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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管理制度汇编修.docx

技术部管理制度汇编修

梵王寺煤矿生产技术部

管理制度

 

编制时间:

2015年11月10日

 

生产技术管理制度2

一、安全技术审批制度2

一、安全技术措施审批依据2

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3

三、审批必备材料4

四、编制、审核、审批人员职责,权限和义务4

五、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和监督5

六、专项施工方案审查5

七、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审查6

二、技术交底6

三、井巷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7

四、掘进工作面矿压管理制度13

五、保密制度16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16

一、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16

二、巷道贯通管理制度21

三、测量管理制度22

四、图纸资料保管制度23

五、图纸资料提供制度25

六、设备管理使用保管发放制度26

七、煤矿地测图纸管理制度28

八、煤矿测量各种台账管理制度29

九、测量给设中腰线管理制度30

 

 

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一、安全技术措施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2、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及职业危害需采取的技术措施。

3、安全生产所需求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4、有关安全技术文件、规定。

5、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

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

1、总工程师对全矿井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全面负责。

全矿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业务范围,按照煤矿《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编制、审批相关业务范围的安全技术措施。

2、报集团公司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项目开工前30天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按文件形式上报,同时呈报对口业务部门。

3、作业规程、贯通措施及其他重大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

4、作业规程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组织各分管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安监、通风、地测、机电、电气、材料、运输、煤质、企划等部门会审后,方可实施。

5、其他需会审的措施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机电方面的由机电部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参加会审。

6、永久性生产工程和技措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的技术员根据批准的设计进行编制,通过有关部门和安监审批,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生效。

7、临时性生产工程由施工单位技术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前三天报有关部门和安监站审批,经过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生效。

8、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由有关部门专职工程技术人员会同有关队组编制,部门领导签注意见,由主管业务副处长和总工程师审查后,报集团公司批准。

9、审批完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的技术员在开工前向全体员工贯彻,并留有记录。

10、外委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工程项目所在生产单位组织各分管副总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审。

11、基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基建项目规程措施管理的有关安全规定。

12、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由施工单位负责按装订要求装订后,统一发放。

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发至总工程师、业务主管副处长、有关副总工程师、调度室、安监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通风部等。

三、审批必备材料

1、由编制单位制定,并经会审的安全技术措施。

2、相关的图纸、证书。

3、其他必要的技术材料。

四、编制、审核、审批人员职责,权限和义务

1、编制、审核、审批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及标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编制人员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

3、编制人员、审批人员对编制、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负技术责任,如果发现安全技术措施有漏洞,必须及时进行修改。

五、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和监督

1、安全技术措施经审定后,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删改。

各施工单位安全副职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安监部和各职能部门要定期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对不按安全技术措施作业的,有权责令其改正,甚至停止作业。

3、每月由总工程师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组织一次复审,发现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与工作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时,及时组织补充修改。

4、安全技术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时,由施工单位技术员负责及时补充完善,并将补充措施及时报有关部门审批。

六、专项施工方案审查

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

2、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组织专家论证的,应有专家书面意见或报告,谁审查谁报告,论证审查报告的签署齐全有效。

4、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完善。

七、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审查

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

2、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且符合有关规定;如果分阶段编制,应有编制计划。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

4、冬期、雨季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定制应符合规范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有感安全、消防的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二、技术交底

1、为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达到设计标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所有工程项目施工前,首先由总工程师组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

2、项目部经理和施工人员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对各班组进行有针对性技术交底,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检查落实。

3、各班组长必须把交底内容要求逐条落实到每个作业人员和施工全过程,确保工程到达设计质量和进度。

三、井巷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1、每一个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开工前,按照一定程序、时间和要求,编制工作面作业规程。

编写人员应明确任务,熟悉和掌握各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根据本单位的现场施工实际,采用科学合理的施工工艺,正确指导生产。

2、井巷作业规程必须按相关施工图设计要求编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作业规程与原设计不符时,必须征得总工程师批准。

