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小规模企业审计.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9549271 上传时间:2023-02-05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47.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浅议小规模企业审计.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浅议小规模企业审计.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浅议小规模企业审计.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浅议小规模企业审计.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浅议小规模企业审计.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浅议小规模企业审计.docx

《浅议小规模企业审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议小规模企业审计.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浅议小规模企业审计.docx

浅议小规模企业审计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

浅谈小规模企业审计

分数:

姓名:

高洁

学号:

年级:

专业:

站点:

指导教师:

完成时间:

论文评定意见页

函授站年级专业姓名学号

初稿评阅意见:

 

评阅教师签名

200年月日

定稿评定意见:

 

评阅教师签名

200年月日

作者声明

本毕业论文(设计)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由本人独立撰写完成的,没有剽窃、抄袭、造假等违反道德、学术规范和其他侵权行为。

对本论文(设计)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

因本毕业论文(设计)引起的法律结果完全由本人承担。

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归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所有。

特此声明。

 

作者所在站点:

年级:

专业:

作者学号:

作者签名:

(手写有效)

 

200年月日(手填时间)

浅议小规模企业审计

高洁

 

200年月日

摘要

我国东南沿海等地有许多小规模企业。

小规模企业因为有着职工人数较少经营活动的复杂程度较低,会计账目简单所有权和管理权集中于少数人,组织结构简单等特点,所以对小规模企业的审计显得尤为重要。

小规模企业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通常很高,因其业务比较简单,参加审计人员少,审计外勤的时间较短,实施的审计程序一般都可适当简化,但注册会计师应审慎考虑到审计风险,重点考虑成本与效益原则,对重要交易或事项进行测试,对账户余额进行测试,确保对小规模企业的审计的客观准确。

对小规模企业的审计,可以查明财务会计中的差错与弊端,还可以从查明的会计账目中反映的财务事项或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存在、准确可靠,是否符合和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是否经济有效和达到预期效果做出明确判断。

关键词:

小规模企业;注册会计师;审计;审计风险

目录

一、小规模企业………………………………………………………………1

(一)小规模企业定义……………………………………………………………………1

(二)小规模企业的特征…………………………………………………………………1

二、审计………………………………………………………………………3

(一)审计的定义…………………………………………………………………………3

(二)审计的本质…………………………………………………………………………4

三、小规模企业审计…………………………………………………………6

(一)小规模企业审计的重要性…………………………………………………………6

(二)小规模企业的可审性………………………………………………………………7

(三)小规模企业的审计程序和方法……………………………………………………7

(四)完善小规模企业审计的对策分析…………………………………………………9

(五)小规模企业的审计风险……………………………………………………………10

(六)小规模企业审计重点………………………………………………………………11

四、参考文献…………………………………………………………………13

 

浅议小规模企业审计

一、小规模企业

(一)小规模企业定义

财政部于2005年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其规定小企业的定义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中小企业标准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以工业企业为例,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

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小规模企业是相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的,除了企业规模较小外,主要是指不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或者是没有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具体的:

一是不能开具17%增值税发票;二是不能抵扣17%的进项发票;三是所开具的增值税票别人只能抵扣6%。

在确定所审计企业是否为小规模企业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上述特征并参照有关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合理运用专业判断,以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

但是,注册会计师的判断结果并不能改变其审计目的以及应当承担的审计责任。

(二)小规模企业的特征

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不仅包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员工人数等数量指标,还包括一些定性特征。

在这里并不给出界定小规模企业的数量指标,而是列举了小规模企业所具有的一些主要特征和其他特征。

这里所称小规模企业通常具备以下全部或大部分主要特征:

(1)职工人数较少

小企业职工人数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人数为标准,并且职工人数以年末数据库准。

以批发和零售业为例,零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职工人数5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

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1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批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职工人数2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

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1)所有权和管理权集中于少数人,组织结构简单

小规模企业一般仅有一个或几个业主,业主可能聘用经理管理企业,但大多数情况下由其直接管理。

这里所称业主(经理)是指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企业所有者或其聘用的经理。

并且小企业的所有者往往存在着亲属关系或朋友关系,所有者之间更多是靠人际关系维持,而不是靠合同约束。

所有者对企业直接管理,能增加对企业经营的了解程度,也能及时了解企业的困难,对企业员工也是个极大的制约,作弊的可能性降低了,但企业管理制度对所有者的约束较低,所有者往往会凌驾于企业内部控制之上,增加企业弊端的可能性。

