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侦查难点及侦查机制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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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侦查难点及侦查机制建设
涉众型经济犯罪侦查难点分析及侦查机制建设
专业:
经济犯罪侦查
学生:
周家宏指导教师:
妤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涉众型经济犯罪已经成为了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由于涉众型经济犯罪存在着发现难,取证难,打击难,多部门配合打击难等诸多难点,通过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侦查难点研究并从情报导侦机制建设,取证机制建设,侦查机制建设,经侦队伍建设,经侦专业人才的培养等诸多方面深入分析。
最终达到进一步明确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工作重点以及进一步提高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能力。
【关键词】涉众型经济犯罪;侦查难点;机制建设
Wadethemodeleconomycrimedetectiondifficultiesanalysis
andinvestigationmechanismconstruction
【Abstract】Alongwiththedevelopmentofeconomyandsocietyinthetypeofeconomiccrimes,hasbecometheimportantfactorsaffectingsocialharmony,duetothetypeofeconomiccrimesinthere,forensicsfounddifficult,difficult,blowhard,manydepartmentswithdifficultandsoonmanydifficultiestowadethroughallthetype,theeconomiccrimeinvestigationdifficultiesfromgratituderesearchandprocuratorialmechanisms,thepolicereports,thepublicsecuritymechanismconstructionforensicscooperationmechanismconstruction,crimesinvestigationteambuilding,nowthecultivationofprofessionaltalents,andotheraspectsforfurtheranalysis.Eventuallyreachfurtherclearblowalleconomiccrimeintheworkofkeyandfurtherimprovetheabilitytoattackeconomiccrimes.
【Keywords】wadethetypeofeconomiccrime;investigationdifficulteconomic;mechanismconstruction
引言
经济社会的发展,资本市场繁荣的刺激,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大,诸多投资者投资知识匮乏,投资渠道单一等特点导致了全国围涉众型经济犯罪呈高发态势,涉众型经济犯罪直接导致所涉群众财产损失,间接导致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经济安全,因此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工作。
一、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概念以及犯罪类型
“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涉及受害人多特别是涉及众多不特定受害群体的经济犯罪。
”[1]2006年11月23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首次在召开的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提出了该概念。
该概念并非由法律明文规定,而是由公安部门对某一类高发型经济犯罪进行总括的法律术语。
涉众型经济犯罪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不法利益。
二该行为违反国家经济法规和刑事法律。
三受害者众多,多为三人以上。
四社会危害严重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公安部在此次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还提出涉众型经济犯罪的17种形态,具体分为四类即非法集资类,非法经营类,合同诈骗,其它类别。
深入研究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概念、犯罪类型,对有效的扼制经济犯罪案件高发的态势,对减少群众的损失以及社会的危害,维护国家经济和社会安全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现状以及趋势
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现状主要表现在犯罪类型相对集中,具体表现在集资诈骗、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类型。
涉案金额较大,少则上百多则上百亿,而且占经济犯罪涉案金额比重较大。
受害群体越来越广,有很多知识分子参与其中。
