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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全民健身工作计划

乡镇全民健身工作计划

乡镇全民健身工作计划一:

塘下镇2012年全民健身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巩固体育强镇地位,根据《浙江省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浙政发〔2011〕102号)和体育强镇要求,结合实际,制定2012年全民健身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浙江省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切实保障广大公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按照加快建设体育强镇的要求,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素质和生活品质为目标,不断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

二、目标任务

实现行政村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努力实现各类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率达到100%,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率达到70%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即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达到全镇总人口的35%以上;建设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大力推广科学健身方法,不断提高科学锻炼水平;完善体育组织网络和体育社团建设,巩固发展各类体育俱乐部和协会的创建成果,形成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深入开展体育创强争先工作,鼓励村(社区)创建小康体育村(社区);开展以政府牵头和鼓励各协会俱乐部方式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

以“全民健身月”为载体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以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端午节、8月8日“全民健身日”、重阳节等为契机,通过协会联动、区域联动、全民健身展示等形式,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妇女健身操比赛,“舞动青春”青年舞蹈汇演,羽毛球、乒乓球、登山比赛,武术表演,全民健身环城跑,老年人门球比赛,文体大拜年等(12月份文化体育活动表演大拜年),推动群众体育的普及和开展。

支持各个协会、俱乐部参加上级组织的竞赛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可每年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

(二)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夯实体育强镇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

建成面向广大群众、适合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全民健身中心;结合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和对公众开放,大力改善全民健身条件;做到每个村都拥有一处全民健身设施,加强对现有健身设施维护;建成大罗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的陈岙、八水出口,支持霞林村建设温州级副出口。

(三)加快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建设。

充分发挥现有体育健身协会、俱乐部的作用,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各类运动项目教练员和裁判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大力开展体育培训、健身指导、竞赛表演等活动,推动全民健身事业科学发展。

  

四、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浙江省全民健身计划》和本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同时成立2012年群众性体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责任,强化统筹协调,要结合实际,制订相应全民健身活动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塘下镇2012年全民健身活动计划表

 

 

乡镇全民健身工作计划二:

高埂镇全民健身活动工作计划(1498字)

按照邛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广局关于2011年运动成都活力邛崃邛崃市全民健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邛府办发〔2011〕79号)文件精神,结合邛崃市文广局关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要求,围绕“幸福成都,绿道健身——世界田园城市体验”主题,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高埂镇全民健身活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社会事务办、民政、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综合文化站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全民健身运动的组织、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落实工作重点

(一)以各层次赛事活动为主线,提高群众体育的吸引力。

2011年全镇拟举办1次以上单位职工(学生)运动会或趣味运动会,提高群众体育活动对群众的吸引力,不断扩大群众体育的影响面、参与面。

(二)以各种节庆体育活动为抓手,营造全民健身运动氛围。

要充分利用元旦、三八、五四、国庆等节假日,特别是“全民健身日”,组织全镇各单位、村(社区)、学校、老年文艺队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体育活动。

村(社区)侧重于组织开展秧歌、腰鼓、健身气功、绿道健身、拔河、自行车骑游、跳绳及趣味比赛等活动,学校侧重于组织开展健身操、篮球、足球、乒乓球等活动。

以体育活动丰富群众节日生活,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运动氛围。

(三)以全民动员为目标,增加全民健身的实效性。

全民健身运动的目的是要让全镇人民都要动起来,增强身体素质。

各单位、村(社区)、学校、文化站、文艺队要结合健身绿道建设,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组织引导群众开展日常性全民健身运动,形成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

三、明确工作职责

(一)党政办。

负责加强宣传,注重引导,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

(二)文化站。

负责全民健身活动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和检查,负责各类活动计划实施的督促检查。

青年志愿者和各级各类体育爱好者的作用,使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完善,活动制度逐步形成,管理和引导机制逐步建立,市场化机制进一步健全。

(三)社会事务办。

负责组织辖区内的中小学校举办学生运动会,学校组织学生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每年不少于1次,学生参与全民健身活动不少于95%。

督促中小学校严格按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保学生每天健身不少于1小时。

(四)民政办。

负责督促检查活动计划实施情况;负责全镇村(社区)全民健身活动的落实和检查,为居民健身提供帮助和指导。

(五)工会。

负责组织各企业开展职工运动会,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少于1次,职工参与全民健身活动不少于50%。

(六)妇联。

负责组织各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

动全年不少于1次,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妇女人数不少于50%,开展全民健身推广活动不少于1次。

(七)各企事业单位、学校、村(社区)。

负责制定本单位全民健身活动计划,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并抓好落实。

四、严格工作要求

(一)认真制定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制定本全民健身活动计划,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全民健身活动取得实效。

并制定8月8日“全民健身日”活动计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

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全民健身日”工作方案,并及时报送。

(二)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工作计划,

抓好工作落实,对本单位、本辖区的体育场所、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各体育协会要加强对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发挥场地和项目优势,为社会各界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方便和支持,积极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全民健身活动。

(三)加强督查考核。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镇政府要将各村(社区)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适时开展督查。

附件:

高埂镇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乡镇全民健身工作计划三:

博山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6505字)

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是民生改善、社会和谐、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快体育现代化的进程,根据《淄博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全民健身条例》为总抓手,以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以提高全区人民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根本任务,着力完善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优化群众体育发展环境,提高全区人民的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发展目标

健全和完善面向大众的具有博山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提升基层体育服务能力和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

完善区、镇(街道、开发区)、社区(行政村)三级健身设施网络,形成覆盖城乡、组织健全、设施完备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健身意识和健康水平,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全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员数量、人均健身场地设施比例显著提高,体育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

(二)具体任务目标

1.普及非奥运健身项目,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

认真组织开展博山区全民健身运动会,按照“大型示范、小型多样、因地制宜”的原则,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持久的开展,推动非奥运体育项目的普及和提高。

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向基层普及具有地方特色的健身项目,使全区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占总人口比例显著增加,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其中16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的城市居民达到20%以上,农村居民达到9%。

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体育健身成为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方式。

2.提高城乡居民身体素质。

积极发挥国民体质监测站功能,定期开展体质测试和体质监测工作,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人数比例达到94%以上。

全区在校学生96%以上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20%,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60%以上的学生掌握两项以上体育健身技能。

3.加强城乡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

通过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在全区各镇(街道、开发区)均建成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全民健身公园。

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明确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建立一批规模和档次较高的镇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加强镇、村两级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覆盖率达到95%,人均体育场地设施面积达到平方米,进一步提高健身场地设施覆盖面,使更大范围的群众能够享受到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带来的便利。

4.丰富健身活动内容,提高非奥运运动项目竞技水平,保护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健身项目。

通过组织举办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发挥全民健身节的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广具有地方特色的健身活动,尽快提高非奥运项目的竞技水平,并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篮球、武术等竞技性强的运动项目,广泛组织健身操(舞)、健身气功、太极拳(剑),登山、毽球、门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简单易行、具有地方特色的健身活动,从实际出发,从特色入手,多样化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具有博山特色的健身活动品牌。

5.健全社会化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

健全区、镇(街道、开发区)、社区(行政村)三级全民健身领导机构,广泛建立并完善各单项运动协会,积极发展各类体育社团组织。

形成以政府为主导,教体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社会团体为基础,社会体育指导员为骨干,广大人民群众为主体的覆盖面广、包容量大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城市和农村社区全民健身站点进一步普及,体育组织网络规范有序。

6.建立并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加强全民健身站点和队伍建设。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提高体育指导员的数量和质量,合理调整和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区域分布,提高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到2015年,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总数达到1000人,其中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100人。

调整健身活动站点布局,提高全区正式注册的社会体育指导站点和晨晚练点数量,推动我区中老年健身队伍发展和晨晚练点健身活动开展。

定期举办健身科普知识讲座,开展科学健身活动指导,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健身站点在全民健身意识的培养、活动组织、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作用。

7.不断完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推广科学健身方法。

充分利用国民体质监测站科学监测功能,定期开展体质测定工作,建立国民体质监测资料档案,了解群众身体健康状况,并根据监测结果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推动人民体质与健康水平有较大提高。

定期举办全民健身科学指导大讲堂活动,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进行科学健身指导,提高公众体育健身素养。

8.积极推进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

借助全国汽车场地越野赛等国家、省、市级比赛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知识,结合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培育以健身指导为主要内容的健身服务市场,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能力,培育和形成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健身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音像制品、图书等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全民健身知识,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

借助“全民健身节”、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体育活动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积极锻炼、增强体质的社会风气,并在电台、电视台专门时段播放广播体操、传统武术、太极拳(剑)、健身操(舞)等健身活动节目,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

(二)大力发展城市社区体育。

各有关部门要将社区体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不断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的环境和条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在城市社区建设进程中,认真做好体育健身设施的规划、保护和建设。

制定建设标准,推进社区体育活动中心、体育健身站(点)和体育健身队伍的规范化建设,确保城市社区“有体育设施、有健身组织、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有健身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健身活动站点的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整合社区健身场地、设施资源,不断扩大社区居民享受体育锻炼的范围,加快体育健身事业发展步伐,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三)加快农村体育发展进程。

抓住新农村建设契机,以积极发展农村体育为重点,将农村体育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公共体育资源和体育服务配置,促进农村体育设施、体育组织整体建设,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的身体素质。

加大对农村体育健身事业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改善农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

做好体育健身设施的规划、保护和建设,推进农村体育健身站(点)普及和提升。

充分发挥镇级体育站点和农民体育协会的组织带动作用,科学利用农村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大力培育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基本实现农村社区场地设施、指导员队伍全覆盖。

(四)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确保全区中小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

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和体质测试。

积极做好各级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

(五)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

以博山区老年体育协会为依托,积极扶持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的规范化建设,带动全区老年人体育健身工作发展。

广泛开展经常性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积极参加淄博市老年人系列健身活动,组织举办各类老年人健身比赛活动。

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健身项目,增加适合老年人活动的体育场地、设施,提高老年人体质健康水平。

