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规程总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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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规程总则
安全规程总则
安全技术通则
1、一般规定
1.1上班前,必须规范穿戴好工种劳动保护用品。
(如扭扣、袖扣、赤膊、敞衣等上岗)长发挽入帽内。
1.2厂区和办公室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火种及各类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厂区,在厂区动火时,执行《氧气厂动火管理标准》。
1.3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得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1.4在噪音、打磨、有毒的场所工作和使用电动工具工作时,应戴好护耳器、防护眼镜、头盔、面具等特殊防护用品。
1.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班中及交接班提出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处理,严禁酒后上岗。
1.6作业前应对工具和设备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或有其他严重危险的设备、工具,应及时排除,无法排除的,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紧急可先停机后报告。
1.7对违章指挥,职工可以拒绝执行。
1.8新入厂职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才准上岗,学徒工不得独立操作。
公司内部调动,需进行车间班组安全教育。
对改变工种者需签订师徒合同,合同期满经考试合格,才能独立上岗。
车间内部工人调换(工种不变),应给予一定时间熟悉新岗位环境和设备的安全操作技术,在此期间,班长应派专人监护,监护人认可后,方可让其独立操作。
来我公司参观人员,由接待部门组织安全教育。
1.9特殊工种(电气、起重工、焊接、压力容器、车辆驾驶等)工人,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操作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才准上岗独立操作。
1.10不得在有气体,液体排放的地方停留或乘凉。
2、生产(检修,施工)现场规定
2.1进入生产,检修(施工)现场和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帽风钩系牢,严禁坐安全帽。
作业前必须对环境进行确认,作业中,根据现场变化及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作业后,必须对现场的火源,电源,气源,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安全可靠的处理确认,并清理好现场卫生,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2.2生产和检修(施工)在同一场所时,应采取隔离措施不准动用与本工作无关的其它设备;不得用手触摸高温,低温设备。
2.3生产(检修,施工)现场临时使用的水,电,气接点处及地面氧,氮,氩排放口必须悬挂警示牌。
2.4在有可能引起工伤事故的生产和检修场所,应采取妥善的安全措施和设置安全防护装置;任何人不得任意撤除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劳动保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或移作他用,因生产(检修)撤除损坏应及时恢复,如不能及时恢复,应采取临时措施。
2.5在使用大锤和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碾伤害的作业时,不准戴手套。
2.6严禁带压坼卸设备,阀门,管道和容器;不准在运转的设备上,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
2.7对易燃,易爆,剧毒和腐蚀性物品,必须按规定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管理。
2.8使用汽油,香蕉水等易燃物时,严禁动火,乱倒,并配备消防器材。
必须用铁桶盛装汽油,香蕉水等。
2.9变电所,生产主厂房,主控制室,氢气站,气体充填间,仓库等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
2.10生产(工作)场所应按消防规定配置各种消防器材,工具,不准任意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他物品,消防栓应不定期检查是否有水,如没有水要及时报告公安科。
3、电气作业规定
3.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安装于碰不着的处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3.2电器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者自动开关。
电器设备和线路都要符合规格,定期检修,电气开关应指定专人管理。
3.3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
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接地网和绝缘装置每年应在雷雨季节前检查一次,接地电阻和绝缘性能要符合有关规定。