3、井巷作业规程由施工单位技术员和技术主管负责编写,在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本施工队干部和工人意见,在开工前20天编写完毕,经项目部内部签批后,必须报项目部上级分管部门进行审批签字。

之后,报矿生产技术部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会同分管副处长组织生产技术、调度、安监、机电、通风、及相关部门进行会审,会审意见要纳入规程,审批签字后,方可生效。

4、编制规程前,必须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1)、经过审批的井巷工作面设计。

(2)、有关地质资料。

(3)、有关通风、瓦斯、煤尘、洒水等资料。

(4)、相关的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配备资料。

(5)、相关的经济指标资料。

(6)、各工种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及工作面交接班制度、工程质量验收制、巷道维修制、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瓦斯煤尘管理制及有关安全制度。

(7)、同煤层邻近工作面矿压观测资料。

5、项目部在七日内完成规程打印装订,报送有矿和项目部关部门监督执行,同时向项目部安监人员和其它有关管理人员贯彻,开工前一周项目部经理必须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学习贯彻和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6、在初次贯彻学习后,日常还应针对实际情况经常组织学习,每月两次,每次学习贯彻要建立登记簿,由学习者本人签字,作为保安考核的一项内容建档备查,修改和补充内容审批后,必须及进向全体人员贯彻,学习方式同正式规程相同。

7、作业规程编制内容和格式必须按大同煤矿集团公司《采掘作业规程管理办法及编制指南》执行。

8、井巷工作面作业规程应具备下列图纸:

一、巷道布置平面图、剖面图。

二、地层综合柱状图。

三、地质平面图、剖面图。

四、巷道开口大样图。

五、巷道支护断面图。

六、临时支护平、剖面图。

七、掘进机截割顺序图。

八、设备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示意图。

九、炮眼布置正视图、侧视图、俯视图,装药结构示意图等;

十、通风系统示意图、压风系统示意图。

十一、运输系统、排水系统、防尘系统示意图。

十二、照明、通讯、信号系统示意图。

十三、抽放瓦斯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布置示意图。

十四、正规循环作业图

十五、避灾路线示意图。

9、井巷作业规程按章节附图表,顺序编号。

10、有下列情形之一,每个单位都要按规定贯彻和学习作业规程。

一、一条巷道,两个单位施工;

二、回采工作面两顺槽(包括切眼),两个单位施工;

三、主要大巷皮带、主要轨道、回风大巷同时掘进时,两(或三)个单位施工;

3、作业规程的修改和补充,先由项目部提出修改意见,经技术、地质、通风、安全等部门审查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11、井下所有的临时工程必须编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安全技术专项措施编制要求:

一、安全技术专项措施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写。

二、编写的安全技术专项措施要有预见性、针对性、可行性。

编制前,编写人员必须先到现场勘察实际情况,掌握现场施工条件,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规定。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编写安全技术专项措施。

(1)、施工过程中突然遇到地质构造,过较大的断层、褶曲构造、老空、瓦斯异常、透水等。

(2)、遇冲击地压、自然发火、水害威胁、煤与瓦斯突出、冒顶区、应力集中区。

(3)、施工过程中遇松软的煤、岩层或流沙性地层。

(4)、掘进巷道在贯通前(普掘20m、机掘50m)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编写内容详实全面,字迹工整,插图正确清晰。

(6)、安全技术措施用纸规范,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整齐。

(7)、正常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提前三天审批完毕,应急临时工程措施必须在开工两小时前审批完毕。

(8)、安全技术措施要在施工前对全体施工员工进行贯彻,并记录存档。

(9)、施工现场地质条件、施工方法、支护方式发生变化,与作业规程不符。

(10)、作业规程有关规定不具体或未包括的内容。

(11)、其它可能受到危害或威胁的施工现场。

四、安全技术专项措施编制的内容:

(1)、施工方法、工艺、工序安排等;

(2)、支护方式和支护材料;

(3)、生产系统与原规程不同的,在措施中说明;

(4)、工程的规格尺寸等,要有附图;

