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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能源综合管理考核制度doc

设备、能源综合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各级主要负责人设备能源安全管理责任,有效加强公司设备能源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年度生产总体目标的实现,特制定设备、能源综合管理考核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加强设备的管理,适应公司发展要求,节约和合理利用能源,保证公司生产和生活的正常进行,进一步的提高能源的利用率和加强煤、水、电、汽等能源的管理,根据国家能源工作方针政策和能源管理标准,结合本公司生产和物资消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设备管理考核主要包括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特种设备等。

第三条能源管理考核的范围包括生产用的、非生产用的能源设备设施能耗。

主要是对煤、水、电、汽等能源使用、计量、节能技改等管理工作的考核。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考核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设备、能源使用部门。

第三章考核细则

第四条对已制定经济责任制的部门,按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同时,执行本考核制度。

第五条考核细则

(一)设备类

5.1.1设备台帐记录管理

5.1.1.1部门应建立部门《设备管理台账》,未建立台帐的每次考核5分。

5.1.1.2生产班组班组:

《设备管理台账》、《设备运行记录》、《设备巡检记录》,达不到要求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

5.1.1.3检修班:

《设备管理台账》、《设备巡检记录》、《设备检修记录》、《材料消耗记录》、《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达不到要求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

5.1.1.4设备记录填写规范、及时、真实,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等相关信息填写清楚、准确,记录保持清洁,达不到要求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

5.1.1.5新设备到场验收合格后应在一个月内及时上账。

未按要求及时上账,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

5.1.2设备现场管理

5.1.2.1新增设备未建立操作规程及管理台帐的,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

5.1.2.2设备操作未经培训上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操作资质,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2分。

5.1.2.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程操作,违反操作规程者,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2分,如因此而造成设备故障或设备事故,追究事故责任人员及管理人员责任。

5.1.2.4现场设备必须设置定置牌管理,设备标识清晰(设备编号、型号),操作、维护责任到人,达不到要求,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

5.1.2.5现场设备必须做到螺栓联接紧固可靠、仪表显示正常、防护设施(安全栏杆、防护罩)齐全可靠、安全标识(标识牌及警界线)布设规范、转动部件转动灵活无卡滞现象、油位线在正常范围内、无异常声响,无异常磨损现象,达不到要求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

5.1.2.6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未能及时解决,致使设备运行状况差或带病运转,视情况严重程度,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5分。

5.1.2.7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不能按要求及时投入使用的,视备用设备的故障情况程度,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5分。

5.1.2.8杜绝随意更改零部件结构,增减零部件数量、改变电气控制线路、设备运行参数的行为,如需更改,需经专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才能更改,违反规定的,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3分,情况严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1.2.9擅自更改原设备的结构和设计,破坏性修理或应付性修理,视情况严重程度,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5分。

5.1.2.10在无人员操作或维护的情况下,各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配电柜及其它设备安装室及时对门进行上锁,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操作,达不到要求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2分。

5.1.2.11现场设备应做到卫生清洁,发现设备卫生差,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

5.1.3设备巡检管理

5.1.3.1当班巡检人员对照巡检查表认真逐项检查,及时签名,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漏检或巡检结果与实际不一致,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情况严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5.1.3.2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需及时采取措施(属自己范围内的职责,必须及时处理),并按管理制度逐级汇报,以便组织人员处理,对谎报、漏报、不报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不采取措施处理的,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2分,情况严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5.1.3.3专职巡检员(即当班值班员)需对每天的巡检表或巡检表的检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未签字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签字确认的结果与实际不符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2分,情况严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5.1.3.4巡检员认真执行巡检作业,及早发现事故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如果发现故障隐患或者设备异常,故意隐瞒不报,考核责任部门1-10分,情况严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5.1.4设备润滑、保养管理

5.1.4.1每班必按润滑管理要求定质、定量对设备各个润滑点定期加注润滑油脂,专人管理的润滑设备必须由专人加注润滑油脂,在加注润滑油脂前必须按要求进行过滤,每项次不合格考核责任部门1分,造成设备干磨,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2分,情况严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1.4.2每班对加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能按要求进行加油,因保管、维护不当,造成加油设备损坏或功能缺失,导致不能按要求加油,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情况严重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5.1.4.3设备责任人严格按照设备保养说明定期进行各项保养,并将保养情况进行记录。

保养无记录,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未按要求进行保养,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2分。

5.1.5设备基础管理

5.1.5.1各部门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管理有依据,达不到要求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

5.1.5.2每月各部门按要求对所管辖设备设施检查不少于一次,做到检查有标准,及时填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处理,确保设备完好,处于受控状态,未按要求检查,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2分。

5.1.5.3各部门应制定年度设备操作、维修技能培训计划,并报设备主管部门备案。

按期对设备操作、检修人员技术技能进行培训,并对培训情况做好档案记录。

没有培训计划、培训资料,每次考核责任部门2分;没有培训记录,每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

