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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商丘市人民政府文件

 

商政〔2010〕48号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

推进地方政府投融资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投融资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投融资平台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拓宽投融资渠道,增强政府经济调控能力,加快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和产业集聚区的建设步伐,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地方政府投融资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2009〕6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推进我市地方政府投融资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政府投融资体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参与经济建设和经济管理的主要载体,是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重要渠道,是对外融资的主要平台。

当前我市投融资平台实力较弱,推进投融资体系建设显得尤为紧迫和必要。

  

(一)建立地方政府投融资体系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大创新。

建立地方政府投融资体系,可以推进国有资源、资本、资产、资金(以下简称“四资”)有效整合,赋予投融资机构企业法人资格,提升融资主体信誉,拓宽融资渠道。

  

(二)建立地方政府投融资体系是政府增强经济调控能力的重要手段。

充分利用政府掌控的国有“四资”建设投融资平台,实现大额融资,有利于发挥政府掌控的金融及资金资源的作用,通过投资控股公司对支持的行业和企业进行直接投资或转贷支持,增强政府调控经济运行的能力,促进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

  (三)建立地方政府投融资体系是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整合政府掌握的国有“四资”,建设政府投融资平台,切实解决现有投融资平台融资渠道单一、实力较弱、融资能力不强等问题,有利于及时筹措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资金,增强政府对基础设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公益事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扶持等领域的资金投入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持续发展,促进我市在新一轮发展中抢占先机。

  二、我市政府投融资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按照公益性、引导性、发展性的要求,整合政府掌控的国有“四资”,运用市场化手段,搭建和完善一批有一定经济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政府投融资平台,逐步建立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分工明确、运营规范的地方政府投融资体系,围绕政府战略目标,为基础性、公益性设施建设和产业结构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金融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

既着眼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体现政府意图,又要按照市场规律内在要求规范政府的投融资行为,不断降低融资成本,控制投资风险,逐步提高投融资收益,实现国有“四资”滚动发展。

  2.坚持打破部门界限配置资源。

政府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积极配合,统一整合国有“四资”,搭建大平台、实现大融资。

  3.坚持突出重点,积极推进。

从实际出发,不片面追求数量,以现有投融资平台为重点,通过整合注入国有“四资”,成立政府投资集团,明确功能定位,切实把投融资平台做实做强。

  (三)管理体制

  要按照职能和目标建立完善投融资机构的管理体制。

投融资机构实行业务主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双重管理、双重考核。

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资产管理部门受政府委托履行出资人职责并负责资产监管。

其中,金融、事业性投融资机构由财政部门履行出资人及资产监管职责,其他投融资机构由国资部门履行出资人及资产监管职责。

对有财政性资金注入的投融资机构,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财务管理职责。

  (四)运行机制

  1.建立健全投融资机构的投资决策机制。

各级政府要成立投融资决策委员会,负责重大投资事项的决策、相关问题的协调和组织考核等方面工作,并明确投资方向、投资规模及投资方式。

  2.积极探索科学的投融资机构考评机制。

对政府投融资机构实行微观经济效益与宏观经济效益相结合的考核办法,主要以其带动的社会投资规模为考核目标。

  3.建立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

投融资机构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是财政不为投融资机构作担保,政事、政企之间保持严格界限,防止财政债务危机。

二是投融资机构应制定完备的风险控制预案,加强公司财务风险监测预警工作,发现重大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要及时向政府和财务主管机关报告。

  4.建立投融资资本退出机制。

投融资机构要在条件成熟时,择机从所在的领域和行业退出,将其持有的股权、债权、物权、知识产权等在资本市场进行流转和变现,达到将资产、资源转变为资金,将资金转化为资本,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除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投融资机构的国有资产应该在规范、权威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转让,逐步退出。

加快建设我市统一有序、权威的产权交易平台,为国有资产重组、转让、退出提供规范有效的服务。

  三、建立多层次的政府投融资体系

  

