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班复习参考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届高三毕.docx
《业班复习参考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届高三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业班复习参考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届高三毕.docx(3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业班复习参考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届高三毕
民族神话
鸿蒙未辟
宇宙洪荒
亿万斯年
四极不张
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2009届高三毕业班
化学学科教学建议
为了更好地服务和指导我省高三毕业班化学教学工作,实现高中化学新课程教学与新高考的顺利衔接,在深入研究教育部《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试验版)》(2007~2008年),分析普通高中化学新课程、新高考的特点和要求以及我省高中毕业班教学实际状况的基础上,提出化学学科高三毕业班教学建议,供化学教师、教研员参考。
一、教学现状分析
(一)实施高中化学新课程以来取得的成效
1.领会新课程理念,转变教育教学观念
省教育厅为我省顺利实施高中新课程做了充分准备,从2005年开始至今,组织了四次大规模的省级师资培训(通识培训、课标培训),并要求市、县、校三级开展广泛的师资培训。
经过认真学习、研讨,我省普通高中化学教师教育、教学观念发生了变化,大多数化学教师能够领会新课程理念,在教学实践中自觉运用新的课程观、教学观、学生观、教师观和评价观。
2.把握课程标准,实现教学的平稳过渡
进入新课程伊始,化学教师普遍感觉难以把握《课程标准》的要求,无法准确处理《课程标准》与教材的关系,教学处于茫然、无序状态。
省教育厅及时要求省普教室根据课程标准,吸取新课程先行实验省区的经验,针对我省具体情况,先后研制了《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化学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选修Ⅰ课程开设指导意见(试行)》、《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要求(试行)》(以下简称《教学要求》)等纲领性教学文件。
明确了我省高中化学新课程的教学方向,使化学教学逐渐走入正轨。
尤其是《教学要求》的出台,为化学教师搭建了《课程标准》与教材之间关系的桥梁,帮助教师准确把握教学的深广度;《教学要求》中提出的有效教学建议,帮助教师选择适当的教学手段,为全面达成三维教学目标起到关键作用。
目前,我省高中化学教学处于稳定、有序状态,教学质量有所提升。
3.围绕教学目标,在继承中寻求变革
观念的更新带来教学行为的转变。
实施高中化学新课程以来,我省大多数化学教师的教学方式符合新课程的要求,注重身边的化学,重视学生的经验,创造性地使用讲授、讨论、合作、探究等各种适合中学生生理、心理特点的多元教学方式和化学实验、现代信息技术等教学手段,把“让学生在探究过程中掌握知识、学习方法”、“让学生体验学习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内容融入教学目标之中,真正做到教学方式能服务和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选择性学习。
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的学习方式也在悄然发生转变。
他们积极参与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和合作学习,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和学习伙伴,自觉参与学习评价。
在体验学习的过程中,获得知识与技能,享受学习的乐趣,并逐步形成科学的价值观及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
4.教科研服务教学,追求学科创新
以实施高中化学新课程为契机,我省化学教研网络进一步得以建立、健全,省、市、县、校四级开展联片教研、区域互动,校本教研取得一定成效,教师普遍重视自我反思和同伴互助,化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1)针对不同模块的教学特点,省、市级教研部门多次召开教学研讨会,组织必修模块、选修模块教学观摩与评比,优秀教学设计收集与评比,优秀教研论文汇编等教研活动,服务基层学校教学。
探索适应化学新课程目标、结构和内容的教学模式,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通过两年的实践,我省教研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涌现出许多优秀教学设计及教学案例,先后结集出版了《走进高中化学新课程》、《高中化学新课程优秀教学设计》(高等教育出版社)等。
新一代名师队伍正在形成,并在我省高中化学教学中起示范引领作用。
(2)校本教研的形式和内容发生变化,广大教研员、教师针对在实施化学新课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问题转化为课题,以课题研究引领教学,探索适应学生选择、基于课程模块的教学模式,促进实践与反思、合作与交流。
(3)省、市、学校逐渐形成开发和共享课程资源的工作机制。
素材性资源受到重视和有效的开发利用,福建省高中新课程网、设区市的教研网、学校校园网的数字化化学课程资源对教师教学提供有效帮助。
(二)目前化学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基层亟待解决的问题
1.教师驾驭新课程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部分教师对课程思想、内容体系缺乏深入了解,仍然在原高中化学课程框架下进行思维,给新课程的实施带来不利影响。
怎样重建新课程的知识结构?
