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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制度史柏桦著

第一章中国政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1.1原始社会出现的政治制度萌芽

1.1.1三皇五帝

1.1.2原始社会组织

1.1.1三皇五帝

三皇

燧人氏、有巢氏、神农氏

五帝时期

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转折点,中国进入了部落联盟,或者是酋邦制阶段

酋邦制

酋邦是具有初步不平等的分层社会,“这个分层式的系统以一个地位和位置即酋长为其中心”

1.1.2原始社会组织

氏族

原始胞族

原始氏族部落

其他相关概念:

部落酋长、部落军事酋长、部落议事会、部落民众大会

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

部落联盟设有联盟首领、联盟军事首领、联盟议事会、联盟民众大会

酋邦制是一种尖锥体的分层社会系统,是以酋长为中心

两者的区别在于酋邦首领议事的作用加强

尧舜禹时代是部落联盟或酋邦发展的成熟阶段,以公职为特征的管理机构的雏形出现了

联盟或酋邦选举制改变为世袭君主制

部落联盟或酋邦首领以强权为基础,依靠宗教和军事力量来维持自己的强权

中国历史的发展是神权与政权两者的完美结合。

固有的习惯逐渐被改造,有些习惯在强权认可下,开始具有制度的效用

政治制度是在旧有的习惯上发展起来的,起着调整社会的作用,具有传承性、社会性和自发性的特征

1.2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发展历程

1.2.1早期国家的政治制度

1.2.2争霸时期的政治制度

1.2.3皇权专制制度下的政治制度

1.2.1早期国家的政治制度

(1)

早期国家存在着严重的宗法性

宗,就是人们对共同祖先的崇拜

早期国家的君主专制制度并不完善

夏代君主虽集大权于一身,但受到多方面制约,继承制度还处于混乱状态当中

商代君主比夏代君主的权力要集中,虽也受制约,但君主专制制度趋于成熟

1.2.1早期国家的政治制度

(2)

商代官制的架构——“内外服”

商代内服官的三大类别

国家政务官员

宗教事务官员

王家服务官员

“外服”的含义

在商王直接通知区域以外的地方诸侯、伯、甸等以及地方官吏

1.2.1早期国家的政治制度(3)

西周的官制:

政务官:

两寮六大

卿事寮和太史寮,及其以下的“三左三右”

两寮相互地位的变迁

王家事务官:

地位提高和大量侵夺国家各项政务,反映出王权的增长

1.2.2争霸时期的政治制度

霸主政治“礼崩乐坏”君主专制

废除以分封制为代表的世袭制,由君主直接掌管官吏的任免权,推行郡县制,以消除贵族在地方的世袭统治权,以中央集权为特征的官僚政治体制初步形成

士人与国家的关系

1.2.3皇权专制制度下的政治制度

皇权是专制政体的核心,是以皇帝独裁专制行使最高统治权的政治概括,是由一套能够保证皇帝顺利行使权力的制度所构成的

“法家模式”的胜利与崩溃

“儒家模式”即国家对社会的管理主要在维持社会治安、对外进行军事防御

这种“控制模式”的政府,允许民间、民族按照自己的方式约束自己,常会出现“因俗而治”的管理形式

1.3中国近代的政治制度

1.3.1中西政治制度的碰撞和抗争

1.3.2晚清政治制度变化

1.3.3晚清政治制度变革的启示

1.3.1中西政治制度的碰撞和抗争

葡萄牙进入澳门

鸦片战争

师之夷长技的洋务运动

改良主义的戊戌变法

结论:

“钦定儒家模式”已出现严重的危机

1.3.2晚清政治制度的变化

清末新政的主要内容:

政治制度:

逐步改行君主立宪制度

军事制度:

编练新军

行政制度:

逐渐建立各部,建立责任内阁等

教育制度:

废除科举制,举新式学堂教育

法律制度:

参照西方各国法律,修订法律

奖励实业方面(出现了顽固派、实力派、立宪派)

