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验收备案实施细则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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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验收备案实施细则1

甘肃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验收备案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甘肃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以下简称工地试验室)验收备案工作,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甘肃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和有关的规定,并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其设立在工地现场从事试验检测活动的工地试验室(如项目中心试验室、施工、监理、技术咨询单位的工地试验室),适用本细则。

其他公路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我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应按合同段单独设立,工程规模过大时应设立分试验室。

同一合同段内施工、监理单位的工地试验室不得由同一家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设立。

第四条甘肃省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省站)受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的委托负责全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监督管理工作,并对所监督工程的工地试验室具体实施备案登记工作。

市(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受市(州)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对所监督工程的工地试验室具体实施备案登记工作。

第二章母体检测机构

第五条在我省公路建设项目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交通行业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且等级证书中试验项目及参数能满足施工现场检测工作需要;

2、在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前已完成本年度母体检测机构在我省的备案登记工作;

3、近五年信用等级无D级或信用等级为C级次数不超过1次,且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不应为C级;

4、已在我省设立过工地试验室的,近三年所设立的工地试验室信用评价结果中得分小于60分的次数不超过2次;

5、受委托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试验检测机构还应取得“计量认证证书”。

第六条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在我省设立工地试验室前,应向省站提交“甘肃省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备案登记申请表”(附件一),省站对该机构的业绩、信用等级等进行审查,满足条件的发给“甘肃省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备案通知书”(附件二)。

取得“甘肃省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备案通知书”的试验检测机构方可在我省公路建设项目设立工地试验室。

第三章工地试验室的备案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依据《甘肃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合格标准》(附件三),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合同文件中明确工地试验室的检测能力、人员、仪器设备配备要求,并在工程开工前督促中标单位完成工地试验室的建设和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计量检定和校准工作。

第八条母体检测机构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现场管理需要,在工地试验室建设完成后,依据本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工地试验室进行自检。

自检通过后向工地试验室核发“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附件四),并在网络登记系统中填报所授权的工地试验室基本情况(待系统开通后执行)。

第九条工地试验室的初审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建设单位在收到工地试验室报送的“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附件五)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组对工地试验室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专家组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初审书面报告,项目质监机构可派监督人员对初审工作进行监督。

初审专家组成员应不少于三人,并由项目质监机构在甘肃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

建设单位在进行初审前应向项目质监机构提交“甘肃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初审专家组申请表”(附件六),经项目质监机构随机抽取试验检测专家组成初审专家组后,向建设单位发出“甘肃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初审专家组安排表”(附件七)。

第十条工地试验室初审合格后,建设单位应以文件形式将“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报送至项目质监机构。

第十一条项目质监机构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资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资料的审查。

对通过备案审查的工地试验室出具“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书”(附件八),对未通过备案的工地试验室出具“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不予备案通知书”(附件九)。

第四章已备案工地试验室信息变更

第十二条工地试验室人员需要变更,应由母体检测机构提出申请,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后报项目质监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工地试验室已经备案试验项目或参数需变更时,需由母体检测机构对工地试验室补充授权,授权检测项目和参数不应超出《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并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后报项目质监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工程未结束前,工地试验室原则上不得将现场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移作他用。

确因试验检测项目结束,现场不需要的仪器设备,由母体检测机构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可移作他用。

第十五条已备案工地试验室信息变更时应统一填写“甘肃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变更申请表”(附件十),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五章罚则

第十六条在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应在项目正式开工前完成备案登记工作。

项目开工后仍未取得“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书”,但已开展试验检测工作的,将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中相应条款扣分处理,并对设立工地试验室的从业单位依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甘肃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施细则》相应条款扣分处理。

第十七条工地试验室如发生本细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中规定的变更内容而未做备案登记,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中相应条款扣分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细则由甘肃省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甘肃省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备案登记申请表

机构名称

(盖章)

证书编号

计量认证证书编号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邮编

近年主要试验检测业绩

近5年内信用等级

年份

信用等级

年份

信用等级

年份

信用等级

年份

信用等级

年份

信用等级

注:

