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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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试行

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和改善我校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根据国家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和本省有关职业教育的条例、规定,遵循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规律,依据科学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制定。

第二章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管理

第三条专业建设

各学部根据本地经济结构和有关行业劳动力市场的需要,结合学校实际设置专业。

要通过加强教学管理,推动专业的现代化建设,形成优势,办出特色。

第四条教学计划

各学部应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编制的原则意见,结合本专业特点,建立由行业、企业专家和学校相关人员组成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对行业市场调研,与行业联合开发中、高等教育衔接的课程改革体系及实施性教学计划。

报教务科审核并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教学大纲

(一)各学部应按照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培养目标、业务范围、课程内容及技能要求、教学时数等,组织教师编写教学大纲,经教务科审核,分管教学的领导审批后执行。

(二)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学。

执行中对教学内容和要求有所增删和调整,须经教务科批准。

一般不得减少实践教学时数。

第六条教材

教务科应根据教学计划及课程教学大纲,征求各学部意见后提出教材使用方案,经分管教学领导审核后确定征订和发放教材。

各学部不准私自征订和发放教材。

第三章教学行政管理

第七条教学管理体制

校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全面负责,主管教学的领导主持日常教学工作,领导所分管的中层业务管理部门,审批所分管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协调分管部门间的关系;教务科具体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各学部负责教学计划的具体实施和组织正常教学工作。

第八条计划管理

(一)教学工作计划

教学工作计划由分管教学的领导按学期在开学前一周拟定,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开学前发至各部门。

学期结束前由分管教学的领导对计划执行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二)部门工作计划

教务科和各学部工作计划由部门负责人拟定,经分管教学的领导审批后在开学第一周执行。

学期结束前由各部门负责人对计划执行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三)课程授课计划

课程授课计划在开学前完成,经教研组或备课组讨论,报各学部审核后送教务科备案后执行。

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课程授课计划。

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应按上述程序报批,并作记录说明。

教务科对任课教师执行课程授课计划情况定期检查。

第九条教务常规管理

教务常规管理由教务科负责,包括制定校历表、作息时间表、教学进程表、课程表、班级日志,下达教学任务书,进行教学文书档案、教学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师业务档案管理等。

(一)制定“四表一志”

1、校历表

校历采用表格形式按学年或学期编制。

由寒暑假起讫时间、教学活动周、开学、注册、入学教育、军训、校运动会、考试、毕业教育的日期和法定节假日以及其他全校性活动的日程等部分组成。

校历表在开学前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印发各部门。

2、作息时间表

作息时间表在每学期开学前发至各部门和班级。

执行中如有变更,须提前一周将变更后的作息时间表下发。

3、教学进程表

教学进程表是每学期班级教学活动的具体安排,由教务科根据校历、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编制。

内容包括班级、班主任、课程名称、学时数、理论和实践教学的周数安排、考试日期等。

教学进程表在开学前一周编好,经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后执行。

教学进程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4、课程表

课程表包括全校总课程表、班级课程表和任课教师课程表。

课程表由教务科编制。

班级课程表、任课教师课程表和教学任务书在开学前与作息时间表一并发至班级和任课教师。

为了稳定教学秩序,要严格执行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课表调整不得过于频繁。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到教务科办理调课、代课或停课手续。

(1)调课:

由本人填写调课申请表,学部负责人加具意见,提出调课方案,在上课前一天以上送教务科审批,根据审批意见办理调课手续。

(2)代课:

教师因公、因病或因事(须有公差证明或请假批条)不能按课表上课时,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学部负责人提出调抵课的安排和审批后,经教务科批准后执行。

教师因病或因事请假一天之内由部门审批,三天之内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3天由校长审批;教师临时有事或有病可以对调2节课,超过2节课必须办理请销假,否则按缺旷处理。

(3)停课:

规定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占用,不得随意停课。

在非常特殊情况下的临时停课须经主管教学的领导批准,由教务科发出通知执行。

停课后一般不补课,因节假日占去的课时也不补课。

4、班级日志

班级日志和学生考勤单由授课教师逐项认真填写。

(二)档案、资料和学籍管理

1、教学文书档案管理

教学文书档案由教务科负责收集,按学年建档、保管。

2、教学业务档案管理

教学业务档案由教务科负责收集,按专业、年级建档,学生毕业后交学校档案室保管。

毕业生情况调查表按专业每届选留10份。

不及格试卷和补考试卷须保留至学生毕业后一年。

3、学生学籍档案管理

学生学籍档案由校长指定专人负责。

学籍卡按班级建档,其余材料按学年建档。

按照《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执行。

4、教师业务档案管理

教师的业务档案由教务科、学部及其相关部门收集、建档、保管。

第四章教学过程管理

第十条教学常规管理

教学常规包括:

备课、授课、作业、辅导、考核等各个环节。

按照《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校部管理教学工作评价细则》、《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听课评教用)》、《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教学秩序评价细则》等进行考核。

(一)备课

备课分五个阶段,即学期备课(了解本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掌握本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学期课程授课计划)、单元备课(理清章节教学内容的关联,确定重点、难点)、课次备课、课前备课、课后反思。

提倡集体备课。

教师开学前应提前写好两周教案,学期中应提前写好一周教案。

理论课程教案根据课程授课计划按课次编写。

实习课程一般要根据学期实习计划,认真编写每次实习教案。

不准沿用旧教案,禁止无教案上课。

学校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教案检查。

(二)授课

1、理论课程

授课教师应做到以下几点:

(1)娴熟运用基本教学技能:

导入技能、语言技能、提问技能、板书技能、运用教具及现代化教学手段技能、演示技能、强化技能、反馈技能、练习技能、课堂组织技能、变化技能、结束技能等。

(2)要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水平等运用正确的教学方法。

教师必须注重增强学生的自尊与自信;必须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必须重视指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教学活动的整体优化。

(3)重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实现现代教育技术与课程的整合。

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营造学生为主体的和谐学习氛围。

2、实习课程

授课教师应把好如下基本环节:

(1)组织教学。

检查本课题技能训练设施和实习材料是否齐备,学生准备工作是否就绪。

(2)结合相关理论讲解本课题训练目标、工艺规程和操作要领,明确有关安全事项,并讲解示范。

(3)指导学生训练,巡回辅导。

(4)集中讲评。

(5)布置课外训练作业或思考题。

(三)作业

作业一般包括预习或复习课本;阅读有关的课外资料;完成书面作业、口头作业、实践技能作业等。

作业应依据教学目标设计,具有典型性、综合性,使学生可举一反三。

应对不同水平的学生布置不同要求的作业。

周作业量按中等程度学生完成时间约等于周学时数的1/4—1/2为宜。

教师应认真及时批改作业,要求全收全改。

要有批改记录和成绩记载。

对作业中普遍性错误要集中讲评,不合格作业要订正或退回重做。

学校对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每学期至少抽查两次。

(四)辅导

辅导可采用集体辅导、个别辅导、组织互补等形式。

辅导课应由学部统一安排,并对辅导时间、内容作记录。

(五)学生考核

考核可采取考试、技能等级鉴定、考查等方式。

要把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过程评价)有机结合起来。

1、理论课程考核可采用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相结合。

课程试题库应拟定水平份量相当的400道题(相当于8套试卷的份量),包括客观试题(单项选择题、双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向选择题、判断题)占70℅和主观试题[简答题、论述题、材料(案例)分析题、写作]占30℅,也可以采用全客观试题,并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考试课程实行考教分离,并逐步建立课程题库。

2、技能考核按照技能等级考核鉴定进行。

3、考查可采用课堂提问、卡片提问、作业练习、阶段测验、学习总结、调查报告、论文撰写等形式,在平时教学中进行。

考试考查成绩的评定、上报和上传按照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学部应对考试进行质量分析,明确改进教学的目标。

