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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研究论文3篇

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研究论文3篇

第一篇

一、新时期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趋势与融资现状

企业的融资过程就是资源的配置过程。

资源配置是指通过各种要素投入进行的有机组合来最大限度地减少宏观经济浪费和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而实际上,多方原因导致我国中小企业深陷融资困境,中小企业无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得现实状况与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不相适应。

根据调查,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中小企业达到1200多万户,产生了近76%的就业岗位,共创造产品和服务价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4%,所纳税款约占国家总税收的50%。

不难看出中小企业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的战略性地位。

但与并不合理的是,“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从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正规渠道取得的贷款只占其资金需求的20%”。

由此可见,金融供给与服务的不足严重阻碍了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我国目前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引导性政策不到位、立法不完善以及与现有法律法规相应的配套措施不健全等原因致使我国中小企业发展难以摆脱融资困难的处境。

二、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面临融资的法律因素

我国中小企业是在市场竞争中产生的,在市场发展中,它难以与国营大企业竞争,尤其是在面临融资困境时,由于缺少法律方面的因素,使中小企业面临融资难的困境。

(一)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引导性政策有所缺失

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国家的政策引导,否则市场经济的缺陷,也会使中小企业在发展中迷失方向,市场经济的全球化已经给了我们教训,市场经济中,中小企业需要国家的政策引导,才能使企业健康成长。

尤其是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以来,更加明确了,政府的这种引导更是必要的。

但在实际中,国家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是比较少的,大多只是停留在制度层面,将宏观的调控手段只是依靠银行贷款来解决,也就是通过制定财政货币政策来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显然,国家这种对待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路子很窄,而且把风险推给了中小企业。

在这种情况下所起的引导作用,更多的是一种政策性的宣传,而不是实际性的引导。

目前国家没有设立政策的资金予以支持,近几年来较频繁地对货币政策进行调整使银行在对中小企业进行贷款时顾虑增多,实际上就是提高了中小企业的贷款门槛。

另外,各级政府根据国务院的精神,制定出台了“若干意见”进行政策性的促进,但实际上仍缺乏一个能够对中小企业起到实际引导作用的、能够统筹规划引导工作的领导小组。

这使得国家对促进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的政策,没有得到更好的贯彻,只是能停留在政策宣传的层面,而无法回归实际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具体切实的引导性作谩。

(二)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立法及配套措施

在新时期,我国在经济发展中,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下简称《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及《反垄断法》、《贷款通则》、“新三十六条”等法律法规。

在这些法律法规中,其中最重要的法律法规是《中小企业促进法》,但这个法律,我们认为它只是一部产业政策性质的法律,只是一部宏观性的法律,认真研读这个法律可以发现,内容更多的是号召和建议,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时缺乏具体的适用条款。

现阶段的《中小企业促进法》给我们构建了一个法律框架,但缺乏实质性的措施使其缺乏刚性的约束规定,操作性不强,不能在实际中得到很好地运用。

再次,《中小企业促进法》缺乏基本法所具备的有关立法宗旨、政策目标和范围、国家对其具体的扶持措施、主管机关以及中小企业的设立、变更、撤销、管理等内容,这就决定了它不能作为基本法与《物权法》、《合同法》相提并论。

《中小企业促进法》出台以后没有配套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出来也决定其适用起来是很困难的。

但实际上关于银行等金融机构信用贷款体系的实际操作和发展,我国目前只有《银行法》有部分规定,与信贷密切相关的《贷款通则》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也无明确规定。

目前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了担保制度。

综合说来,其法律缺失主要体现在:

一是金融监管和服务法律体系还不完善;二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体系不健全;三是缺乏完善的配套支持融资制度。

三、推动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的建议

(一)完善促进中小企业的政府作为

1.加快建成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统一机构我们建议成立国务院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政府对推动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引性干预”,即国务院应依法成立一个工作领导小组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实行统筹安排。

成立工作小组后,地方政府也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在国务院领导小组的带领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另外,工作领导小组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综合试验区,通过工作领导小组将大型国有企业与中小企业链接起来,在逐步实现对大型国有企业改革“松绑”的同时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待其发展成熟之后再投放到市场进行自我调节。

要对国家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拨付的专项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负责大型国有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发展链接和协调工作。