如何落实“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在化学课堂活动中怎样开展科学探究?
如何指导学生自主学习?
如何合理使用新教材,用好各种教学资源?
从哪些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以更有利于他们的发展?
如何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通过什么途径启迪学生科学思维?
等等。
对这些问题认识的不到位,直接影响教师的教学行为,影响课程目标的有效落实。
2.教学内容多和课时不足的矛盾
必修模块涉及的化学知识内容多,课时却大为缩减,许多教师感到有限的课时难以完成教学任务,压力大。
许多探究性学习活动由于课时的限制,根本无法落实。
3.实验教学名为加强实为削弱
新课程大幅度地增加了实验探究活动。
但通过调查表明,由于课时紧张、学校实验条件不足以及对化学实验教学的教育功能认识不足,不少学校反而削弱了化学实验的教学,把“做”实验变成了老师“讲”实验、学生“听”实验和“背”实验,学生动手率低,动手能力差,实验操作不规范等的现象较为普遍。
4.教学有效性问题不容乐观
不少教师对《课程标准》及教材的理解有偏差,难以准确把握教学深、广度,随意补充教学内容,增加教学难度,重结果、轻过程,重技巧、轻思想的教学倾向使得课堂教学难以实施真正意义上的探究、合作、交流。
课堂教学的效果、效率和效益难以保证。
5.习题教学问题
教学内容和课后练习、教辅资料不配套。
新书旧题——旧思路、旧内容、老题型,使学生学习的有效性不高;习题的“超”、“难”、“偏”、“怪”、“多”,使学生学习负担沉重。
6.初、高中的教学衔接问题
初、高中化学教材所呈现的教学内容跨度较大,存在知识、实验技能、学习方法、学习能力的断层。
高一新生入学后短时间内无法适应高中教学,加大了在规定课时内保质保量完成高中化学必修模块教学任务的难度。
7.必修模块与选修模块的衔接问题
化学必修模块的功能除了为提高公民的化学科学素养外,还为选修模块的学习和终身学习打下基础,化学选修模块的内容基本涵盖除元素化合物知识外必修模块的大部分知识内容。
因此,教学中必、选修各自把握的“度”和“度”之间的衔接问题,是高中化学新课程教学的关键。
但目前很多教师,在必修模块教学时,任意拔高要求,提前讲授选修模块的内容,不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使学生学习必修模块的知识内容不深刻,遗忘率高,实验素养欠缺。
8.发展性课程评价流于形式
长期以来形成的“应试”教育观念还在左右着教学,教学评价仍以纸笔测试为主,过程性评价可操作性不强,试卷命制穿新鞋走老路。
有些设区市的化学“模块水平统一测试”试卷的难度把握不当,部分试题内容超越《课程标准》要求、超越教材内容,严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阻碍高中化学新课程的进一步推进。
9.新课程高考化学总复习教学工作的问题
2009年我省首届学习新课程的高中毕业生即将面临新高考,高考考什么?
怎么考?
试题能否真正体现新课程理念?
能否体现对认真搞课改的学校有利的原则?
