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检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完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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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检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完整
巡检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一、目的
建立健全巡检岗位职责及考核规定,规范各工序巡检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要求,通过绩效考核的办法,把工作质量和经济利益挂钩,以此调动巡检员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巡检的职能作用,把质量控制工作由被动的事后处理转换为主动的事前把关和预防,将质量问题控制的萌芽状态,减少乃至杜绝不合格的产品发生,从而减少生产中的返工和返修频次,推动和加快生产周期,减低生产成本,确保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持续提高。
二、岗位职责
1:
根据工艺及技术要求,负责所管辖的各工序机台原材料的检测和控制,内容包括成缆绕包工序所用包带的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检查和挤包工序材料的使用。
2:
跟踪确认各工序机台原材料使用的质量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反馈并按相关程序妥善处理。
3:
根据工艺及技术要求负责所管辖的各工序机台产品质量的检测工作。
3.1:
挤包工序:
挤包工序巡检内容包括半成品外径、长度、外观、重量、成品外径,挤包厚度的抽检和各挤塑机台火花机使用的监督工作。
:
各挤塑机台产品必须做首件签定,首检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3.1.2:
电缆绝缘、内护、外护等挤包工序必须100%的进行过程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厚度,偏芯,外观有无缺陷等,要求每条挤包线缆头尾的挤包厚度必须进行剥离检验,在线外径测量每条应不少于5次,并做好记录。
3.1.3:
绝缘工序应检查多使用的导体是否与上工序流程卡和本工序的计划单相符,绝缘颜色是否符合工艺要求以及绝缘挤包后的生产米数加以确认。
3.1.4:
护套挤包应检查所生产的成品的型号规格、电压等级、执行标准和生产长度是否与生产的计划单相符,并按规定对护套长度计米进行确认。
3:
1.5:
各挤塑机台火花机使用监督检查每小时应不少于1次。
3.2:
成缆绕包工序
:
成缆时应先确认每盘绝缘长度是否一致,多使用的线芯是否与上工序的流程卡和本工序生产计划单一致。
:
对成缆绕包工序各机台巡检频次每条线缆不少于5次;
3.3:
拉丝、绞线工序
:
拉丝工序的巡检工作包括产品外观,外径,机械性能及电性能的抽样试验,拉丝工序各机台的巡检频次及质量记录每班次应不少于5次,拉丝单丝直径抽检率不少于20%。
:
绞线工序巡检工作包括外观、结构、绞向、节距及截面、电阻的抽检,要求各机台巡检频次每班次不少于5次。
:
绞线机台起车线必须做首件签定,绞合截面或电阻不符合控制要求的应及时通知生产员工进行调整。
每下盘导体尾部必须取样复测。
3.5:
挤塑工序
:
负责核查所用导体是否与上工序的流程卡和本工序的生产计划单一致。
:
负责该工序产品外观质量检查及线径测量工作,外观检查及线径测量每小时应不少于1次,并如实记录测量时间及测量的长度位置,并复核机台测量记录。
:
负责该工序工艺执行的检查工作,挤出机、流化管温度及线速记录每天应不少于1次,发生变化时重新记录。
材料使用记录每天记录1次,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记录。
:
负责该工序起、停机及下盘产品的取样送检工作。
4:
根据工艺及技术要求负责管辖内个工序机台产品质量的确认及质量纪律的监督工作。
4.1:
各工序机台产品必须在下机30分钟内进行质量检测确认,并按要求在流程卡上加盖质量检验章。
不合格品应及时填写隔离标签。
4.2:
严格监督质量纪律情况,未经检验或挂隔离标签的产品不得流入下工序。
按照要求监督和检查各个工序流程卡的填写情况。
4.3:
根据评审要求跟踪、验证不合格品的质量处理情况,并做如实记录及反馈。
三、绩效考核办法
1、巡检员工资收入分为两部分:
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工资。
各岗位岗位工资分别定为:
导体车间巡检岗位,电线、电缆车间巡检岗位。
绩效工资部分均根据月产量(月月产量超过基数为**米10元,按实际月产量与基数的百分比确定绩效工资数额)。
2、考核办法
2.1各巡检员岗位工资为固定工资,绩效考核工资部分按月10分制,根据月得分比例计发绩效工资。
2.2:
年度内月得分累计3次少于6分作下岗或调离本工作岗位处理。
2.3:
月绩效扣分超过10分作下岗或调离本工作岗位处理,不另扣固定工资。
