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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效问题难点

江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效、难点与对策

江西省统计局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明确提出: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

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这对于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江西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省、工业弱省、财政穷省,在这种现实环境和历史背景中,如何通过政府主导、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力量,全面有效推进全省新农村建设,并使之尽可能走在全国前列,是一个值得我们研究探讨的重大课题。

本文就近年江西新农村建设所采取的重要举措、取得的初步成效、将面临的难点问题,以及推进这项宏伟工程的资金需求等问题,作一调查研究,就如何加快推进江西新农村建设步伐提出对策建议,供有关方面决策参考。

 

  一、江西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与初步成效

 

  “十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各级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的投资力度,有效地推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面貌的改善,使农村经济社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1、全面免征农业税,实现了农民合同内的“零负担”

 

  江西农村税费改革起步较早、动作较快、进展较顺、效果较好。

按照中央关于“少取、多予、放活”的原则,江西不折不扣、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两个“一号文件”,逐步减轻农民负担的主线清晰显现:

2002年,中央批准江西省全面铺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江西严格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使全省农民整体减负率当年达到38.3%,加上对隐性负担的削减,实际减负水平还要高;2004年,按照中央关于农业问题的一号文件和国务院部署,决定降低农业税率3个百分点,仅农业税一项就减负42.8%,还全面取消除烟叶以外农业特产税;2005年,江西全面免征农业税,继续免征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结束了农民种田缴纳“皇粮国税”历史。

另外江西省着力整治规范涉农收费,实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和政策性让利等政策,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

据统计,与2001年相比,仅减免税费、整治规范涉农收费和林权制度改革三项,共为农民减轻负担48.73亿元,全省农民人均减负162.43元,比全国农民人均减负134.18元还多减28.25元,实现了全省农民合同内的“零负担”。

 

  2、采取多种政策措施,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近几年,国家出台了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引导粮食价格合理回升,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在减免农业税和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的基础上,推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三项政策,大幅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

从2004年起,粮食直补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

两年来,省财政安排直补资金达10亿元。

同时,江西省认真做好良种补贴工作,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仅2005年全省就发放良种补贴资金达4.5亿元。

江西省还积极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补贴对象,使项目资金发挥了最大效益。

据测算,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一项就使全省农民增收2.2亿元。

在多种政策合力下,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

据统计,2004年全省农民人均收入增长达20.1%,创造了农民当年增收额的历史最高水平。

2005年在高基数上又增长10.5%,农民增收出现少有的好态势。

 

  3、加大农业农村资金投入,促进生产发展和保障基层机构运转

 

  “十五”期间,是国家对“三农”问题最为关注和国家财政投入力度最大的一个时期。

1998--2003年,江西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246.4亿元,占全省财政总支出的15.27%,年均递增22.3%。

2004年江西财政再次大幅度增加“三农”支出,同口径比上年增长31.1%,远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资金投入数量和增长幅度均为近年来最高。

新增加的经费重点用在了粮食安全、重大疾病防治等与农民增收息息相关的科研项目上,一批有利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成果的研发运用,培育和推广了大批农作物新品种,使全省粮、棉、油等主要农作物的良种覆盖率达到85%以上,粮食超高产栽培技术也取得了重大突破,为大幅度提高单产面积提供了有效的技术途径,促进了农业可持续发展。

同时,为了缓解税改后农村基层机构运转的压力,从2005年起,江西财政按每行政村增加1万元、每乡镇增加10万元的标准,分别拨付2.1亿元和1.8亿元,使每个行政村每年平均财政补助额达4.5万元,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有效地保障了农村基层机构的正常运转。

 

  4、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

 

  首先,加大了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增加农村“六小工程”的投资规模,扩大建设范围,提高工程质量。

尤其加大农村排灌站改造资金的投入力度,支持了粮食生产稳定增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所提高。

江西省粮食种植面积占全国2%,产量占全国3.9%。

其次,加大了农村公路建设力度,近4年,全省改造县乡和农村公路3万多公里,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已超过10万公里,1509个乡镇全部通公路,82.9%的行政村已通公路。