从整体上看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整体呈上升态势,打击该类犯罪案件刻不容缓。
从发展趋势上看,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呈现出以下四个趋势。
第一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手段进行犯罪。
犯罪分子往往以合法的公司或者以合法的法人主体,以欺骗的手段或看似合法的工程项目为幌子,意图迷惑广大人民群众。
如的“亿霖案”以销售林木为旗号,的“金座案”以养殖为假象。
上述案件都有合法的工商登记,并成立合法的公司,投资者很难从公司的外在表现形式发现其犯罪行为。
第二为获取群众信任对公司项目进行大肆宣传。
首先.犯罪分子会以新闻媒体宣传的方式对其所从事的项目以及其公司进行大量的宣传报道,提高其行为的可信度。
如特大合同诈骗案“华西滨湖国际生态城”的合同项目诈骗案。
君信投资在春城晚报、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合同项目,提高其影响力和可信度。
其次犯罪分子还会以投资慈善等公益事业为假象打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如“东阳吴英案”,吴英曾多次将非法集资所得投入慈善事业,提高良好信誉。
金座非法集资案、华西滨湖国际生态城合同诈骗案,等都是进行投资慈善事业以求获得良好的企业形象。
再次犯罪分子歪曲政府政策进行宣传最终披上合法外衣。
在特大合同诈骗案“华西滨湖国际生态城”的项目中,擅自改动市市委书记仇和的批文,然后大肆的加以宣传。
通过利用政策等欺骗受害者的案件在涉众型经济案件中时有发生,在预防犯罪和打击犯罪的过程中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第三犯罪呈职业化。
很多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犯罪人员多为有前科劣迹人员。
在整个实施犯罪的过程中都是有组织、有计划和严密的分工,并做了大量的潜逃、销赃、毁证据的计划。
有些有前科劣迹的人员为整个犯罪提供专业的反侦查技术支持。
第四犯罪嫌疑人善于利用法律空白,规避法律责任。
涉众型经济犯罪有很多法律法规不完善,刑法犯罪成本低,案件性质认定难,打击犯罪难等特点。
很多犯罪分子通过钻法律空子,通过打擦边球,避重就轻的从事犯罪活动。
该类犯罪高发态势往往是因为法律在的不完善导致的。
三、涉众型经济犯罪侦查难点分析
(一)发现涉众型经济犯罪难度大
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要求“打早打小”即在犯罪行为刚开始时或者犯罪危害比较小时进行合法有效的打击。
然而在众多的经济领域,涉众型经济犯罪多数案件都披着合法的外衣,很难及时发现,较为隐蔽,只有多数受害人意识到被骗以后,犯罪行为才会败露。
发现犯罪难度较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犯罪行为隐蔽性较强
涉众型经济犯罪发生于正常的经济活动中,犯罪分子利用现行的政策或歪曲领导的批示等进行大肆宣扬。
同时,由于犯罪行为未暴露之前公安机关可以在工商、税务、卫生的部门查到其合法的登记记录,这导致了暴露过程较慢、潜伏期较长,在其资金链善为断裂之前,被害人很难发现犯罪行为。
如典型的亿霖案长达两年多,东阳吴英案长达仅用一年多时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38亿之多。
2、公安机关情报信息交流不畅
难以及时发现犯罪,经济犯罪属新兴的高智商犯罪。
而经侦队伍成立时间较晚(1998年10月),没有比较完善的情报系统。
难以对重点行业、领域秘密力量的布建,阵地控制还不成熟。
对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能力不足,对情报资源、信息的共享还不完善。
没有建立与工商、税务、银行、海关、证券等部门情报信息共享机制,从而导致了案件长时间不被发现,遗误了侦查时机。
3、受害人不愿意报案。
盲目的进行投资,没有对所投资的公司项目进行详细的了解轻易听信宣传。
同时涉众型经济犯罪多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许诺以高利返还。
很多受害者抱着侥幸心理冒险参与,贪心占便宜。
犯罪嫌疑人利用受害人投机的心理,作案前期利用大量资金进行返利,以图获取更多投资者的信任。
在公司资金链善为断裂之前,很多人为贪便宜,不愿意报案,更有甚者,受害人千方百计阻扰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嫌疑人,从而实现其发财的目的。
受害人不愿意报案是涉众型经济犯罪发现难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
(二)收集调取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证据难
经济活动的频繁,经济领域犯罪呈现出职业化、高科技犯罪相结合的特点。
这就需要侦办民警拥有很全面的知识,如税务、会计、金融、计算机等方方面面知识。
同时涉众型经济犯罪往往呈现出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较多,资金流动量较大等特点。
这给侦办民警在侦办此类案件的取证工作带来不小的难度。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取证工作量大而且质量不好
由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所涉及受害者人数众多。
如非法集资、传销案件,非法经营案件、涉众型合同诈骗案等受害人多达上千人,而警力有限,要一一做笔录,问清大体情况难度较大。
例如非法组织传销案件,民警通常寻找关键头目再通过头目寻找其下线,进一步确定受害者。
该类案件花费时间长、涉及人员众多,但办案质量往往都不高。
2、财务账簿不规严谨,被损毁严重