5.1.5.4各部门所管辖设备、设施使用地点发生变动,必须向公司设备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发现随意变动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2分。

5.1.5.5各部门所管辖设备、设施应按设备管理制度流程进行报修、报废或者其他处置,未按规定执行,自行处置的,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5分,情况严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能源类

5.2.1凡举报私拉乱接、偷用能源等行为,一次奖励举报人200-1000元。

在责任区范围内明显发现但未不举报,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5分。

5.2.2各部门应强化现场能源管控,各种管线、阀门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等现象,一旦发现,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5分,情况严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2.3各部门下班后未关闭能源设备设施,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

5.2.4每月3日前相关部门对上月的《能源消耗表》报到主管部门,未按要求上报每次考核责任部门2分,延误一天追加考核责任部门1分。

5.2.5新增用水、用电,必须书面申请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自行安装使用,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造成事故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5.2.6各部门确保管所辖范围内计量器具的完好及准确,故障为及时整改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人为造成计量不准的每次考核责任部门1-5分,情况严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2.7未经相关部门允许,严禁从消防栓接水供绿化、冲洗道路、洗车等行为,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5分,情况严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5.8未经公司设备能源部批准,擅自新建、启封超大功率的耗能机器的部门,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情况严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5.9接到违章、浪费用能整改通知,在规定整改期限后仍未整改,拖延一天考核责任部门1分。

5.5.10无合法手续擅自提供能源使用的部门及个人,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情况严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6.11各部门所管理的计量、测量器具、安全阀按照校验要求,及时进行上报主管部门,不报、漏报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2分,情况严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6.12各部门应建立各部门能源计量器具台帐,未建立,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2分,未建全或未及时更新,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

5.5.13凡破坏能源设备设施的行为,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5分,造成损失的除照价赔偿外,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考核执行

第六条设备能源部将对各部门设备使用、合理用能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实施考核。

对违规或监督不力者,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制度执行。

对设备管理、节能工作作出突出贡献或表现优异的集体或个人进行嘉奖。

每月将组织综合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第五章数据来源

第七条能源消耗数量:

煤、水、电、汽以月底抄表为准。

第八条产量:

各生产车间的产量以生产月报表为准。

第六章附则

第九条本考核制度文件中未涉及的按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考核制度由设备能源部负责制定并保持改进。

第十一条本考核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各部门《设备、能源综合管理考核责任书》。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厂公司设备能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

二○一七年一月一日

 

设备、能源综合管理考核责任书

1目的

为了切实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各级主要负责人设备能源安全管理责任,有效加强公司设备能源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年度生产总体目标的实现,特制定设备、能源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

2原则:

2.1公司设备、能源管理目标考核实行逐级考核原则。

即公司考核各部门,部门考核所辖各车间、科室,车间、科室考核所辖各班组及岗位人员。

2.2考核工作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严格与个人绩效挂靠。

3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4机构职责

4.1公司设备、能源管理目标考核领导组

公司成立设备、能源管理目标考核领导组,由公司设备能源分管领导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负责公司设备、能源管理目标管理方案的定制和考核结果的审查、批准等领导工作。

4.2公司设备、能源管理目标考核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设备能源部,由设备能源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经营督导管理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副主任,办事员由这三个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公司设备、能源管理目标的起草、修订和分解落实、检查考核、汇总报审以及专项考核奖金的发放等具体工作的办理。

4.3部门设备、能源管理目标管理考核组

各责任部门应成立以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设备、能源管理目标管理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设备、能源管理目标管理工作,逐级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和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并认真检查和考核其执行情况。

5目标责任的落实

5.1责任书签订:

每年年初由公司设备能源分管领导代表总经理与公司其他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设备、能源综合管理考核责任书》。

各部门应当在此基础上结合本部门的职责与分工情况,将部门设备、能源管理目标逐级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将目标管理责任落实到各级和相关岗位,并严格实施检查考核与奖惩。

5.2责任分值:

本责任书以100分为考核总分,设备管理目标占70分,能源管理目标占25分,其他管理目标占5分。

具体考核标准见《设备、能源综合管理考核评分表》。

5.3责任周期:

设备、能源管理目标责任周期包括工作年度和生产批次两种方式。

其中:

酿造部、动力部以生产批次(上年10月1日至本年9月30日)为一个责任周期;其他部门以工作年度为一个责任周期。

5.4公司各级管理组织和人员,必须严格加强职责范围内的设备、能源目标管理与检查考核工作,确保各级综合安全目标的达成。

6考核

6.1公司对部门的考核:

6.1.1公司设备、能源管理考核以日常抽查与年度(批次)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日常抽查由考核工作组负责,责任期满集中考核由考核组组长负责牵头组织对各部门实施考核工作。