质量分析表应在考核结束后一周内报教务科。

第十一条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包括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实验、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社会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等。

按照《曲靖农业学校校、部两级实验(训)室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考核。

(一)实习实训

1、教学实习在校内实习场所进行,必须定课题、定目的要求、定时间、定工位、定考核。

2、生产实习在校外企事业单位或校办厂、场、店进行。

学部要选派有较强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的教师随学生实习。

要做到定课题、定岗位、定目的要求、定师傅,定期考核、定期轮换,应指导学生记好实习日志,写好实习总结,完成生产实习目标,认真参加生产实习考核、鉴定。

3、社会实践是结合课程安排的一种实践教学活动,包括社会调查、科技服务等。

应根据教学计划,紧密联系职业岗位,由教师提出课题,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和科技服务,并完成调查报告或总结。

4、课程设计、大型作业,应由教师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紧密结合生产实际拟定。

指导教师对学生要正确指导,严格考核。

实习实训经学部审核,学校审批,报教务科备案,教务科按教学计划对实习实训进行定期检查。

(二)实验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运用仪器设备获取直接知识的一种实践教学活动。

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按照指导书或教材,完成教学目标。

教师要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并批阅和总结。

教务科对实验课的开出率和教学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三)鼓励各学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教师指导学生选好课题,学会搜集和查阅资料,运用正确的研究方法,完成高质量的设计(论文)。

工科类的毕业设计应完成设计报告并进行答辩,文科类的社会调查应完成调查报告并进行答辩。

第十二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

以弹性学年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计算机、化学、物理、心理健康)为主,根据专业需求,允许在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上下浮动,但必须保证学生修完公共基础课程的必修内容和学时。

第十三条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按照《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学生毕业证书的办理及发放规定》和《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管理实施方案》进行考核。

所有毕业生实行“双证制”,即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

全部毕业生都必须参加技能鉴定。

在校学生的技能培训,由学部按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组织培训,学生的技能培训与实验、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同步进行,不再安排单独的技能培训。

第十四条教学质量监控

按照《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从教学运行与监控、专业建设与特色、育人质量与成果、社会评价与声誉四个方面进行教学质量监控。

第五章教师业务管理

第十五条教师

按照《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教师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编外职工招聘与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教师队伍建设

按照《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办法》、《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骨干名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七条教师考评制度

由各学部按照《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六章教学设施管理

第十八条教学设施管理

教学设施主要包括:

实习场所、实验室设施、电化教室、计算机房设施、校园网、图书室(馆)、体育场(馆)设施等。

(一)实习场所管理

校内实习场所及设施由各学部负责管理。

应制定实习场所学期工作计划,其中包括实习安排、设备和材料使用计划等。

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须建立和健全实习场所的设备、材料、工具的保管、使用、维修、赔偿、外借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实习守则,有关人员职责等管理制度。

教务科组织有关人员对实习场所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二)实验室管理

实验室及设施由实验中心统筹,各学部负责具体使用及管理。

各学部应制定实验室学期工作计划,其中包括实验安排、设备和材料使用计划等。

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须建立和健全实验场所的设备、材料、工具的保管、使用、维修、赔偿、外借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守则,有关人员职责等管理制度。

教务科组织有关人员对实验室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三)投影教室、计算机房管理

1、投影教室管理

投影教室由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建立健全电化教学设施的购置、保管、使用、维修及教学音像资料的编审制作、管理等规章制度。

2、计算机房管理

计算机房由信息中心负责管理。

校园网应为学校的教学、管理、日常办公、内外交流等提供全面支持,并逐步具备辅助教师教学功能、学生学习功能、教育管理功能、行政管理功能、资源信息共享功能、内外交流功能等。

教务科组织有关人员对投影教室、计算机房管理的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四)图书馆管理

由教务科负责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范适用全校各学部。

各学部应根据本规范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和相应的规章制度。

本规范中涉及的教学管理文件见附件。

第三十条本规范由教务科负责解释。

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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