第三,多方争取国家资金投入,大力夯实农业基础。

近3年来争取国家专项资金9亿元,建立了全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使全省猪、禽和牛因疫病死亡率大幅下降,每年减少经济损失近4亿元;全省共发展沼气农户104万户,创造了被农业部誉为“南方模式”的“猪-沼-果”生态农业模式,每年保护325万亩林地免遭砍伐,使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

第四,以加快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步伐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村镇规划建设“三清三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和“三配套”(水塘、水沟、水井、主干道环村路配套,老年人活动室、托儿室、医务室、群众公共活动场所配套,电力、电话、电视、广播网络配套)的文明村建设为重点的新村建设,极大地改变了农村面貌。

赣州、吉安、南昌、宜春等地崛起了一批“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环境优美、富于特色”的新村庄。

 

  5、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力度,推动农村教育事业发展

 

  各级财政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

首先,建立和完善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和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实施国家“二期义教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危房改造工程等,近两年各级财政安排10多亿元资金,改造和新建校舍面积达400万平方米,基本消灭了D类危房;其次,大幅度提高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仅2005年就新增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2亿元,使全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比上年翻一番,有效地改善了农村教育办学条件;同时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仅2005年就安排资金1.22亿元,集中连片对5581所中小学实施“远程教育工程”;再次,仅2005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拨出2.5亿元专款,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和城市低保户家庭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即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收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使江西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贫困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以及城市低保户家庭共计120万名义务教育学生享受到“两免一补”政策的好处。

 

  6、积极实施阳光培训工程,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江西各级财政千方百计筹措专项资金,实施阳光培训工程,按照“财政买单培训、农民免费学技、企业按需使用”的办法,有计划、分批次、分类别、大规模地培训农民、下岗工人,使大批农民和下岗工人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

为了使阳光工程充满“阳光”,在资金使用中,强化项目管理,加强审计监管。

项目办、项目县、培训机构层层签订合同,明确各方面的责权利,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

使阳光工程形成了“市场+订单+培训+就业”的运行模式,帮助农民顺利实现由“苦力型”向“技能型”和“智能型”转变,农民务工收入大幅度增加。

仅2004年,阳光工程共培训农村劳动力16.6万人,转移就业率达到92%,农民人均外出务工收入同比增长13%。

2005年,省财政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增加农民工就业培训投入,对22万农村劳动力进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扩大了农民转移就业规模。

 

  7、增加乡村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江西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实施农村文化“三项活动”(送戏、送电影和组织文体活动),农村文化建设呈现较好的发展局面。

在促进农村文化建设过程中,江西创造性提出了“政府出资、市场运作、乡镇塔台、农民看戏”的思路,2005年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000万元进行试点,根据乡镇人口数量,对全省1400多个乡镇按3-5万的标准,由省财政逐级下达资金控制额度到乡镇,专项用于乡村文化事业。

各乡镇政府根据财政安排的额度,在文化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和竞争的原则,向文艺团体和电影公司购买演出和电影,免费让农民群众观看。

同时,因地制宜地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

据统计,在农村“三项活动”开展短短的3个月内,全省农村受益群众就达3360万人次。

这项活动不仅让农民享受到丰盛的文化大餐,又为基层文艺团体各项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激活了农村文化市场,形成了多元化的农村文化建设和发展格局,有效地推动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进展。

 

  8、支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精心编织农村社会“安全网”

 

  江西各地初步建立了适应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

一是初步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农村救灾、救济、救助制度。

省政府颁布了有关法规文件,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制度,使千万灾民和100万农村特困群众得到了及时救助。

2003年全省18万“五保”对象得到供养,供养率达到84.2%。

2004年,省财政增大资金投入,将全省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和农村特困群众生活补助标准一次性提高50%,有效地改善了“五保”对象和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

二是积极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2003年,江西省在南昌、吉安等7县实施试点,2005年扩大到11个县市。

参加合作医疗农民318万人,参合率80.7%,近180万农民获得就医补助。

同时对特困、低保人群、70岁以上老年人等自费患者及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实行“三免四减半”政策。

三是全面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

从2005年起,率先在全省各地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主要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岁后,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励扶持,奖励扶持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