(5)、其它与措施有关的内容。

12、巷道贯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

二、工序安排,在巷道贯通前普掘相距20m、综掘相距50m前,只准从一个掘进工作面向前贯通,另一个工作面必须停止作业等。

三、工作面加强顶板支护工作。

四、贯通前长探短掘,明确探眼的位置、角度、深度、数量,附三视图。

五、爆破制度,警戒位置、保护有关设施。

六、瓦斯及有害气体的检查和处理办法。

七、贯通前通风,贯通后调风的方法,附贯通前后通风示意图。

八、贯通时,必须明确现场指挥负责人,全面负责贯通工作。

九、有水患贯通巷道,制定探水、放水、排水的办法。

13、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要参照井巷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程序进行,实施前必须经过学习、考试。

同时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编号,与原作业规程一起存放归档。

1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新编写作业规程:

一、地质条件和围岩有较大变化;

二、改变了原巷道规格和支护方式。

三、改变了原施工工艺和主要工序安排;

四、原作业规程与现场不符,失去可操作性。

15、井巷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必须在工作面开工前5天完成。

由施工项目部负责人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学习,编制规程的技术人员负责贯彻。

参加学习的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并在本规程上签名后,方可准许下井作业。

考试合格的作业人员的考试成绩、签名要登记在规程的学习考试记录表上。

考试不合格者必须限期补考,只有补考合格后方可准许下井作业。

16、井巷作业规程由主管生产副处长签字组织执行;施工单位负责人在工作面现场指挥,保障规程措施的落实;所有现场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按照工作面的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和操作。

17、矿主管生产的副处长、总工程师、项目部经理、有关部门、工程技术人员等对井巷作业规程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

重点抓好下列工作:

一、编制规程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施工现场规程的指导、落实和修改、补充工作。

二、从开工之日起,至少每月应重新贯彻学习一次采掘作业规程。

并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分管副总、技术、安监、地质等部门和施工项目部及其技术员对作业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复审,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工作面的地质、施工条件发生变化,必须及时修改补充安全技术措施,修改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也必须采用计算机编制、打印,并履行审批和贯彻程序。

四、在软岩、冲击地压、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水害和“三下”开采等条件下施工时,必须编制专项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审批和贯彻程序。

五、施工结束后,由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写出规程的执行总结一式三份,交给生产技术部门,连同井巷作业规程及修改补充措施一起存档,保存期2年。

18、井巷作业规程一经会审、签字、批准,即不准在规程原版上进行改动。

如有改动,必须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四、掘进工作面矿压管理制度

1、矿压观测组各成员必须了解整个矿井的开拓情况和避灾路线;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矿压观测组按设计要求的规格和数量购置所需监测仪器,准备测点安设所需物品。

观测工必须能熟练操作所使用的仪器和工具。

3、矿压观测组成员对监测工作认真负责,并具有一定巷道支护经验,必须尽职、尽责,要以严谨、细致的态度投入工作。

4、矿压观测组必须对施工地点锚杆、锚索拉拔试验与监理一起监督旁站,记录每天拉拔的情况,由专人现场落实。

每周将拉拔记录和监测报表一起交给筹备处领导,领导批阅后,存档备案。

5、矿压观测所需记录表格应提前准备好,以供井下监测时使用。

6、矿压观测组要掌握监测和检查所使用的各类仪器、仪表的操作技能和使用方法。

7、矿压组成员必须做到班前明确任务、班后汇报落实任务。

8、对已完工的巷道进行窥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加强。

(1)、要求已完工巷道的施工单位用Ф28钻头对顶板打眼,孔深8米为宜,等孔口无水时,进行窥视。

(2)、将每日窥视后的记录保存到电脑指定存档位置,并标明该窥视记录巷道的具体位置。

(3)、每日窥视完的录像必须认真观看,如果窥视录像模糊不清,第二日重新窥视。

(4)、对窥视录像中的巷道上覆顶板岩层的岩性进行分析并存档记录,分析岩性,若发现岩层破碎,离层等现象时,应及时向上级相关领导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矿压组成员应该严格要求施工队组的巷道锚索应力器打压预紧力不小于10T,每三天采集一次施工巷道锚索预紧力。

