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李治平交通部监理工程师培训班《综合考试讲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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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李治平交通部监理工程师培训班《综合考试讲义
《综合考试》复习题
【复习题1】某公路工程采用二级监理机构模式,监理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负责人对该项目监理工作提出以下5点要求:
(1)监理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应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2)监理计划的编制要依据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审批文件、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的标准、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监理大纲、监理合同以及施工组织设计;(3)监理计划中不需要编制有关安全生产监理的内容,但需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监理实施细则;(4)驻地监理工程师应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并介绍监理计划的主要内容,如建设单位未提出意见,该监理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可直接报送建设单位;(5)如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有重大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等发生变化,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主持修订监理计划的内容,并组织修订相应的监理细则。
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了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的步骤:
(1)设计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
(2)制定监理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3)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4)确定监理工作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委托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以下工作:
(1)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设备与施工方案,主持编制监理计划;
(2)负责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问题】
1.指出监理单位负责人所提要求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2.指出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的步骤是否正确?
若不正确,写出正确步骤。
3.指出总监理工程师委托驻地监理工程师工作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参考答案】
1.监理单位负责人所提要求中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如下:
(1)“监理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应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不妥。
正确做法:
应该在监理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2)“监理计划的编制要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等”不妥。
正确做法:
施工组织设计是编制监理细则的依据之一。
监理计划的编制依据除包括背景资料中的内容外,还包括施工合同文件。
(3)“监理计划中不需要编制有关安全生产监理的内容”不妥。
正确做法:
监理计划中应该包含安全监理的内容。
(4)“驻地监理工程师应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并介绍监理计划的主要内容”不妥。
正确做法:
总监理工程师应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并介绍监理计划的主要内容。
(5)“监理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可直接报送建设单位”不妥。
正确做法:
监理计划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召开前报送建设单位。
(6)“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主持修订监理计划的内容”不妥。
正确做法:
修订监理计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2.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的步骤不正确。
正确步骤为: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
(2)确定监理工作内容;(3)设计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4)制定监理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
3.总监理工程师委托驻地监理工程师工作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如下:
(1)“主持编制监理计划”不妥。
正确做法:
监理计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
(2)“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不妥。
正确做法:
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复习题2】某公路工程,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在施工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在组织评审A、B、C、D、E五家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时发现:
(1)A单位施工方案工艺落后,报价明显高于其他投标单位报价;
(2)B单位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3)C单位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D单位的报价总额有误;E单位投标文件中某分部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
【问题】事件1中A、B、D、E四家单位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分别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事件1中A、B、D、E四家单位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判断及理由如下:
(1)A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
理由:
施工方案工艺落后这是技术的缺陷和报价方面的竞争力弱的表现,并没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这属于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
(2)B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无效。
理由:
这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评审标准,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对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D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
理由:
报价总额有误属于细微偏差,细微偏差修改后仍属于有效标书。
(4)E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
理由:
投标文件中报价有个别漏项属于细微偏差,细微偏差修改后仍属于有效标书。
【复习题2】某公路工程采用招标代理方式进行施工招标。
在招标与施工阶段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
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包括建设单位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当地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以及从交通主管部门建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4位技术、经济专家。
事件2:
建设单位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还需提交履约保函,其保证金额为合同总额的20%。
事件3:
施工中因地震导致施工停工1个月;已建工程部分损坏;现场堆放的价值50万元的工程材料(施工单位负责采购)损毁;部分施工机械损坏,修复费用20万元;现场8人受伤,施工单位承担了全部医疗费用24万元(其中建设单位受伤人员医疗费用3万元,施工单位受伤人员医疗费用21万元);施工单位修复损坏工程支出10万元。
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了费用补偿和工程延期申请。
事件4:
建设单位采购的大型工程设备运抵施工现场后,进行了清点移交。
施工单位在安装过程中该设备一个部件损坏,经鉴定,部件损坏是由于本身存在质量缺陷。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的不正确之处,并说明理由。
2.指出事件2中建设单位要求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3.根据现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分析事件3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自承担哪些经济损失。
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费用补偿和工程延期各为多少?