(一)组建商丘市政府发展投资集团。

在商丘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基础上,通过整合注入市本级国有“四资”,成立商丘市政府发展投资集团(以下简称市投资集团)。

由市政府金融办负责监管,财政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

主要职能和任务是:

有收益地参与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储备土地开发整理的融资;有收益地参与市本级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与有关部门配合,负责全市重要基础设施和公益建设融资;对各县(市、区)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进行增信和再担保。

  

(二)各县(市、区)要整合现有投融资平台。

各县(市、区)要围绕产业集聚区建设和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建立县级政府投融资平台。

整合黄淮四市发展专项资金、县域经济发展奖励资金,支持符合省产业集聚区规划的县(市)政府以产业集聚区为依托建立投融资平台(原则上每个县建立一家),与县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形成合力,形成支持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标准厂房等建设的投融资平台。

  四、整合国有“四资”,切实做实做强政府投融资平台

  

(一)整合政府资金,扩充市投资集团资本金

  1.市财政在五年内每年以现金或实物资产形式向市投资集团注入资本金1000万元,用于做大做强投资集团。

  2.整合市本级生产建设领域的有关资金,委托市投资集团进行管理,根据市政府要求,形成融资合力,支持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发展。

  

(二)整合政府资源,增加市投资集团优质资产

  1.市投资集团为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搭建土地储备开发整理等方面的融资平台。

市投资集团和市国土、市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负责政府储备土地开发整理的融资,所得收益除去各项费用,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支持市投资集团,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2.市政府将城区内的道路、桥梁、广场的冠名权等政府资源移交市投资集团。

  (三)整合政府资本,授予市投资集团政府出资人代表资格

  1.今后市政府投资项目所形成的产权和股权,经市政府批准后,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对市投资集团国有资本金的增量投入。

  2.市投资集团所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其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市本级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及路桥收费等规费收入,经市政府批准后,由财政部门通过支出预算安排,注入到市投资集团,壮大市投资集团资金实力。

  (四)建立政府偿债机制

  市政府对市投资集团因承担公益性建设项目融资任务而发生的亏损,先由市投资集团经营性收入进行弥补,缺口部分由市财政部门编制债务预算,有计划地还本付息。

  五、积极拓宽政府投融资体系的融资渠道

  

(一)努力扩大金融机构贷款规模。

通过注入项目资本金等方式积极扩大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对全市各投融资机构的信贷规模。

利用银团贷款、结构性融资、收费权抵押、国有资产支持融资、资产支持债券、融资租赁、并购贷款、应收账款质押等各类信贷产品,拓展与各类金融机构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二)鼓励和支持投融资机构创新融资方式。

适时创新融资方式,以投融资平台为依托,积极利用保险、信托、资产证券化、产权交易、融资租赁、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吸纳和聚集社会资金,扩大融资规模,不断满足日益扩大的资金需求。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市政府投融资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常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国土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银监局商丘分局、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

市政府金融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指导全市整合国有“四资”和投融资体系建设工作。

各部门要服从大局,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着力推进全市投融资体系建设。

  

(二)建立完善绩效评价制度。

市政府金融办要会同市发改委、市政府国资委、市财政局等部门,按照各级投融资机构的职能定位,制定投融资机构考核办法并分年度组织实施,对各投融资机构资金的运用能力、筹集能力及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做出评价,进行奖罚。

  (三)加强监督和风险防范。

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对投融资平台进行年度财务审计,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确保做到“举债有度、用债有效、还债有信、管理有力”。

要采用多元化方法,建立高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及时制定相应的预防、转化措施,尽可能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

  (四)抓好落实工作。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快研究制定整合运作“四资”、建设本级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方案。

各县(市、区)在投融资业务上和机构上要与市级投融资体系搞好衔接和联动。

 

              二0一0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

金融 投资 意见

 抄送:

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市政协,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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