小规模企业的组织结构简单,企业决策通常由业主(经理)作出,业主(经理)往往具有决策者与执行者的双重身份。

(2)经营活动的复杂程度较低,会计账目简单

小规模企业通常经营规模较小,主业单一,小规模企业一般所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非常有限,并且可能只有一个或有限的几个经营场所,这使得审计人员较容易获取并记录有关企业的一些情况,会计记录简单,审计人员就能通过详细的审计凭证、账薄,获取有用的审计证据。

并且小企业往往要按国家法律规定设置相关账薄,会有会计人员记录业务。

小企业的会计信息系统一般要保证所有业务均已经记录,保证完整性;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所有资产确实存在;保证所有业务的真实性,没有重大弊端发,保证财务报表编制正确。

经营活动的复杂程度低于大中型企业。

小规模企业会计帐目简单,会计人员较少,一些小规模企业可能委托外部专业机构代理记账。

(3)制度和授权存在缺陷。

业主(经理)直接管理企业,通常缺乏正式的业务报告制度。

小规模企业即使存在制度与授权程序,也经常是非正式的,且随意性较大。

(4)不相容职责分离有限。

小规模企业通常由少数员工负责日常行政事务、会计处理和资产保管等,不相容职责分离有限,发生错误、舞弊及违反法规行为的可能性较大,且不易被发现。

小规模企业还可能具备以下其他特征:

(1)业主(经理)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业主(经理)不按照既定的制度和程序行事,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可能性较大。

(2)管理人员会计知识有限。

小规模企业的管理人员往往缺乏必要的会计知识,重视销售、市场及产品开发等经营活动,而对财务会计工作重视不够。

(3)业主(经理)可能支配所有的经营管理活动。

小规模企业缺乏相应的决策机构(如董事会),或者决策机构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业主(经理)可能支配所有的经营管理活动,企业经营管理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业主(经理)的知识和能力。

(4)内部控制相对简单。

内部控制整体架规定内部控制由五个要素组成:

控制环境;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风险评估;监控。

企业完善的内部控制必须包括这五个要素,但对于小企业而言,要构建完备的内部控制,限于成本效益的原因,是不可能完成的。

小企业内部控制往往是通过简化的控制环节来进行企业管理,例如岗位分工往往一人兼多职务,甚至一人做所有职务,如企业只有一个会计,做出纳、会计、编表等。

二、审计

(一)审计的定义

审计发展至今,早已超越了查账的范畴,涉及到对各项工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查核。

1972年美国会计学会的《基础审计概念的说明》中对审计的定义是:

“审计是为了查明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表现与所定标准之间的一致程序而客观地收集和评价有关证据,并将其结果传达给有利害关系使用者的有组织的过程"。

同年,美国审计总局对审计下的定义是:

审计一语,包括审查会计记录、财务事项和财务报表,但就审计总局的全部工作来说,它还包括如下内容:

①查核各项工作是否遵守有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

②查核各项工作是否经济和有效率;

③查核各项工作的结果,以便评价其是否已有效地达到了预期的结果(包括立法机构规定的目标)。

日本著名审计学者三泽一教授在《审计基础理论》一书中为审计所下的定义是:

“审计是具有公正不伪立场的第三者就一定的对象的必须查明的事项进行批评性的调查行为,还包含报告调查结果"。

如果说早期审计是以检查会计中有无差错及财务上有无弊端为其根本目的,则现代审计不仅要查明财务会计中的差错与弊端,还要查明会计账目中反映的财务事项或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存在、准确可靠,是否符合和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是否经济有效和达到预期效果。

更值得说明的是,现代审计的基本目的必须确定被审查对象与所建立的标准之间的一致程序或不一致的地方,否则,审计就变得毫无意义。

要实现上述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势必要扩展到经济活动、经济现象以及社会责任等方面。

审计定义是对审计实践的科学总结,是对审计这一客观事物特有属性的揭示。

我国审计理论和实务工作者普遍认为:

“审计是由专职机构和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

这个定义准确地说明了审计的本质,审计的主体、客体,审计的基本工作方式和主要目标。

审计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独立性是审计区别于其他经济监督的特征;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而且是经济监督,是以第三者身份所实施的监督。