(不考虑保险)
4.就施工合同主体关系而言,事件4中设备部件损坏的责任应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事件1中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的不正确之处及明理由如下:
(1)“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妥。
理由:
应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中包括当地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不妥。
理由: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
(3)“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位技术、经济专家”不妥。
理由:
技术、经济方面专家没有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至少为5位技术、经济专家。
2.事件2中建设单位要求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妥。
理由:
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时提交。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不妥。
理由:
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退还。
(3)“履约保函的保证金额为合同总额的20%”不妥。
理由:
履约保函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10%。
3.
(1)事件3中建设单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已建工程的损坏;现场堆放的价值50万元的工程材料的损毁;建设单位受伤人员医疗费用3万元;修复损坏工程支出10万元。
(2)事件3中施工单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部分施工机械设备损坏的修复费用20万元;施工单位受伤人员医疗费用21万元。
(3)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费用补偿=50+3+10=63(万元)。
(4)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工程延期为1个月。
4.就施工合同主体关系而言,事件4中设备部件损坏的责任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理由:
施工合同主体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经检查试验通过后,仍不能解除建设单位供应材料设备存在的质量缺陷责任。
【复习题3】某级公路工程,某监理单位承担了该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监理任务,该工程采用无标底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1:
工程招标时,共有A、B、C、D、E、F、G七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了投标文件。
评标时,发现A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虽加盖了公章,但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只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被授权人的签字(招标文件中对是否可由被授权人签字没有具体规定);B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分析其原因是施工工艺落后造成的;C投标单位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380天作为投标工期,但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表示如果中标,合同工期按定额工期400天签订;D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总价金额汇总有误。
事件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G、E、F投标单位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分别找G、E、F投标单位重新报价,以价格低者为中标单位。
按原投标价签订施工合同后,建设单位再次重新报价与中标单位签订协议书,作为实际履行合同的依据。
监理单位认为建设单位的要求不妥,并提出了不同意见,建设单位最终接受了监理单位的意见,确定G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问题】
1.分别指出事件1中,A、B、C、D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说明理由。
2.事件2中建设单位的要求违反了招标投标有关法规的哪些具体规定?
【参考答案】
1.事件1中,A、B、C、D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判断及理由如下:
(1)A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
理由:
招标文件对是否可由被授权人签字没有具体规定,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2)B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
理由:
招标文件中对高报价没有限制。
(3)C单位的投标文件无效。
理由:
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或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4)D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
理由:
总价金额汇总有误属于细微偏差(或明显的计算错误允许补正)。
2.事件2中,建设单位的要求违反了招标投标有关法规的以下具体规定:
(1)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进行谈判。
(2)招标人与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双方私下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
【复习题4】某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某监理单位对该项目实施监理。
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完成了施工图设计。
施工单位通过投标获得施工任务后将路基主体工程、路基边沟工程分别分包给了不同的单位,其中路基边沟工程合同规定工期30天。
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
桥梁基础开挖过程中,由于实际地质情况与地质勘察报告相比出现重大差别,需要修改基础设计,为此现场停工20天,修改基础设计增加费用2万元。
基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延期20天的索赔申请,建设单位以该延期是由于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有误而予以拒绝。
事件2:
路基边沟工程分包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进场与路基分包单位交叉施工作业,实际施工时间45天。
为此路基边沟分包单位以交叉作业影响边沟施工进度为由,向建设单位提出了增加现场管理费3万元的补偿要求。
【问题】
1.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分包应满足哪些条件?
本案例中,施工单位分包的做法有何不妥?
说明理由。
2.事件1中,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程序是否正确?
说明理由。
建设单位拒绝索赔申请的理由是否成立?
说明理由。
修改基础设计增加的费用应由谁承担?
说明理由。
3.事件2中,路基边沟分包单位提出索赔的程序是否正确?
说明理由。
其索赔的理由是否成立?
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
(1)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分包应满足的条件如下:
①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②分包人应具备符合所分包工程要求的资格条件;③分包人不得将工程再次分包;④承包人应当和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⑤分包工程所占整个工程的比例不应过大,且分包工程应是总工程的次要部位或是附属部分;⑥分包人应和总承包人同时对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单位将路基主体工程进行分包不妥。
理由:
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不得分包。
2.
(1)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程序不正确。
理由:
承包人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的程序如下:
①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机构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
②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机构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
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③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④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机构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建设单位拒绝索赔申请的理由不成立。
理由:
地质勘察报告由勘察单位提供,勘察单位应对其提供报告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建设单位对勘察报告的审核不当,其也有连带责任,就施工合同而言,其责任在于建设单位。
(3)修改基础设计增加的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理由:
施工图设计是由建设单位提供给施工单位的,因此,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3.