3、考核内容
3.1:
作息考核,参照公司<<人事考勤管理办法>>。
(10元=1分)
:
原则上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应满勤上岗,星期日及公司规定的节假日均不另计发加班费。
固定工资按月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
日工作作息时间:
白班8:
30至20:
00,夜班20:
00至次日8:
30,星期天转班连班8:
30至20:
00.因工作原因需要加班的按10元/小时计发加班费。
夜班补助及满勤奖按公司相关规定考核。
:
请假扣0.1分/天(次),迟到、早退扣0.2分/次,旷工扣1分/天,脱岗、离岗(30分至60分钟内)口0.5分/次。
3.2:
工作质量考核
:
外部质量投诉经确认为质量责任者扣5分/次。
:
内部车间投诉确认是中控人员工作失误或不到位扣1分/次。
:
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扣1分/次。
导体控制部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扣分
1.1
1.没有按照工艺的要求或公司的要求对导体进行控制的;
2.擅自对不合格的单丝、绞合导体做放行处理的;
3.导体检测数据出现严重错误的;
4.对送检导体没有及时检测造成批量不合格的。
—
扣0.1分/次
1.2
1.没有对拉制单丝、绞制导体及时进行质量确认并加盖质量检验章的;
2.绞向出现问题30米以上没有及时发现的;
3.使用不合格导体生产长度超过20米以上没有发现的;
4.导体绞制混规生产长度超过50米以上没有发现的;
5.束线断线50米以上;管绞断线20米以上;框绞断线10米以上没及时发现的。
—
扣0.5分/次
1.机台擅自使用不合格导体不进行制止、反馈的;
2.使用不合格单丝生产导体长度超过20米没发现的;
3.导体绞制混规生产长度超过50米没有发现的;
4.排线大量出现凹凸不平、压线、跨线等现象不进行处理的,引起下道工序质量问题的;
5.导体出现麻花、散股、跳股、平行线、蛇形、打扭严重10米以上不进行反馈处理的;
6.导体无流程卡、记录虚假或记录潦草、不详细不进行处理的;
7.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工序产品检验的。
扣0.3分/次
1.单丝或导体出现错检、漏检的;
2.同一机台同一班次出现2盘以上不合格的;
3.单丝偏硬、氧化、油污2盘以上没有及时制止处理的。
符合本栏质量问题现象的扣0.1分/盘
1.3
1.对下盘的导体不进行包装的不进行处理的;
2.对质量反馈单没有及时跟踪作进一步反馈处理的;
3.中间控制记录不完整的;
—
扣0.1分/次
挤塑等控制部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扣分
1.1
1.生产没有按照公司的要求使用原材料不进行反馈、制止的;
2.生产不经允许使用氧化的钢带等原材料不进行制止、反馈的;
3.外部反馈计米长度和合格证出现问题的(电线车间);
4.因漏检、错检导致产品不合格的。
—
扣0.1分/次
1.2
1.没有对控制品进行检验盖章标识的;
2.生产流程卡记录缺失、错误、不详、潦草不进行制止、反馈的(包括用后的半成品);
3.绕线出现钢带、PP带漏包0.5米以上没有及时发现的;
4.所控的合格产品经抽验不合格的;
5.绝缘生产过程中出现批量混色、气孔、竹节、老焦、起皱、松套等现象没有及时处理反馈的。
—
扣0.5分/次
1.电缆生产出现Ф45.65.70机挤塑产品50米或Ф90机挤塑产品10米无混色没有发现并反馈的;
2.交联绝缘屏蔽工序没有放置色带、成缆没有放置标志线未能及时发现的;
3.电缆标志的厂名、型号、电压等标识印错没有及时发现的;
4.没有对生产机台的米码喷印进行检查的;
5.没有对排线混乱、压线、跨线等现象进行制止处理的;
6.对钢带、铜带等不合规定的接头没有进行及时制止的;
7.钢带、铜带等材料出现松散、喇叭口、叠包、漏包等现象没有及时制止的;
8.非金属材料出现绕包松散等不合格现象不加制止造成产品出现返工、返修的;
9.当班质量问题没有及时进行反馈并处理的;
10.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工序产品检验的。
1.3
1.排线混乱不进行制止的;
2.火花机没有使用不进行处理的;
3.没有对使用过的导体进行密封不加制止的;
4.没有对上工序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便进行产品流传的;
5.对质量反馈单没有及时跟踪作进一步反馈处理的。
—
扣0.1分/次
以上考核办法从20**年*月*日起执行
20**年*月*日
公路运输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通过公开、公正的考核方式,全面评价运输公司的服务质量,牵引运输公司持续改善,优胜劣汰,打造行业内最具竞争力的运输服务体系。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总部签订公路运输合同的承运商(不含产品公司与成品仓之间的中转供应商)。
第二章管理细则
第一节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各运输公司必须派驻1~2名经授权的驻客户代表,专职负责与物流部进行有关业务的衔接,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办理与我公司的提货、发运手续;