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3.4机床、钳台局部和临时用的手提灯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
3.5交流电焊机应有自动安全断电设备。
在潮湿、高温地区或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时,必须使用绝缘用品,并有专人监护。
3.6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对设备的维护、检修,必须办理停电联系单,严格执行甲乙牌停送电制度,停电牌挂取必须严格遵守停送电管理制度,并作好详细记录,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
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时方准合闸。
3.7一般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如果带电作业,必须有机动科认可的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高压高空带电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训练,作业要有许可证,并应有专人监护。
3.8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都要符合安全规定。
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设备。
3.9严格控制安装临时线路。
必须安装临时线路要保证绝缘良好,工作完成后,必须立即拆除。
3.10表示设备停送电的信号装置和经常接通的电压表等,处于无电状态时,不能以此为设备无电的依据;在这种情况下使用、维护、检修时,必须先进行周密的检查,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3.11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工具要定期做耐压试验,对不合格的绝缘防护用品应立即销毁,并做好记录。
4、氧气生产及相关操作规定
4.1压力表、安全阀、安全联锁及各种控制、监测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定期校验。
所有设备严禁超温超压。
4.2空分液氧中乙炔含量不应超过0.1PPm,碳氢化合物总量不超过100PPm,超过其中之一,应排放液氧和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4.3氧、氮、氩、氢等气体不准在室内大量排放。
4.4开关手动阀门要带手套,站在阀门侧面,缓慢进行;对长久未用的氧气阀门,要制定安全措施方可操作。
4.5凡在氧气、氮气、氩气、氢气区域或进入冷箱、容器或管道内、地沟、地下室等危险区域作业,必须先采取通风化验等措施,工作区域内空气中的含氧量不低于18%,方可进入,并派专人监护。
4.6于氧气接触的备品、备件、材料、工具,必须严格进行脱脂,使用是保持清洁,严禁沾有油脂和杂物。
4.7空分排氧安全规定
4.7.1低温液体不得直接向地面排放。
4.7.2低温液体一般安排在夜间排放。
需白天排放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排放区域内严禁车辆及无关人员通行,并设专人监护。
4.7.3排放区域内严防静电着火,严禁动火作业。
4.8试压检漏、裸冷冷紧作业安全规定
4.8.1通气保压设专人操作,防止设备超压。
入孔处设专人监护。
4.8.2所搭的脚手架、跳板必须牢固可靠,并进行确认。
4.8.3对冷箱内进行循环式含氧量检测分析,如发现管道、容器有泄漏或含氧量异常(不在18%—23%范围内),应立即撤离检漏人员。
4.8.4作业人员要站在牢固部位和脚手架上,一手抓物,一手用力,用力不能过猛,禁止踩踏Ø50以下管道,严禁敲打裸冷后的设备、管道等不见。
4.9扒装珠光砂安全规定
4.9.1扒砂作业必须在塔内液体排静,解冻加热彻底停止后,方可进行.
4.9.2在进入珠光砂自然流动或有冰砂块的冷箱内,必须采取可靠措施,以防珠光砂下滑而掩埋、砸伤作业人员。
4.9.3装填砂时,装填口的防护装置要齐全完好,以防人员掉入珠光砂内造成窒息。
4.9.4当流入塔内的珠光砂扒完后,需人进入塔内时,要化验塔内的氧含量,合格后方能进入。
5、高空作业规定
5.12米以上高空作业(含2米)要拴安全带,不准穿光滑、应底鞋上高。
5.2作业前检查所有的登高工具或安全用具(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安全网等)安全可靠。
5.3安全带应系在坚固的构建物体上,做到高挂低用,不得将按全绳子系在活动物体上。
5.4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坠物;严禁物措施高空抛物。
5.5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举高或放下大型零部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5.6高空立体交叉作业,做好联系确认,必要时应设防护网或者其他隔离设施。
6、酸洗作业规定
6.1酸洗作业必须穿戴好特殊劳动保护用品。
6.2装蒜地容器必须封严,无泄漏,严禁用背、抗方式搬运。
6.3稀释浓酸,应慢慢将随注入水中,不断搅拌,禁止将水注入浓硫酸中。
6.4往槽内倒酸,迎战在风向的上方。
6.5严禁酸与皮肤接触,以防烧伤。
在作业中如酸溅在皮肤上火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或稀减水清洗。
严重时,送医院处理。
6.6装有酸的容器处,要有明显的标志。
6.7工作结束后,到废酸的地点要选择好,不能倒在有管道的沟内。
7、气瓶使用、运输装卸、储存规定
7.1气瓶使用
7.1.1禁止敲击、碰撞气瓶。
7.1.2防止日光暴晒,不得靠近热源或明火.