1、母体检测机构提交该表时还应提供等级证书副本和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业绩证明材料以往年项目质监机构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书”为准。

 

附件二

甘肃省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备案通知书

编号:

(母体试验检测机构):

你机构报送的“甘肃省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备案登记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收悉,满足《甘肃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备案。

你机构应根据合同约定和所承建工程的现场管理需要,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完成工地试验室的建设,并督促工地试验室严格按照本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检测工作,并对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相应责任由你机构及所设立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承担。

特此通知。

质监机构(章)

年月日

附件三

甘肃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合格标准

一、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及试验检测人员要求

1、设立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必须取得交通质监机构颁发的《等级证书》,并完成当年的母体检测机构备案登记工作。

通过投标或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时还应获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项目中心试验室、路面工程、项目咨询机构的母体检测机构等级必须达到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公路工程专项类资质。

没有取得《等级证书》的施工、监理单位的现场试验检测工作必须委托取得《等级证书》和《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其他检测机构完成。

2、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1)持证(交通质监机构颁发的资格证)的试验检测人员不应少于6人,试验检测工程师不应少于2人;未持证的试验检测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试验检测工作。

2)授权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试验检测工程师担任,职称应为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

3)持证人员中检测工程师须完成在母体检测机构的从业登记,其他持证人员的从业登记情况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登记管理办法》执行。

对于授权负责人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较差或很差和其他检测人员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有很差的工地试验室不予备案。

4)试验检测人员应熟练掌握业务范围内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的标准、规范、规程及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和操作,具有法定计量单位的基本知识和出具准确试验报告的能力。

二、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项目和仪器设备基本要求

1.路基工程

序号

项目

主要试验检测参数

设备配置

1

颗粒分析

标准筛(圆孔),摇筛机,移液管,电子天平,分析天平,烘箱

界限含水率

光电液塑限联合测定仪,电子天平,烘箱

最大干密度

自动击实仪,电子天平,烘箱

最佳含水率

电子天平,烘箱

CBR

自动击实仪,电子天平,烘箱,CBR试验装置(路面材料强度试验仪或其他荷载装置)

2

集料

颗粒级配

标准筛(方孔),摇筛机,电子天平,烘箱

密度

容量瓶,电子天平,烘箱

针片状颗粒含量

规准仪,游标卡尺,电子天平

压碎值

压碎值试验仪,600KN压力机

含泥量

标准筛(方孔),烘箱,电子天平

3

岩石

单轴抗压强度

600KN压力机,游标卡尺,电动切石机,砂轮磨平机

4

水泥

比表面积

电子天平,透气比表面积仪

标准稠度用水量

电子天平,水泥净浆搅拌机,标准法维卡仪

凝结时间

水泥净浆搅拌机,凝结时间测定仪

安定性

雷氏夹,沸煮箱

胶砂强度

胶砂搅拌机,振实台,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电动抗折试验机,300KN恒应力压力机,

密度

李氏比重瓶,电子天平

5

水泥

混凝土

抗压强度、抗折强度

2000KN压力机或万能试验机,抗折试验夹具

配合比设计

标准养护室,水泥混凝土搅拌机,振动台,2000KN压力机材料试验机

坍落度

坍落度筒

含气量

含气量测定仪

混凝土凝结时间

混凝土贯入阻力仪

抗渗性

混凝土渗透仪

表观密度

容量筒

6

砂浆

配合比设计

标准养护室,水泥砂浆搅拌机,300KN压力机或万能试验机

抗压强度

300KN压力机或万能试验机

稠度

水泥砂浆稠度仪

分层度

水泥砂浆分层度仪

7

路基换填

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量

自动击实仪,自动击实仪,电子天平,脱模器,烘箱

水泥或石灰剂量

滴定设备,电子天平

石灰有效钙镁含量

滴定设备,电子天平

8

钢筋

(含接头)