10、在线监测数据由矿压组负责每周报生产技术一份,在顶板监控系统数据变化时要随时向生产技术部和调度室汇报。

矿压组负责管理做到“事前预测预报,事中过程控制,事后信息反馈”的机制,本着防控结合的原则管理顶板。

11、生产技术部每月进行一次顶板管理分析和总结;通过一月内的数据变化情况分析支护的合理性,并结合日常观测的资料进行总结顶板的变化规律;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或方案。

并将本月的数据和分析结论进行存档。

12、生产技术部负责设计顶板离层传感仪、锚索应力传感器、监测电源、通讯分站、通讯主站的布置情况;施工单位负责打好顶板离层传感仪和锚索应力传感器安装钻孔,孔的深度以8米为宜,在钻孔时生产技术部矿压组人员负责现场指导包括确定位置,记录深度、钻孔过程中遇到的岩性等。

13、生产技术部矿压组负责通讯主站、通讯分站和监测电源以及顶板离层传感仪、锚索应力传感器的安装。

14、施工队组负责安装施工地点所安装的通讯主站、通讯分机、监测电源、传感仪所配套的信号电缆和660V电源电缆,任何人不得损毁或切断监控系统通讯电缆和电源电缆,不得任意切断通讯主站、通讯分站和监测电源的供电电源,以免造成监控数据不连续。

1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挪动或扭动顶板离层传感仪和锚索应力传感器以免造成监控数据错误。

16、生产技术部每天有一名值班人员负责安排和协调矿压观测组的日常事务做好数据分析并负责监控系统维护,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转。

17、施工队组必须保证监控设备的完好,如发现监控系统损坏要追究施工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对故意破坏或盗窃的行为按国家处罚标准从重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制止、举报损坏仪器、仪表的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18、监测主机及电脑除值班人员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在机上操作,任何人禁止在监控电脑内装与监测无关软件。

五、保密制度

1、技术部干部员工要有清醒的保密意识,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做好矿井设计资料、图纸不外泄。

2、各技术员对自己的设计、资料、图纸要严格管理,没有领导批示不得向外借阅、拷贝。

3、资料管理员对自己所管辖的资料、图纸、规程、措施要严格管理,如有外借,必须有分管领导批准,并登记备案。

4、对于使用过的资料、图纸、数据不得随便丢弃,要妥善销毁。

5、计算机里的资料、图纸要有专人管理,非本单位人员不得随意调阅、拷贝。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一、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

1、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础。

为此,必须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矿井文地质调查、勘探和观测工作,查明矿井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规律,为防治水提供技术依据,并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的需要,提供水文资料、水害情况预报或者防治水措施,并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召开专题会议。

2、每年雨季前对防排水进行全面检查,同时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3、巷道掘进过程中,对邻近的小煤矿或古窑和旧巷道有怀疑的,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4、调查和核对本井田范围内或邻近小煤矿及废井、老窑情况,详细掌握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对矿井安全生产有威胁的小煤矿、古窑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部门。

5、对于受突水威胁的工作面,以水文地质预报的形式通知到有关施工项目部,说明水文情况、危害程度等,让全体井下施工人员都能了解水情,有充足的思想准备,以备一旦突水,能够安全撤离,避免意外伤害事故。

6、对上覆采空区积水,在工作面回采前先进行物探确定积水面积与积水量,根据物探成果制定方案进行排放。

7、查清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情况,疏水能力及有关水利工程情况,掌握本地历年降雨量和最高洪水位的资料,以便结合工业广场具体条件建立疏水、降水和排水系统。

8、对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及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管路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9、井田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侵入井下时,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

(1)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修筑沟渠时应避开裂缝及露头。

特别是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排水时,应填平压实,若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可用水泵排水。