资金繁杂、财务账簿不规严谨,财务账簿做得简单粗糙,或者财务账簿被损毁是涉众型经济犯罪中取证面临的难题。
由于犯罪分子在作案之前就有准备逃避打击,故意将财务账簿做得不规,甚至作假帐,让证据无法反映涉案资金的流向与用途。
同时,很多犯罪案件发现得比较晚,公安机关的打击相对滞后,当犯罪嫌疑人发现其犯罪行为败露时有些犯罪分子还会将会计记录、凭证和账册等进行销毁。
3、电子证据的出现,取证难度增加
网络活动中许多电子证据容易被修改、灭失或者删除,整个操作简单不易被复原,不留痕迹等特点导致犯罪分子利特别喜欢利用网络进行犯罪。
在侦办案件中电子证据取证难已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课题。
电子取证不仅仅是收取、固定证据难而且将其证据的容转化为符合证据规则也是一个比较难的问题。
很多犯罪涉及的资金多、人员多、项目多,在证据的容转化过程将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难度大
近年来涉众型经济犯罪发案率比较高,而成功侦破案件的案件却很少,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难度较大,经贞民警相关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还不丰富。
具体表现在犯罪的隐蔽性、犯罪呈职业化趋势、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较强、涉案金额大、破案时间长等方面。
只有深入的分析其现象和原因,才能解决打击难度大的问题。
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难度大主要表现在:
1、多部门协调配合难
犯罪分子多数有前科劣迹的,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并且利用公安机关跨区域办案程序复杂的特点长期流窜作案,跨省甚至涉外作案,给跨区抓捕、跨区域取证、跨区域配合等方面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如“金信”案件涉及省11市和、、、、等20多个省市。
还有其它许多的案例涉及到国外、需要国际刑警组织和公安部的支持与配合。
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往往涉及到很多的职能部门的管理问题,如金座非法集资案件涉及到林业、农业、卫生、公安、税务等部门,而各职能部门往往从本为主义出发,思想认识不足,不能够上升到综合治理共同防的高度,形成不了打击防的合力。
另一方面存在着一些沟通协调保障机制不健全和紧密协作关系不到位的现象,客观上给打击经济犯罪案件带来了难度,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气焰,使犯罪活动坐大成势,造成严重的群体性事件和其它恶性案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2、办案经费投入不足
警务保障不足,办案经费不到位,一直是办理经济案件的老大难问题。
许多基础性的工作需要办案经费的投入,特别是遇到涉案金额上亿的案件,需要的办案经费则需上百万之多。
办案经费不足,主要影响着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公安的阵地控制、经侦情报信息的建设、网上追逃以及经侦特情建设。
如果经费不足,则很难发挥情报导侦的作用。
第二办案过程中需要涉及评估、估价、会计鉴定费等费用,其中会计鉴定费在整个办案中支付比例较大,每年全国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鉴定费用达上亿元。
第三警务保障不足,很难完成跨区域办案、跨部门办案,严重影响经侦民警办案的积极性。
3、经侦力量薄弱
涉众型经济犯罪具有杂性、隐蔽性、智能型、跨区域、跨行业的特点,实战部门公安民警长期处于高风险、高强度、超负荷的工作,现有的经侦力量很难适应经侦工作。
由于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犯罪对象处于高文化高素质人员,掌握比较深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
这就要求经侦民警一方面拥有法律、金融、证券、期货、财政、税务、工商、会计、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等诸多方面的综合性知识。
另一方面要求侦办民警有很强的业务素质。
经侦队伍组建时间不长,新人较多,而且业务素质不高,导致经侦民警素质“先天不足”无法应对繁杂多变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办要求。
经侦力量的薄弱给打击经济犯罪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四、建立健全涉众型经济犯罪侦查机制
由于在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困难和不足,公安机关应树立情报主导侦查的理念,加强阵地控制,提高预警能力并加强监管,积极与各部门各机构合作,提高对该类案信息的驾驭能力,同时加强经侦队伍建设,提高办理该类案件的能力,有效扼制该类案件高发的态势。
公安机关要提高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能力,必须建立以下侦查机制:
(一)建立健全情报导侦机制建设
“随着情报活动领域的拓宽开始向政治、经济领域渗透其定义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2。
政法委书记同志多次在关于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讲话中提到要树立情报主导侦查的理念,提高侦查工作的主动性。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应当如何合法有效的建设情报主导侦查机制,解决经济犯罪案件发现难的问题呢?