6.1.2公司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组将考核结果报公司设备、能源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执行。

6.2部门对所属单位考核

6.2.1部门对所辖各级的考核方法,由各部门按照本考核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进行拟定,并实施考核。

6.2.2部门考核结束后,报考核组办公室审核,部门上级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7考核结果的应用

7.1根据各部门年度设备、能源管理考核得分,按规定比例折算为部门负责人的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得分,与本人年度综合绩效管理薪酬挂靠。

7.2公司对各部门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司对各部门设备、能源管理情况的评价,并严格与各部门级管理人员年度综合绩效薪酬挂靠。

7.3对发生严重设备事故或违规使用能源的个人,取消其评选年度先进个人的资格。

7.4对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或违规使用能源的单位,取消该单位评选年度先进集体的资格。

7.5公司对各部门的日常检查考核情况,由设备能源部每月或每轮次进行1次通报。

8附则

8.1公司《设备、能源综合管理考核评分表》由设备能源部编制,并作为各部门《设备、能源综合管理考核制度》附件。

8.2本责任书由公司设备能源部负责解释,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公司

二0一七年一月一日

设备、能源综合管理考核评分表

类别

考核

目标

检查要点及指标要求

分数

100

评分办法

检查方式

目标

(15)

1、经济责任制考核(有经济责任制的部门)

5

1、超过经济责任制5%以内考核责任部门1分。

2、超过经济责任制5%以上10%以内考核责任部门2分。

3、超过经济责任制10%以上20%以内考核责任部门3分。

4、超过经济责任制30%以上考核责任部门5分。

5、每月或每轮次能源统计分析超经济责任制10%以上考核责任部门1分。

2、设备损坏事故考核

5

1、设备损坏,须10000元以下维修费用的,考核责任部门2分。

2、设备损坏,须10000-50000元维修费用的,考核责任部门3分。

3、设备损坏,须50000-100000元维修费用的,考核责任部门5分。

4、设备损坏,须100000元以上维修费用的,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设备完好率

5

1、低于70%,考核责任部门5分。

2、70%-80%,考核责任部门3分。

3、80%-90%,考核责任部门2分。

4、90%-100%,考核责任部门1分。

设备设施台帐记录管理

(10)

1、部门应建立部门《设备管理台账》。

2、生产班组班组:

《设备管理台账》、《设备运行记录》、《设备巡检记录》应齐全。

3、检修班:

《设备管理台账》、《设备巡检记录》、《设备检修记录》、《材料消耗记录》、《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应齐全。

4、设备记录填写应规范、及时、真实,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等相关信息填写清楚、准确,记录保持清洁。

5、新设备到场验收合格后应在一个月内及时更新台账。

10

1、部门未建立台帐的每次考核5分。

2、生产班组设备相关记录达不到要求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

3、维修班组设备相关记录达不到要求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

4、设备记录填写达不到要求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

5、新设备到场验收合格后应在一个月内未及时上账的或设备台帐未及时更新的,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

台账、现场资料记录

设备设施基础管理

(10)

1、设备购置应按最新《基本管理制度汇编》程序要求及相关原则进行。

2、设备到货验收由设备能源部组织,财务部及使用部门配合。

3、设备安装、调试由设备能源部组织实施,设备使用部门配合完成。

4、设备验收由设备能源部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并完成设备资料移交工作。

5、设备验收合格后,由验收组成员共同签字确认后移交设备使用部门故那里,完善相关手续移交。

6、设备停用、大修、改造、报废等严格按照最新《基本管理制度汇编》程序要求及相关原则进行。

10

1、未按程序要求及相关原则购置,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

2、未按要求进行,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

3、未按要求进行,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2分。

4、未按要求进行,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2分。

5、未按要求进行,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2分。

6、未按程序要求及相关原则进行,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2分。

设备设施现场管理

(15)

1、新增设备应建立操作规程。

2、设备操作人员应培训上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需取得操作资质。

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程操作,不得违章操作。

4、现场设备必须设置定置牌管理,设备标识清晰(设备编号、型号),操作、维护责任到人。

5、现场设备必须做到螺栓联接紧固可靠、仪表显示正常、防护设施(安全栏杆、防护罩)齐全可靠、安全标识(标识牌及警界线)布设规范、转动部件转动灵活无卡滞现象、油位线在正常范围内、无异常声响,无异常磨损现象。

6、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解决,不能致使设备运行状况差或带病运转。

7、备用设备应起到备用作用,需按要求及时投入使用。

8、杜绝随意更改零部件结构,增减零部件数量、改变电气控制线路、设备运行参数的行为,如需更改,需经专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才能更改,违反规定的,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3分,情况严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不得擅自更改原设备的结构和设计,破坏性修理或应付性修理。

