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60刑事诉讼法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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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0刑事诉讼法学
00260刑事诉讼法学
[填空题]
1物证
参考答案:
是指以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物质属性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
[填空题]
2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是什么?
参考答案:
1、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
2、其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互关系,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进行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等。
3、它是公法的一种,包含法院、检察官、警察的犯罪追诉程序,一般采取法治国原则、无罪推定原则、证据裁判原则,并且保障被告的听审权、对质诘问权。
4、2012年3月,刑诉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尊重保障人权写入刑诉法,贪官外逃人财两空。
2012年9月25日,全国刑法学术年会在郑州举办,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新增刑事和解程序。
[填空题]
3刑事诉讼中有哪些基本职能?
参考答案:
刑事诉讼有三种基本职能,即控诉、辩护和审判。
[填空题]
4如何理解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目的、根据和任务?
参考答案:
刑事诉讼法的目的指制定刑事诉讼法(制度)的预期目标与宗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条的规定,具体包含:
1、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
2、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3、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根据是:
宪法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则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二条,具体分为基本任务和根本任务,具体任务有:
1、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
2、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3、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做斗争
根本任务是: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填空题]
5上诉不加刑
参考答案:
指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仅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时,不得改判重于原判决所刑罚的原则。
[判断题]
6、被害人只能是自然人。
参考答案:
错
参考解析:
被害人是指其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判断题]
7、有关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参考答案:
错
参考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判断题]
8、在我国,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后,即告终结。
参考答案:
错
参考解析:
我国的审级制度实行两审终审制,即一个案件最多经过两经人民法院的审理即告终结,其判决或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审级制度。
[填空题]
9简要列举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参考答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5)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填空题]
10简要列举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参考答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第3款规定: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自诉案件包括:
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填空题]
11请对刑事诉讼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进行论述。
参考答案: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这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的法律依据。
(1)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是调整公检法三机关之间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
分工负责要求公检法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的职权,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分工进行刑事诉讼,不允许互相替代和超越职权,更不允许任何一个机关独自包办。
互相配合要求公检法三机关通力协作,互相支持,互通情报,共同完成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任务。
互相制约要求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能互相约束,依据法律规定的职权对有关问题、决定,提出自己的意见和主张,防止可能出现的偏差和纠正已经出现的错误。
(2)分工负责是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基础和前提,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分工负责的结果和必然要求。
没有分工负责,谈不上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没有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分工负责也就失去了意义。
至于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之间,则是辨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是制约中体现配合,配合中有制约的关系。
(3)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三者之间不可偏废。
有时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可能会特别强调其中的某一个方面,这当然是可以的,而且有时是必要的。
但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因此而丢掉其他方面。
(4)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本身不是目的,所以不能为分工而分工,为配合而配合,为制约而制约。
三者共同服务于一个目的,即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5)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保证正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的三个相互联系的必要条件。
分工负责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防止主观片面。
互相配合可以使公检法三机关互通情况,通力合作,保证准确及时地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
互相制约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保证作到不漏不错,不枉不纵。
所以,实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既可以充分发挥公检法三机关各自的功能,保证顺利完成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的共同任务;同时又可以防止任何一个机关无端专横和滥用职权,防止和减少错误。
[填空题]
12职能管辖
参考答案:
职能管辖又称立案管辖或者部门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国家专门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
[填空题]
13刑事诉讼代理
参考答案:
刑事诉讼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进行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
[填空题]
14简述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参考答案: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填空题]
15张某和李某是初中同学。
一天,李某到张某家玩耍。
李某对张说;你敢把阳台上花盆推下去,我请你吃冰激凌。
张说;一言为定。
于是,张某将花盆从自家阳台上推了下去。
不料,将过路人王某砸死。
小区门卫王师傅发现砸死人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审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赔偿损失时万元。
张某的父亲以张某是在校学生、法院量刑过重为由要求二审法院改判。
王某的妻子也因赔偿过少而要求二审法院改判。
本案涉及人员的法律称谓的什么?
参考答案:
王师傅:
报案人;
王某:
被害人;
张某:
被告人;
张某的父亲:
(张某的)法定代理人;
王某的妻子: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填空题]
16鉴定意见
参考答案:
鉴定意见,是指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提出的书面意见。
如法医鉴定报告、指纹鉴定报告、血迹鉴定报告等。
[填空题]
17拘传
参考答案: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填空题]
18如何理解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参考答案: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利于司法机关严肃执法,有效制止司法人员非法取证行为;有利于彻底纠正违法行为,防止或减少冤假错案;有利于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利,能促进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制观念的转变。
[填空题]
19在某市郊区的公路上,某日凌晨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
某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勘察。
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自行车,自行车已被摔坏,在尸体旁边留有被害人的大滩血迹。
在离尸体不远处有汽车紧急刹车留下的磨檫痕迹。
在被害人手腕上,戴着一块上海拍手表,手表已经被摔坏,时针指在6点05分。
事故现场不远处有里程碑证明事故发生地距某市15公里。
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拍摄了一张现场全景照片。
经法医对被害人进行鉴定,其鉴定意见是被害人是被汽车撞击而死。
公安局在侦查过程中,有为妇女张某对侦查人员说,她丈夫曾告诉过她,交通事故发生时,他刚好路过离事故现场10米处,目击一辆解放牌大卡车撞倒被害人后,司机打开车门看了看,然后飞速逃离现场,他看到司机是市化工厂驾驶员杨某。
某市交通管理局对来往车辆登记记录查明,6点05分左右曾有两辆解放牌大卡车经过事故现场处。
其中有一辆为某市化工厂车辆。
经侦查人员查看,该车上有一漆皮新脱落的痕迹。
厂调度员证明司机杨某7日早晨驾车从乙市返回某市,下车后脸上神色慌张,出车登记表证明司机杨某17日6点10分回厂。
侦查人员询问杨某与同车陈某,两人均否认他们当天早上发生过交通事故。
本案收集到了那些证据种类?