二、负责与仓库协调、办理相关装车事宜;
三、负责所属公司运输车辆的现场车辆管理;
四、负责签订车辆运输合同;
五、其他日常运输业务的衔接。
第四条驻客户代表的行为由其代表的公司负责,并必须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五条我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有权要求更换驻客户代表。
第六条运输公司必须将驻客户代表的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式样交我公司备案,未备案的提货人不得至仓库进行提货。
第二节车辆调度、到货管理
第七条运输公司必须按我公司的要求合理安排和调度车辆;承运车辆必须至少有二名司机、一部移动,并保证可随时联系。
第八条运输公司及其调配的车辆原则上无条件按照我公司产品包装上面所注明包装尺寸计算装载体积,如有异议须在不影响正常业务操作的基础上向总部物流管理部提出书面报告,总部物流管理部在2天内给予核实、更正。
第九条运输车辆必须在我公司下达运输指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到达指定的装车地点进行装货。
具体要求如下:
一、每日15:
30前下达的计划必须当日完成提货,15:
30以后计划安排在次日到库装货,紧急发货除外(以实际指令为准);
二、本部当天发货车辆要求最晚到达仓库时间为当天晚上22:
00,否则,仓库有权安排在第二天早上装车,运输公司每天必须在17:
00前报装车计划至相应仓库指定人员处,否则不予安排装货。
三、零担发货时也必须遵守以上时间安排,但在到货时间上视情况可延长1-2天。
四、我司的货运计划根据紧急程度分为普通计划与加急计划两类,运输公司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计划发运,否则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自行调度车辆发运,实际运价与合同差价由原运输公司承担。
五、未经我司书面同意,运输公司严禁将整车计划指令私自拆单分车、转换运输工具,一经发现并核实,运输公司除承担由此而给我司造成的损失外,我司将以5000元/次予以处罚,累计违规三次,终止合同。
六、非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洪水等)或因运输公司自身原因造成延期交货的,运输公司应承担逾期交货责任。
若由于交货期延误造成客户索赔的,一切损失均由运输公司承担,同时其处罚责任可按照如下标准执行:
(一)逾期1天以上2天以内的,按每车500元予以处罚;
(二)逾期2天以上3天以内的,按每车1000元予以处罚;
(三)逾期3天或以上的,按每车2000元予以处罚。
七、当天15:
30前所下达的计划指令必须当天完成,如确有实际困难,必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我司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于第二天早上10:
00前将车辆安排到库装货,但必须保证到货时间,否则,将按我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条车辆到达仓库后、运输公司客户代表须第一时间凭车辆的行驶证到总部各仓库现场管理员处登记车辆到库及出库时间。
第十一条在装货过程中如需要冲单,必须经有关运输调度调整、批复后才能办理冲单手续,冲单原因包括货物品种调配、库存不够、车位不够等。
第十二条车辆装货完毕后,携带装货记录到仓库管理员处换取《产品送货单》
第十三条运输公司业务代表负责核对《产品送货单》内容与计划相符,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三节运输跟踪管理
第十四条运输公司安排专人负责货物在途情况的全程跟踪,每天在我司授权CRM系统上更新《运输进度跟踪表》信息,并随时接受、及时回复总部物流管理部调度人员的跟踪查询。
第十五条如运输车辆在途中出现异常情况,运输公司必须在第一时间填写《车辆在途异常情况报告》(见附件),并以形式给总部物流管理部物流调度人员,以便我司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运输公司跟踪人员在货物运抵指定收货单位后,必须在第二天10:
00前在我司授权CRM系统中录入签收信息,以备查询。
第十七条运输车辆必须按照《产品送货单》注明的收货地址和收货单位送货,未经我司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收货地址和收货单位。
第四节配载管理
第十八条配载管理
一、承运车辆承运我司产品有剩余运力的,允许承运单位有组织地进行配载货物,如需配载其它货物,需事先提出申请并取得我司书面同意方可配载。
二、配载货物必须先配载好才能到我司仓库装货,严禁承运人将我司产品运至装货地点以外进行配载、等货或倒车。
三、配载货物必须是适合与我司产品同车装载的货物且形状必须为正方体或长方体且表面平整,配载货物交货地点与我司货物交货地点一致,不影响我司产品的正常交货期限,否则承运人不得配载。
四、配载货物不得给我司产品造成污染或损坏,危险品、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粉状、污染严重的产品一律不得搭载,否则,一经发现,将予以5000元/次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停运直至取消运输资格的处罚。
