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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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

 

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1

1.1项目名称及承建单位1

1.2编制依据及工作范围1

1.3项目概况3

1.4研究结论4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6

2.1项目建设背景6

2.2项目提出的理由8

2.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9

第三章项目建设单位及建设规模确定13

3.1项目建设单位13

3.2项目建设规模确定14

第四章项目建设地址与建设条件17

4.1选址原则17

4.2项目场址17

4.3建设条件18

4.4场址评价20

第五章建设方案设计21

5.1项目建设指导思想、原则21

5.2总平面布置22

5.3建筑工程方案设计22

5.4结构工程设计方案29

第六章公用辅助工程37

6.1给水、排水工程设计方案37

6.2采暖通风工程设计方案38

第七章环境保护与消防安全50

7.1环境保护50

7.2劳动安全54

7.3劳动保护56

7.4消防安全57

7.5卫生防疫57

7.6无障碍设计57

第八章节约能源59

8.1设计依据59

8.2遵循原则59

8.3项目能耗59

8.4节能措施61

8.5节能效果分析63

第九章项目管理65

9.1组织机构65

9.2资金管理65

9.3项目管理66

9.4档案管理66

第十章项目招投标68

10.1项目工程实行招投标制度68

10.2工程招投标方案68

10.3勘察设计招标69

10.4项目施工招标69

10.5项目招标基本情况表70

第十一章项目实施进度安排71

11.1建设时间71

11.2项目实施进度安排71

11.3项目实施方案71

11.4项目实施进度表71

第十二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72

12.1投资估算72

12.2资金来源72

第十三章社会分析74

13.1社会影响分析74

13.2社会效益分析74

13.3项目与所在互适性分析76

13.5社会评价结论79

第十四章可行性研究建议与结论80

14.1结论80

14.2建议80

附件:

1、规划选址意见书

2、用地预审文件

3、项目建议书批复

4、环评批复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名称及承建单位

1、项目名称:

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3、项目建设单位:

建昌县卫生局

4、项目负责人:

杨国升(局长)

5、项目建设地址:

建昌县河东新区黑山河北岸

6、项目主管部门:

建昌县人民政府

1.2编制依据及工作范围

1、编制依据

建昌县卫生局委托中元国际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编制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委托书;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1169号);

国家计委委托编写出版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

《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0号);

《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卫办疾控发[2004]108号);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公共职能定位》;

《建昌县城镇建设总体规划》;

《建昌县土地利用规划》;

《建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国家现行法规及行业相关规程、规范、规定;

建设单位委托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

建昌县卫生局提供的相关资料。

2、工作范围

中元国际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受建昌县卫生局的委托,完成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工作范围主要是在项目建设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基础上提出建设条件、建设方案、项目投资、资金筹措等初步方案,为项目的申报、设计、实施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以保证项目按管理程序完成前期工作并尽快实施。

3、编制原则

(1)项目建设必须把握严格的政策界限。

本项目是政府公共财政投资项目,必须严格按相关政策执行。

(2)适度超前的原则。

随着社会经济蓬勃发展,与之相适应的政府服务功能也要不断提升,适度超前规划疾控中心的服务功能,提升疾控中心硬件基础设施水平,可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

(3)以人为本的原则。

本项目是CDC工程,既要体现疾控中心严格管理的特点,又要以人为本,体现更多的人文关怀。

(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疾控中心建设的有关《规范》、《规定》、《标准》。

(5)结合实际、填平补齐、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综合配套、兼顾发展的原则。

(6)坚持标准、规范建设,完善功能,满足基本需求;兼顾贫困县区经济情况,做到经济实用,尽量节省投资。

(7)建筑设计整体做到功能布局合理,配套设施齐全,外观简洁、大方。

(8)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节能、环保的规定和相关的规章制度。

1.3项目概况

1.3.1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根据实际需要和现有基础,本项目推荐建设规模方案为,项目总占地面积55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绿化面积1670平方米;停车场和道路面积2791平方米。

建筑形式为三层框架结构,容积率0.593,建筑密度19.78%,绿地率大于30%。

并完成供电、给排水等附属工程。

项目建成后将成为集实验用房、业务用房、保障用房、行政用房为一体的设施齐全、功能先进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3.2建设地点

项目拟建于建昌县河东新区黑山河北岸,南邻建昌县司法局,北侧为民房,东西两侧为空地。

1.3.3建设期限

项目工期12个月,2013年8月开工建设,2014年7月完工并投入使用。

1.3.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666.6万元,工程其他费用93.4万元,预备费用40万元。

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解决。

1.3.5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建设规模

1.1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561

1.2

建筑面积

平方米

3300

2

建设期

12

3

总投资

万元

800

4

容积率

0.593

5

建筑密度

%

19.78

6

绿化率

%

30

1.4研究结论

1、随着建昌县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共卫生防疫任务不断加重,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不断提高。