参考答案:
本案收集到的证据种类有: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填空题]
20在某市郊区的公路上,某日凌晨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
某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勘察。
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自行车,自行车已被摔坏,在尸体旁边留有被害人的大滩血迹。
在离尸体不远处有汽车紧急刹车留下的磨檫痕迹。
在被害人手腕上,戴着一块上海拍手表,手表已经被摔坏,时针指在6点05分。
事故现场不远处有里程碑证明事故发生地距某市15公里。
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拍摄了一张现场全景照片。
经法医对被害人进行鉴定,其鉴定意见是被害人是被汽车撞击而死。
公安局在侦查过程中,有为妇女张某对侦查人员说,她丈夫曾告诉过她,交通事故发生时,他刚好路过离事故现场10米处,目击一辆解放牌大卡车撞倒被害人后,司机打开车门看了看,然后飞速逃离现场,他看到司机是市化工厂驾驶员杨某。
某市交通管理局对来往车辆登记记录查明,6点05分左右曾有两辆解放牌大卡车经过事故现场处。
其中有一辆为某市化工厂车辆。
经侦查人员查看,该车上有一漆皮新脱落的痕迹。
厂调度员证明司机杨某7日早晨驾车从乙市返回某市,下车后脸上神色慌张,出车登记表证明司机杨某17日6点10分回厂。
侦查人员询问杨某与同车陈某,两人均否认他们当天早上发生过交通事故。
所收集的证据哪些属于无罪证据?
哪些属于言词证据?
参考答案:
本案侦查人员收集到的证据中属于无罪证据的有:
司机杨某的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辩解;同车陈某的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证言;时针指在6点05分的被害人手上被摔坏的手表、事故现场不远处的证明事故发生地距甲市15公里的里程碑和证明司机杨某7日6点10分回厂的出车登记表共同组成无罪证据。
属于言词证据的有:
妇女张某的证言;厂调度员证明司机杨某7日早晨驾车从乙市返回甲市,下车后脸上神色慌张的证言;同车陈某的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证言;司机杨某的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辩解;法医对被害人进行鉴定所作鉴定意见。
[填空题]
21通缉
参考答案:
通缉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归案的一种侦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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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空题]
22何为技术侦查?
使用技术侦查措施应当遵守的程序是什么?
参考答案:
技术侦查,是指侦查机关为了侦破特定犯罪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批,采取的一种特定技术手段。
技术侦查行为即是运用技术侦查措施的侦查行为。
通常包括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录像、进行邮件检查等秘密的专门技术手段。
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填空题]
23简述立案的条件包括哪些?
参考答案:
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
这里所指“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而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反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
因此,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
(二)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填空题]
24某公安局对一起共同抢劫案件立案侦查,以公安局长韩某为首组成侦破小组,查货犯罪嫌疑人赵某、钱某、孙某涉嫌结伙拦路抢劫。
在侦查过程中,孙某聘请的律师李某未与孙某商量,提出申请公安局长回避,理由是公安局长与犯罪嫌疑人的父亲是老战友,关系密切。
上级公安机关经过审查做出了回避决定。
本案经县检察院起诉至县法院,在开庭审理时,赵某提出法庭书记员李丽原是本案侦查人员,后工作调动至法院,不应担任本案书记员。
审判长武某当庭驳回赵某的回避申请。
本案回避程序有何违法之处?
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对公安局长的回避决定,不应由上级公安机关作出。
刑事诉讼法第30条:
“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
2、审判长武某无权同时也不应驳回赵某对书记员李丽的回避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法庭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问题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
审判长武某无此权限。
同时还规定,参加过本案侦查、起诉的侦查、检察人员,如果调至人民法院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
而刑事诉讼法有关回避的规定适用于法庭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审判长武某应上报院长决定。
[填空题]
25简易程序
参考答案:
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
[填空题]
26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的条件有哪些?