五、配载货物必须装载在车辆位置前排或车厢底部,配载货物必须以木板、纸板或塑料布等物品与甲方产品进行隔离。
六、运输公司必须加强配载车辆的管理,避免在货物配载过程中造成产品损坏或影响交货期限,否则,我司将视情节予以3000元/次以上处罚,造成损失的,由运输公司负责全额赔偿。
七、配载货物必须能够抗压并做好保护措施,否则在配载过程中造成配载货物被我司货物压坏的,我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八、严禁私自配载,一经发现,将对运输公司予以5000元/次的处罚,一个月内发现三次将暂停该线路一个月的承运资格并要求整改,整改期间货物由甲方自行发运,实际运价与合同差价由私自配载方承担,恢复停运后再次发现私自配载的,取消该承运人所有线路的承运资格,同时不予返还运输风险押金及未结算运费。
第五节运输考核
第十九条月度考核:
一、单项考核指标:
考核项目
计划公式
月度单项考核
内容
奖罚
计划完成率
当日到库车次/发运车次*100%
当日完成率>60%
正激励3000元
次日累计到库车次/发运车次*100%
次日累计完成率>85%
正激励2000元
第三日累计到库车次/发运车次*100%
三日累计完成率=100%
正激励1000元
超3日未完成指令
负激励200元/指令
连续两个月三日累计完成率<90%
调整运量或线路
到货及时率
当月及时到货车次/当月总发运车次*100%
到货及时率>=90%
正激励5000元
到货及时率<80%
负激励3000元
连续两个月及时率<80%
调整运量或线路
累计三个月及时率<80%
取消资格
二、月度综合考核指标:
考核项目
计算方式
权重
计划完成率
计划完成率=次日累计到库车次/发运车次*100%
35%
到货及时率
到货及时率=及时到货车次/总发运车次*100%
45%
交货准确率
交货准确率=发运货物完好台数/发运总台数
5%
回单及时率
回单及时率=回单及时返回数量/总发运车次
5%
客户满意度
满分十分,违反每次扣0.5分。
扣完为止
10%
注:
1、交货准确率:
要求交货准确率不低于99.99%,每低0.0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回单及时率:
当月回单必须于次月25号前全部返回我司总部物流管理部,要求回单及时率不低于95%,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客户满意度:
客户有书面投诉、、邮件投诉经考核人员核实后作为考核标准,每次有效投诉扣0.5分,扣完为止。
三、月度综合考核奖罚细则:
1、当月运费>=50万元及复合线路的承运商,考核奖罚细则如下:
排名
奖罚标准
第一名
正激励20000
第二名
正激励15000
第三名
正激励10000
第四名
正激励8000
第五名
正激励6000
后两名
负激励5000
连续N个月排名第一
正激励20000+(N-1)*1000
连续N个月排名末位
负激励-5000-(N-1)*1000
备注:
复合线路定义为操作两个省或两个省以上的承运商.
2、当月运费<50万元及单一线路,考核奖罚细则如下:
当月运费(X)
后一名
第一名
X<50(万元)
负激励2000元
正激励10000元
备注:
单一线路定义为操作单一省份(直辖市)
3、对于考核排名最后的物流承运商,如果得分高于或等于80分,将免于负激励,只给予警告;若综合得分低于80分正激励取消.
4、对于年度内连续两次月度综合考核排名末位或年度内累计四次考核排名末位的运输商,我司将对其部分线路暂时停运,限期整改一个月,在整改期内根据其整改情况对停运线路恢复,如果在整改期后再出现一次排名末位,我司有权取消其承运权。
第二十条半年度考核:
一、考核时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二、半年度综合考核指标:
考核项目
计算方式
权重
计划完成率
计划完成率=次日累计到库车次/发运车次*100%
35%
到货及时率
到货及时率=及时到货车次/总发运车次*100%
45%
交货准确率
交货准确率=发运货物完好台数/发运总台数
5%
回单及时率
回单及时率=回单及时返回数量/总发运车次
5%
客户满意度
满分十分,违反每次扣0.5分。
扣完为止
10%
注:
1、交货准确率:
要求交货准确率不低于99.99%,每低0.0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回单及时率:
当月回单必须于次月25号前全部返回我司总部物流管理部,要求回单及时率不低于95%,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客户满意度:
客户有书面投诉、、邮件投诉经考核人员核实后作为考核标准,每次有效投诉扣0.5分,扣完为止。
三、半年度综合考核奖罚细则:
1、半年度运费>=300万元及复合线路的承运商,考核奖罚细则如下:
排名
奖罚标准
第一名
正激励50000
第二名
正激励40000
第三名
正激励30000
第四名
正激励20000
第五名
正激励10000
后两名
负激励10000
2、半年度运输<300万元及单一线路,考核奖罚细则如下:
半年度运费(X)
后一名
第一名
X<300(万元)
负激励5000元
正激励20000元
3、对于考核排名最后的物流承运商,如果得分高于或等于80分,将免于负激励,只给予警告;若综合得分低于80分正激励取消.
