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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龙湾

温州绿城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A-16地块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1.1项目由来1

1.2编制依据1

1.3环境功能区划1

1.4评价标准2

1.5评价因子3

1.6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4

1.7主要环境保护目标4

第二章区域环境概况6

2.1自然环境概况6

2.2龙湾区社会环境概况6

2.3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6

2.4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7

2.5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简介7

2.6周围污染源调查7

第三章工程分析8

3.1建设项目概况8

3.2总平面布置8

3.4工艺流程及影响因子识别8

3.5施工期污染源分析11

3.6营运期污染源分析11

第四章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评价13

4.1水环境质量现状与影响评价13

4.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影响评价14

4.3声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分析16

4.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16

第五章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7

第六章外环境影响分析18

6.1外环境影响评价18

第七章污染防治措施及总量控制19

7.1施工期污染控制对策与措施19

7.2运营期污染控制对策与措施19

7.3环保投资估算21

7.4总量控制分析21

第八章公众参与22

第九章结论和建议23

第一章总则

1.1项目由来

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定位为以行政管理、文化娱乐、商务休闲、金融办公和生活居住五大功能为主导,集其它配套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生态型、复合型的中心区,是温州城市副中心和龙湾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010年12月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公开招标出让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A-16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过竞投,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竞得该地块土地开发权,并将该地块用于开发住宅项目。

根据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0]54号)第六条规定,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龙湾区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温州绿城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A-16地块项目开发建设。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

1.2.2有关技术规范

1.2.3项目文件、基础资料

1.3环境功能区划

(1)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①内河

温瑞塘河黄石山后河河段属III水环境功能区。

②瓯江口海域

纳污水域瓯江口北支主要使用功能为港口和航道,属第四类海域功能区。

(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评价区域属二类区域。

(3)声环境功能区划

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定位为以行政管理、文化娱乐、商务休闲、金融办公和生活居住五大功能为主导,声环境功能建议按2类区标准进行控制,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建议按4a类区标准进行控制。

项目南侧区域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地块北侧区域为高层建筑,东、西两侧为交通干线,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4a类标准适用区域,北侧其余区域执行2类标准。

(4)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温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6~2020)》,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准入区,小区名称:

龙湾中心城市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小区编号:

Ⅴ1-40303C08。

1.4评价标准

1.4.1环境质量标准

(1)空气环境

项目所在地属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2)水环境

①内河

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②瓯江口北支

瓯江口北支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

(3)声环境

东、西两侧为交通干线龙海路和龙祥路,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4a类标准适用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南侧区域及北侧其余区域执行2类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1.4.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颗粒物、氮氧化物、THC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地下室车库废气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中的相关标准。

住户厨房油烟排放标准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

(2)废水

根据东片污水处理厂运行方温州中环水务有限公司要求,东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二级标准。

(3)噪声

本项目面向交通干线一侧区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声环境功能区对应标准,其余区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相应标准。

建设期施工作业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1.5评价因子

①水环境评价因子

水环境现状评价:

(1)内河pH、DO、COD、BOD5、CODMn、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铜、锌、石油类;

(2)瓯江pH、DO、CODMn、BOD5、无机氮、石油类、氰化物、六价铬、Cu和Zn。

水环境影响预测:

CODCr。

②环境空气评价因子

环境空气现状评价:

SO2、NO2、PM10。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

CO、NO2、THC。

③环境噪声

现状评价因子:

LAeq;

影响评价因子:

LAeq。

1.6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1.6.1评价工作等级

(1)水环境

主要进行纳管可行性分析。

(2)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3)声环境

评价等级定为二级。

1.6.2评价范围

(1)大气环境:

评价范围2.5km为半径的圆,总面积20km2。

(2)地表水环境:

纳污水体瓯江口,上游1km至下游2km范围。

(3)声环境:

厂界外200米。

1.7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区域附近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1.7-1和图1.7-1。

表1.7-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敏感点

距场界红线

最近距离(米)

相对方位

主要保护对象

环境要求

规模

空气环境

新联村

850

西(W)

村民

二级

约1800人

下湾村

520

西(W)

村民

二级

约2000人

龙湾区府

250

南(S)

行政

二级

约200人

温州越秀学校

310

南(S)

师生

二级

25个班级,1076名学生,教职员工93人

水环境

黄石山后河

90

东(E)

水质

III类

/

 

第二章区域环境概况

2.1自然环境概况

2.1.1地理位置

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位于温州市东部,距离温州市市中心20公里,距离永强机场7公历,是温州市东部发展的前沿阵地,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A-16地块位于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北侧,北临龙海路即为黄石山后河,南临城市快速路瓯海大道,西侧为龙祥路。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2.1.2地形地貌