审计的主体是从事审计工作的专职机构或专职的人员,是独立的第三者,如国家审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

审计的对象是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这就是说审计对象不仅包括会计信息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还包括其他经济信息及其所反映的其他经济活动。

审计的基本工作方式是审查和评价,也即是搜集证据,查明事实,对照标准,做出好坏优劣的判断。

审计的主要目标,不仅要审查评价会计资料及其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且还要审查评价有关经济活动的效益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2条对审计所下的定义是:

"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二)审计的本质

审计本质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

这一表述既符合审计产生的目的,也符合我国宪法关于建立国家审计机关,实行审计监督制度的规定精神。

审计本质具有两方面涵义:

其一是指审计是一种经济监督活动,经济监督是审计的基本职能;其二是指审计具有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监督的最本质的特征,是区别于其他经济监督的关键所在。

审计与经济管理活动、非经济监督活动以及其他专业性经济监督活动相比较,主要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基本特征。

(1)独立性特征

独立性是审计的本质特征,也是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国内外审计实践经验表明,审计在组织上、人员上、工作上、经费上均具有独立性。

为确保审计机构独立地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机构必须是独立的专职机构,应单独设置,与被审计单位没有组织上的隶属关系。

为确保审计人员能够实事求是地检查、客观公正地评价与报告,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应当不存在任何经济利益关系,不参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如果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审计职权应当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应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必须按照规定的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并严格地遵循审计准则、审计标准的要求,进行证明资料的收集,做出审计判断,表达审计意见,提出审计报告。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应保持职业中精神上的独立性,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的干涉。

审计机构应有自己专门的经费来源或一定的经济收入,以保证有足够的经费独立自主地进行审计工作,不受被审计单位的牵制。

审计对象或审计监督的内容,一般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资料。

着眼点在于评价经济责任。

因此,审计监督是一种经济监督,并不同于行政监督或司法监督。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管理活动(包括经济活动);行政监督不是以第三者身份,通过授权或委托进行监督,其执行主体本身就具有管理权和处罚权。

法律监督的客体是法律关系,其依据是法律。

法律监督的最高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的贯彻实施。

实行法律监督的主体是法院和检察院,其监督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审计虽然也是依法监督,但除法律为其依据外,还有国家的方针、政策、计划、规章、标准、法规等,依法审计,并不等于就是法律监督。

审计监督虽说也是经济监督,但又不同于其他专业经济监督。

审计监督是专设的部门所实行的监督,审计部门无任何经济管理职能,不参与被审计人及审计委托人任何管理活动,具有超脱性;审计监督内容取决于授权人或委托人的需要,具有广泛性;审计监督代表国家实施监督,被审计单位不得阻挠;审计监督不仅可以对所有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而且还可以对其他经济监督部门以及它们监督过的内容进行再监督。

如会计、财政、税务、银行等可以实行经济监督,但它们不是独立的经济监督部门,而主要是经济管理部门,经济监督是其经济管理的附带职能,监督是为其管理服务的,监督的内容总是与其管理的范围相一致。

(2)权威性特征

审计的权威性,是保证有效行使审计权的必要条件。

审计的权威性总是与独立性相关,它离不开审计组织的独立地位与审计人员的独立执业。

各国国家法律对实行审计制度、建立审计机关以及审计机构的地位和权力都做了明确规定,这样使审计组织具有法律的权威性。

我国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在宪法中做了明文规定,审计法中又进一步规定:

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审计机关负责人在没有违法失职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撤换。

审计机关有要求报送资料权,检查权,调查取证权,采取临时强制措施权,建议主管部门纠正其有关规定权,通报、公布审计结果权,对被审计单位拒绝、阻碍审计工作的处理、处罚权,对被审计单位违反预算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的处理权,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理、处罚权,给予被审计单位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的建议权等。

我国审计人员依法行使独立审计权时受法律保护,如被审计单位拒绝、阻碍审计时,或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时,审计机关有权做出处理、处罚的决定或建议,这更加体现了我国审计的权威性。

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审计人员应当执行回避制度和负有保密的义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审计人员滥用职权、询私舞弊、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这样不仅有利于保证审计执业的独立性、准确性和科学性,而且有利于提高审计报告与结论的权威性。