(2)矿井受到河流,山洪威胁时,必须修筑堤坝和排泄洪渠防止洪水侵入。

(3)排到地面的井下水避免倒渗入井下。

(4)漏水的沟渠和河床及时堵漏或改道,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必须填塞。

填塞工作必须有安全措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区。

(5)在雨季每次降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的地面有无裂缝和老窑陷落等现象,发现涌水情况要及时处理。

(6)在有滑坡危险的地段可能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采取防止滑坡措施。

(7)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不得堆放到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

(8)对使用中的钻孔,必须加盖封好。

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孔,防止地表水注入井下。

10、井下受水害威胁区域,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巷道掘进或工作面回采之前,必须采用物探、钻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情况。

地测部门提交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及防范措施,经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等部门审查后报安监部,地测处批准后,方可进行生产。

11、对古窑,小煤矿采空区、老空积水区、导水断层、陷落柱等需要探放水的地区,都必须确定探水警戒线(警戒线距积水区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米),掘进回采工作面到达警戒线时,必须先探后掘,先治后采,严格掌握钻孔的超前距离。

钻进时发现煤帮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派人监测水情。

若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在施工井下探放水钻孔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

(2)钻机稳装牢固、周正、打好立柱。

(3)备好水泵及相应排水管路。

(4)打钻地点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5)探放水孔具体位置及钻孔方位由测量人员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方位,倾角和钻孔布置数目以及钻进深度。

(6)在预计水压大于1kg/cm2时,必须安装防水套管。

(7)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并向施工人员贯彻。

(8)配备一名瓦检及安检人员。

13、探放水孔的布设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分组布设,每组不得少于3个,并在平面上呈扇形分布。

(2)掘进巷道探放老窑或小煤矿采空积水钻孔,每次超前距离不得小于20米,终孔孔径不得超过57mm。

(3)探放水孔按实际布设钻探后,每一次都要按实际填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认真分析,掌握下次探放水情况。

(4)探放上覆煤层采空积水时,钻孔位置及方位由地质测量人员给定,钻孔孔径不大于57mm,并提前装好防水套管,防水套管深度据水压情况及顶板完整性确定。

(5)当水量查清的情况下,按探放水措施执行。

14、日常采掘过程中,发现水害征兆时(如煤层片帮、松软、渗水、瓦斯涌出、顶板压力大等),成产队组及时掌握水害情况,并汇报总工程师及调度室、生产技术部、地测部,共同拟定处理措施。

15、各个排水点(永久排水点)要做好日常排水记录,每旬到各个排水点取记录,及时登记上账。

16、有计划地将各个排水点、工作面涌水点水送有关部门进行水质化验。

17、地测部负责提交掘进巷道探放水设计。

掘进巷道在开口前地测部要提出影响安全掘进的临近水文地质情况并提出探放水设计方案,以便矿上有准备有安排。

18、各个永久排水点、临时排水点的水仓泵的运行情况、日常记录、牌板等日常标准化管理,每月定期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牵头,地测部、机电、安监、配合进行详细大检查,检查出的问题作业会上及时三定、限期处理。

19、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地测部、机电、安监、调度、有关施工队组参加,召开月度防治水和地质预报分析会,通报各队组水文情况、地质预报存在问题和下月水文及构造影响情况。

20、根据各施工队组水文情况,水文地质预报要及时下发,如发现延误。

21、文字和图纸要工整、正规,除正常地质预报外,还应做到年报,季报,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还要有临时预报。

22、地质预报发放要及时,每月5号前必须发放。

23、预报内容要尽量做到详细、准确,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

24、每次预报要经总工程师审批方可下发,项目部必须派技术人员到地测部领取地质预报,同时填写上月地质预报反馈意见。

5、预报要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归档,妥善保管。

二、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三千米以上的贯通测量要编制贯通设计,经矿总工程师签字并报集闭公司批准后方可施测,贯通后要向集团公司递送贯通测量技术总结。

2、重要测量及贯通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向地测部门提供设计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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