2.1.3气候特征

2.1.4水文特征

(1)内河水系

(2)瓯江

2.1.5地震

基本烈度为六度。

2.2龙湾区社会环境概况

2.3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09年1月温州市龙湾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城市设计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规划区位于温州市龙湾区的核心地带,规划范围东起龙海路,西至龙江路,南起永定路,北至龙江路和龙海路的交汇处,总面积255.05公顷。

2.4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根据《温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报批稿)》,温州市区划定的重点准入区共12个,面积161.9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13.64%。

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功能区化为龙湾中心城市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Ⅴ1-40303C08),属重点准入区。

2.5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简介

2011年1-2月,温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监察人员对全市13家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开展督察。

温州中环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行的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检查情况如下:

2008年6月投入运行,未验收。

采用改良A2/O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10万吨/日(一期),出水执行GB18918-2002二级标准。

目前,实际日处理水量约8.65万吨(2010年12月共处理污水268.32万吨),运行负荷率约85%,进水污染物平均浓度:

COD为342mg/L,SS为487mg/L,氨氮为34.65mg/L,TP为5.3mg/L;出水污染物平均浓度:

COD为59mg/L,SS为48.8mg/L,氨氮为45.96mg/L,TP为0.8mg/L。

2.6周围污染源调查

温州龙湾城市中心区A-16地块周围为道路及其他规划龙湾城市中心区地块,主要设计功能为以行政管理、文化娱乐、商务休闲、金融办公和生活居住五大功能为主导,集其它配套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生态型、复合型的中心区,是温州城市副中心和龙湾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地块北侧,黄石山脚有几家集中的工业企业,根据现场调研,主要企业包括温州奥昌医疗针头设备有限公司、温州万国流体设备有限公司、温州瑞莱士机械有限公司、浙江雷奥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温州市金克兰标准件有限公司、温州新越阀门有限公司和温州八方石材厂等7家企业,企业类型为机械加工企业。

第三章工程分析

3.1建设项目概况

3.1.1项目名称及性质

项目名称:

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A-16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单位:

温州绿城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A-16地块

3.1.2建设内容及规模

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A-16地块总用地面积126650m2,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189933m2,拟在地块内开发建设15幢高层建筑,95幢低层建筑,建筑功能为住宅,并配套以部分配套用房。

总户数为1728户,机动车位2592个,其中地下2510个,地上82个。

项目总投资489861万元。

3.2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A-16地块,总用地为126650平方米。

根据地块形状特点,将高层建筑和底层建筑南北分布在地块内,北侧为高层建筑,南侧为底层建筑,并在住宅群中心布置若干绿化景观。

本地块结合外部市政现有及规划道路,设计2个出入口,分布布置在东侧龙海路、西侧龙祥路上,大部分机动车辆从入口附近直接进入地下室。

3.4工艺流程及影响因子识别

3.4.1工艺流程

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A-16地块建设项目为住宅项目及配套用房,不涉及商业性用房,故无经营性污染产生。

污染影响时段主要为施工期和运营期,其基本工序及污染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运行使用

图3.4-1施工期、运营期工艺流程图

噪声、扬尘、装修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噪声、废烟气

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运行使用

施工废水、建筑垃圾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施工期运营期

图3.4-2施工期、运营期产污工艺流程图

3.4.2影响因子识别

拟建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子见表3.4-1,主要的污染因子为生活污水、汽车尾气、机械动力设备噪声、汽车噪声和生活垃圾等。

表3.4-1拟建项目环境影响因子

时段

影响环境的行为

环境影响因子

工程建设

场地平整、地面开挖

弃土、扬尘、道路交通压力增加

施工机械操作

机械噪声

施工作业

施工废水

施工人员日常生活

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工程运行

住户入住

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油烟

游泳池排水

游泳池反冲洗排水、定期排水

物业用房

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噪声

地下车库

汽车尾气、车辆噪声

配套设施

废气排放和噪声污染

3.5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在建设阶段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存在的,若管理不当,将给周围环境带来不利影响,且后期施工和装修对前期入住居民也会带来一定的影响。

3.5.1施工废气

3.5.2施工噪声

(1)施工机械噪声

(2)运输车辆噪声

3.5.3施工废水

(1)施工泥浆

(2)生活废水

3.5.4施工期固废

3.6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清单汇总见表3.7-1。

表3.7-1项目主要污染物汇总清单

污染物

产生量

(t/a)

削减量

(t/a)

排放量

(t/a)

废水

生活废水

废水量

91332.94

91332.94

91332.94

CODCr

45.67

13.70(纳管)

36.54(环境)

31.97(纳管)

9.13(环境)

BOD5

27.40

10.96(纳管)

24.66(环境)

16.44(纳管)

2.74(环境)

氨氮

3.20

0(纳管)

0.92(环境)

3.20(纳管)