1.3.3晚清政治制度变革的启示

1.官方的政治制度变革是在世界形势的推动下进行的,原本就带有被动的性质

2.自上而下的政治体制改革需要中央政府集中权力,以便有效统筹,解决改革中的问题

3.政治体制改革需要社会力量的支持,而且改革必然需要新的社会力量支持

1.4中华民国政治制度概论

1.4.1中华民国政治制度的发展阶段

1.4.2中华民国政治制度的形成及特点

1.4.1中华民国政治制度的发展阶段

(1)

国内研究者一般把这一时期划分为五个阶段

从辛亥革命到中华民国成立时期(1911.10-1912.6)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1912.6-1927.4)

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1927.4-1937.7)

抗日战争时期(1937.7-1945.8)

中华民国覆亡时期(1945.9-1949.10)

1.4.1中华民国政治制度的发展阶段

(2)

国外研究者划分:

袁世凯统治时期(1912-1916)

北京政府时期(1916-1928)

南京国民党政府(1927-1937)

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

国共冲突时期(1945-1949)

1.4.1中华民国政治制度的发展阶段(3)

划分标准

政权性质

现代史角度(以现代化为主题)

将中国社会性质变化的革命过程和现代化过程结合起来

1.4.2中华民国政治制度的形成及特点

中国现代政治制度自出现以来,受到世界上三种政治治理模式影响

德意日法西斯主义的独裁治理模式

在20世纪30年代曾喧噪一时,对当时的中国有很深的影响,是蒋介石政府所刻意追求的目标

英美式的资产阶级民主治理模式

从兴中会、强学会到以后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者,都将此作为追求的目标

苏联的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模式

经过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努力,中国人民终于选择了这种治理模式

第二章

王权和皇权制度

2.1王权制度

2.1.1王权制度的形成过程

2.1.2王权的体现形式

2.1.3对王权的制约

2.1.1王权制度的形成过程

“后”

夏朝初建,最高统治者被称为“后”,意思是生育,亦即祖先的意思,还带有浓厚的氏族社会组织的痕迹

“王”

“王字之本文,斧也”,王同军事密切相关

王权的经济基础

以财产私有出现为特点的父权制

“王”与神

中国没有那种无所不包的神权系统,所以“王”很快被推到与神并列的位置,甚至本身就是神

高度发展的王权,是在国家进入成熟阶段出现的

2.1.2王权的体现形式

王是早期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是国家的代表和象征,其权力体现形式:

王自称是作为上天和祖宗授予统治权的人间代表

王以宗族长兼国家元首的身份实行统治,并且在强化宗法制的基础上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

王通过使用誓、诰、命、令等文书或口谕以行使王权

通过“会盟”、“巡狩”、“朝聘”等方式以控制各诸侯国

2.1.3对王权的制约

王权所受到的制约有:

受到原有和相继发展起来的地方势力的制约

受到贵族元老的制约

受到天地、鬼神、祖先等宗教信仰的限制

王权逐渐在摆脱各种束缚中加强,向君主专制迈进

2.2霸主和集权制度

2.2.1霸主的出现和体现权力的形式

2.2.2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和君权的体现形式

2.2.1霸主的出现和体现权力的形式

各诸侯国实力已远超西周,标榜“尊王”,实际取代王权的霸主已相继出现

霸主的权力体现形式

“挟天子以令诸侯”

地位极不稳定,随经济、军事势力的兴衰而更迭

以道德的力量来维持与盟国的关系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弱小国家,不断集中权力

出现了新的选用人才方式,预示着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2.2.2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和君权的体现形式

(1)

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经济发展、大规模战争的需要

战国列强变法的趋向:

建立中央集权制度

构成中央集权制度的三个主要条件:

君主独揽大权而君权至高无上,以中央政权有力管辖的地方行政制度,以君权强力统率的官僚制度

2.2.2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和君权的体现形式

(2)