现有疾病防控机构的工作用房和设施均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

该项目的建设能进一步提高建昌县疾病防控和卫生监测能力,提高城市的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城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和公共卫生管理能力,提高建昌县市民健康的保障水平。

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2、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符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要求,符合项目单位的实际需要,符合国家相关建设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使用功能完备,工程方案论证充分,各项技术参数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项目是可行的。

3、项目建成后,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基础设施条件将得到较大的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水平和应急能力将进一步提高。

项目建设,可以较大地提高市民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建昌县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进而促进建昌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

4、该项目选址符合葫芦岛市建昌县规划要求,不存在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等问题,建设条件良好。

5、本项目建设使整个院区在建筑视觉上显得整齐完美,功能布置更趋合理,方案选择是可行的。

6、本项目已作了大量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配套设施可靠、建设标准适宜,实施该项目可行。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要求,建设条件具备,建设规模合理,建设标准适当,建筑方案可行。

研究结果认为本项目是必要可行的,建议尽快组织实施。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2.1项目建设背景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由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技术管理与服务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承担政府赋予的卫生防病职责。

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对疾病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执法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疾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警与处置、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保障与管理工作。

按照国家部署和要求,依据行政区划,省、市、县(市、区)都要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乡镇卫生院内设立防保站,在村卫生室设立监督检查员;各级疾控机构实验室及信息系统设备装备和检验条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要求;各级疾控队伍基本适应当地服务人口需要;努力形成符合我省实际、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精干高效的疾控网络体系。

使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够切实担负起《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赋予的各项任务,提高日常公共卫生保障水平和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搞好“两个体系”建设,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

自抗击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斗争开展以来,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和传染病救治机构在预防非典传播和救治病人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国家在全国范围内紧急动员,统一调配各类药品、物资和医疗救护人员,并安排了超过100亿人民币的非典防治资金,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密切配合,最终夺取了抗击非典的阶段性胜利。

但也暴露出处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不足的薄弱环节,特别是疾病控制能力和经验不足,疾病控制和医疗设施不能适应现代医学要求。

也暴露出体系不健全、机构建设薄弱、业务能力差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两个体系的建设,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为此国务院发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第36号令),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国办发[2002]82号),明确将加强政府对公共卫生和防治传染性疾病的责任,加大政府对公共卫生投入,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预警机制和应急指挥系统,健全疫情报告信息网络,加快各级防治机构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列为我国当前卫生工作的重点。

国家已安排46亿元专项资金用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建设,同时建成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并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的建设规划,面向长远提高国家整体救治能力。

可见,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省关于疾病预防控制和传染病救治两个体系建设的要求。

近年来,虽然各地在两个体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投入少、欠账大,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和传染病救治机构建设仍然十分薄弱,主要是装备落后、网络不健全、防治能力比较薄弱等,一旦发生大规模传染性疾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将难以紧急应对。

目前,我省正在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迈进,作为社会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疾病预防控制和传染病救治机构与经济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很不协调,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和传染病救治能力更为薄弱,有些农村传染病患者得不到就近及时救治。

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加强两个体系建设是贯彻国家政策精神、依法防治传染病的重要措施。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体系,提高对危害人民群众的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和对暴发疫情、中毒及生物化学恐怖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和反应能力,是提高卫生服务质量与效率、保护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本项目就是在以上背景下提出的。

2.2项目提出的理由

根据调查和研究分析,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目前有以下问题亟待解决:

1.业务用房严重不足

目前的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有业务用房面积1000m2(全部为危房),内部布局不合理。

设备老化落后,本应淘汰的设备因缺少资金购买仍在维持使用,化验检测速度慢、精确度低。

远远不能适应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严重制约了业务开展。

其建设规模与发改委和住建委颁布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中的县级疾控机构业务、实验用房、行政用房和保障用房40-80万人口配置2450-4100m2的要求相距甚远,业务用房的矛盾十分突出,远远不能满足现有工作的要求。

2.业务范围和数量不断加大

随着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的快速发展,相关业务范围及工作数量不断增加。

建昌县疾控中心承担着建昌县餐饮、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工厂企业职工职业健康检查,每年体检工作量达数万人次,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服务大厅、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室场地狭小,无法满足服务工作量;中心还承担着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和监督管理的任务,必须确保应急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而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的储备仓库也仅不到50m2,使得储备物资总量相当有限,难以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储备物资的相关要求。

3.实验用房严重不足

许多需单独安放的分析仪器设备只能“同处”一室,导致部分检验设备运行环境不稳定,影响其功能的发挥;特别是微生物实验室使用面积的有限,使得需要按照生物安全规范分区分室布局的微生物检验单元目前只能降低标准混设,导致部分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得不到落实;由于受场地限制,实验室有毒有害的废水、废气、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也受到一定影响。

4.实验设备不足,功能落后

随着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的快速发展,相关业务范围及工作数量不断增加,各类突发性疾病发生频率增加,防控任务更加严峻,中心现有设备功能相对落后,测试水平相对较低,这严重制约着中心实验研究工作的开展,导致部分实验研究工作受设备的影响不能有效的对疾病预防及控制,不能很好的履行疾控中心应有的使命。