2.完善并落实有效实施政策现阶段,政府应加快制定出新的对中小企业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支持,如适当减少中小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分产业、分类别的进行税收减免。

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可根据中小企业的资产状况、现有资金需求状况降低其贷款的利率。

对于高、精、尖等具有远大发展前景的高新产业可适当采取地方政府直接拨款政策。

其次,我国中小企业在现阶段还承受着接受国有企业转型的多种负担,存在着各项收费项目。

当务之急,还要依据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进行清理整合,对以往形式繁杂的税收、收费统一进行清理,在原有的基础上适当减免或者增加,理清中小企业各行业的税收、收费标准,将政府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二)完善与制定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

1.建议制定作为基本法的《中小企业法》

《中小企业法》制定出台后将成为国家管理和规范中小企业的法律依据以及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合法权益的保障。

其立法宗旨和目标是规范中小企业的行为,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张,充分发挥现阶段中小企业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建议制定的《中小企业法》的内容应该包括:

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和范围;中小企业行为的准则、原则;中小企业的设立、变更、撤销的条件和方式;中小企业的运行条件与管理模式;中小企业产权制度;中小企业所有者与管理者的责权;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政策和措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等基本内容。

2.研究制定与《中小企业法》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在《中小企业法》制定出台以后,接下来要加快制定出《中小企业融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条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条例》等相关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

同时,要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清理。

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国家设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基金的组成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

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基金;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基金收益;捐赠;其他基金。

《中小企业资金管理办法》中应明确规定中小企业的基金来源,明确规定资金应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人员培训、设备更新、技术创新及企业专业文化的发展。

当前主要是加快国家专项扶持基金的设立,并逐步建立起扶持基金的年度增长机制,充分发挥财政基金的引导作用,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的注入,加快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拓宽,化解现阶段其融资困难的处境。

另外,制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

之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主要在地方政府组建的信用担保机构试点进行,截止2012年年底各地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已达到7000多家。

我们建议要制定统一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担保机构的性质和地位;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与撤销制度;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收益制度;担保机构的活动细则;担保程序;担保机构和被担保人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问题。

建议制定《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条例》应以中小企业税率贡献的比例为标准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清理整顿过去混杂的税收项目。

各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应适当减免中小企业进出口设备、货物应缴纳的税款,对于中小企业必须缴纳的税款项目可适当的放款期限,准许分期、分批次缴纳税款。

四、结语

中小企业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得到蓬勃发展。

现阶段,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步发展阶段,中小企业在创造国内生产总值、加强科学技术创新、提供城镇就业岗位、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方面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因此,通过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为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法律制度保障是必要的现实需求,也是切实可行的法律对策。

完善我国当前立法的角度展开法律思考,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出了法律对策上的解决方案,对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提出了一点法律建议,希望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有益。

本文

第二篇

中小企业融资特点

信用信贷需求迫切。

当前,我国还没建立完善的市场融资机制,自身营利积累、市场融资、银行贷款成为企业资金的重要来源,而贷款更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但由于中小企业生产设备的陈旧在抵押贷款时金融机构对其评估价值较低,同时中小企业自身信用额度较低,造成贷款抵押率不高,相应融资能力有限,信用信贷需求却十分迫切。

内部信息透明度不够。

以家族和合伙经营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成为中小企业的主体,它们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产权较单一,经营行为不明确,企业管理协调度不够,企业财务信息透明度和真实度欠缺。

同时,中小企业所处行业的技术和市场发展较为成熟,销售渠道、技术研发等信息成为竞争成败关键。

信息优势一旦消失,很容易被竞争对手打败,这也是中小企业内部信息透明度不够的原因。

多元化的资金需求。

不同的中小企业,其自身固有特点表现了其在类型、发展阶段等方面存在差异,造成各企业的融资需求差异性较大。

比如:

制造行业中小企业具有较大资金需求量,而资金周转速度相对缓慢;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的融资要求也不同,在创办阶段主要依托自企业自身经营资金的积累,而在成长阶段主要是银行贷款等借贷债务资金等外部融资。