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冷弯

600KN万能材料试验机,弯曲装置,游标卡尺,标距打点机

9

路基

现场检测

压实度

环刀,灌砂筒,天平

平整度

3m直尺或连续式八轮平整度测定仪

弯沉

贝克曼梁或落锤式弯沉仪

10

地基

基础

地基承载力

动力触探仪

11

结构

混凝土

强度

回弹仪,取芯机,压力机

混凝土碳化深度

碳化深度测量装置

钢筋位置及保护层厚度

钢筋位置及保护层测定仪

表观及内部缺陷

非金属超声波检测仪,裂缝测量装置

2.路面工程

序号

项目

主要试验检测参数

设备配置

1

集料

颗粒级配

标准筛(方孔),摇筛机,电子天平,烘箱

密度

容量瓶,电子天平,烘箱

针片状颗粒含量

规准仪,游标卡尺,电子天平

压碎值

压碎值试验仪,600KN压力机,

磨耗值

洛杉矶磨耗机

含泥量

标准筛(方孔),烘箱,电子天平

砂当量

砂当量仪

2

岩石

单轴抗压强度

600KN压力机,游标卡尺,电动切石机,砂轮磨平机

3

水泥

比表面积

电子天平,透气比表面积仪

标准稠度用水量

电子天平,水泥净浆搅拌机,标准法维卡仪

凝结时间

水泥净浆搅拌机,凝结时间测定仪

安定性

雷氏夹,沸煮箱

胶砂强度

胶砂搅拌机,振实台,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电动抗折试验机,300KN恒应力压力机,

密度

李氏比重瓶,电子天平

4

水泥

混凝土

抗压强度、抗折强度

2000KN压力机或万能试验机,抗折试验夹具

配合比设计

标准养护室,水泥混凝土搅拌机,振动台,2000KN压力机材料试验机

坍落度

坍落度筒

含气量

含气量测定仪

混凝土凝结时间

混凝土贯入阻力仪

抗渗性

混凝土渗透仪

表观密度

容量筒

5

砂浆

配合比设计

标准养护室,水泥砂浆搅拌机,300KN压力机或万能试验机

抗压强度

300KN压力机或万能试验机

稠度

水泥砂浆稠度仪

分层度

水泥砂浆分层度仪

6

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颗粒分析

标准筛(圆孔),摇筛机,移液管,电子天平,分析天平,烘箱

界限含水率

光电液塑限联合测定仪,电子天平,烘箱

最大干密度及含水量

自动击实仪,电子天平,脱模器,烘箱

无侧限抗压强度

振动压实成型仪或自动击实仪,压力机或万能试验机,脱模器,标准养护室,100KN路强仪

水泥或石灰剂量

滴定设备,电子天平、分析天平

石灰有效钙镁含量

滴定设备,电子天平、分析天平

7

沥青

针入度

自动针入度仪,烘箱,恒温水槽

延度

低温延度仪

软化点

软化点仪

闪点

闪点仪

粘附性

电炉

薄膜加热试验

薄膜烘箱,电子天平

8

沥青

混合料

马歇尔稳定度,流值

沥青混合料拌和机,马歇尔自动击实仪或旋转压实仪,马歇尔稳定度仪,烘箱,恒温水槽,脱模器

沥青用量,矿料级配

沥青抽提仪(或燃烧炉),电子天平,标准筛,摇筛机

最大理论密度

真空最大理论密度测定仪

9

钢筋

(含接头)

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冷弯

600KN万能材料试验机,弯曲装置,游标卡尺,标距打点机

10

路面

现场检测

厚度

取芯机

压实度

环刀,灌砂筒,天平

平整度

连续式八轮平整度测定仪、3M真尺

弯沉

贝克曼梁或自动弯沉测试设备

构造深度

铺砂仪或车载式激光构造深度测定仪试仪

摩擦系数

摆式摩擦系数测定仪或摩擦系数自动测试设备

渗水系数

路面渗水仪

11

地基基础

地基承载力

动力触探仪

三、工地试验室选址要求

1、工地试验室的规划应遵循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组织协调顺畅的原则;选址应充分考虑安全、环保、交通便利及工程质量管理要求等因素,可以设在项目部,也可以设在集中拌和站,建议设置在集中拌和场或预制场附近,或至少在集中拌和场和预制场设试验站,其周边场地一般应进行硬化处理。

