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各项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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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各项管理规定.docx

人事部各项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ZNK-WK05

宿舍管理规定

生效日期

版本

A/2

制定

页次

1/1

核准

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宿舍管理,创造良好舒适的居住环境,保证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

范围:

全体员工

规定:

员工进入厂区,必须佩戴厂牌,否则值班保安有权不让其进入宿舍.

保持宿舍及走廊清洁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不准在宿舍走廊倒水,乱丢垃圾(垃圾须倒在走廊胶桶内).

不准从阳台上往楼下倒水,乱扔垃圾和杂物,违者经发现须做“义务清洁工”一天及书面警告一次,如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不准在宿舍内做饭,酗酒,赌博或有悖伦理的事情.

严禁携带易燃物品(如电炉、电饭锅、煤油炉等),攻击性武器.凶器.赃物以及工厂财物进入宿舍,住宿员工有义务接受保安员的检查.

男女员工不得在宿舍内有伤风化之事.违者开除.

严禁于室内外乱写乱画,乱张贴,乱钉钉子.中午12:

00-13:

30及晚上23:

00以后严禁大声喧哗及放高音量音响.轻则予以警告,严重者取消入住资格.

严禁在宿舍非吸区吸烟,如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厕所内不得乱扔杂物,以免堵塞,违者由当事人承担一切损失及责任.

非本厂人员未经厂部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工厂宿舍逗留或住宿,违者警告一次,相关者连带处分.

员工住宿由人事部统一安排,不准以任何借口私调床位,违者书面警告一次,第二次取消住宿资格.如因故需调换者,需经人事部(保安队长)审批后方可改搬.

宿舍内个人用品应摆放整齐,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放整齐.

晚上24:

00须关灯睡觉,出入要关门,贵重物品(包括现金)须随身携带,以免丢失.

宿舍公共财物损坏,须报于保安处申请维修(人为造成损坏,其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如无责任者,则由全宿舍人员分摊).

员工离职应于当天搬离宿舍,值班保安要做好行李查验放行工作,确保财产安全.

上班前应检查灯,风扇等电器是否关闭,违者对相关责任人员罚款30元.无责任人由全体宿舍成员予以连带处罚.

上班时间一律不得进入宿舍,如因特殊情况需进入宿舍者需向人事部说明具体事由经批准后方可.

宿舍内不得私接电源,轻微者予以书面警告一次,造成严重后果者开除处理.

节约宿舍用水用电,用完后自觉将水笼头关闭,不得浪费水源.

非伤病员不得将饭菜带入宿舍,违者处以警告处分.

洗晒衣物需于指定地方晾晒,严禁将湿衣物挂晒在窗台及消防器材上.

每晚24:

00点前必须回厂,有事需外出或外宿者须于规定时间进出.

23、舍员应轮流对宿舍之卫生进行清扫,每人负责一天,进行卫生清扫及维护工作.

24、以上规定,自即日起开始实行.

文件编号

ZNK-WK03

打卡管理规定

生效日期

版本

A/2

制定

页次

1/1

核准

目的:

为规范打卡管理秩序,防止代打卡、不打卡、打卡混乱及迟到等现象,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

全体员工

规定:

各部门员工需于下班铃响后方可排队打卡,不得提前站于钟旁或其它部门等候打卡下班,亦不得违反打卡秩序插队打卡,违者罚款5元/次。

所有员工均需严格遵照本厂规定出勤时间按时打上下班卡。

工卡为员工计薪的凭据,故各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工卡,凡有意损坏工卡者,予以罚款10元/次。

恶意损坏或损毁他人工卡者,罚款50元/次,情节严重者辞退处理。

凡代他人替打卡或主动要求他人替打卡者,罚款10元/次。

凡部门未写加班单的员工,不得擅自打加班卡,如未经相关部门管理人员批准(部门加班单上无署名者)而自行打卡上班或打卡后未上班者,一经发现,取消当日加班费,另处以2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辞退处理。