10、在无人员操作或维护的情况下,各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配电柜及其它设备安装室及时对门进行上锁,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操作。

11、现场设备应做到清洁卫生,散热效果好,设备卫生清洁,散热部位无有污物阻挡。

15

1、新增设备未建立操作规程,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

2、设备操作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操作资质,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

3、违反操作规程者,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2分。

4、现场设备未设置定置牌管理,设备标识不清晰(设备编号、型号),操作、维护未责任到人,达不到要求,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

5、现场设备必须做到螺栓联接紧固可靠、仪表显示正常、防护设施(安全栏杆、防护罩)齐全可靠、安全标识(标识牌及警界线)布设规范、转动部件转动灵活无卡滞现象、油位线在正常范围内、无异常声响,无异常磨损现象,达不到要求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

6、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未能及时解决,致使设备运行状况差或带病运转,视情况严重程度,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5分。

7、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不能按要求及时投入使用的,视备用设备的故障情况程度,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5分。

8、杜绝随意更改零部件结构,增减零部件数量、改变电气控制线路、设备运行参数的行为,如需更改,需经专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才能更改,违反规定的,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3分,情况严重除本考核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擅自更改原设备的结构和设计,破坏性修理或应付性修理,视情况严重程度,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5分。

10、在无人员操作或维护的情况下,各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配电柜及其它设备安装室及时对门进行上锁,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操作,达不到要求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2分。

11、现场设备应做到卫生清洁,设备卫生差,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管理

(10)

1、每班必按润滑管理要求定质、定量对设备各个润滑点定期加注润滑油脂,专人管理的润滑设备必须由专人加注润滑油脂,在加注润滑油脂前必须按要求进行过滤,杜绝造成设备干磨。

2、每班对加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能按要求进行加油,应妥善保管、维护加油设备损坏或功能,应按要求加油。

3、各部门应在年初制定并提交年度设备维修保养计划。

4、设备使用部门严格按照设备保养说明定期进行各项日常维护保养,并将保养情况进行记录并按要求进行保养。

5、设备的维修、一、二、三级保养由设备能源部负责,配有维修工的部门负责日常维修及一、二级保养。

6、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确保生产。

10

1、未按要求润滑保养的,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2分,情况严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因保管、维护不当,造成加油设备损坏或功能缺失,导致不能按要求加油,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情况严重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3、未按要求制定并提交维修、保养计划的,考核责任部门1分。

4、保养无记录,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未按要求进行保养,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2分。

5、未配置维修工的部门设备维修、保养未按程序申报设备能源部,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

配置维修工的部门,未按要求进行日常维修及一、二级保养,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

设备能源部接报修及保养申请,未及时处理,每次考核1分。

6、因维修不及时(非人为因素除外)导致生产停止,每次考核责任部门2分。

设备设施巡检管理

(10)

1、当班巡检人员对照巡检查表认真逐项检查,及时签名,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漏检或巡检结果与实际不一致,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情况严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2、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需及时采取措施(属自己范围内的职责,必须及时处理),并按管理制度逐级汇报,以便组织人员处理,对谎报、漏报、不报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不采取措施处理的,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2分,情况严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3、专职巡检员(即当班值班员)需对每天的巡检表或巡检表的检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结果与实际应相符。

10

1、当班巡检人员对照巡检查表未认真逐项检查,未及时签名,漏检或巡检结果与实际不一致,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情况严重除本考核外另追究当事人责任。

2、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需及时采取措施(属自己范围内的职责,必须及时处理),并按管理制度逐级汇报,以便组织人员处理,对谎报、漏报、不报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不采取措施处理的,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2分,情况严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3、签字确认的结果与实际不符每项次考核责任部门2分,情况严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能源类

能源基础管理

(10)

1、每月3日前上报上月的《能源消耗表》到主管部门。

2、新增用水、用电,必须书面申请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不得自行安装使用。

3、未经设备能源部批准,严禁擅自新建、启封超大功率的耗能机器。

4、接到违章、浪费用能整改通知,须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

5、正常停送电应按相关程序告知相关部门。

6、正常电网倒闸操作室内倒闸操作30分钟以内,室外倒闸操作50分钟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7、停电检修严格按计划检修时间执行(特殊情况除外)。

10

1、未按要求上报每次考核责任部门2分,延误一天追加考核责任部门1分。

2、未经批准,自行安装使用,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造成事故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3、擅自新建、启封超大功率的耗能机器的部门,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情况严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在规定整改期限后仍未整改,每次考核责任部门2分,延误一天追加考核责任部门1分。

5、未按相关程序告知相关部门,每次考核责任部门1分,造成严重后果,视情况每次考核责任部门5-10分。

6、倒闸操作超出要求时间,每次考核责任部门1-3分。

7、超出检修时间,每次考核责任部门1-3分。

能源巡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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