君权的体现形式及其特点

“官分文武,王之二木”,君主通过设官分职以控制官僚机构

制定符节玺印制度,以便于控制军队和官僚

完善考核赏罚制度以约束和控制官僚和军队

在统治手段上形成一整套“君临之术”理论

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

2.3皇帝制度

2.3.1皇帝的名位制度

2.3.2皇帝的权限和行使方式

2.3.3皇帝制度的特点

2.3.1皇帝的名位制度

(1)

名是名号、名义。

位是地位、位置,实际上是将名加以物化的具体措置

(一)皇帝的名号

“皇帝”,被认为是最崇高的名号

尊号是高踞于皇位的统治者希望取得更尊贵的推崇,由群臣上书奉上,对在位皇帝有评价的意义

2.3.1皇帝的名位制度

(2)

(二)皇帝的名位

称谓方面的专用词语

衣食住行方面的专用名称和格式

政令运作上的专用凭据

在皇权专制的情况下,名位制度得到不断扩大

以皇帝有血缘和婚姻关系的人都有了专用称呼

年号逐渐与当时的政治情况相联系

庙号、谥号、陵寝号等制度的发展

2.3.1皇帝的名位制度(3)

皇帝名位制度的特点:

集中反映了皇权专制的本质

渗透了天命观念,以天人合一来证明皇帝是唯一至尊,并且有意营造皇权专制神秘化

全面贯注了以君臣父子、等级上下为中心的礼法思想,以三纲五常等伦理学说作为重点内容,是皇帝制度的外部表现形式

2.3.2皇帝的权限和行使方式

(1)

“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

皇权的行使方式

审阅和批答奏章、“朝议”、“常朝”等

皇帝的意图,有一定的承传机构下达发布,交各职能部门执行,另设层层监控的监察网络

使用“君临之术”

2.3.2皇帝的权限和行使方式

(2)

皇权的运用、滥用

皇帝制度的特点

神权被皇权进一步利用,借用神的威灵,突出皇帝至高无上的至尊地位

皇帝在全国范围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绝对”的权力

全体官僚都是皇帝的臣仆,庞大的官僚机构都是执行皇帝意旨的机构

2.3.3皇帝制度的特点

(1)神权被皇权进一步利用,借用神的威灵,突出皇帝至高无上的至尊地位。

(2)皇帝在全国范围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绝对”的权力。

(3)全体官员都是皇帝的臣仆。

庞大的官僚机构都是执行皇帝意旨的机构。

2.4王位、皇位继承和宗室制度

2.4.1王位与皇位继承

2.4.2宗室制度

2.4.1王位与皇位继承

汤制定了兄终弟及再传兄子的制度,其本身存在严重的缺憾和危机,后来发展为嫡子继承制

周代在“文王世子制”的基础上确立了嫡长继承制度

“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围绕着皇位继承的血腥争斗

选定皇位继承人的标准和条件

按照“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传统原则和本民族的风俗习惯来择立皇位继承人

根据本王朝的政治需要,从王朝本身的存在和发展考虑,择立堪任政事和胜任统治的继承人(雍正改革制定的密建皇储制度)

迫于形势,不得不以所谓“有功于社稷”,已经拥有重大军政实力的皇子为继承人

“内援外助”是保证皇位继承的重要条件,也是择立继承人的主要标准

防范措施:

重视对太子的教育和培养,为太子选定师、傅,设立东宫宫属,并给予一定从政实践的机会

托孤、建藩,以期匡正和藩卫新主

消除妨碍皇位继承的政治势力,以期继承者能在安定的环境下实行统治

2.4.2宗室制度

“封诸侯,建藩卫”的“封建制度”

王位由嫡长子继承后,为抑制兄弟之间的争端所确立的制度

秦汉的不同做法(秦废,汉立)

宗室分封与管理

历代的不同做法,均由宗正官管理

宗室制度与皇权专制

封国建藩利于国?

不利于国?

双刃剑?

