳有序地进行,人员的移交由劳动人事部门牵头,1996年4月8日〔省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作出移交决定之日〕报表数为准。

移交程序按国有资产移交方法执行。

五、城镇供水、防汛工作业务调整后,水利部门要加管理,合理调整供水水价,不断提高效益,把供水产业尽快推向市场。

同时,还要搞好城镇供水、防汛工程规划、设计工作,全面促进城镇供水、防汛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例文六】任免通知

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二日

市人民政府决定:

【例文七】会议通知

国务院关于召开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调动全国人民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更好地完成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国务院决定,1995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召开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表彰全国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在改革和建设中做出突出奉献的先进个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这次大会拟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3000名。

表彰范围是:

1989年以来,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工农业生产和各项社会事业中做出突出奉献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

二、组织领导

〔略〕

三、工作要求

评选、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是我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

【篇三:

公文写作之公告】

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