第二十一条年度考核
一、考核时间:
2011年1月1日到2011年12月31日
二、年度综合考核指标:
考核项目
计算方式
权重
计划完成率
计划完成率=次日累计到库车次/发运车次*100%
35%
到货及时率
到货及时率=及时到货车次/总发运车次*100%
45%
交货准确率
交货准确率=发运货物完好台数/发运总台数
5%
回单及时率
回单及时率=回单及时返回数量/总发运车次
5%
客户满意度
满分十分,违反每次扣0.5分。
扣完为止
10%
注:
1、交货准确率:
要求交货准确率不低于99.99%,每低0.0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回单及时率:
当月回单必须于次月25号前全部返回我司总部物流管理部,要求回单及时率不低于95%,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客户满意度:
客户有书面投诉、、邮件投诉经考核人员核实后作为考核标准,每次有效投诉扣0.5分,扣完为止。
三、年度综合考核奖罚细则:
1、年度运费>=700万元及复合线路的承运商,考核奖罚细则如下:
排名
奖罚标准
第一名
金牌+正激励80000
第二名
银牌+正激励60000
第三名
正激励50000
第四名
正激励40000
第五名
正激励30000
后两名
负激励10000
2、年度运费<700万元及单一线路,考核奖罚细则如下:
年度运费(X)
后一名
第一名
X<=700(万元)
负激励10000元
正激励50000元
3、对于考核排名最后的物流承运商,如果得分高于或等于80分,将免于负激励,只给予警告;若综合得分低于80分正激励取消.
第二十二条线路考核:
一、考核时间:
2011年1月1日到2011年12月31日
二、考核标准:
根据月度各运输公司运作线路的运作质量,对各条运作线路划分为红旗、蓝旗、白旗三类,划分标准如下:
等级
评级条件(和)
红旗线路
到货及时率95%以上和计划完成率95%
蓝旗线路
到货及时率85%-95%和计划完成率85%-95%
白旗线路
到货及时率80%以下和计划完成率80%以下
备注:
计划完成率为两日累计。
三、考核标准
根据月度考核插旗情况,即时进行兑现,考核如下:
等级
等级条件
线路操作权
红旗线路
承运线路月度考核累计10次以上(包括10次)红旗并月度考核没有白旗
⏹下年度招标可以议标方式
⏹确保线路优先操作权
⏹淘汰线路优先接手权
蓝旗线路
承运线路月度考核累计5次以上(包括5次)蓝旗
⏹调整线路份额
白旗线路
承运线路月度考核累计3次白旗
⏹给予1月整改,整改月份考核没有达到蓝旗者取消线路操作权
第六节储备供应商及黑名单供应商管理
第二十三条储备供应商入围条件:
一、2021年度省外干线招标排名前五名不中标线路的供应商。
二、半年度考核综合排名前三的供应商,可提交两条储备线路,经物流管理部评审后,择优备案。
三、半年度考核综合排名第四及第五的供应商,可提交一条储备线路,经物流管理部评审后,择优备案。
第二十四条储备供应商选择权
凡被列入线路的储备供应商,后期该线路调整有优先选择操作权。
第二十五条列入集团黑名单供应商的情况:
一、后期操作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中途退出的供应商。
二、后期操作过程中,出现对市场有重大影响的供应商。
第二十六条凡被列入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以后不具备日电集团供应商操作资格。
第三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总部物流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为《2021年度公路运输合同》有效组成部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并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一、《运输公司月度服务考评奖罚表》
附件二、《车辆在途异常情况报告》
附件三、《运输到达时间表》
物流管理部
年月日
附件一:
物流公司月度服务考评奖罚表
考核单位:
年月
序号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值
奖罚明细
1
2
3
4
5
合计
总部物流管理部诊断意见:
签发: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