2.5后宫与宦官制度

2.5.1后宫制度与外戚政治

2.5.2宫省制度与宦官政治

2.5.1后宫制度与外戚政治

(1)

后妃制度

宫内后妃的等级区别无非是朝廷君臣的等级区别的折射

女官制度

后宫妃嫔各有一定的职事分工,以保证“内治”原则的实现

后妃专权与外戚政治

2.5.1后宫制度与外戚政治

(2)

后妃专权和外戚干政的特点

宫闱争宠献媚不但助长统治者的生活腐化,而且加剧政治上的腐败,同时还极大地扭曲人的本性

太后临朝称制,有时是迫于需要,但在权势的诱惑下,她们贪立幼主,擅行废立,使用各种阴谋诡计,常常演变为政治和社会的动乱

以血缘和裙带关系构成的后妃和外戚集团,具有很大的狭隘性和排他性

2.5.2宫省制度与宦官政治

宫省制度(宫中\禁省)

外廷官、宫中官、禁省官

在君主专制制度下,离君主远近,往往成为有无政治权力的关键

宦官组织

宦官是在宫禁内苑中服侍帝王及后妃生活男人的总称

从部分使用阉人到悉用阉人的发展过程,也是宦官组织发展的过程

中国历史上宦官为祸最烈的三代:

东汉、唐、明

宦官政治的三起三落

第三章

中华民国的权力结构和元首制

3.1君主专制政体转向君主立宪政体的失败试验

3.1.1谘议局和资政院

3.1.2责任内阁

3.1.1谘议局和资政院

中央的资政院和各省的谘议局

谘议局的权限

资政院——“议会之先声”

对这两个代议机构的评价

《钦定宪法大纲》

1908年颁布,内容基本抄自1898年日本帝国宪法

对这部大纲的性质和意义,学界仍存有许多争议

标志着中国传统政治体制已发生了重大变化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皇权被宪法所取代,皇权的合法性基础完全丧失,否定了君主专制

3.1.2责任内阁

清末责任内阁的设置

责任内阁是君主立宪的关键所在,与中国传统上辅佐皇帝工作的内阁有明显区别,与皇权专制也是格格不入

清政府的“责任内阁”形式上近似于日本的内阁制,但没有君主立宪国家内阁制的精神和原则

3.2政党制度

3.2.1民国初年的政党政治

3.2.2中国国民党一党专制

3.2.3国共两党合作制

3.2.1民国初年的政党政治

(1)

在近代社会思潮的冲击下,西方政党观念通过各种渠道在中国传播开来,在传播过程中,政党政治逐渐被中国人所接受

民国成立后,各种政治势力和利益集团,纷纷结党,一时政党林立,民初政党政治大张旗鼓地开幕了,以后不断演化

3.2.1民国初年的政党政治

(2)

杨幼炯将民国政党的演变划分为五个时期:

政党之结胎时期,起于1892年,至于辛亥革命

两党(国民、进步)对立时期,1912-1913

政党消灭时期1913.11-1916.8

小党分立时期,政党最腐败的时期,1916.8-1923年北伐前夕

中国国民党统治时期,自1924年开始

3.2.1民国初年的政党政治(3)

西方那种竞争性政党政治制度与政党模式,在当时中国是行不通的

薄弱的资本主义经济基础,还缺乏政党政治存在的物质基础

当时中国社会军阀势力和传统专制政治势力强大,没有广大的民众的支持,缺乏政党政治开展的社会和政治基础

政党派系纷争

3.2.2中国国民党一党专制

(1)

1919.10.10孙中山将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宣布新的政治纲领

在政治制度方面,宣布成立国民政府,以“五权宪法”来建设中华民国,并确立“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的建设程序,明确提出了“以人治党”、“以党治国”的主张

依照国民党的解释,全国只有一个合法政党,即中国国民党,人民必须“服从拥护中国国民党”,始得享受中华民国国民之权利

3.2.2中国国民党一党专制

(2)

国民党的一党专制是呈阶段式发展的

第一阶段,自国民党政府成立到抗日战争爆发,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发挥国民党的具体职能

第二阶段,抗日战争时期,以国防最高委员会统一指挥党政军,并代行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的职权,从而形成党政军一体化的集权体制