2.28(环境)

废气

汽车尾气

高峰

废气量

1280m3/h

0

1280m3/h

CO

65.12kg/h

0

65.12kg/h

NO2

0.96kg/h

0

0.96kg/h

THC

1.23kg/h

0

1.23kg/h

平时

废气量

251m3/h

0

251m3/h

CO

7.22kg/h

0

7.22kg/h

NO2

0.17kg/h

0

0.17kg/h

THC

0.14kg/h

0

0.14kg/h

固废

生活垃圾

2324.32

2324.32

0

第四章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评价

4.1水环境质量现状与影响评价

4.1.1水环境质量现状

龙湾行政中心区附近内河水体水质氨氮、总磷、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等指标平均值劣Ⅴ类标准,其中以氨氮、总磷超标最为严重。

东片污水处理厂瓯江纳污断面水质中各指标均能满足《海水水质质量标准》(GB3097-1997)中第四类水质标准。

4.1.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属于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根据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纳污情况能够接纳处理本项目废水。

另周边排污管网均已建成,废水纳管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对周围内河水质有明显改善。

同时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的《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废水排入瓯江的分析结论可知,其对瓯江水质影响不大。

 

4.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影响评价

4.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数据,采用单项指数法对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空气现状进行评价,项目所属区域为二类功能区,评价标准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监测结果表明龙湾城市中心区和龙湾区人民政府2监测点SO2、NO2、PM10污染指数均小于1,评价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4.2.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预测结果,在项目车辆运行高峰期情况下,汽车尾气污染物CO、NO2和THC最大地面浓度均未超过标准的10%。

因此本项目车库汽车尾气污染物在楼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

b、汽车尾气影响分析

①由预测结果可知,通向楼顶排放的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浓度预测值较小,远低于标准要求,因此汽车尾气排放不会对项目区内和周围环境空气造成不利影响。

②车库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

地下车库废气污染物CO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采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的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的CO的标准值,即取30mg/m3。

结合表3.7-5(项目地下车库废气排放浓度)的计算结果对照比较,地下车库高峰期CO的浓度为20.35mg/m3,低于CO的标准值,且车辆进出高峰期时间很短,高峰期过后地下车库经机械通风后车库CO浓度会呈阶梯下降趋势,建议高峰期间加大对地下车库的通风量,降低CO浓度,保持地下车库空气符合标准要求。

地下车库进出口汽车尾气排放速率远小于地下车库内的排放速率,因此不会超标。

4.2.2.2油烟废气影响分析

小区内住户厨房均设有油烟机,油烟废气经专用烟道至各幢楼楼顶排放,油烟废气经过扩散后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2.2.3发电机燃油废气

柴油发电机每年发电次数不多,通常只是停电时偶尔使用几次,虽然发电机产生的废气及其污染物绝对数量不大,但由于运行期间产生的源强比较明显,发电机燃油废气经专用烟道至楼顶高空排放,避免在房间内的积累。

废气高空排放后能够被周围大气很快稀释,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3声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分析

4.3.1声环境质量现状

瓯海大道一侧33m处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对应昼间标准限值60dB要求;夜间噪声监测值超出2类声环境功能区对应夜间标准限值50dB要求2.9dB。

目前地块临瓯海大道北侧30m绿化带尚未建设(为绿城代建),带绿化隔离带建成后,瓯海大道交通噪声会有3~5dB的衰减,因此,瓯海大道经过绿化带隔离衰减后可以确保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但在大型车经过或车辆鸣喇叭时噪声影响明显增加。

4.3.2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使用功能主要为住宅,小区内噪声对外界环境影响不大,主要是小区内各噪声源对区内自身住户等的影响,包括交通噪声、地下停车库出入口、水泵房及地下室排风机等。

4.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

由于本项目垃圾收集处置纳入城镇垃圾处理系统,因此只要与环卫部门协调配合,做好内部垃圾收集工作,定点堆放生活垃圾,及时将每日的生活垃圾清运,做到一日一清,采用密封垃圾车辆运输,杜绝垃圾散落,可以避免生活垃圾乱堆放,引起蚊蝇滋生、有碍观瞻现象。

因此生活垃圾通过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第五章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工程施工周期较长,施工的作业机械及作业活动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根据分析,其主要影响有施工扬尘的影响、施工噪声的影响、施工对交通的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影响及水土流失等。

第六章外环境影响分析

6.1外环境影响评价

6.1.1汽车尾气影响评价

根据以上类比监测结果,本项目周边瓯海大道、龙海路、龙祥路营运期平均交通流量同等或小于类比道路交通流量。

由此可见,本项目周边道路营运期汽车尾气中CO和NO2对周围环境影响有限,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6.1.2外部企业废气影响评价