四是积极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江西农保从1992年试点,次年全面推开,经历了5年的蓬勃发展期,随后根据国家规定停止了接受新业务。

但全省基金管理、档案管理、养老金兑付一直没有中断。

到2004年底,全省94个具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全部开展了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工作,积累农保基金5.37亿元,有7万余人领取农保养老金。

目前全省农保基金每年仍以千万元的数额递增。

 

  江西新农村建设初见成效,得到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和支持,据原省农调队对赣州、新余的问卷调查,92.3%的农村干群支持新农村建设。

认为:

新农村建设是从根本上改变农民落后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与价值观念的一次革命。

 

  二、江西新农村建设将面临的重点与难点

 

  江西“三农”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农业持续发展,粮食连年丰收,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农村面貌得到较大改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出现少有的好势头。

但是,必须清醒的看到,农业依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投入不足,基础脆弱。

集中表现在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并没有建立;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没有消除;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改观。

农村改革和发展仍然处于艰难的爬坡和攻坚阶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还非常艰巨。

 

  1、农业基础设施老化失修,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还比较脆弱

 

  一是资源日益紧缺,约束因素越来越大。

从耕地资源看,全国人均耕地只有1.41亩,已有600多个县区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8亩的警戒线。

江西耕地资源形势也不容乐观,人均耕地只有1亩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近年来还出现大量减少的情况,2004年比2000年减少8%,且耕地质量总体偏底,高产田只占30%左右;从水资源看,不仅存在严重的季节性和区域性缺水问题,而且农业用水的利用效率普遍偏底,水资源平均利用效率只有40%-45%。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人口增长,耕地减少和水资源紧缺的趋势不可逆转。

 

  二是基础设施薄弱,装备水平偏低。

从农田基础设施看,现有的农田水利工程大多老化失修,设施不配套,主灌区骨干建筑物的完好率不足40%,配套率不足70%,难于发挥应有的作用。

据调查统计,全省共有各类水库9268座,大多老化严重,病险水库达3488座,占水库总数的37.6%;全省1/3的水泵站严重老化,1/3的带病运行。

从农机装备来看,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仅为30%左右,与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地区还有较大的差距。

 

  三是粮食生产补贴制度体系尚未全面建立,补贴的渠道还不多,补贴的范围还比较窄,补贴的水平还比较低;粮食生产的投入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国家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比重低、增加幅度小、稳定性差;粮食产销区的利益平衡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粮食主产区财政困难局面没有根本扭转,缺乏长久重农抓粮的动力。

 

  2、农民增收面临诸多困难,城乡收入差距仍在扩大

 

  一方面,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农民增收的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继续靠政策补贴拉动农民增收难。

财政难于在较高基础上继续投入大量资金支持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二是靠价格上涨拉动农民增收难。

2004年由于粮食等农产品价格上涨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达52.5%,2005年主产区粮价跌势明显,联合国粮农组织预计国际市场粮食价格也将下跌,粮食价格上涨对农民增收的拉动作用将明显下降;三是靠低成本拉动农民增收难。

2004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平均上涨10.6%,使种粮农民人均减收50多元,国家惠农政策的好处有相当一部分被抵消了。

2005年化肥、种子价格继续上涨。

此外,由于向农民乱收费的现象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少数地方收费形式花样翻新,出现了税费转移和替代的新情况新问题,保护农民减负成果的压力依然不小。

 

  另一方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扩大,收入分配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已经充分显现。

据统计,2004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3.2:

1,加上各种福利差距,实际达到6:

1,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城乡收入1.5-2.0:

1的比例。

江西的城乡收入差距为2.6:

1,幅度虽然相对比较小,但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仍快于农村,城乡收入的差距呈扩大趋势,城乡社会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势必影响到和谐社会的建设。

 

  3、农村富余劳动力数量庞大,劳动力转移任务艰巨

 

  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数量庞大,农村有近5亿劳动力。

据专家测算,在现有的生产力水平和生产规模条件下,农村只需1.5亿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达3.5亿。