7.1.3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乙炔气瓶与氧气瓶间距不得少于5米。
7.1.4不得用吊车、叉车搬运氧气瓶。
7.1.5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0.05ΜPа余压。
7.1.6氧气和可燃气体的减压器不能互用,瓶阀或减压器泻漏时,不得继续使用。
7.1.7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严禁卧放或将其放置在橡胶绝缘体上。
7.1.8乙炔减压表和回火器应经常检查,发现出入气口有碳黑应停止使用。
7.1.9凡与乙炔接触的零部件,应避免使用铜、银、汞。
用铜合金时,含铜量必须低于70%。
7.1.10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并不得任意涂改。
7.2气瓶运输装卸
7.2.1运输工具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7.2.2佩戴好瓶帽、防震胶圈,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
7.2.3氧气瓶不得与可燃气体瓶同车混装运输。
7.2.4易燃品、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氢气瓶同车运输。
7.2.5车辆运输,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2/3以上,卧放时,瓶发端应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五层且不得超过车厢高。
7.3气瓶储存
7.3.1空瓶与重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标志。
7.3.2窗库内不得堆放易燃物品,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8、“10不吊”规定
8.1斜拉斜拽不吊。
8.2无人指挥或信号不清楚不吊。
8.3挂钩位置不当不吊。
8.4物体有尖锐的棱角未垫好时不吊。
8.5重量不明或超负荷时不吊。
8.6其中设施有缺陷或安全装置失灵时不吊。
8.7吊沟下或运行前方站人时不吊。
8.8照明不足、现场阴暗、视物不清不吊。
8.9吊绳和附件捆绑不牢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8.10人站在吊物上或有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9、电动葫芦使用规定
9.1使用电动葫芦,应指派受过培训的人专人操作,并指派一人与之监护配合。
9.2使用前仔细检查吊沟、钢丝绳必须完好无损;核实起重吊物重量,严禁超载。
9.3使用前仔细检查电动操作手柄必须灵敏好使,确保启动、制动、运行等动作能够顺利完成。
9.4在正式起吊前必须进行式吊。
钢绳接近受力时,速度要慢,然后试吊离地面或基础面0.1米,检查确认可靠后方可起吊。
9.5吊物悬挂空中未放下不得中断工作。
9.6起升高度严禁超过起升极限。
9.7严格执行“十不吊”。
9.8作业完毕后,电动葫芦应停在指定的位置,吊钩应升在规定的位置,同时必须切断电源。
9.9电动葫芦所属单位要制定“电动葫芦使用管理规定”。
10、公用砂轮机使用规定
10.1公用砂轮机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加油,保证各种防护装置齐全和运转部位良好,对砂轮机性能不熟悉的人严禁使用。
10.2砂轮机开动前必须认真检查砂轮与防护罩之间有无杂物,确认无问题时方能开动砂轮机。
10.3因常期使用磨损严重和因维修不良发生故障,或者砂轮轴晃动、没有托刀架,安装不符合要求的砂轮机,不准开动或使用。
10.4使用砂轮前,要先开动空转二至三分钟,待砂轮机运转正常时才能使用,操作者必须戴上防护镜;磨工件或刀具时,要缓慢接触,不能用力过猛,严禁撞击砂轮,以防损坏;小工件要拿牢,以防挤入砂轮机内或挤在砂轮与托板之间,对于细小的、大的和不好拿的工件,不准在砂轮机上磨。