2、工地试验室选址应不受洪水、泥石流威胁,避免设在可能发生塌方、落实、滑坡、危岩等地质灾害区域,避开取土、弃土场地,离集中爆破区500m以外;同时确保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和通电、通水、通信条件。

3、工地试验室选址应在周围无高频、高压电源,无工业震源及其它污染源的区域。

四、工地试验室建设

1、工地试验室使用房屋可采用自建活动板房,也可租用沿线合适的单位或民用房屋,但必须满足安全和管理的要求。

新建房屋应选择保温、环保材料,并综合考虑极端气候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必要时采取加固处理措施,保证其在使用周期内的安全性;租用房屋应安全、坚固,其空间、面积、通风、采光和保温等条件应满足使用要求。

2、工地试验室应将工作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工作区总体上可分为功能室、办公室和资料室三部分。

功能室应根据工程内容和特点设置,一般分为土工室、集料室、石料室、水泥室、水泥砼室、力学室、沥青室、沥青混合料室、化学室、标准养护室、样品室、留样室、外检室、储藏室等。

3、工地试验室的空间和面积应满足试验检测工作和环境条件要求,一般应综合考虑仪器设备放置、人员操作和行动通道所占用空间和面积以及门窗位置等因素。

对有温度、湿度条件要求的功能室,必要时可进行吊顶处理,以便降低有效高度、提高保温保湿效果。

工地试验室用房面积要求

试验室类别

路基土建工程

路面土建工程

项目中心试验室

监理工地试验室

施工单位

工地试验室

项目中心试验室

监理工地试验室

施工单位

工地试验室

试验检测用房总面积(m2)

≥250

≥150

≥200

≥250

≥150

≥200

标准养护室面积(m2)

≥25

≥15

≥30

≥25

≥15

≥30

注:

1、表内规定的用房面积不包括办公用房,工地试验室院落面积不小于200m2;

2、此表为高速公路强制性规定,其他等级公路项目可经建设单位核定后适当降低要求;

3、当路基、路面试验室合建时,总面积为两者叠加,但共用部分的面积应进行相应的扣除。

工地试验室各功能室面积要求

序号

各室名称

面积(m2)

1

土工室

20~30

2

集料室

20~25

3

石料室

20~25

4

水泥室

25~30

5

水泥混凝土室

20~25

6

力学室

20~30

7

沥青室

15~25

8

沥青混合料室

25~40

9

化学室

10~15

10

标养室

15~30

11

样品室

15~30

12

留样室

15~25

13

外检室

15~25

14

储藏室

15~20

注:

此表规定为高速公路项目强制性标准,其他等级公路项目可经建设单位核定后适当降低要求。

4、工地试验室应设置较完善的排水设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水源,保证试验检测工作正常、连续开展。

各功能室均应铺设上、下水管道,配备水池,地面应设置地漏。

水泥砼室、石料室等房间地面应设置水槽和沉淀池。

5、工地试验室应采用独立的专用线路集中配电,并设置应急电源,保证试验检测工作正常、连续开展。

电线、电缆的布设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保证使用安全。

6、工地试验室应根据检测工作需要和当地气候特点设置集中采暖设备、集中空调或分散式空调等设施。

7、标准养护室的墙体和屋顶应进行防潮和保温处理,地面应设置储水装置,方便养护水回流,防止地面积水。

8、功能室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操作台,操作台应选用坚固、防滑、耐腐蚀材料,几何尺寸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外观应整洁、美观、方便操作。