“短、小、频、急”的资金需求。

“短”是指贷款时间较短,一般为半年到一年“;小”是指单次贷款量相对不大“;频”是指贷款频率较高;“急”是指融资时间紧急。

由于中小企业资本规模较小,融资的用途主要在于周转存货流动资金,这就必然决定了其融资需求的“短、小”。

同时,由于易受外部环境影响,企业生存发展不定性较大,中小企业很容易因外界变化错失好的投机机会,其融资需求呈现出“频、急”。

中小企业融资难原因分析

缺乏规范的治理结构和良好的信用。

中小企业大多起源于民间,家族气氛较浓,带有某种某种“草根”性。

创业艰辛,坚忍不拔,转型迟缓,管理结构不规范,成为它们的共性。

家族式管理在企业的初创期作用很大,今后发展也有作用;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就需要建立规范的管理结构。

如果管理结构不规范,导致了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就会引起关联交易,造成信息透明和信用丧失,金融机构就会顾虑重重并不愿涉足个别企业逃废债务行为,更加大了金融机构的此种忧虑,企业融资将更难。

偏低的产业起点和动荡的经营绩效。

由于资金和技术有限,中小企业存在产业起点较低、技术装备落后、经营绩效动荡、产品研发不足、预期收益较差、发展前景不明、担保抵押物不足等特点,造成贷款风险加大,金融机构肯定从严要求。

即使企业有抵押物,但因变现较难,金融机构也避而远之。

2003年,我国经济发展较好,但据调查:

中小企业因不能落实抵押而被银行拒贷的比例为32.3%,无法落实担保而被拒贷的比例为23.8,两者相加为56.1%。

狭窄的资本市场造成企业筹资艰难。

一板证劵市场,进入要求较高和融资时间挺长,中小企业因规模和实力不济而难以融资;二板证劵市场,要求也较苛刻,能融到资也少;地方产权交易和风险投资等小型资本市场,尚处在发展阶段,很不完善,风险也大。

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企业股权融资仅占资金来源的比例远远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

虽然,我国中小企业起步较早,发展较快,股权融资在资金来源中的占比慢慢增长,但多数高科技型中小企业仍难以筹措发展所需资金,普通中小企业更难。

缺乏强有力的信贷支持。

金融机构机制不完善。

大型金融机构依据行政区域设立,机构和组织传导程序复杂,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反应不灵敏。

这些金融机构,以少数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为辅组成,运行机制存在较大缺陷。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未解决产权虚设,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内部控制人现象增加,不良贷款率过高,贷款风险加大,经营绩效恶化,放贷意向不强;股份制商业银行,虽然产权制度健全,但背后老板仍是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及由此而来的内部控制和道德风险也同样存在;改制后的城市商业银行,部分出现亏损和支付危机,主营业务相对萎缩,经营能力下降,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缺乏能力和胆量。

贷款期限方式受限。

金融机构的现行信贷授权授信制度制约了基层银行的作为,地市级及县区级基层银行机构只有小规模的流动资金信贷权,而无固定资产信贷权。

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紧缺,技术改造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越益趋少,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越益趋短据。

据调查,绝大多数贷款期限为3至6个月。

抵押和担保贷款成为主要贷款方式,享受信用贷款的企业只是极少数,银行贷款期限结构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贷款扶持方向偏移。

信贷总量受控的情况下,银行贷款更亲睐大企业,中小企业成了“被爱情遗忘的角落”。

中小企业借款的特点相对于大型企业借款来说,具有“少、急、频”特点,银行处理起来:

交易成本高,监控成本高,债权维护难;同时,中小企业还贷质量差影响了银行放贷积极性。

银行,也是企业,注重自身利益,不愿冒风险,搞小额贷款风险高而无规模效益,贷款扶持中小企业意愿不强,中小企业贷款比重锐减。

政府扶持力度不足。

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基金履待增加,己经设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基金,但每年只安排10多亿元,杯水车薪,无法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

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也须完善,为缓解小企业的融资困难,地方政府启动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出台了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微小企业得到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风险补偿范围有待扩展,激励机制有待创新。

缺乏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

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另一重因素是担保难。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窘境,应着手信用担保机构建设,出台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政策。

一些地方的经验表明:

但就信用担保业而论,其发展仍显滞后担保机构规模偏小偏散,行业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后续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的投入不足,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不强,仍难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