监测结果表明龙湾城市中心区和龙湾区人民政府2监测点SO2、NO2、PM10污染指数均小于1,评价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因此,地块北部企业对项目环境空气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6.1.3噪声影响评价

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定位为以行政管理、文化娱乐、商务休闲、金融办公和生活居住五大功能为主导,声环境功能建议按2类区标准进行控制,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建议按4a类区标准进行控制。

根据现场调研,龙湾城市中心区A-16地块周边瓯海大道、龙海路、龙祥路均已通车运行。

项目地块北侧(隔龙海路)聚集有多家企业,企业类型为机械加工企业。

主要噪声污染源为企业生产噪声。

6.1.3.1现状噪声评价

瓯海大道经过绿化带隔离衰减后可以确保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6.1.3.2现状噪声评价

临道路一侧建筑物墙体立面采用隔声效果良好的建筑材料。

加强临街建筑的室内降噪,主要为提高窗户的隔声量,采用双层隔音窗可大大提高隔声效果;另外室内的布置要合理,临街一侧的房间作为厨房、卫生间、走廊等。

采取以上措施,可使本项目居民住宅受外环境噪声的影响降到最低。

第七章污染防治措施及总量控制

7.1施工期污染控制对策与措施

7.1.1扬尘控制措施

7.1.2施工噪声的控制措施

7.1.3施工废水的控制措施

7.1.4施工固体废弃物的控制措施

7.1.5水土保持措施

7.1.6施工期的其他污染控制措施

7.2运营期污染控制对策与措施

7.2.1大气污染控制对策与措施

1、地下车库设置机械送风,在平时换气次数不低于6次/小时,在停车场高峰期适当加大送风和排风量,以保证地下车库的新鲜空气量。

地下车库排风口设置在各个区域楼顶,地下车库排风(烟)沿竖井从设置在楼顶的排风(烟)口排入大气。

2、加强项目区内机动车辆的管理,要求进入区内的机动车辆尽量使用地下车库,若停在地面,应及时熄火,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5、备用发电机机房要采用全封闭式,同时对内置烟道应作好隔热措施。

7.2.2噪声污染控制对策与措施

1、道路交通噪声

在区内设置喇叭禁鸣标志,限定行车速度,并在道路两旁设置绿化带。

2、地下车库噪声

进出地下车库要禁鸣喇叭,减轻噪声污染;地下车库出入口建议安装拱形吸、隔声屏,对车库坡道路面进行合理设计,采用低噪声建筑材料。

3、公用设施

电梯、水泵房、风机房、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间等所有设备选用低噪声、高效率型,并在相应的送风、排风总管上配置消音及减震装置,风管与设备连接处装设软接头,输送管道采取阻尼措施,机房作吸声处理,门窗作隔声处理,座地安装的风机、水泵、发电机其基础分别采取减震措施,吊装的风机则按型号配置弹簧防震支吊架,排风风机和接管出分别设柔性软管。

7.2.3水污染控制对策与措施

1、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进入污水收集系统,再汇入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为确保化粪池出水达标排放,污水在池中保证停留时间为三天以上。

2、本项目应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防止错接或乱接的情况发生。

同时应该加强项目区内的绿化,杜绝裸露地表的存在,保证雨水中含泥砂量较少。

3、项目运营期间,应对项目排水系统和市政污水管网之间的通畅运行进行跟踪,防治管道阻塞。

7.2.4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对策与措施

项目营运期每天委托环卫人员逐栋收集生活垃圾,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最终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场处置。

7.2.5外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道路一侧的房间尽量设置成为走廊、客厅等对声环境要求较低的房间,尽量不要设置成为卧室,且所有窗户应选择双层或中空隔声窗,隔声量要达到15dB,减少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产生的不良影响。

2、项目四侧宜种植较高大的乔木以进行绿化,以形成效果较好的植物带,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

3、设置交通提示牌,提醒司机在该路段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

7.3环保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489861万元元,对废水、废气、噪声、废渣收集处理设施等的环保投资共计约470万元,占总投资的0.096%,环保投资估算如下表。

7.4总量控制分析

本项目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污水排放,因此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不需区域替代削减。

第八章公众参与

环评期间,发放团体调查表25份,个人调查表51份,收回团体调查表25份,个人调查表51份,收回率100%。

被调查的单位为项目所在地周围企业,被调查个人为项目所在地最近新联村、下湾村、上湾村及附近居民。

本项目公告公示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报告书编制前进行,第二次在报告书送审初稿基本完成后进行,每次公告公示时间均为10个工作日,本项目公告公示具体在选址地块、龙湾区府公告栏进行。

根据龙湾城市中心区建设指挥部等出具的公示证明显示,在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来电、来信反映。

 

第九章结论和建议

温州市城市中心区A-16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龙湾城市中心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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