这些问题困扰着教师、学生,尤其是今年高考理综试卷中化学试题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高三化学总复习教学的信心。
首次迎接新课程高考,教师普遍心中无数,如何合理安排总复习教学内容、制定有效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策略,是高三化学教师最大的心结。
二、高中新课程化学高考分析
(一)高中新课程与原课程高考化学《考试大纲》的比较
1.考试性质
高中新课程《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试验版)》(以下简称新考纲)与《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原考纲)中的化学部分的考试性质定位一致。
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相对应的高考试卷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2.能力要求
新考纲将原考纲中的观察能力、实验能力、思维能力和自学能力进行重新整合,提出了新的对化学学习能力的要求:
接受、吸收、整合化学信息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解答)化学问题的能力;化学实验与探究能力。
更突出对中学化学基础知识的融会贯通,对有关感性知识进行初步加工、吸收、有序存储的能力,更全面、更具体地考查学生能否运用科学方法,初步了解化学变化规律,科学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突出学习潜能和创新精神的考查,全面检测学生的化学素养。
3.知识内容要求
原考纲中化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包括:
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常见元素的单质及其重要化合物、有机化学基础、化学实验和化学计算五个方面。
新考纲依据《课程标准》和化学学科的特点,将化学考试内容分为必考内容(涵盖必修模块《化学1》、《化学2》和选修模块《化学反应原理》的内容)和选考内容(涵盖选修模块《化学与生活》、《化学与技术》、《物质结构与性质》、《有机化学基础》的内容,考生从中任选一个模块考试)。
比较新考纲与原考纲,新课程高考必考部分的内容包括:
化学科学特点和化学研究基本方法、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常见无机物及其应用、常见有机物及其应用和化学实验基础五个方面。
增加了化学学科特点和化学研究基本方法这一内容,删去原考纲中化学计算部分内容,将化学计算的要求分散,与相关知识内容整合。
新考纲具体考试内容及其要求的变化如下表:
(1)必考部分
化学科学特点和化学研究基本方法
包含化学科学特点和价值、科学探究、化学反应本质、定量研究和STSE等五个子项的内容,其中,除“理解摩尔(mol)是物质的量的基本单位,可用于简单计算”外,都是新课程增加的高考内容,也是过去教学中被忽略或不被重视的内容。
具体如下:
①了解化学主要特点是在原子、分子水平上认识物质;了解化学可以识别、改变和创造分子。
②了解科学探究的基本过程,学习运用以实验和推理为基础的科学探究方法;认识化学是以实验为基础的一门科学。
③了解物质的组成、结构和性质的关系。
了解化学反应的本质、基本原理以及能量变化等规律。
④了解定量研究的方法是化学发展为一门科学的重要标志。
理解摩尔(mol)是物质的量的基本单位,可用于进行简单化学计算。
⑤了解科学、技术、社会的相互关系(如化学与生活、材料、能源、环境、生命过程、信息技术的关系等);了解在化工生产中遵循“绿色化学”思想的重要性。
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①物质的组成、性质和分类:
删去原考纲中“同素异形体”的概念。
②化学用语及常用计量:
将原考纲“掌握电子式、原子结构示意图、分子式、结构式和结构简式的表示方法”的考试要求降低为“了解原子结构示意图、分子式、结构式和结构简式的表示方法”。
③溶液:
增加“配制一定溶质质量分数、物质的量浓度溶液的方法”。
删去“温度对溶解度的影响及溶解度曲线”、“结晶、结晶水、结晶水合物、风化、潮解的概念”等;将“了解胶体的概念及其重要性质和应用”降低为“了解胶体是一种重要的分散系”。
④物质结构和元素周期律:
增加了“了解核素的含义”、“了解金属、非金属在元素周期表中的位置及其性质递变的规律”等内容。
将“理解极性键和非极性键、了解极性分子和非极性分子。
了解分子间作用力、初步了解氢键;了解几种晶体类型(离子晶体、原子晶体、分子晶体、金属晶体)及其性质”等内容移至选考模块“物质结构与性质”的考试内容中。
⑤化学反应与能量:
增加的内容有“化学反应中能量转化的原因”、“金属发生电化学腐蚀的原因”、“能用盖斯定律进行有关反应热的简单计算”、“了解能源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了解化学在解决能源危机中的重要作用”等;删去原考纲中“掌握化学反应的四种基本类型:
化合、分解、置换、复分解”。
将“理解氧化还原反应,了解氧化剂和还原剂等概念。
掌握重要氧化剂、还原剂之间的常见反应。
能判断氧化还原反应中电子转移的方向和数目,并能配平反应方程式”调整为“了解氧化还原反应的本质是电子转移。
了解常见的氧化还原反应”。
⑥化学反应速率和化学平衡:
增加“了解催化剂在生产、生活和科学研究领域中的重大作用”、“了解化学平衡建立的过程”、“能够利用化学平衡常数进行简单的计算”等内容;删去“理解化学平衡与反应速率之间的联系”、“理解勒夏特列原理的含义”;将“以合成氨工业生产为例,用化学反应速率和化学平衡的观点理解工业生产的条件”调整为“了解化学反应速率和化学平衡的调控在生活、生产和科学研究领域中的重要作用”。
⑦电解质溶液:
增加“了解难溶电解质的溶解平衡”,没有提及“酸碱中和滴定”的要求。
常见无机物及其应用
该部分内容变化幅度最大,新考纲除了删去原考纲中“ⅠA和ⅡA族元素——典型的金属”、“从原子的核外电子排布,理解卤族元素(单质、化合物)的相似性和递变性”、“以硫酸为例,了解化工生产化学反应原理的确定”、“了解常见盐类的性质和用途”等内容外,对常见金属元素(如Na、Al、Fe、Cu等)的考试要求只界定为“了解常见金属的活动顺序”、“了解常见金属及其重要化合物的主要性质及其应用”、“了解合金的概念及其重要应用”;对常见非金属元素(如H、C、N、O、Si、S、Cl等)的考试要求只界定为“了解常见非金属单质及其重要化合物的主要性质及应用”、“了解常见非金属单质及其重要化合物对环境质量的影响”;以及“以上各部分知识的综合应用”。
(注意:
虽然该部分没有呈现有关元素性质及其递变规律与原子结构关系的内容,但在“物质结构和元素周期律”中仍然明确要求“以第3周期为例,掌握同一周期内元素性质的递变规律与原子结构的关系”、“以IA和VIIA族为例,掌握同一主族内元素性质递变规律与原子结构的关系”。
)
常见有机物及其应用
新考纲该部分必考内容要求较低,只突出烃及其衍生物部分典型代表物的主要性质与重要应用,不要求用同系列原理拓展到类属,也不要求从官能团的角度去分析物质性质及其反应机理,凸显必考内容“基础性”的要求。
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①了解有机化合物中碳的成键特征。
②了解甲烷、乙烯、苯等有机化合物的主要性质。
③了解乙烯、氯乙烯、苯的衍生物等在化工生产中的重要作用。
④了解乙醇、乙酸的组成和主要性质及重要应用。
⑤了解糖类、油脂、蛋白质的组成和主要性质及重要应用。
⑥了解常见高分子材料的合成反应及重要应用。
⑦以上各部分知识的综合应用。
化学实验基础
增加“了解化学实验是科学探究过程中的一种重要方法”、“能识别化学安全使用标识”、“能根据要求配制溶液”、“能根据实验试题做到了解控制实验条件的方法”等内容。
把“能根据实验试题要求,设计或评价实验方案”调整为“能根据实验试题要求,设计、评价或改进实验方案”。
在实验能力要求方面,原考纲要求“用正确的化学实验基本操作,完成规定的学生实验的能力”,而新考纲注重引导学生学习科学探究方法,要求考核初步实践化学实验探究的一般过程,掌握化学实验的基本方法与技能。
化学计算
对纯数学运算的要求降低,删去原考纲中的化学计算专题。
将化学计算穿插分布在各模块的不同部分,强调计算与化学基本概念和理论、化学变化过程、工业流程等结合,体现计算为化学应用服务。