注:

如部门主管晚上未加班及相关审批部门已下班无人审批而部门因生产需要需临时安排相关人员加班时,部门可予安排相关人员先行上班,但须于次日写联络单交生产主管处说明具体原因,经审核后再转交人事部确认。

员工一个月累计迟到5分钟予以书面警告处分一次,迟到6-10分钟,罚款5元;迟到11-20分钟,罚款10元;迟到21-30分钟,罚款20元;(注:

迟到人员除罚款之外,另予以扣除迟到时间的薪资),迟到30分钟以上但不足半天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1.5天本薪工资),并处以罚金20元;迟到或旷工半天按旷工1.5天论处,并处以罚金20元;旷工一天按旷工三天论处(扣除3天本薪工资,并处以罚金20元;打连卡者当月第一次书面警告,二次或以上者,扣款2元/次,依次类推。

特殊情况者须于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签卡手续方可不予扣款,另:

上班铃响后,各部门应有时对本部门人员出勤人数进行核对,如发现有迟到或旷工者,部门应于当时发现后第一时间内及时通知人事部调查与及时安排处理,如部门未于员工缺勤当时及时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及未予上报者,人事部将按失职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论处。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文件编号

ZNK-WK02

加班管理规定

生效日期

版本

A/2

制定

页次

1/1

核准

一、目的:

为规范加班运作流程及防止员工加班薪资漏算,特制定此规定。

二、范围:

全体员工

三、规定:

1、各门管理人员需根据生产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加班,不得盲目安排浪费公司人力成本。

2、加班审批流程:

各部门加班申请表经由组长、主管审批后交由总经理审核。

3、各部门需于规定时间(当日下午17:

00)将当晚所需加班人员的加班申请表准时送交以上主管部门签核,(注:

公司统一放假时间部门如需安排人员加班,部门须于放假的前一天送交加班申请表于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及安排)逾时未将加班申请表送交于以上相关部门审批而影响生产者,一切责任由部门主管或代主管人员自行承担,逾时交单的部门责任人,人事部将予以追究相关责任(当月初次警告,二次及以上罚款5元/次,依次类推)。

4、如未交单及漏单的部门,人事部概不接受补单,一律视作无薪加班处理,一切后果由各部门负责人(主管或代主管)自行承担(特殊情况除外,但补单的部门须于次日上午9点前部门出具相关报告于主管处说明原因经批准,并将报告单交于人事部后方可生效)。

5、各部门加班表交于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时一式两份(二份均须签批),次日,部门将加班表交人事部核对后,第二联由人事部保存,另外一份自行留底备查。

6、以上规定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文件编号

ZNK-WK036

工伤管理规定

生效日期

版本

A/2

制定

页次

1/1

核准

目的:

为维护员工权益,使工伤人员能得到及时妥善的治疗,保障工厂正常工作秩序,让工伤人员管理有章可循,尽量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

范围:

公司所有界定为工伤的员工。

工伤界定范围:

在本公司进行正常的生产和工作,或从事公司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临时指定,同意的工作而发生的工伤。

从事与本公司有关的研究,技术改进工作而发生的工伤。

在紧急情况下从事对公司有益的工作(如抢救财物、维护公司尊严及正义等行为)而发生的工伤。

工作时间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遭受非本人所能抗拒的意外事矿而发生的工伤。

因公负伤者待遇:

发生重伤时送至横岗人民医院诊治(伤势较轻者送至公司人事部处理)。

工伤治疗期间,薪资给付方式:

按工伤人员工伤前本薪工资予以核算(不含加班费),生活费扣除标准按工伤人员用餐标准予以扣除(工伤住院人员不用扣生活费)。

公司视工伤人员的伤情,决定是否需要委派人员护理,护理人员工资按护理人员本薪工资予以支付,并另行支付每日3小时加班薪金以作护理人员晚上护理费,如工伤人员有家属护理,公司将按照新进人员基本薪资给予支付护理费,并同样另行支付每日3小时加班薪金以作晚上护理费。