江西现有农村劳动力1600万人,实际只需要大约500万人,剩余劳动力达1100万人。

目前劳动力已转移500万,尚需转移的剩余劳动力还有600万。

 

  农村劳动力素质较低,全省农村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占5.51%,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占到34.76%,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8.88%,高中以上的只占10.8%,大专以上的仅占0.4%。

而美国农民大部分是从州立农学院毕业的;法国7%以上的农民具有大专文化;德国6.7%的农民具有大学文凭;日本农民中5%是大学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占74.8%。

显然,江西省农村人力资源现状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和先进省市,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

伴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农业生产力不断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数量必然越积越多,就业形势也越来越严峻。

 

  4、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尤其义务教育比较薄弱

 

  一是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较多。

据调查统计,全省因学校无力购置课桌凳、而由中小学学生自带课桌凳上学的竟达70%,尤其是边远山区农村学校,全部由学生自带课桌凳上学;全省有3700所农村中小学校没有厕所,占学校总数的22.1%,学生只能到附近农户家用厕所或随地大小便;全省农村有6000多所中小学没有饮水设施,占学校总数的35.8%;许多学校生活还是依靠河水、泉水、山水、井水甚至塘水的原始饮水方式。

更加令人担忧的是,全省还有大约15万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不得不辍学,不能完成义务教育的基础学业。

二是农村卫生状况令人堪忧。

尤其是农村饮水安全形势十分严峻,还有相当部分人饮用水有害物质含量超标。

据水利部门完成的《南昌市农村安全饮水现状调查评估报告》,仅南昌市农村就有97.6万人的日常生活用水水质低于水利部、卫生部颁布的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占全市农业人口的38.1%,高于全国平均34%的水平;据原省农调队的典型调查显示:

全省农村饮用水不安全人口比重高达40%以上。

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还比较落后,仍有危房面积56万平方米,医疗设备十分简陋,不能满足农民医疗服务需求。

三是农村文化基础设施落后。

县文化馆、图书馆大部分破烂不堪,乡镇大部分没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更鲜有文化活动室;农村文化建设硬件设施不够,多数乡村没有合适的演出场地、没有放映电影的条件、没有开展活动的场所,给农村三项文化活动开展造成困难。

文化事业资金投入不足,2004年全省文化事业费占地方财政总支出的0.53%,离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1%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四是农业科技事业发展滞后。

全省农业科技人员仅有4.5万人,占全省科技人员总数的5.7%,与农业发展速度和农业经济规模极不相称;农业科研投入占农业产值的0.1%,不仅远低于国外2%的比例,也低于全国平均0.2%的水平。

此外,农村公众科技素养普遍偏低。

农村人口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比例仅为1.03%,为城镇样本的25%;而农林牧渔水利人员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比例只有0.13%,为各类人员最低。

 

  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农民居住环境不尽人意

 

  在交通方面,江西还有17.1%的行政村不通公路,远远高于全国平均8%的水平,大多数行政村基本没有硬化路,自然村依然是“羊肠小道”。

在能源消费方面,1990-2004年间,全省乡村生活能源消费比重从5.9%下降到4.5%,甚至还有部分“无电人口”。

在农村卫生方面,全省78%的公共卫生资源分配在城市,约占总人口三分之二的农村人口只享有22%的公共卫生资源。

江西虽然加强了农村改水改厕,但仍有60%以上的农村人口没有饮用自来水;有80%以上的农户没有使用无害化厕所;有数百万农村人口还生活在血吸虫病区;在村容村貌方面,农村建房缺乏规划,分布无序、杂乱无章现象普遍存在;村道狭窄,房屋前后咬紧,采光不畅,气流阻塞,更没有植树余地,无法合理绿化;厕所简陋,室内无抽水马桶,粪桶露天;生活用水自然排放,绝大多数农村根本没有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

少数地方环境脏、乱、差、散,农民人居环境还不尽人意。

 

  6、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滞后,农民“安全网”还很不安全

 

  一是“五保”对象保障有待加强。

据统计,江西五保对象供养率只有84%,集中供养5.4万人,集中供养率只有30.4%,远低于浙江省集中供养率81.8%的水平;在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上,国务院明确要求不得低于当地农民上一年生活水平。