第三阶段,抗战胜利到国民党政权在大陆的溃败,国民党在保证一党专制又要表现“民主”的姿态下发动内战,妄图消灭共产党,扑灭如火如荼的人民谋取解放的斗争,为此拉拢一些政党,并在形式上修正党政关系

3.2.2中国国民党一党专制(3)

国民党一党专制

国民党不仅以党治国,而且是以党员治国,全面控制政权,

完全违背了孙中山的“以党的主义治国”,最后达到宪政国家的政治设计

违反了中国人民长期以来追求的政治民主化和国家现代化

3.2.3国共两党合作制

(1)

两党合作制是指两个性质、政治纲领互异的政党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实行政治上联合的一种形式,是两个政党为了完成共同的现实或历史重任在政治上的联合,其方式,或共同掌握政权,或在统一的前提下实行“一国两制”。

3.2.3国共两党合作制

(2)

国共第一次合作

是中共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中国国民党,国共两党通过国民党的权力机构和由国民党组织的政府来共同行使权力

不对等的两党合作制是极易发生危机的,在发生意见冲突时,更不能公正对待

3.2.3国共两党合作制(3)

第二次国共合作

抗战爆发后,1937.9.23蒋介石发表《对中国共产党宣言的谈话》,实际上承认了中国共产党的合法地位,也标志第二次国共合作正式形成

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原则

国共两党互相承认合法地位

陕甘宁边区作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实行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制度

3.3议会制度

3.3.1参议院(临时参议院)

3.3.2变化无常的国会

3.3.3国民参政会与国民大会

3.3.4议会制度的评析

3.3.1参议院(临时参议院)

(1)

参议院

1912.1.28参议院在南京成立

根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规定,参议院行使立法权,具有国会性质。

参议员由各省都督府派遣,在参议员没有到达之前,由各省都督府代表临时充任。

1912.4.29参议院前往北京,后人习惯上称这一时期的参议院为“临时参议院”。

3.3.1参议院(临时参议院)

(2)

与同时期的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相比,参议院的权力是比较庞大的

传统内阁体制下的总统行政权力因与议会共同行使而被削弱了

责任内阁下的总统对于议会的唯一制约权,即不信任和解散权被省略

总统的权力被议会所取代,三权分立条件下的分权和制衡原则也就不存在了,参议院便成为具有特殊权力和地位的集团

3.3.1参议院(临时参议院)(3)

作为临时国会的参议院,其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议院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民意机构,是辛亥革命的积极成果,并创立了中华民国初期的法统。

参议院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立法机构,在维护资产阶级共和制度、发展资本主义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参议院作为第一个资产阶级立法机关,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局限性,而历史、国情和政治态势则促使参议院性质发生变化。

3.3.2变化无常的国会

(1)

第一届国会

根据《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规定,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构成。

两院均由选举产生,皆为公开竞选

国会每年会期为四个月,成为“常会”,必要时可以延长。

参、众两院的职权是相等的

为了防止大总统专权,国会不仅享有西方一些国家国会的一般职权,还享有某些特权

3.3.2变化无常的国会

(2)

政治会议

召集于1913.11.5,袁世凯把持会议,并将其职权扩大,使之成为抵制和对抗国会的机关。

政治会议实际上是袁世凯的御用机关。

政治会议于1914.6.20结束

3.3.2变化无常的国会(3)

约法会议

约法会议代替政治会议

设正副议长各一名,采用一院制

参政院

根据《中华民国约法》规定,设置立法院为立法机关,设参政院为大总统咨询机关

参政基本上是大总统特任、简任的

袁世凯死后,参政院便偃旗息鼓

3.3.2变化无常的国会(4)

第二届国会

1917年参议院开幕,其职责仅是为了修改《国会组织法》和《选举法》

1918年新国会开幕,自称第二届国会

组织结构和职权与第一届基本相同

善后会议

1925年在北京召开

军阀之间的分赃

临时参政院

1925年段祺瑞执政府设立临时参政院,作为辅佐执政的咨询机关

3.3.3国民参政会与国民大会

(一)国民参政会

(二)政治协商会议

(三)国民党包办的国民大会

(一)国民参政会

1938.4.7国民党五届四中全会通过《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案》,规定国民参政会为国民政府于抗战期间为集思广益与团结全国力量而特设的咨询机关