(1)事件2中,路基边沟分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的程序不正确。
理由:
分包单位的索赔申请应该向总承包单位提出。
(2)路基边沟分包单位提出索赔的的理由不成立。
理由:
交叉作业属于工程施工内容的变化,影响了工作进度,路基边沟分包单位可以以其为由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
【复习题5】某公路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某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监理工作,并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与该监理单位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
之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费用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
在施工招标中,有A、B、C、D、E、F、G、H等施工单位报名投标,经监理单位资格预审均符合要求,但建设单位以A施工单位是外地企业为由不同意其参加投标,而监理单位坚持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
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1人,建设单位代表1人,从交通主管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3人。
评标时发现,B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D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小于小写金额;F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提供的质量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H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其他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建设单位最终确定G施工单位中标,并按有关规定与该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
工程施工期间由于雷电引发了一场火灾。
火灾结束后48小时内,G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书面报告了火灾损失情况:
工程本身损失150万元;总价值100万元的待安装设备彻底报废;G施工单位人员烧伤所需医疗费及补偿费预计15万元;租赁的施工设备损坏赔偿10万元;其他单位临时停放在现场的一辆价值25万元的汽车被烧毁。
另外,大火扑灭后,G施工单位停工5天,造成其他施工机械闲置损失2万元以及必要的管理保卫人员费用支出1万元,并预计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200万元。
上述损失情况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属实。
【问题】
1.指出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委托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在施工招标资格预审中,监理单位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否正确?
说明理由。
3.指出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4.判断B、D、F、H四家施工单位的投标是否为有效标,说明理由。
5.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这场火灾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指出建设单位和G施工单位应各自承担哪些损失或费用(不考虑保险)。
【参考答案】
1.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委托监理合同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不妥。
理由:
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2)“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费用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不妥。
理由:
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案例中降低中标价的10%属背离合同实质性的内容。
2.在施工招标资格预审中,监理单位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正确的。
理由:
以所在地区作为确定投标资格的依据是一种带有歧视性的依据,这是《招标投标法》明确禁止的行为。
3.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中,有交通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参加”不妥。
理由: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
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不能成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2)“评标委员会中有从交通主管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3人”不妥。
理由:
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本题至少应有4人是技术经济专家。
4.B、D、F、H四家施工单位的投标是否为有效标的判断及理由如下:
(1)B施工单位的投标为无效标。
理由: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时,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应作废标处理。
(2)D施工单位的投标是有效标。
理由:
D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小于小写金额属于细微偏差,细微偏差修正后仍属于有效标书。
(3)F施工单位的投标为无效标。
理由:
质量检验标准与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应视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响应,属于重大偏差。
(4)H施工单位的投标是有效标。
理由:
H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属于细微偏差。
5.
(1)施工期间发生的火灾属于不可抗力。
(2)建设单位应承担的费用包括:
工程本身损失150万元;其他单位临时停放在现场的汽车损失25万元;待安装设备的损失100万元;必要的管理保卫人员费用支出1万元;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200万元。
(3)G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费用包括:
G施工单位人员烧伤所需医疗费及补偿费预计15万元;租赁的施工设备损坏赔偿10万元;大火扑灭后G施工单位停工5天;造成其他施工机械闲置损失2万元。
【复习题48】某市政府投资的公路工程项目,项目法人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项目施工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
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使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
招标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
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用邀请招标方式,并邀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
事件2:
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
事件3:
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代表1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人组成。
事件4:
开标时招标人发现,并经监标人确认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
事件:
5: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双方经过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指出事件2、事件3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3.指出事件4中招标人是否可以宣布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废标?
说明理由。
4.指出事件5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事件1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改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不妥。
理由:
该工程项目为政府投资的,应该进行公开招标。
(2)“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不妥。
理由:
招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施歧视待遇。
2.事件2、事件3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不妥。
理由:
投标保证金额一般为合同总额的5%~10%。
(2)“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不妥。
理由: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3)“评标委员会中包括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妥。
理由: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3.事件4中招标人是可以宣布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废标。
理由: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后当场宣布为废标: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
4.事件5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招标人向中标人提出降价要求”不妥。
理由: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不得就报价、工期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2)“签订的书面合同的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不妥。
理由: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与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妥。
理由: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在订立书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