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发3天岗位工资+当月100%绩效工资
T≥3
自动解除合同,公司不予支付工资及福利待遇。
(1)若因工作原因不能及时到岗,应当及时报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外出应告知直属上级。
(2)如急诊不能上班的,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并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向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提供医院出具的有效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六、员工薪酬福利
1、工资
1.1.工资发放
(1)当月工资于下月10日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根据国家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每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以下费用:
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用个人承担部分、其他扣款。
1.2.员工病(伤)假期间的工资支付
月度累计病假时间T
发放标准
T≤15天
月基本工资按正常发放,按病假天数扣发绩效工资、固定加班、餐补。
T>15天
月基本工资按比例发放,绩效工资、固定加班、餐补按病假天数扣发。
年度病假累计超过15天的部分,且在医疗期内,扣发病假期间全部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按如下标准发放,扣发当年全部奖金。
本人工作年限T
其中在公司工作年限T
基本工资发放标准
T<10年
T<5年
70%
T≥5年
80%
T≥10年
T<5年
80%
5≤T<10
90%
T≥10年
100%
说明: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享受病假的停工医疗期限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
不满1年的,为累计15日;满1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1)如员工在病伤期间工资低于当地当年最低工资80%的,按当地当年最低工资的80%发放。
(2)如上述规定与当地法规相抵触,则按照当地法规执行。
1.4.工资保密制度
(1)员工的工资、薪级保密,查询他人或泄漏自己及他人工资的将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处理。
(2)员工可向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查询本人的工资资料。
2、假期福利
2.1.国家法定节日
所有员工每年均享有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有薪假期:
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注:
具体休假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
2.2.年休假
(1)公司正式聘用并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在职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时间按连续工龄计算。
1年≤司龄<2年:
可休年假=(入职天数—365)/365*5。
2年≤司龄<10年:
可休年假=5天。
10年≤司龄<11年:
可休年假=(入职天数—3650)/365*10+(4015—入职天数)/365*5。
11年≤司龄<20年:
可休年假=10天。
20年≤司龄<21年:
可休年假=(入职天数—7300)/365*10+(7665—入职天数)/365*5。
21≤司龄:
可休年假=15天。
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年内请事假天数累计超过20天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享受晚婚、晚育、产假等假期不影响年休假。
(4)休年假的员工应提前十五天申请。
(5)年休假期间享受全额工资,不报销任何费用,一年内可分次休完,但不得跨年度使用。
2.3.婚、丧、生育假
(1)婚假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并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员工,给予婚假3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另加10天假期。
婚假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休婚假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履行请假手续。
婚假期间公休假日均作为婚假计算,不得从婚假中剔除,婚假期间法定节日可从婚假中剔除。
休婚假期间,享受全额基本工资,按请假天数扣发月度绩效工资、固定加班工资和餐补。
(2)丧假
员工之配偶、子女、父母不幸逝世,该员工可申请3天有薪丧假。
丧假期间公休假日均作为丧假计算,不得从丧假中剔除,丧假期间法定节日可从丧假中剔除。
休丧假需提供相关证明,履行请假手续。
休丧假期间,享受全额基本工资,按请假天数扣发月度绩效工资、固定加班工资和餐补。
(3)产假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可以根据国家劳动法规规定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8天产假之内。
在24周岁以上生育的,另加晚育假15天。
同时,男方可享受10天护理假。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后怀孕、生育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可请怀孕流产休假;怀孕不满四个月以内流产的,据医院证明,可休假15天至30天;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休假42天;怀孕流产休假仅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对无生育指标的女员工按事假处理。
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5天。
申请产假、护理假时须交验有关计划生育和医院证明原件(准生证、出生证),经批准后,方可按规定休假,护理假自员工配偶生产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逾期作废。
产假期间的公休假日作为产假计算,不得从产假中剔除,休产假的必须提前十五天申请。
产假期间,按佛山当地劳动、计划生育等政策法规享受工资和福利待遇。
2.4.其他假别
(1)事假
员工因私事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休事假。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事假不满一日者,以小时计算。
公司不鼓励员工申请事假。
员工必须请假的,必须提前三天申请。
如遇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及时用电话报知部门(管理中心或管理处)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事后上班第一时间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员工全年请事假天数不得超过40天。
(2)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可凭市级医院证明原件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休病假。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3)进修假
员工因公司业务需求,自费到学校、培训机构等单位学习与公司业务相关的知识、技能,学习期间可申请有薪进修假,年度内不得超过5天。
(4)亲子假
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且子女在14周岁以下的员工,可在每年6月1日“儿童节”休假半天;若6月1日“儿童节”正值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日,则不另行给予此假。
(5)其他有关病(伤)假规定
员工因患有传染病,影响他人健康,而不宜从事原岗位工作的,按劳动法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后,解除劳动合同。
如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者,公司将不给予任何补偿,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出差或休假期间,因病不能如期返回,须及时通知部门(管理中心或管理处)负责人及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返回后持当地医院有效证明到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办理补假手续。
员工在医疗休息期间,若被证实在外单位工作,公司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承担其它任何责任,并扣回病假工资。