10.5托刀架与砂轮工作面距离,不能大于3mm,使用时要正确选择砂轮机,磨工具用的专用砂轮机不准磨其他任何工件或材料。
10.6磨削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机的侧面,在同一块砂轮上禁止两人同时使用,更不准在砂轮的正面磨削。
10.7砂轮要保持干燥,放置应时水失去平衡,发生事故。
10.8砂轮片磨薄、磨小后,应及时更换。
换新砂轮片,必须认真选择,对有裂纹、破损的砂轮,或者砂轮轴与砂轮孔配合不好的砂轮,禁止使用。
换砂论上螺丝要用力均匀,不能过紧和过松。
装砂轮时要找平衡,经修整、平衡或校验之后才能使用。
10.9砂轮机用完后,应立即关闭电源,不要让砂轮机空转。
11、台钻使用规定
11.1戴好防护眼镜,严禁戴手套作业。
11.2工件必须夹紧压牢,钻臂固定好,禁止用手拿工件钻孔,钻薄片工件时,下面必须垫木板。
11.3钻孔开始或工件要钻穿时,用力要轻,以防工件转动和甩出。
11.4在钻孔时不用砂布清除铁屑,不允许用嘴吹和用手擦拭铁屑,清除铁屑必须停机进行。
12、手持电动工具使用规定
12.1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前应熟悉其性能,严禁使用有缺陷的电动工具。
12.2接线、拆线必须由电气作业人员操作,严禁私拉乱接。
12.3使用电动工具首先要空转直至稳定转速,无问题后方可进行作业。
12.4操作人员应注意站位,同时注意周围人员安全位置。
12.5使用时不能用力过猛,发现声音异常、振动加大、严重发热等现象均应停止使用;运转的电动工具不准随意放在地上,停12.6稳后放在指定的地方,暂时不用时,必须关断电源。
12.7禁止使用砂轮片侧面打磨;更换电动工具上的器具(钻头、砂轮片等)时,要切断电源。
12.8电动工具要妥善保管,定期检修,存放在干燥处。
13、人身事故救护相关知识
13.1事故发生后,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在事故现场开展自救和互救。
13.1.1自救与互救原则:
a)立即脱离伤害因数
b)立即采用一切可以实施的呼救方式,进行呼救;
c)立即对伤者进行抢救和紧急处理。
13.1.2救护伤者时要根据受伤类别,采用相应的救护方法。
13.1.2.1窒息救护
救护原则:
使伤者心肺复苏。
救护手段:
采用胸前扣击法、胸外心脏按压法、人工呼吸法。
13.1.2.2止血救护
救护原则:
保护伤口,减少污染。
救护手段:
局部包扎止血,指压止血法,加垫屈肢止血法。
13.1.2.3骨折救护原则:
使伤者平卧,固定伤肢,并注意保暖,严禁坐起或站立。
救护手段:
伤者应采用担架搬运和徒手搬运。
徒手搬运伤者时,使伤者下肢并拢申直,两上肢伸直贴身,必须3—4人同时托住头、肩、臀和下肢。
13.1.2.4腹部损伤救护
救护原则:
伤者应半卧休息;禁止伤者活动、进食和饮水;禁用止痛药物。
救护手段:
密切观察病情变化,立即送医院处理。
13.1.2.5触电救护
救护原则:
立即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关闭电源开关、切断电线、挑开电源线、拉开触电者)
救护手段:
触电者如出现心跳停止,立即就地进行人工呼吸;如局部烧伤,应对伤口给予包扎;如因触电造成其他伤害,如机械伤害、出血、骨折等,应采取相应救护措施。
13.1.2.6火灾救护
救护原则:
在火场中自救或救护他人时,不要大声呼叫,以免烧伤呼吸道。
应采取下蹲式脱离火场。
救护手段:
衣服着火时,应立即脱掉,不要惊慌奔跑,以免风助火势,加重烧伤。
13.2事故发生后,要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
13.2.1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对事故现场残留的危险品要防止燃烧爆炸,对可燃气体、液体等其他介质继续泄漏要采取措施,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中毒等事故。
13.2.2迅速撤离事故现场无关人员,设立警戒线。
13.3保护事故现场
凡与事故有关的致害物、残留物、破损部件等物体状态和痕迹不得破坏。
如为抢救伤者需要移动一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13.4事故报告
