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用塑料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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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塑料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docx

2024年县食品用塑料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表1抽取样品数量

序号

产品种类

抽样数量

检验样品数量

备用样品数量

1

软塑折叠包装容器

20个

15个

5个

2

聚烯烃注塑包装桶

20个

15个

5个

3

聚酯(PET)无汽饮料瓶

30个

20个

10个

4

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

14个

10个

4个

5

双层口杯

20个

15个

5个

6

塑料饮水口杯

20个

15个

5个

7

塑料保鲜盒

20个

15个

5个

8

塑料防盗瓶盖

50个

40个

10个

9

组合式防伪瓶盖

50个

40个

10个

10

食品接触用特定塑料瓶盖

50个

40个

10个

11

瓶盖垫片

130个

100个

30个

12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坯

30个

20个

10个

13

食品接触用特定塑料瓶坯

30个

20个

10个

14

食品接触用特定塑料容器

30个

20个

10个

注:

在满足检测用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抽样量。

2检验依据

表2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验方法

1

感官要求

GB4806.7-2016

GB4806.7-2023

GB4806.7-2016

GB4806.7-2023

2

总迁移量

GB4806.7-2016

GB4806.7-2023

GB31604.8-2021

3

高锰酸钾消耗量

GB4806.7-2016

GB4806.7-2023

GB31604.2-2016

4

重金属(以Pb计)

GB4806.7-2016

GB4806.7-2023

GB31604.9-2016

5

脱色试验

GB4806.7-2016

GB4806.7-2023

GB31604.7-2023

6

单体及其他起始物的特定迁移限量、特定迁移限量总量、最大残留量等理化指标

GB4806.7-2016

GB4806.7-2023

GB31604.10-2016,

GB31604.12-2016,

GB31604.14-2016,

GB31604.16-2016,

GB31604.17-2016,

GB31604.18-2016,

GB31604.19-2016,

GB31604.20-2016,

GB31604.21-2016,

GB31604.31-2016,

GB31604.41-2016,

GB31604.44-2016,

GB31604.46-2016,

注:

GB4806.7-2023标准仅适用于抽检日期在2024年9月6日及以后的产品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复检时所检测的样品为备用样品。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

3.3综合结论判定

经检验,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为“不合格”;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但不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企业标准,未达到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定”;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且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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