参考答案:
1、依法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
2、属于该法院管辖;
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填空题]
27冯某(男26岁)与宋某(女23岁)同居在一起。
某日二人在所住院内发生争吵继而厮打。
在过程中冯某将宋某的衣服剥光,而且对宋某进行殴打(后经鉴定宋某为轻伤),后被围观的邻居制止。
事后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二人同居期间的财产。
法院经审查以后认为,冯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侮辱罪和故意伤害罪(轻伤),根据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于是将案件转到刑事审判庭。
对此,宋某向法院表示,自己只是要求分割二人同居期间的财产,不愿追究冯某的刑事责任。
但法院仍将此案作为自诉案件立案。
法院立案后,宋某多次要求撤诉,但法院不予准许。
开庭审理时,宋某经两次依法传呼仍拒不到庭,人民法院遂将宋某拘传至法庭上。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案在诉讼程序上存在哪些错误?
并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法院进行刑事立案是错误的。
自诉案件只有当符合条件的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才能立案受理。
本案中,宋某只是要求人民法院分割二人同居期间的财产,并未要求人民法院追究冯某的刑事责任。
法院的做法违反了不告不理的原则。
2、人民法院不予撤诉是错误的。
侮辱罪和故意伤害(轻伤)罪都属自诉案件。
此类案件中,被害人有权不起诉,也有权在起诉之后,判决宣告之前撤诉。
本案中宋某没有刑事自诉,同时对人民法院错列刑事自诉的行为要求改正,人民法院不予改正的行为都是错误的。
3、人民法院将宋某拘传至法庭上是错误的。
按照法律规定,对于自诉人可以适用传唤。
当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而不应对其适用拘传措施。
[填空题]
28简述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参考答案:
⑴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
⑵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
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作斗争
[填空题]
29哪些情况下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参考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具体规定,被告人没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⑴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⑵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⑶被告可能判处死刑的。
[填空题]
30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有何特点?
参考答案:
鉴于未成年人的身心特征,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应与成年人案件有所区别。
第一,要更加注重教育改造的方针,寓教育、感化、挽救于各个诉讼阶段;
第二,要更加注意维护与保障未成年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国家立法不仅要赋予未成年被告人更多的诉讼权利,而且还要有更多的保障措施;
第三,对证据的运用有较高的证明要求,不仅要求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而且还要证明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家庭、社会、教育等原因;
第四,要设置特殊的审判组织和审判程序;
第五,要在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和诉讼终结后,贯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诉讼后继续教育的措施,防止再犯罪。
[填空题]
31被告人叶某,男,26岁,农民,因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叶某被交付执行后,以其妻已怀孕9个月,父母年老多病,无人耕种田地等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对叶某的申请能否同意?
参考答案:
监狱管理机关应驳回了叶某的请求。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4条的规定,适用监外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适用监外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
第二,上述罪犯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除外);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本案中,叶某被判处无期徒刑,不属于可适用监外执行的对象;再者,叶某也不具备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情形。
因此,对于叶某的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填空题]
32刑事诉讼的任务是什么?
参考答案: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即刑事诉讼法所要承担的实际职责,所要达到的具体要求。
对此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
(一)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二)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填空题]
33简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地位。
参考答案:
(1)居于当事人地位,享有一系列诉讼权利;
(2)被追诉,有直接利害关系;
(3)重要证据来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做的供述和辩解是法定证据。
[填空题]
34简述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参考答案:
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第135条、《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分工负责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分别按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各负其责。
互相配合指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三机关应当通力合作、协调一致,共同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
互相制约,是指三机关在诉讼中互为条件,并且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其他机关作出的有关决定提出异议,要求其纠正错误或者重新作出决定。
[填空题]
35简述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
参考答案: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主要有: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
除了上述三类犯罪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也可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
只有极个别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确实不宜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须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管辖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才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填空题]
36自行回避
参考答案:
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在诉讼过程中遇有法定回避情形时, 自行主动要求退出刑事诉讼活动的制度。
[填空题]
37简述指定辩护的条件。
参考答案:
(1)以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为前提。
(2)被告人必须存在法定的特殊情形。
(3)指定辩护的时间,只能在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指定。
(4)指定辩护的对象,只能是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填空题]
38被害人陈述
参考答案:
指被害人就自己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事实和所了解的犯罪分子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填空题]
39简述法院作有罪判决时的要求。
参考答案:
(1)案件的各项事实和情节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各个证据均已查证属实。
(3)据以定案的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没有矛盾。
(4)根据各项证据,得出唯一的、排它的结论。
[填空题]
40试论证据的本质特征。
参考答案:
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证据的本质特征主要有:
(一)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事实必须是伴随着案件的发生、发展的过程而遗留下来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
(二)证据的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同案件事实存在某种联系,并因此对证明案情有实际意义。
(三)证据的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对证据必须依法加以收集和运用,包括:
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形式合法。
在我国“严禁用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凡经查证属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我国对非法证据的排除仅限于证人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等言词证据的范围。
刑事诉讼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个基本属性,三个属性是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
客观性和关联性涉及的是刑事证据的内容,合法性涉及的是刑事证据的形式。
[填空题]
41简述保证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参考答案:
保证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填空题]
42附带民事诉讼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