13.4.1事故最先发现这立即向班长、车间主任、调度室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13.4.2报告内容:
时间、地点、伤者姓名、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和发生原因。
13.5恢复生产
如因事故造成生产停止,在控制事故后,要尽快恢复生产,执行各岗位的事故预案。
空分岗位(制氩)安全规程
1、氢气管道在安装或检修后的首次使用前,必须先用氮气置换合格后才能通入氢气。
2、液氧中若发现有乙炔痕迹,需部分排放液氧;液空中的乙炔达到或超过0.2毫升/升时,需排放部分液空;液氧、液空中的碳氢化合物含量应小于40毫升/升,达到或超过100毫升/升时,应停车排放液体加热。
3、设备、容器及管道升压缓慢进行,压力容器切换时,必须先开出口阀、后开入口阀和先关入口阀、后关出口阀。
4、空分加热必须使用干燥空气或氮气。
加热前要停止检修作业,并将容器内的液体排放干净,必须遵循先冷吹、后加热、先开排出阀、后可加热阀的原则。
5、加热膨胀机应先通油、水、气,再加热。
解冻加热必须同时加热珠光砂,并打开冷箱顶部入孔。
6、低温泵房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所有吹除管线必须接至室外。
低温液体泵应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
7、低温泵启动前应检查油位,确保轴承的油量。
润滑油应按要求定期更换。
8、启动低温泵前应盘车,预冷要充分,确认排放阀排出液体后才能启动低温液体泵。
启动后,发现压力波动较大或声音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泵检查。
9、停低温泵后,泵内液体必须排净,并对泵体解冻加热,完毕后关闭所有阀门。
10、停温液体不得直接向地面排放。
严防接触油污、静电打火得燃烧爆炸事故发生。
11、排放低温液体时操作人员要二人通行,开阀必须缓慢;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排放。
12、低温液体一般安排在夜间排放。
需白天排放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排放区域内严禁烟火和动火作业,不允许非操作人员通行,严禁车辆通行,以防着火和窒息事故发生。
压缩岗位(空压、氧压、氮压、氩压)安全程规
1、带中间冷却的压缩在启动前,必须打开冷却器排水阀检查气路是否带水,如带水必须查明原因,彻底处理后方可启动。
2、进入空气过滤器或隔音罩内检查设备时,防止坠落等事故发生。
3、主电机启动前应与电工联系,2000KW以上电机须经厂调度同意后方可启动。
4、活塞式氧压机的活塞杆,挡油盘和隔离室有油迹时,应及时清理或停车处理。
5、压缩机或其他设备着火,必须立即停车,关闭进`出口阀并进行扑救;氧透着急,停车后要立即导入氮气灭火。
6、氧压岗位作业须经化验合格后才能动火,设备及配件要禁油,氮压岗位作业要防止氮气窒息。
水泵(水处理)岗位安全规程
1、进入轴流风机围筒内检查,必须一人作业、一人监护,并先切断风机电源挂牌后方可进入。
2、检测水池水位要防止氮气窒息或掉入水池。
3、在搬运水处理药品、城药、配药、加药的过程中,必须口罩和长胶皮手套。
4、称取液体药品,要用虹吸管,不能直接倒液和用漏斗取液,以防药品溅出,工作完毕后要洗手。
5、禁止用加药室内的任何容器盛放饮料和其它食物。
化验岗位安全规程
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维护管好本岗位的设备、容器、药品,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器皿及仪器。
2、取低温液体样,应事先与操作工取得联系,开关阀门要缓慢,站在阀门的前面,防止液体喷溅冻伤、窒息。
取样必须有人监护。
3、仪器和试剂要轻拿轻放,摆平放稳;搬运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品,要检查装运器具的强度,容器是否封严,不容许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搬运。