护理时间视伤情而定,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5天,特殊情况需书面申请提交人事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延长护理时间。

工伤人员住院及护理人员护理期间生活费为7元/天,超出部分自己负担,工伤人员并须凭用餐票据交于人事部后方可报销,工伤人员及护理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经常回厂或外出(回厂拿住院所须物品及报销除外),否则车费超出部分邮当事人自己承担。

经公司认定为工伤的员工,于医疗终结后即需上班,公司视其具体情况安排其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如的确因伤势较重须延迟返岗时间者,需提出书面申请,经人事部核实批准后方可,申请人在人事部未批准前仍需按照人事部指定时间返岗上班,否则视作未上班论处(停发工伤期间所有津贴,并须扣除生活费,生活费扣除标准视其所用餐别而定,水电及住宿费另行扣费(按10元/天扣费)。

轻伤员工具体上班时间由人事部视伤情恢复状况而定,住院员工具体上班时间由医院医生出示出院证明书之日为限。

创口较轻如皮外伤时,于人事部处理后继续上班。

工伤的员工应留在宿舍休养,不得影响他人工作及休息,不得经常无故外出及在厂区内随意走动,违者依厂规严肃处理。

工伤的员工不得以受伤为由,无理取闹,寻畔滋事,违者依厂规惩处,情况严重者交公安部门法办。

因违规操作而造成工作的,公司保留对其因违操作造成损失的处理权。

本规定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文件编号

ZNK-WK01

辞工管理规定

生效日期

版本

A/2

制定

页次

1/1

核准

一、目的:

规范公司辞工离职制度,并加以在全厂内严格执行。

二、范围:

全体员工

三、离职分类:

1、正常辞工:

即按公司厂规厂纪的规定,普通员工离职应提前30天,书面提报离职申请书。

组长级以上职员也一样按规定提前30天,书面提报离职申请书,所有人员申请,应依离职书的内容,填写好,经各级组长、主管、经理批准后,交人事部办理离厂有关手续。

2、急辞工:

员工在特殊情况下,要求立即离职的,应由自己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书,经各级部门管理批准后,按急辞工办理离厂手续,并依规定扣发一个月基本薪资,即26天基本工资,不再扣除水电伙食费用。

3、辞退:

职工因自己的原因,或因严重违反厂规厂纪,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换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将按公司厂规厂纪处罚后,并给予辞退。

4、开除:

员工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因违纪乱法,公司将依劳动法规定,造成损失将由职工个人承担并按厂规厂纪给予处罚,并给予开除处理,有触犯国家法规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离职手续的办理,所有员工无论是辞工,还是急辞工或被公司辞退、开除,在离厂前,应办理好下列手续:

1、普通员工,上交公司所有的物件(如厂牌、工卡、员工手册、员工宿舍的门钥匙等)

2、组长、物料员以上职员,应依规定要求,将手中的工作内容,代为保管工具类向接收人一一交接,并将手续交接单交人事部储存,主管、采购、物控级以上职员,除上述内容要求交接记录外,还要有正在处理工作事项的交接,及同级部门之间尚未完成的工作事项。

3、所有人员辞工离职后其薪资发放依公司薪资制度执行,辞退或开除由公司一次性给予结算其本人的所有薪资,如有未交接的内容,财务部不得发放其薪资。

五、所有人员的离职申请书,其离职时间由公司最后批准时间为准,最后批准的时间由人事部发布告给本人,未按规定离职的,一律作自离处理,其薪资纳入公司管理基金。

六、此规定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文件编号

ZNK-WK011

厂牌厂服管理规定

生效日期

版本

A/2

制定

页次

1/1

核准

目的:

为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增进相互间的了解,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定。

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厂牌规定:

员工厂牌为员工出入上班场所及厂区识别之用,不作为其他身份的证明,应按规定佩戴厂牌以便识别。

员工出入上班场所及厂区未按规定佩戴厂牌者,禁止出入。

厂牌一律须佩戴挂于上衣左胸指定位置上且必须以正面示人,不得挂于腰际、衣领、口袋中、以其外衣遮盖及反带厂牌,违者以未佩戴带厂牌处理。

厂牌若有遗失或损坏,应通知人事部补办,遗失补办者于工资中扣缴工本费3元。

厂牌转借给非本厂人员混进厂者,一经发现,罚款50元。

员工请长假时,必须把厂牌存放于部门主管处,等回厂时再取回。

员工离职时,应将厂牌交还人事部注销。

各部门主管应督促所属员工上班期间挂厂牌,未挂者每次罚款5元/次。

利用厂牌在外作不正当的事情者,或将厂牌借给非本公司同仁,而在外破坏本公司名誉或肇事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分、解雇或移交派出所处理。

厂服管理规定

厂服分夏、冬装两种,每年4月、11月为换装时间。

厂服大小尺码有加大号、大号、中号、小号四种。

员工新进厂满七天后发放工衣,工衣扣费标准:

夏装为13元/件,冬装为23元/件。

办公室工衣扣费标准:

夏装为13元/件,冬装为23元/件。

穿厂服即代表公司的精神,必须保持整洁,上班时间应整理好厂服后方可进入车间(下班或者放假时可以不穿)。

员工进入上班场所非特殊情况必须穿厂服,否则保安有权禁止其进入,经劝无效者,予以罚款5元/次。

除出差人员在出差时可以不穿厂服外,其他人员(保安穿治服)在上班时间一律穿厂报。

五、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文件编号

ZNK-WK17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生效日期

版本

A/2

制定

页次

1/1

核准

一、聘用合法的持电工操作资格证的人员任电工。

二、认真执行国家用电操作规程及厂内用电规定,敢于抵制一切违章指挥及操作,严格按照用电规程办事。

三、制定措施,规范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不定时对车间用电设备、开关及线缆进行抽查,对违规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分析,教育及处理。

四、全厂供电系统及各车间设备由电工专职检查,其他非资格维修人员一律不得擅自维修或安装,出现用电问题或发现电力方面隐患及时得理,把事故隐患降到最低率,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及设备正常运行。

五、电工操作高压线时,要认真填写记录,必须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必须穿高压服,戴绝缘手套,挂警示牌,停电后,必须验电,放电,三相接零之后方可工作。

六、搬运,移动设备时,必须先停电,并通电工验电无误后,才方可工作。

七、新设备上监测、保护,接地线部分须经常进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监测准确,保护动作灵敏,接地牢固可靠。

八、本制度即日起开始执行。

文件编号

ZNK-WK019

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生效日期

版本

A/2

制定

页次

1/1

核准

目的:

为保障员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确保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全体员工

规定:

危险物品的存贮:

不能图一时工作方便,将过多的危险物品存放于生产区域,而应尽量存放于危险品仓库内,具体存放标准详见国家安全局规定的关于危险物品存放标准。

危险物品的存放,应尽量避免阳光直接照射,保证储存场所阴凉,干燥和通风。

危险物品的搬运与转移:

搬运或转移危险品前,应了解危险品的品名和性质,并穿戴好适当的个人防护。

助标签等确认所要搬运转移的化学品,检查盛装容器是否有渗出或泄露等现象。

进行危险品搬运时,应尽量借助并使用手推车或其它手提式的辅助工具。

搬运和转移危险品时,应避免震运或振荡,绝对不允许在地面上滚动危险品容器。

搬运过程中,应保持道路畅通和地面整洁等,防止滑倒或其它意外造成危险品泄露。

危险品搬到新的场所或转移到新容器以后,应作好安全标识和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

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

首次使用危险品或每使用一次新的危险品时,首先应了解危险品的性质,危害以及可能出现的危险或者意外情况,必须做到心中有数。

选用适当个人防护用具。

使用危险品的区域,应配有紧急冲淋,冲眼设备。

使用危险品时,保证工作区域空气畅通,尽量在有抽风或通风系统的区域范围内工作,必要时还应额外加强通风。

处理易燃物质时,要远离火源。

使用腐蚀性危险品时要戴防腐手套,养成不徒手接触危险品的习惯

除了采用和使用危险品外,随时保证危险品容器或危险品空容器密封或紧盖盖子。

现场危险品位置放置于指定的场所,不能随便摆放。

下班时,未使用完的危险品应倒回原危险品容器或指定的危险品回收桶内。

下班离开车间前,应放置好自己的个人防护工具,充分洗手后放可离去。

危险物品的泄露处理规定:

当发生危险品泄露时,应该尽快告知附近员工,并及时通知部门主管。

在通知部门主管同时,详细了解泄露的实际情况。

通知应急小组或上级管理人员。

对泄露现场进行隔离,防止其他人进入。

对伤者进行急救。

遵守紧急情况通用安全规则。

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工具后,方可对泄露进行处理。

用吸收棉或消防干沙等吸收材料对泄露进行处理,使用过的吸收材料应视为特殊有害废物,必须进行特殊的处理。

5、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文件编号

ZNK-WK07

办公室管理规定

生效日期

版本

A/2

制定

页次

1/1

核准

1.办公室人员上班时着装要整洁,不得有违反厂规厂纪的情形,违者按规定进行处罚。

2.上班时间安排:

主管级以上人员原则上规定每天8小时,星期天休息。

文员上班时间每天8小时,24天工作制。

有值班安排时要配合值班。

3.按公司规定打上下班卡,无打卡记录则不予计薪。

4.工作认真细心,不做私人事情,不看无关与业务工作之书籍,严禁介入他人工作区内聊天及参与无关之工作事物。

5.业务方面所属文件资料,应视为机密,应各自妥善存放,不得随意泄漏及散落,严禁随意翻阅他人文件,若有公务要事先说明。

6.遇有客人来访,应起身相迎,礼貌询问对方来意,并请客人落坐,奉送茶水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或负责人。

7.因请示上级需进入其工作区内,应事先敲门,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

8.办公室应随时保持整洁,离位时应将座椅靠办公桌端正摆放。

桌面文件文具不可零乱堆放。

9.下班时检查电灯、电扇、空调、电脑、复印机等电器、门窗是否关闭。

10.禁止在办公室内吃早餐或零食。

11.办公室人员上班时间一律不准借故回宿舍。

12.办公室人员在上班时间一律不得喧哗、聊天、随意走动等,外出洽谈公事要经批准,签放行条。

一.电话使用规定:

1.无特殊情况不准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违者记小过罚款。

2.为发挥电话最大效能,节省开支,管理人员打电话时,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4.每月底人事部将通过长途电话清单核对长途话费,对打私人电话者按照话费金额扣除相关使用人员工资,并将处以1倍罚款。

2.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市话、长途事宜,由当事人用联络单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和上级核准开通。

二.电脑使用规定:

1.公司电脑、打印机、网络、电话等电讯设备的归属窗口为人事部负责,人事部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得出管制计划,成本预算和改善各项管理制规定。

2.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和维护电脑、打印机、网络、电话等事宜,由当事人用联络单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和上级核准。

3.经核准的申请单由人事部统一对外联系维护业务,必要对请采购协助处理,无论是人事还是采购对外的业务联系,必须统一进行价格、货品质量对比。

4.因岗位需要配置的电脑属个人保管,除了上级和行政单位需要资源外,不得擅自将电脑给其他人使用,如果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自己负责承当。

5.使用电脑人员不得私自安装和删除电脑配置的基本应用程式、文件夹等,因工作需要时请及时向人事部提出申请,人事部根据实际情况指派专业人员进行安装。

6.使用电脑人员不得私自安装个人图片、歌曲和娱乐资料。

7.上班时间,配置电脑的人员不得打印各种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

8.上班期间禁止上网购物或看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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