功能室地面应平整、防滑、耐磨。

10、工地试验室标识、标牌

1)工地试验室大门口悬挂“母体试验室(全称)+XX高速公路+标段号+工地试验室”标牌。

2)试验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必须全部上墙,尺寸为0.9m×0.6m。

3)仪器设备挂标识牌,一机一牌。

尺寸为0.15m×0.1m,标明仪器名称、规格、型号、检验状态、使用人。

11、工地试验室应建立以下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并悬挂上墙:

1)组织与管理结构图;2)工作程序与质量管理制度;3)部门职责及人员岗位职责;4)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5)试验台帐管理制度;6)试验检测报告的审核、签发制度;7)试验检测原始记录的填写、计算、复核、分析制度;8)资料档案保管制度;9)样品管理制度;10)事故分析报告程序;11)安全管理制度,12)工地晴雨表等。

12、各功能室温、湿度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水泥室:

温度20±2℃,相对湿度>50%;

水泥混凝土室:

温度20±5℃,相对湿度>50%;

标养室:

温度20±2℃,湿度>95%,试块应放置在支架上,间距10-20mm,不得用水直接冲淋;

力学室:

温度10~35℃;

其他专业室的温、湿度控制应保证人员工作舒适,不影响试验结果准确性。

13、各专业室还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沥青及沥青混合料室应配置专门的通风设备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2)化学室应配置专门的药品存放柜、通风设施、废液桶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3)水泥室、水泥混凝土室应配置空调和加湿器。

4)标准养护室应配置3匹冷暖空调和喷淋装置。

5)相邻区域的工作不相容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6)试验室应干净整洁、遗弃的“三废”等有害物质的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五、工地试验室其他要求

1、工地试验室应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完成备案登记工作。

2、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安装完成后,需经法定计量部门对需检定的设备进行检定或校准。

3、工地试验室应收集齐全本工程项目所需的现行有效的试验检测规范、规程和相关标准,并编辑目录清单。

4、工地试验室无能力完成的试验检测项目,应委托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完成,接受外委试验的检测机构应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含相应参数)、通过计量认证(含相应参数)且上年度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

工地试验室应将接受外委试验的检测机构的有关证书复印件存档备查。

工程建设项目的同一合同段中的施工、监理单位和检测机构不得将外委试验委托给同一家检测机构。

5、试验使用有毒有害液体时,应执行双人保管制度,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对要求在特定环境下存储的样品,应严格控制环境条件。

易燃易爆和有毒危险品应隔离存放,做出明显标记。

6、工地试验室各类办公软件统一,用表统一。

 

附件四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

编号:

因(填写工程名称)工程建设的需要,决定设立工地试验室,授权启用试验室公章:

授权同志为试验室负责人(检测工程师证书编号:

),负责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工作。

授权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为:

(按照《等级证书》中试验参数的格式填写)

授权有效期:

年月日至____________。

授权机构等级专用标识章:

 

检测机构:

(章)

授权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五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

登记申请书

 

工地试验室:

(章)

备案日期:

年月日

 

甘肃省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统一采用A4尺寸纸张,内容必须打印,检测机构对填表内容的真实、可靠性负责。

二、本表可复印,填写的内容受表格限制时,可按本表格格式增加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第页,共页。

三、“所属法人机构”指的是工地试验室母体检测机构,若母体检测机构不是独立法人,则填写其所属的法人机构。

四、本表一式三份,项目质监机构、建设单位、工地试验室各留存一份。

 

一、工地试验室综合情况

项目情况

工地试验室名称

工程投资

项目业主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工地试验室

设立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母体检测机构情况

母体检测机构及

法人机构名称

等级及

编号

计量认证

编号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行政负责人

联系方式

技术负责人

联系方式

质量负责人

联系方式

工地试验室情况

工地试验室

详细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E-mail

持试验检测人员

证书总人数

持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人 数

相关专业高级

职称人数

试验检测

用房总面积(m2)

工地试验室授权业务范围 

 

二、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业务范围表

第  页  共  页              

序号

试验检测项目

及参数

采用的试验检测方法和标准

(名称/编号)

所用主要仪器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主要操作人员

备 注

注:

按照检测机构授权范围填写。

三、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简历

姓名

性别

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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