许多担保机构独自承担担保贷款风险,未与协作银行形成共担机制,担保资金的放大作用和担保机构信用能力受到制约。

中小企业突破融资困境对策

谋求中小企业自身的改变。

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外部政策措施的保证是必须的,但是外部措施要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中小企业自身首先需要做好充足的准备,从自身存在的问题出发,彻底改变在困扰自身发展的管理上、信誉水平上的问题。

在管理上,中小企业尤其是那些家族式企业要彻底改变裙带管理的模式,通过积极引进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充实管理队伍,从而提高管理能力。

在管理体制上,逐步向现代企业制度靠近,建立健全现代企业法人制度。

在信用问题上,要加快信用文化的建设,逐渐提高中小企业在各项业务上的履约能力,从而最终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水平。

良好的信用水平有助于中小企业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较为容易的获得所需的资金。

优化现有的金融服务体系。

在我国现有的金融系统中,银行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可以说银行系统统治着我国的金融体系。

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虽然不能对银行系统构成“威胁”,但也有一定程度的冲击,并且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金融体系将会更加完善和有活力。

对于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金融体系上,除了要依靠现有的金融体系以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中小企业破产浪潮出现以后,我国在政策上开始鼓励各大银行放宽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限制,尤其是一些大型的银行开始设置专门的机构来专门应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在现有的金融体系上,通过放宽政策、设置机构、引入民间资本等手段来进一步优化金融体系,从结构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担机制。

加强反担保措施研究,完善反担保机制,约束受保企业使用信贷资金的责任心,促使受保企业经营管理改善和经济效益提升。

建立健全担保机构和被担保企业的资信评级制度揭示担保风险,维护担保市场的公信力和市场秩序。

探索会员制建设和区域性再担保机构建设。

加快建立中小企业再担保机构对于提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意义重大。

即以分散会员机构风险,集合提升担保机构信用,放大贷款担保倍数。

加大政府政策的执行力度。

要彻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仅仅在中小企业自身问题和银行系统上做出努力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在现有的政治经济体制上打开一个缺口,使中小企业真正能够融入现时的市场经济中。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困扰着政府,并且为了缓解和制比程度的进一步加深,政府出台了众多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但是由于我国现在实行的市场经济,政府不便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因此也就无法对银行等金融机构采取行政干预,结果导致政策执行不力,效果大打折扣。

要加大政府政策的执行力度,除了采取强权干预以外,还应想办法提升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这就要求政府应逐步将一些垄断行业、盈利行业、资本市场向中小企业开放,使其能够平等的分食市场经济的成果。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各级政府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财力情况,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充实信用担保发展资金,用于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扶持和再担保。

以有效分担担保机构风险,提升担保机构信用,扩大担保资源总量,吸引更多地民间资本进入担保体系。

正确运用负债经营,进行合理投资。

中小企业要彻底解决融资难问题,就必须将自身做大做强,但这仅靠自身所有的资金是不可能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因此企业需要尝试多元化融资方式,综合利用现有的方式和渠道,争取获得更多的发展资金,通过正确的分配负债资金,来增强自身的实力,从根本上克服融资难问题。

这就要求中小企业主不能够一味的求快、求大,要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向与自身主业相关联的领域进行定向的投资,而不是盲目投资一切领域,这有这样才能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能。

我国现在正处于经济体制转型的关键时期,体制上的不科学必然会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产生较大的影响,从中我们也需要清醒的认识到,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它与我国的金融体系、政治经济体制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说它是我国政治经济体制的必然产物。

因此,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除了在中小企业自身和金融体系上寻求直接的解决途径以外,还需要政府在政治、经济体制上进行优化,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构,建立健全担保运作制度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进一步增强担保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依法经营,加强自律,促进自身可持续发展。

本文

第三篇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在金融体制的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利率作为资本的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引导资金的流向,但是仅仅依靠利率信号在很多领域无法实现金融资本的供求平衡,特别是中小企业金融市场。

金融资本的供求无法实现均衡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中小企业自身、政府、银行和金融生态环境等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一)中小企业盈利能力有限,贷款风险高

国内银行业的资金分配总是呈现出大企业不愁钱,而小企业很缺钱的景象。

产生该现象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中小企业缺乏可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