(六)积极推进残疾人体育。

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组织参加全市残疾人体育运动会,组织开展博山区残疾人体育比赛活动。

实施“助残健身工程”,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地区建设专门用于为残疾人的体育健身设施。

公共体育设施普遍完成方便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道路、场地和设施等配置。

(七)着力推动职工体育。

充分发挥行业体育协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职工体育协会等各类组织的作用,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

鼓励企业制订针对职工的体育健身指导方案,为职工参与体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

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体质测试活动。

有条件的单位可每年举办健身运动会。

创新职工体育发展模式和基层职工体育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完善社区体育与职工体育互补机制。

(八)大力推行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质测定标准。

根据《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达标活动。

积极推行各体育项目《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经常、持久的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体质健康水平和体育技能水平。

(九)传承发展民间传统体育。

重视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整理,建立形成一批具有博山特色的“精品”传统项目。

进一步把博山传统武术项目“九宫八卦斩穴拳”发扬光大,弘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

积极发挥“登山特色体育区”的主体优势,充分利用博山地理特点,广泛开展各类登山活动,增强人民体质,扩大民间传统体育活动的影响力。

(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

突出8月8日全民健身日、5月全民健身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各类大型健身示范活动。

积极协调社会各界、各部门,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全民健身节为主线,组织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健身活动的频率和覆盖面。

坚持政府引导、依托社会、全民参与的群众体育工作体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积极性,全面加快体育健身活动的普遍化、经常化、科学化进程。

深化体育大会改革突破口,创新办赛模式,每年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坚持重在参与、重在交流、重在健身、的原则,调动全民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多渠道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投入。

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和《淄博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为契机,以争创体育强区(县)、强乡镇(社区)为抓手,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区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积极争取各方财政支持,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

按照城乡一体、抓好基层,网络齐全、服务到位的原则,优先保障城乡居民享有基本的全民健身改革服务。

充分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足额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并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基础建设和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加大对贫困、落后山区的扶持力度,均衡基础体育设施建设,保证全区全民健身事业科学有序发展。

(二)做好全民健身信息、科研工作。

加快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体系,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

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数据库系统,健全健身站点登记制度。

继续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达标活动。

深入实施《国民体质测定标准》,继续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

(三)加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形成遍布城乡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

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引导和支持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将建设城乡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证城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用地,显著改善城乡居民体育健身场地条件。

在全面落实好全民健身工程建设计划的基础上,积极与园林市政部门合作,在公园、绿地、广场等地方建设一批规模较大、档次较高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全民健身活动基地”。

积极引导各镇、村自筹自建部分体育场馆设施,扩大体育场地设施的覆盖面,提高城乡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模和水平。

(四)鼓励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

充分调动全社会兴办全民健身积极性,拓宽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出资兴办全民健身事业。

加强对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监管,对社会力量兴办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在注册登记、工作指导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

(五)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规模,形成全民健身指导服务网络。

进一步壮大博山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充分发挥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对全民健身工作方面组织、协调作用,开展全民健身技能指导工作。

进一步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工作,依托省体育局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登记制度,建立博山区体育指导员数据库,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指导能力,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系。

建立投入和激励机制,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便利,不断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加大培养农村体育指导员力度,发挥农村体育指导员在体育工作的带头作用,提高全民健身指导工作的成效。

(六)加强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建设,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积极倡导人民群众尤其是体育工作者参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和社会热心人士参加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定期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活动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活动。

不断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七)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利用率。

以我区十所学校被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命名为第二批全国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试点单位为契机,利用学校体育场馆应向公众开放制度,面向社会、面向基层提供良好的健身环境和健身设施,给周边社区居民参加体育活动带来便利,进一步提高体育场馆、设施的利用率。

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并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的维护更新,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提高使用效率。

(八)不断加大科学健身指导的力度。

健全体质测定服务机构,开展城乡居民日常体质测定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依托各体育健身站点为群众提供健身技能指导与健身知识培训工作,普及健身科学知识,并对群众体质水平和运动健身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科学研究。

(九)健全各级各类体育组织,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

积极发展各类体育健身组织,加强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晨(晚)练健身站(点)等城乡基层体育组织建设,使更多城乡居民在体育组织指导下规范进行体育锻炼。

切实加强基层体育组织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建设,建立区级全民健身指导服务组织,大力扶持城乡晨(晚)练健身站(点),使之成为城乡居民身边最普及的体育健身组织。

(十)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全民健身宣传体系。

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的全民健身宣传网络,加大教体部门官方网站在全民健身工作中的作用,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对大众进行健身科普知识教育,提高群众科学健身意识,推广内容丰富、科学安全的健身知识,真正做到全民健身“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实施基础。

本实施计划在区政府领导下,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教体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动员和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推动全民健身工作的合力。

各镇(街道、开发区)要依照本计划,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到实处。

(二)建立效果评估机制,保障工作落实。

健全检查评估机制,加强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将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执行情况、农民体育工程建设情况纳入对各镇(街道、开发区)体育工作目标考核,督促各镇(街道、开发区)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工作。

会同上级体育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14年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成效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面向社会公布,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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