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河长河道保洁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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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河长河道保洁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县级河长河道保洁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
二○一八年四月
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现就##县县级河长河道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ZJZH(CG)-2018-005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服务期限
技术参数
1
县级河长河道保洁
62万元
1年
详见招标文件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河道保洁许可;
2、本项目不接受拆包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018年4月8日-2018年4月12日,上午08:
30-11:
30;下午14:
00-16:
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县阳光家园2#楼北五楼)
3、售价: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相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符合本项目的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箱、开户银行、账号等资料;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
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进行初审,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2400元;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付款单位(户名):
供应商所在单位名称(不得以个人名义交付)
帐户名称: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
开户银行:
浙江##农村商业银行雉城支行;
银行账号:
201000146006787。
(注:
请务必在汇款时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4月27日14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县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4月27日14时在##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县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开标。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招标信息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县招投标中心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受理部门:
##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2018年4月8日
第二章招标需求
1.说明
本工程为##县县级河长河道保洁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西苕溪:
和平镇吴山村-吕山乡下目村,长度18.2公里;2、长湖申线:
小铺镇合溪村-吕山乡北杨村,长度20.8公里;3、合溪新港:
小铺闸-合溪港太湖口,长度15.3公里;4、##港:
林城泗安塘口-##港太湖口,长度28.6公里;5、泗安塘:
小斗港口-大德桥港口,长度18.2公里;6、杨家浦港:
张王塘港口-太湖口,长度15.3公里;7、西庄漾164亩;8、太湖口216亩。
具体工作如下:
清理河道所有水面漂浮物(生活垃圾、水草、水葫芦、枯树叶、树枝、浮萍、病死动物等)并清理水面线以上2米河岸的生活垃圾,清理物不得随意堆放在河岸,要定点堆放并及时运至沿线垃圾收集处置场所分类处理。
2.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参照《河道保洁考核表》考核内容。
3.本工程管理要求
1、投标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河道保洁或清理条款;
2、投标单位需出具不少于5艘船只的所有权证明,并出具不少于3艘具有航道通行资格的保洁船只证明。
3、投标单位需出具不少于5名船只驾驶人员的资格证明且每艘船安排不少于2名保洁人员;
4、要求做到每天对6条河道保洁覆盖一次;
5、保洁需清理河道所有水面漂浮物(生活垃圾、水草、水葫芦、枯树叶、树枝、浮萍、病死动物等)并清理水面线以上2米河岸的生活垃圾;
6、清理物不得随意堆放在河岸,要定点堆放并及时运至沿线垃圾收集处置场所分类处理。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
##县县级河长河道保洁项目
2
招标内容:
县级河长河道保洁
3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
投标保证金:
12400元整。
应按《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八条规定交纳。
5
标前会议时间:
暂不纳入议程
6
答疑与澄清: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8年4月13日下午16时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7
现场踏勘:
自行踏勘
8
投标文件组成:
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4份。
(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资信及其他文件可一起装订、密封;报价文件必须分开装订、密封。
)
9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4月27日14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县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开标室
10
开标时间:
2018年4月27日14时,逾期作自动放弃;
开标地点:
##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县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开标室
11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法
12
中标公示:
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
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县招投标中心
13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
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请投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退还保证金的收据(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本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退还保证金收据后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其退还。
14
签订合同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15
履约保证金:
按合同总额的10%计收。
16
采购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17
付款方式:
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分2次支付,合同期过半,按考核得分支付:
得分90分(含)以上,按合同价的40%支付(即不扣款);得分在90分---80分(含)以上,每少一分扣支付款的1%;得分在80以下的,每少一分扣支付款的2%的。
合同期满后,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按合同价的60%支付(即不扣款);得分在90分---80分(含)以上,每少一分扣支付款的1%;得分在80以下的,每少一分扣支付款的2%。
18
投标文件有效期:
6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9
工期:
一年,当年通过县级考核可续签一年。
20
解释: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县县级河长河道保洁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考核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县太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采购单位”)和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也不可以分包。
▲(八)投标人开标时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密封在标书里,经查验符合要求也可)与本人身份证(或身份有效证明);
备注:
1、上述材料除明确允许采用复印件外必须提供原件。
2、为方便开标时的资格审查,请投标人不要将上述材料与投标文件密封在一起,开标时现场提交给分散采购机构,并在每本投标文件(资信/商务部分)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本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投标人提交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除确有证据证明投标人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外,可认为投标人符合有关资格要求。
(九)特别说明:
▲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或服务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
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并提供投标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十)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方提出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月日时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
招标方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招标方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招标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注:
1、以下标书内如无规定的可不提供;2、不得对相关实质性内容进行更改;3、表式附件仅供参考。
)
投标文件由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四部份组成。
1.技术文件:
(1)服务管理方案;
(2)投标人情况声明;
(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2.商务文件:
(1)公司简介;
(2)意外保险办理等情况;
(3)投标项目作业人员工资标准需符合有关法规政策;
(4)服务承诺:
1.各类奖罚制度、承诺;
2.相关服务质量、承诺等;
3.附加性服务承诺:
投标人可能增加的服务承诺和各种优惠条件等;
4.建设性服务承诺;
(5)服务人员配备情况(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中的人员配置和要求编制好所有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全部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备查)
(6)企业履约能力情况;
(7)员工培训情况;
(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资信及其他文件:
(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4)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原件备查);
(6)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7)需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4.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报价组成与成本分析;
(4)报价说明及承诺;
(5)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注: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
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本次投标最高限价62万)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投标报价为本招标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报价。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劳务、管理、各类保险、各类物业服务人员工资、加班费、夜班费、利润、税金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设风险控制价,低于限价85%双倍交保证金。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形式:
汇票、电汇、转帐支票。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4.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给采购单位,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5.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4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可装订一起,报价文件必须单独装订密封,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报价文件正本”、“报价文件副本”和“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正本”、“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副本”字样。
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的位置盖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文件应按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单独包装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文件单独包装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报价文件必须单独装订、密封),包装封面上应标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资信及其他文件,或者报价文件),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在封口加盖单位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
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出服务范围及预算投标的;
(2)资格证明材料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或未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中的人员配置和要求编制好所有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全部所要求的材料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投标有效期、服务时间、服务质量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服务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或服务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有“▲”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自主创新产品除外),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投标报价明细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
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招标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请有关人员回避;
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或者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
5.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资信及其他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投标人,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6.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
7.由主持人宣读《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等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8、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9、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4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5人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