(2)选考部分(我省选考模块只含《物质结构与性质》和《有机化学基础》两个模块)的内容要求
《物质结构与性质》
包括“原子结构与元素的性质”、“化学键与物质的性质”、“分子间作用力与物质的性质”三部分。
与原考纲相比,新考纲增加的内容有“了解原子核外电子的能级分布,能用电子排布式表示常见元素(1~36号)原子核外电子的排布”、“了解电离能的含义,并能用以说明元素的某些性质”、“了解核外电子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跃迁,了解其简单应用”、“了解简单配合物的成键情况”、“理解金属键的含义,能用金属键理论解释金属的一些物理性质”、“氢键的存在对物质性质的影响,能列举含有氢键的物质”等。
将“理解离子键、共价键的含义。
理解极性键和非极性键。
”调整为“理解离子键的形成,能根据离子化合物的结构特征解释其物理性质”、“了解共价键的主要类型σ键和π键,能用键能、键长、键角等说明简单分子的某些性质”;将“了解几种晶体类型(离子晶体、原子晶体、分子晶体、金属晶体)及其性质。
”调整为“了解原子晶体的特征,能描述金刚石、二氧化硅等原子晶体的结构与性质的关系”、“了解分子晶体与原子晶体、离子晶体、金属晶体的结构微粒、微粒间作用力的区别”。
《有机化学基础》
新考纲包括“有机化合物的组成与结构”、“烃及其衍生物的性质与应用”、“糖类、氨基酸和蛋白质”、“合成高分子化合物”四部分,变化的主要内容有:
①增加“了解确定有机化合物结构的某些物理方法”;
②将“了解烷烃的命名原则”调整为“能根据有机化合物命名规则命名简单的有机化合物”;
③增加“能列举事实说明有机分子中基团之间存在相互影响”;
④将“初步了解重要合成材料的主要品种的主要性质和用途。
理解由单体通过聚合反应生成高分子化合物的简单原理”调整为“了解合成高分子的组成与结构特点,能依据简单合成高分子的结构分析其链节和单体”;
⑤新考纲更加突出有机化学知识在生活、生产中的应用。
如“结合实际了解某些有机化合物对环境和健康可能产生影响,关注有机化合物的安全使用问题”、“举例说明烃类物质在有机合成和有机化工中的重要作用”、“举例说明糖类在食品加工和生物质能源开发上的应用”、“了解化学科学在生命科学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新型高分子材料的性能及其在高新技术领域中的应用”、“了解合成高分子化合物在发展经济、提高生活质量方面的贡献”等。
(二)新考纲与《课程标准》的比较
与《课程标准》的内容标准比较,新考纲的考试范围、内容作了部分调整,并适当降低某些教学要求,具体如下表:
必考内容部分
1.化学科学特点和化学研究基本方法:
要求基本相同。
2.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1)在“物质结构和元素周期律”中,新考纲将“课程标准”要求细化。
如,“了解原子构成。
了解原子序数、核电荷数、质子数、中子数、核外电子数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掌握元素周期律的实质。
了解元素周期表(长式)的结构(周期、族)及其应用”;“以第3周期为例,掌握同一周期内元素性质的递变规律与原子结构的关系”;“以IA和VIIA族为例,掌握同一主族内元素性质递变规律与原子结构的关系”等。
(2)新考纲将“举例说明有机化合物的同分异构现象”移至选考模块“有机化学基础”中。
(3)在“化学反应与能量”中,新考纲不要求“了解焓变的涵义”。
(4)在“化学反应速率和化学平衡”中,新考纲不要求“知道活化能的涵义及其对化学反应速率的影响”和“能用焓变和熵变说明化学反应的方向”。
(5)在“电解质溶液”中,新考纲不要求“了解酸碱电离理论”。
(6)新考纲中要求“各部分知识的综合应用”。
3.常见无机物及其应用:
具体内容要求基本相同,但新考纲中要求“各部分知识的综合应用”。
4.常见有机物及其应用:
新考纲除了没有提及“认识化石燃料综合利用的意义”外,其它内容要求基本相同,但要求“各部分知识的综合应用”。
5.化学实验基础:
新考纲的要求比《课程标准》更加具体。
并要求“各部分知识的综合应用”。
选考内容部分
《物质结构与性质》
1.原子结构与元素的性质:
新考纲不要求“电负性的涵义”。
2.化学键与物质的性质:
新考纲对《课程标准》中的“了解晶格能的应用,知道晶格能的大小可以衡量离子晶体中离子键的强弱”、“认识共价分子结构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能根据有关理论判断简单分子或离子的构型”、“了解‘手性分子’在生命科学等方面的应用”、“结合实例说明‘等电子原理’的应用”、“能列举金属晶体的基本堆积模型”等内容不作要求。
3.分子间作用力与物质的性质:
新考纲没有提及“举例说明分子间作用力对物质的状态等方面的影响”。
4.新考纲没有明确列举要求《课程标准》中“研究物质结构的价值”部分的具体内容。
《有机化学基础》
新考纲将《课程标准》中的“认识人工合成多肽、蛋白质、核酸等的意义,体会化学科学在生命科学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调整为“了解化学科学在生命科学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其他内容与《课程标准》基本相同。
(三)2008年新课程、原课程高考化学试卷的比较
1.各高考化学试卷结构的比较
宁夏卷
山东卷
广东卷
海南卷
江苏卷
全国理综
考试形式
理综
理综
化学单科
化学单科
化学单科
理综
总题量
11题
11题
27题
21题
21题
12题
必
考
题
选择题
7题
共42分(单选)
7题
共28分(单选)
共18题
①9题
共27分(单选)
②9题
共36分(多选)
12题
共36分(单选)
共14题
①8题
共24分(单选)
②6题
共24分(多选)
8题
共48分(单选)
非选
择题
3题
共43分
3题
共42分
7题
共77分
5题
共44分
6题
共60分
4题
共60分
占总分比
85%
90%
93%
80%
90%
100%
选
考
题
选择题
无
无
无
3题
共9分(单选)
无
无
非选
择题
1题
共15分
1题
共8分
1题
共10分
1题
共11分
1题
共12分
无
模
块
①《化学与技术》
②《物质结构与性质》
③《有机化学基础》
(3选1)
①《物质结构与性质》
②《有机化学基础》
(2选1)
①《物质结构与性质》
②《有机化学基础》
(2选1)
①《化学与技术》②《物质结构与性质》
③《有机化学基础》
(3选1)
①《物质结构与性质》
②《实验化学》
(2选1)
无
总分
全卷300分,化学100分
全卷240分,化学78分
150分
100分
120分
全卷300分,化学108分
选考分值
15分
8分
10分
20分
12分
无
2.新课程高考化学试卷的命题特点
(1)依据《课程标准》命题,考查核心知识、主干知识
试题立足基础,测试考生对中学化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涉及到的考点均为高中新课程核心知识和主干知识。
如阿伏加德罗常数(海南卷第5题、广东卷第10题、山东卷第13题);化学方程式、离子方程式或电离方程式的书写及正误判断(海南卷第6、7题、广东卷第5、11、16题、江苏卷第2、5、19题、宁夏卷第10题);化学反应与能量(宁夏卷第13题、山东卷第14题、海南卷第8题、广东卷第14题);电化学(广东卷第5、16题、江苏卷第5、6题、宁夏卷第10题、海南卷第7题);原子结构与元素周期律(广东卷第1、13题、山东卷第11题、宁夏卷第11题、江苏卷第7、19题)等。
基本涵盖了高中化学课程的主干知识,重视对三维目标中的“知识与技能”的考查,体现了高中化学新课程的基础性,对新课程教学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
(2)体现“三维目标”,关注化学观及化学研究基本方法的考查
试题关注高中生是否具备应有的化学观和价值观(如元素观、分类观、微粒观、转化观、守恒观、动态观、绿色化学与可持续发展等),注意考查化学研究基本方法的掌握(如实验验证和探究的方法、推理的方法、定量研究的方法等),关注科学探究经历的思维过程。
试题的呈现或通过设置一定的情景让学生做出猜想,并针对猜想开展一系列的问题探究(或实验探究);或呈现相关探究过程,要求通过归纳、推理等得出实验结论;或将化学问题置于真实(或模拟真实)的情景中,并通过问题解决,考查学生化学观的认识程度和化学研究、学习方法的掌握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