应当从三方面入手。
1、建立全国联网信息资料库
由于涉众型经济犯罪具有人员多、资金流动量大、跨区域流窜作案的特点,传统的侦查模式已经很难适应现代侦查的要求,只有建立全国联网信息资料库,才能有效打击该类犯罪。
具体的做法有将有前科劣迹的犯罪嫌疑人员、人员纳入专门管控;将重点地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的管理;将全国各类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进行归类管理,并分析研判案件的共同性与特殊性。
建立资料库,方便比对查询串并案件,建立全国联网信息资料库,工作量繁重公安机关应当高度重视,有效的发现犯罪行为。
2、各部门加强情报资源的共享
公安机关加强和其它部门联系,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通过情报信息汇总、交流共享、分析研判,有效的发现犯罪,及时将犯罪消灭在萌芽之中。
公安机关要开放有前科的人员,特别是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人员信息,保险行业开放其涉及的保险业务,工商部门开放公司企业的工商登记,林业部门开放林业政策和有关的林业信息。
在此基础上公安机关通过对各部重点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并及时将各类信息反馈给各部门,使各部门提高防控能力。
同时公安部各警种也应当加强信息的交流与沟通,加强对区域警务信息资源的利用。
最终构建各类信息联网查询平台,以及涉众型经济犯罪情报信息预警平台。
3、提高特情质量
经侦特情主要在各经济领域相关情报信息,提供有利于经济犯罪犯罪侦查的线索,协助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控制预谋犯罪;同时通过贴靠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了解活动幕获取重要犯罪证据,掌控重要犯罪嫌疑人行踪[3]。
在实战过程中,经侦特情并没有最大限度的发挥其作用而存在着特情质量不高、积极性不高、建而不用为了应付考核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情报主导侦查的作用。
而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第一特情建设缺乏制度和法律的保障,使用上往往有“行政化”的倾向;第二特情建设考核制度不完善不规,很多民警建立特情只为了应付考核;第三警务保障投入不足,专项经费不够,往往导致特情工作积极性不高;第四特情的物建没有向多层次、不同领域发展,导致收集的情报单一、缺乏质量。
提高特情质量的具体方法是:
第一对特情的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减少过多的“行政化”管理和不规的考核制度。
第二加大警务保障投入,特别是重、特大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财政资金专项提入在预防打击上高度重视。
第三在重点的行业领域多层次的布建特情,如非法集资、金融、行业协会、地下金融等行业,提高特情服务的质量。
(二)建立健全取证机制
在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取证工作是一个及其重要的问题,由于很多主客观因素的存如取证工作量大,财务会计账簿不规,以及大量电子证据的存在。
导致了在定罪量刑等很多司法环节很难有效准确的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
那么研究公安取证工作,就显得极有必要。
1、梳理证据,提高证据质量
由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涉及围广影响较大,需要梳理证据,提高证据质量。
比如公安经侦部门搜查的证据可能和工商,税务,银行,农业等多个部门的业务有关。
在搜查扣押有关证据时一定根据刑事诉讼中的有关规定对证据的性质进行划分,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的过程中严格遵守由证据到人的侦查模式,讯问清楚具体证据在整个侦查办案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当然公安机关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不仅要搜集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也要搜集无罪的证据以及罪轻的证据。
如“金座公司非法集资案”中公安机关搜集了金座公司的财务会计凭证,账册,银行对账单,成员,并将所搜集的证据进行了归类整理。
有效的提高办案的效率。
2、聘请专业人员,彻底查清财务账簿
资金繁杂.财务账簿不规,财务账簿做得简单粗糙是涉众型经济犯罪财务账簿容易出现的现象。
产生上述现象的原因往往是当事人故意做假账,做不规的账簿以求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或者过于自信疏忽大意等原因使办理的财务会计账簿发生错误。
公安经侦部门应当聘请具有专业知识的会计或审计人员对不规的财务账簿进行搜集,通过彻底检查,查清公司资金往来结算收支财务凭证,查清犯罪嫌疑人以及受害人的资金账户的收支情况,从而获取犯罪活动的证据。
3、搜集和固定电子证据
涉众型经济犯罪往往通过募集资金,通过银行实现资金转账,通过电子文档记录公司财务信息。
越来越多的经济活动已经趋向于无纸化。
这也就决定了电子证据的重要性,在收集和固定电子证据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电子证据的收集方法和收集方式。
具体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控制涉案的计算机,不允许犯罪嫌疑人接触。
由于电子证据具有容易被更改,销毁,不易复原等特点。
如果犯罪嫌疑人销毁了电子证据则对案件的侦破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第二请专业人员予以确认是否存在程序炸弹。
在以往的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打击往往在计算机的程序中安装程序炸弹如果移动计算机或者切断电源时容易将文件损毁。
计算机的查封扣押和移动一定要有充分的准备。
第三搜集与案件有关的重要电子资料。
比如犯罪嫌疑人的qq以及密码,博客。
网络银行账号以及有关个人信息的相关资料一定要注意搜集。
如果搜集到重要的信息则很有可能成为破案的突破口。
第四“做好计算机证据容的转化工作,使所有的证据资料都能够以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形式出现,保证其完备的证据资格和证明力。