根据郭娜[1]的调研发现,中小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有70.47%的企业首选的担保方式是房产及设备抵押,当然这也是商业银行比较热衷的贷款方式。

但是,中小企业自身的规模小,资本积累量少,多数中小企业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可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也是极为有限的;二是中小企业信用意识淡薄,多数中小企业存在信用等级低或征信信息不全的现象。

信用信息是银行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判断企业资信的一个重要参考,良好的信誉状况有利于提升企业与银行合作的概率,实现互利共赢。

然而,相关资料显示,由于有些中小企业急功近利和缺乏基本诚信,经常故意拖久贷款,极大的损害了企业的整体信誉,据调查有60%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被划进了3B或3B以下[2];三是中小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水平低,家族式管理和单人决策的有限理性导致企业经营失利的概率大,盈利能力无法保证,中小企业的还款能力遭到质疑,商业银行出于风险考虑,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业务会更加谨慎。

(二)资本市场不够完善

在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仅依靠自身资本积累的内源融资根本无法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所以必须依赖于外源融资。

首先,与资本市场的直接相比,商业银行间接融资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首选,低利息、低门槛、资金充足。

即便如此,中小企业想顺利从银行获取资金也面临诸多障碍。

一是出于贷款成本考虑,商业银行热衷于低风险、高额度的商业贷款,经常把目标客户锁定在大型国企或者大型的民营企业;二是金融市场化改革以后,商业银行逐渐改变了传统粗放的经营方式,严格了贷款发放的程序和条件,表现为贷款审批权上收和抵押担保条件的提高,导致一向依赖关系型借贷的中小企业融资受影响;三是银行系统中缺乏一批能够适应中小企业特征与融资特征的中小型金融机构,政策的限制阻碍了民间金融的发展,中小企业资金来源渠道较少,可选性不强。

其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还不现实,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对于拟上市的中小企业的资本规模、盈利能力等方面的要求较高,直接将多数中小企业拒之门外。

(三)政府扶持政策执行不到位

中小企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中国政府从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出台了众多扶持、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

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融资难的问题还是没能得到根本性解决,相应的政策仅停留于文件上,真正得到落实的少之又少。

2008年金融危机暴发以后,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再次引起中央高层的关注,政策出台极为频繁,这不仅反映了中小企业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而且也从侧面印证了前期出台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位的比较少。

(四)缺乏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配套产业不完善

在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低和抵押资产缺乏的现实背景下,信用担保机构的出现无疑是一个福音。

然而,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信用担保机构依旧存在规模小,担保能力不足的问题,这与需求巨大的中小企业不相匹配。

很多担保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低下,对被担保中小企业信息的掌握程度也较为有限,甚至不如商业银行来得多。

加之担保公司未与商业银行建立风险共担机制,自身承担贷款的全部风险,这直接导致了担保公司的破产或者只愿意为大企业提供担保。

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的征信系统的建立时间比较晚,虽然经过努力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与庞大的中小企业队伍相比,很多企业尚未进入征信系统或者信息不全,征信系统的信息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该系统对于银行在判断企业的资信方面的帮助比较有限。

综上所述,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社会性问题,要彻底根除融资顽疾,需要全社会、多部门的共同努力。

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要让银行放心地把钱借给中小企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体制需要进行创新。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渐开放,银行之间的竞争也在逐渐加剧,一些地方性商业银行正在充当起支持中小企业的生力军,以下以城市商业银行为例,探讨其在支持中小企业方面所具有的优势。

二、城市商业银行的优势分析

(一)规模小而且体制灵活

与大型银行相比,城市商业银行在资金实力上不占任何优势,业务规模小,业务覆盖面狭窄,管理结构简单,但这恰恰是其体制灵活的体现。

金融环境瞬息万变,银行为迎合市场的需要也必须在管理体制上进行改革和创新,然而,大型银行组织结构复杂,管理层之间由于利益的驱使会阻碍改革的进行,城市商业银行结构简洁,利益关系相对简单,只要改革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改革的阻力相对较小。

规模小、体制灵活的特点有利于城市商业银行进行体制创新和产品创新,根据贷款企业的实际情况,量身打造适合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和相应配套服务。

(二)区域性银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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