据此测算,江西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保障标准和分散供养标准实际保障水平只相当于应保标准的75.4%和72%;特困群众救助标准也偏低,常年救助标准每人每年为300元,临时救助标准为60元,对特困群众可谓杯水车薪。

 

  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待完善。

目前,全省试点县占县(区)总数的12%左右,2006年要达到40%,2007年达到60%,2008年全面推行。

目前试点县参合率不高,少数地方群众积极参加意愿还不强,主要是农村医药市场比较混乱,药价虚高问题突出。

由于药品的差价,农民得到的实际补偿可能等于零,甚至是负数。

此外,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提高到40元。

一方面经费筹资总量仍然太少,参合农民的受益程度不高,难于切实解决因病致贫的问题;另一方面,财政将增加大量支出,地方财政负担沉重、难以为继。

 

  7、农村机构运行仍然比较困难,管理民主建设的任务非常繁重

 

  一方面,基层机构运行经费比较紧张。

农村税费改革后,随着乡统筹、村提留和农业税及其附加的取消,村级公益事业管理的资金来源减少。

为了确保农村组织正常运转,各级财政按照以前农业税及附加实际征收数为基数,给予村镇农业税减免补助。

但补助资金数额有限,尤其是困难地区,很难满足基层机构正常运转的需要。

村级机构更是难以为继,全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每个行政村平均大约4.5万元,低于先进省市村级机构平均8-15万元的水平。

另一方面,农村财务存在许多问题。

农村财务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的束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又一度放松了管理,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问题比较突出:

少数地方农村财务收支无计划,操作无章程,财务管理不民主、不透明、不公开,或财务公开流于形式,监督缺乏活力;少数村干部以权谋私,违背民主决策程序,擅自处置集体财产等,严重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

此外,村镇历史债务负担沉重。

前几年,村镇盲目发展乡村企业、大肆修建村镇办公楼、加速推进“普九”工程建设、超前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和借资垫付农业税等原因,逐步形成的历史债务比较沉重,严重影响了村镇机构正常的办公秩序,村镇债务沉重也是可能引发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之一。

 

  三、全面推进江西新农村建设的对策思考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惠及亿万农民的世纪工程,需要巨大的投资来推动、构建的社会系统工程。

新农村建设到底需要多少投资?

这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之一。

十分精确计算不仅没有必要,而且没有可能,我们只能大致予以匡算。

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有关专家在江西、四川的25个村调查测算,按照一定标准要满足农村道路、安全用水、沼气、用电、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扣除已经建成的投资项目,全国平均每位农民需要投资1700-4900元,其中贫困地区和一般地区投资需求较大,城市近郊投资相对较低。

全国大致需要投资1.3万亿到4万亿。

按此标准匡算,江西大致需要投资555亿到1600亿元,平均每个行政村320万到920万元,平均每个村民小组28万到80万元(包括农民投工投劳折算、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当地企业贡献和财政奖励扶持等)。

这个数据与我们实地典型调查测算的情况基本相符。

 

  新农村建设的巨额投资从哪里来?

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道难题。

回答这个问题,必须首先回答政府公共财政与新农村建设的一般关系。

从理论上说,现代社会的公共财政,是政府为弥补市场失灵或缺陷,受社会公众委托,按照社会公众的意愿来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国家分配行为。

什么是公共产品?

公共产品就是国家为维护社会制度而提供的公共服务。

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国防安全、社会秩序、司法服务、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科学研究、环境保护、义务教育、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等。

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内容来看,大部分都属于纯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即界于纯公共产品与纯私人产品之间的产品)。

无论哪一种公共产品,只要采取公共提供方式,其所需资金原则上只能来自政府预算资金或预算外资金。

由此可见,公共财政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内在的必然联系。

新农村建设无疑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公共财政投入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公共财政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政策手段和体制保障。

 

  但是,必须清楚地看到,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国家财力并不充裕,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还比较低,各方面支出需求非常巨大,国家财政在短时期内不可能拿出太多的资金专门用于新农村建设。

即使将来财政资金比较宽裕,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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