”[4]
(三)建立健全侦查协作机制
当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发生,往往是涉及多个行业、领域、多个部门和多个地区,这就要求侦查部门经侦民警有很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完善的协调机制。
在公安行业部、行业外部以及扩地区进行侦查,有效解决打击难问题。
1、加强公安部门部协作机制
加强派出所经侦联络员拓展信息来源渠道,加强与网监部门协调寻找网上可疑信息,并分析其具体IP,以及共同防网络传销等案件,在侦查取证过程中,如果与计算机、网络有关的取证,应积极和网监部门配合,加强与行动技术部门的情报协作交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实现情报交流渠道畅通,联手共同打击等。
2、加强和其它行业协作
许多该类犯罪是由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监管不利或者相互配合协作机制的缺失,导致办案难度加大,办案费用增加。
现阶段侦查中存在着法律规定很多案件需要其它部门得出结论后才可以立案,这就需要与其它部门协调与配合。
如在公司企业进行工商登记时会有很多的信息,当公司企业犯罪时公安机关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提取相关信息材料,进一步查清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
在公安民警与其它行业部门进行协调配合贯穿在侦查办案过程中。
特别是情报资料的搜取、犯罪证据的调取,以及赃款赃物的查封扣押和冻结工作。
3、加强跨区域协调
由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涉及人数多、围广、跨区域甚至涉及到港澳台和国外。
加强区域间的司法合作,特别是涉及到跨区域抓捕、跨区域取证、追赃等侦查难点时,一定要树立区域协调机制建设的意识。
同时提高经侦民警异地办案的能力。
关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经侦部门应当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逐步建立海外抓捕、取证追赃机制和司法协作机制,降低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破案成本。
(四)完善经侦队伍专业化建设
在经侦实战过程,往往通过专业人员的组建和对经侦民警进行培训来提高经侦队伍的战斗。
但是现有的专业人员的选拔制度以及培训制度存在着很多的不足,诸如经侦专业知识不足,综合知识能力不足,实战能力弱,选拔干部时论资排辈的现象严重。
严重制约着经侦队伍作战能力的发挥。
完善经侦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应当从三个大的方面入手。
1、建立健全完善的民警培训机制
“警察人力资源是警务活动中人的因素总称,研究开发配置警察人力资源,是增强警察队伍疑聚力和战斗力的先决”[5]从培训的模式上来说,首先明确培训的重点,通过对培训对象岗位需求存在的不足的针对现实问题作出针对训练。
摆脱传统的仅以学历教育为主的培训理念和模式。
其次,培训的模式应该多样化。
使用和发挥案例教学的优势。
培训形式有多种多样,如短期脱产培训、专家教授讲座培训、案件研讨、竞赛考核、业务调研培训等多种多样的方式进行。
再次,案例与教学相适应,强调知识的灵活性、使用性。
教学容源于实战,贴近实战,生动、浅显易懂、提高培训的效率。
从培训的资源层面上来说首先应着力提高培训者的素质,优化培训教师资源。
如将实战部门中拥有丰富经验的民警抽调出来作培训师;将许多在专业领域有很强业务素质的专家、教授请到培训队伍中,整体提高学员的业务素质。
再次建立经侦部门、经济行政执法部门、教学科研部门的协作制度,这是经侦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2、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
“经济犯罪本身独有的经济性,复杂性,隐蔽性等专业特点决定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必须走专业化的路子.”[6]经侦队伍正规化建设必然要求培养专业人才,适应当前复杂的经侦工作。
具体的培养方法如下第一加强长期系统的学习专业知识。
如国际贸易、财务会计、证券票据、计算机等知识。
第二通过有针对性的组织专门人才进行交流与合作,特别加强部人员、异地侦查人员的交流与学习。
第三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并邀请全省甚至全国的经侦技术骨干参加,提高整体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结语
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工作存在着很多的难点,而针对上述难点需要更加完善的措施予以解决,本文通过情报主导侦查机制建设,取证机制建设,侦查协作机制建设,民警培训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这将会在公安实战部门具有很好的参考意义。
最终有效的打击经济犯罪,维护我国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
严打涉众型经济犯罪[N]企业导报.2006年11月
[2]蕤、任怡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特点及侦查对策多维思考[D]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8年11月第6期
[3]湛艳清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问题研究[D]警官学院学报2009年12月第21卷第6期
[4]威新形势下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特征及侦查对策[N].警官学院院报.2008.
[5]马怒埃尔怒涅斯佩德:
公安管理与犯罪防[M].外文1998年版
[6]韦振团浅谈经侦工作的专业化及专业人才的培养[D].关系公安干部管理学报2001年第2期
[7]大欣涉众型犯罪探析[D]潍坊学院学报2009年6月第9卷第3期
[8]唐祥生小斌对当前我省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情况的调查与思考[D]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12月第19卷第6期
[9]荣飞涉众型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