3、其他福利
3.1.社会保险
公司按政府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3.2.独生子女费
员工自领取《独生子女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备案之日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公司每月给予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10元。
七、公司行政奖罚制度
1、奖励
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等形式;公司将于每年年底根据全年考核成绩组织评选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将根据成绩的大小及程度给予通报表扬及奖金奖励。
(1)坚持优质服务,爱岗敬业,获得业主锦旗、表扬信的;
(2)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取得一定成绩;
(3)参加公司各种竞赛、评优活动,成绩优异;
(4)才能卓著、领导有方,带领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表现突出;
(5)培养和推荐人才,在团队建设方面有突出贡献;
(6)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确有成效;
(7)积极开展有偿服务,提高经济效益,有良好业绩;
(8)追缴客户欠款有功,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9)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后,成效显著;
(10)遇有紧急事故或突发事件,勇于负责,处理得当;
(11)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12)对于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或制止,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等。
2、处罚
对违纪员工的处罚视情节轻重,可分别给予书面警告、严重警告、调整工作岗位或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员工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之一者,将给予书面警告,并根据情节轻重,当月绩效工资按照50%发放。
(1)工作场所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经教育仍不改正者;
(2)工作时间擅离岗位,睡岗,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达到两次;
(3)在工作时间聊天、看报纸、杂志、书籍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5)打听他人工资、奖金,或将本人工资、奖金告诉他人;
(6)在工作场所或公司管辖项目大声喧哗,发泄个人不满情绪,传播小道消息等;
(7)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
(8)无正当理由拖延执行上级指令,不服从上级合理的工作安排等。
员工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之一者,将给予书面严重警告,并可根据情节轻重,调整工作岗位或降职、当月绩效工资按照0%发放。
(1)一个月内书面警告次数达到二次;
(2)消极怠工,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达三次、旷工1天;
(3)未经上级同意私自离岗、调班;
(4)被客户有效投诉一次;
(5)与同事不能团结合作,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制造事端者;
(6)工作态度不认真,拖延或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者;
(7)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出现安全或管理事故,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身为事故相关管理人员,由于管理不力,应承担管理责任者;
(8)隐瞒不报或虚报管理问题、客户投诉、安全事故等事件的责任人;
(9)未经允许,将公物或客户的物品挪作他用,尚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10)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违反财务制度,情节轻微。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有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1)一年内累计严重警告两次者;
(2)连续迟到或者早退3次(含3次)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者早退5次(含5次)以上者;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3天(含3天)以上者;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合理的工作安排,影响正常工作进度或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含1000元)者;
(4)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5)在外兼职,未按要求书面报告公司,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6)因工作失职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直接经济损失或其他人身伤害;
(7)营私舞弊,收受贿赂,利用工作之便获取不正当利益或以出卖公司利益来达到个人目的的;
(8)蓄意破坏或偷窃公司和他人财物;
(9)造谣诽谤,恶意中伤同事;
(10)违反公司保密管理规定,泄露重要机密;
(11)未按公司规定办事或擅自行为造成公司声誉受到损害或媒体负面曝光;
(12)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
(13)提供虚假证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以欺诈手段骗取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14)触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其它违法或严重违规违纪,应予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八、培训与发展
公司尊崇以人为本的宗旨,把人力资源视为最宝贵的财富。
重视人才并重视培养和发展人才是我们不断进步的原动力,也是我们未来事业成功的关键。
公司将致力于为员工个人成长提供帮助,包括提供大量有针对性的培训。
1、入职培训
新员工入职后,由所属部门安排接受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入职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入职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简介、企业文化、员工手册、礼仪手册、员工职业安全知识、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工作环境与同事介绍等。
注:
新员工必须于入职3个月内参加公司的入职培训,否则公司将推迟其试用期转正时间。
2、上岗培训
新员工入职培训合格或员工调整岗位时,需由所属部门对其进行上岗培训。
3、在职培训
结合员工培训需求和物业管理行业要求,以提升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适应市场需求为目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
4、外送培训
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可申请参加各类岗位培训、短期培训、讲座、交流会等。
5、个人进修
公司鼓励员工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到大专院校或专业培训机构进修学习,包括攻读学位、职称及其他资格证书的考试、培训等。
6、晋升培训
员工晋升前需进行晋升培训,掌握新职务必须具备的知识和技巧。
九、员工关系与沟通
1、各部门、物管中心负责人门户开放
公司提倡所有管理人员“门户开放”,欢迎所有员工直接提出想法和疑问。
2、员工意见箱
公司设立员工意见箱,为员工提供与公司沟通的途径,鼓励对公司各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3、工作面谈
员工在新入职转正、月度或季度考核、调薪或岗位变动、进行工作评估、职业发展规划以及员工提出辞职等情况下,上司都要与员工进行面谈,了解情况和听取意见。
4、员工申诉通道
当员工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或需要检举揭发其他员工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可以通过申诉通道进行投诉和检举揭发。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