4、使用强腐蚀性药品要防止喷6溅伤人。
稀释浓硫酸,应慢慢将酸注入水中,并进行搅拌,禁止将水注入硫酸内;开启对人有伤害的药品瓶盖,瓶口不准对人。
如有腐蚀性物质触到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
5、使用带放射分析仪器,严禁在无载气情况下开启设备;严禁私自拆卸设备和搬运设备。
当仪器损坏无法使用,必须通知安全部门和技术部门处理。
6、使用带氢分析设备,严禁出现氢气泄漏,分析结术后立即关闭氢气,防止氢气与氧气或空气混合发生爆炸。
7、分析室内应保持良好通风,并定期检测空气中氧含量,空气中氧不得低于己于人18%。
8、严格按使用说明书及电气有关规定操作电气设备,严禁用电视气设备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9、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与氧化剂放在一起。
10、加热器皿不可骤热,烘干玻璃器皿温度在百忙之中120℃以下;玻璃管通入木塞或橡皮塞,应戴手套操作。
液体充装岗位安全规程
1、充装地点由公司调度室安排,充液人员必须服从指挥。
2、充装前,检查确认槽车安全阀、液面计、压力表、防爆片和导静电等安全装置齐全、完好,同时确认充装环境符合安全条件,方可充装。
3、充装作业必须2人同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禁止无关人员出入现场。
4、槽车(容器)首次充液氧前,应使用无油干燥氮气吹扫,并经充分预冷。
充装过程中槽车应处于熄火状态。
5、液氧充装现场必须使用防爆灯具,操作现场人员禁带火种,禁穿带铁钉鞋;充液软管、垫圈及工具必须脱脂。
6、液体贮罐的阀门由生产作业人员负责操作。
7、充液软管必须专用,严禁敲击充装中的器具;发生漏液,必须关闭充液阀,处理好后再进行充装。
8、槽车(容器)充装不得超过其容量的90%,严禁过量充装。
9、液氧充装完毕后,作业区域内含氧量低于23%,放可启动车辆。
仪表工安装规程
1、通用规程
1.1熟悉本厂设备工艺流程、岗位特点及危险源点的情况,掌握必要的安全防护技术。
1.2仪表工作业必须两人以上(含两人),相互间互保和监护。
1.3熟练掌握设备事故处理等技术措施。
1.4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接地或接零,作业时,必须带防护镜或面罩。
1.5在有电设备附近严禁使用钢卷尺测量。
2、仪表检修
2.1熟悉各种仪表和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安装环境,严格按规定程序拆装。
2.2设备检修必须认真执行停送电制度,先停电、经确认无电冰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
2.3设备检修后,调试应由专人负责,填好调试记录,按工艺、技术要求送电试运行。
3、设备维护
3.1掌握一般维护技术,能及时排除故障。
3.2每班两次以上按点检规定路线检查设备,雷雨天气要加强对仪控设备、管线及接地装置的检查,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向调度汇报,并进行整改。
3.3接临时电源必须做到规范、安全、可靠,手提灯的电源电压在36V以下。
3.4在线处理计控设备故障时,必须通知调度和现场操作工,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方可工作。
工作结束后必须通知调度和操作工将仪表投入正常运转后方可离去。
瓶检工安全规程
1、瓶检工必须认真学习气瓶方面的规范、法律、法规等。
2、瓶检工必须各种气瓶的颜色标识。
3、进行检验前应排放完气瓶内的余气,对有毒有害的气体不得随意排放。
4、严禁将油脂带入氧气瓶中,氧气瓶受到油脂污染必须进行严格脱脂处理。
5、在进行气瓶水压试验时,必须按国家标准进行,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试验。
6、按要求出据气瓶检验报告,不得漏检气瓶。
四川侨源气体有限公司
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