国民参政会由各机关、各经济和文化团体及海外华侨中选出,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审议决定

(一)国民参政会

国民参政会的作用

13次会议,共计提出建议案2600余件

听取了国民政府关于政治、军事、财政、经济等方面的许多工作报告

进行过难以数计的口头和书面讯问

参与过许多调查

到各前线慰问抗战将士

曾经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为在野党进入政治领域提供了合法的场所

(二)政治协商会议

抗战胜利后,“重庆谈判”,签订了《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决定召开政治协商会议

参加会议的几个方面代表了三种力量

国民党:

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坚持以党专政

共产党:

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民主联合政府

民主同盟、无党派人士:

民族资产阶级以及上层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民主制度

(三)国民党包办的国民大会

1948.3.29-5.1“第一届国民大会”在南京召开

国民党包办的国民大会,名为代表行使政权,实际是国民党利用的工具

国民党包办的国民大会既不代表民意,也没有行使应有的权力

3.3.4议会制度的评析

议会制度在民国难以实行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基础相对薄弱。

议会制度只是形式上的移植,没有考虑近代中国社会的历史条件,脱离中国社会现实,也就不可避免地陷入中国传统政治体制的窠臼。

议会制度在中国缺少政治文化基础,在引进介绍中也没有明确的标准,版本各有不同,人们的价值取向在一知半解中更趋向于各取所需。

3.4中华民国元首制度

3.4.1元首的产生和任期

3.4.2元首的名称和职权

3.4.3中华民国元首制的特点

3.4.1元首的产生和任期

(1)

1911.12.29各省都督府代表在南京组织总统选举会,根据每省一票,得票满2/3以上当选的原则,孙中山当选为临时大总统,其任期就是袁世凯反正之时

1912年,袁世凯逼迫宣统皇帝退位,仍采取每省一票的原则,选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

在十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选举正式大总统以组织正式政府

1913年,国会议员选举袁世凯为中华民国第一届大总统,任期为五年,可以连选连任,连任以一次为限;1914年《修正大总统选举法》任期改为10年,得连选连任,并不受连任次数限制

3.4.1元首的产生和任期

(2)

1916.6.7-1917.6.30”府院之争”

1917.7.1-7.12张勋复辟

1917.7.13-1920.7.23段祺瑞出任国务总理,冯国璋、徐世昌先后担任总统

1920.7.24-1924.11.20北洋政府落入直系和奉系手中

1924.11.21-1926.4.20段祺瑞出任临时政府总执政

1926.4-1928.6吴佩孚和张作霖实际控制

北洋军阀政权一直没有达到真正的统一北伐

3.4.1元首的产生和任期(3)

1916.5.8独立的西南各省在广东肇庆成立了中华民国军务院,决定采用抚军合议制

1917.9.1在广州成立的护法军政府,采用大元帅制,由孙中山担任大元帅,没有规定任期、职权范围和继任制度

1921.4广州成立中华民国政府,改行总统制

1923年春,孙中山第三次到广州组织政府,成立大元帅大本营,自任大元帅,把行政、立法、司法、军事等权力集于一身

1925.7.1在广州建立的国民政府采用民主集中的委员合议制的集体院收制

3.4.1元首的产生和任期(4)

1927年蒋介石为首的新军阀建立了南京国民党政府,没有宪法的根据,没有经过民选,尽管组织形式是按照孙中山五权宪法思想建构的,但在政权实质和实际运作上已发生了根本的蜕变

1927.4-1928.10南京政府实行国民政府委员合议制

1928.10-1948.5南京政府实行国民政府委员合议制和五院制

1948.5-1949年南京政府覆灭期间,实行总统制,任期六年,连选连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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