为进一步完善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体系建设,提高对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和对暴发疫情、中毒及生物化学危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和反应能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与效率,保护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根据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疾病控制和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的意见》的精神,结合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目前属危房且面积严重不足,设备陈旧老化的实际情况,进行新建是十分必要的。

2.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建设是建昌县社会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需要。

党和国家始终把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和基本内容,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加强卫生事业,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是卫生工作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之一。

随着建昌县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随着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保健需求的不断增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整体布局和硬件建设已经严重地制约了其自身的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与建昌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保健和疾病预防控制等服务需求不相适应。

温家宝总理在2003年抗击非典时指出:

“公共卫生建设的目标是,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2003年国家发改委、卫生部下发了《省、地、县级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2009年发改委、住建部下发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应根据服务范围内的人口数量、地理交通、服务半径、卫生服务内容与需求量等因素,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与卫生规划,在满足基本功能的同时,体现标准化、智能化、入性化的特点,适当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确定建设规模。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属于政府举办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是政府社会公益性政策的直接体现者,只有各级政府的关注和加大投入,才能实现社会群体的健康利益最大化。

目前,全国多数地区已经采取具体措施对疾控中心基础建设和业务建设加大投入。

因此,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争当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坚持以人为本,将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普通百姓,只有加强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能力,才能保障建昌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筑和谐社会。

2、项目建设是建昌县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我国的卫生系统有三大组成部分:

一是疾病预防控制;二是医疗保健服务;三是卫生执法监督。

疾病预防控制是卫生工作的先锋,先锋作用发挥不好,疾病控制不住,四处流行蔓延,就会给其他方面的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

我国卫生工作一直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只有先做好预防控制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疾病发生,对少量的疾病患者才能开展有效的治疗。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卫生工作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地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是我国卫生工作的第一关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建昌县发展目标,本着总体规划,协调发展,统筹兼顾,合理配置的原则,高度重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建设,尽快解决目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紧缺的问题,并研究制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长期建设规划,是建昌县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3、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疾病防控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卫生工作,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工作。

加强疾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的传播和扩散,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及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加强疾病防控工作,做好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繁荣稳定,对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建昌县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水平

目前,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业务用房1000平方米,全部为危房。

多年来,在基本建设上没有大的投入,房屋条件一直未得到改善。

房屋布局不合理,实验工作条件不符合生物安全要求。

由于受现有设施条件、资金的限制,一些先进仪器设备无法引进,检测手段和设备较为原始,有的检测方法仍为人工滴定,检测周期较长,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差,严重影响了工作业务水平的提高,无法适应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疾病预防控制的需求。

该项目建成后,建昌县将建立起较高水平的检测检验中心,成为全县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工作的重要基地,为建昌县的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机构的技术和人才优势,提高卫生检验监测、疾病控制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需求,推动社会发展,更好地承担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的检验检测工作。

增强对重大疫情、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能力和对生化恐怖事件的应对能力。

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有利于充分发挥建昌县域内的卫生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检验检测水平,更好的满足人民防病灭病的需求,推动社会发展。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完善建昌县疾病防控工作,提高中心实验室分析能力及科研水平,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加强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和干预,保证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对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第三章项目建设单位及建设规模确定

3.1项目建设单位

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建设单位为建昌县卫生局,建昌县卫生局现有在编人员19人。

建昌县卫生局主要职能为: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定卫生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起草卫生、中医药、食品安全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实施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组织实施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定基本药物的遴选、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检测、评估、预警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全县医疗卫生资产投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编制并实施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制定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重大疾病预防规划、免疫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的监督管理,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服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制定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本县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组织开展医学教育,健康教育、卫生应急和救护知识培训工作;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定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组织指导医疗卫生方面的合作交流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健工作;承担县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县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和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2项目建设规模确定

本次对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新建,其建设规模的确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颁发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以及未来发展形势要求,结合本项目用地条件和规划指标综合考虑,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范围内的人口数量、编制人数、地理交通、服务半径、卫生服务内容与需求量等因素,在满足基本功能的同时,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与卫生规划的要求,同时适当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进行确定。

本项目建设规模定位,既要从本县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又要考虑适应未来的社会发展趋势,适度超前。

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的规模定位应考虑的各方面因素有:

服务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机构架设及实际用房需求;城市规划和建设用地条件;参考周边县区疾控中心的建设经验;从建昌县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一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面积指标应按省级70㎡人、地级65㎡人、县级60㎡人确定(人指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人员),原则上不超过表1规定。

表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规模

类别

服务人口(万人)

建筑面积(㎡)

省级

>7000

24000~34000

>4000

18500~24000

>1000

13000~18500

<1000

7500~13000

市级

>500

5800~7000

>300

4700~5800

>100

3500~4700

<100

2500~3500

县级

>80

4100~6150

>40

2450~4100

>10

1250~2450

<10

850~1250

第十二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类用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按功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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