根据我国审计法规的要求,被审计单位应当坚决执行审计决定,如将非法所得及罚款按期缴入审计机关指定的专门账户。

对被审计单位和协助执行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应当采取措施责令其执行;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可依法追究其责任。

由此可见,我国政府审计机关的审计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强制执行,这也充分地显示了我国审计的权威性。

我国社会审计组织,也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独立承办审计查账验证和咨询服务业务,其审计报告对外具有法律效力,这也充分体现它们同样具有法定地位和权威性。

我国内部审计机构也是根据法律规定设置的,在单位内部具有较高的地位和相对的独立性,因此也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各国为了保障审计的权威性,分别通过《公司法》、《证券交易法》、《商法》、《破产法》等,从法律上赋予审计超脱的地位及监督、评价、鉴证职能。

一些国际性的组织为了提高审计的权威性,也通过协调各国的审计制度、准则以及制定统一的标准,使审计成为一项世界性的权威的专业服务。

(3)公正性特征

与权威性密切相关的是审计的公正性。

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公正性,也就不存在权威性。

审计的公正性,反映了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审计人员理应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进行实事求是的检查,做出不带任何偏见的、符合客观实际的判断,并做出公正的评价和进行公正的处理,以正确地确定或解除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只有同时保持独立性、公正性,才能取信于审计授权者或委托者以及社会公众,才能真正树立审计权威的形象。

三、小规模企业审计

(一)小规模企业审计的重要性

小规模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集中于少数人,组织结构简单。

小规模企业一般仅有一个或几个业主,业主可能聘用经理管理企业,但大多数情况下由其直接管理。

并且小企业的所有者往往存在着亲属关系或朋友关系,所有者之间更多是靠人际关系维持,而不是靠合同约束。

所有者对企业直接管理,能增加对企业经营的了解程度,也能及时了解企业的困难,对企业员工也是个极大的制约,作弊的可能性降低了,但企业管理制度对所有者的约束较低,所有者往往会凌驾于企业内部控制之上,增加企业弊端的可能性。

制度和授权存在缺陷,业主直接管理企业,通常缺乏正式的业务报告制度。

小规模企业即使存在制度与授权程序,也经常是非正式的,且随意性较大。

不相容职责分离有限,小规模企业通常由少数员工负责日常行政事务、会计处理和资产保管等,不相容职责分离有限,发生错误、舞弊及违反法规行为的可能性较大,且不易被发现。

正是由于小规模企业有这些弊端,所以对小规模企业的审计显的略为重要。

审计报告对企业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防止资产流失,保证企业预定目标的实现,防止并发现纠正错误和舞弊行为,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家有关法律和单位内部制度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执行有着重要作用。

(二)小规模企业的可审性

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初步评价审计风险,充分关注其可审性,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下列情形可能导致小规模企业不可审计:

(1)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的完整性认定难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业主(经理)的品德受到怀疑;

(3)业主(经理)无视既有的内部控制;

(4)缺乏成文的内部控制制度;

(5)会计记录没有原始凭证支持或没有将原始凭证入账。

针对上述情形,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采取必要措施,例如拒绝接受委托,修改业务约定书条款,提请企业补充、完善会计资料,扩大测试范围,或解除业务约定等。

(三)小规模企业的审计程序和方法

新《公司法》涉及到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法律事项较多,对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年检必须提供经由注册会计师鉴证的审计报告。

面对数量大、规模小、收费低,对审计还十分陌生的大量小企业,注册会计师充分认识审计对象的特征,制定既不同于以往企业审计规模,又切合小企业实际的审计策略是十分重要的。

一、关于资本抽逃和资本保全问题

注册资本保全是《公司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目的是为了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注册会计师必须充分认识注册资本保全对公司的重要性,谨慎出具审计报告,慎重发表审计意见。

其中,注册资本是否抽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问题,作为注册会计师本身的专业判断是非常困难。

比如股东借款时间的长短、关联方交易转款、高估往来业务等都非常难判断。

因为作为出资,一旦公司注册成功,随着经营活动的广泛开展,无论是资产的形态还是资产的流转都无时无刻不在变化中。

目前常见的抽逃资本或变相抽逃资本的情形就有:

股东长期借款不还,长期投资长期无收益,关联交易高额转移财产等。

在审计时注册会计师可根据审计掌握的资料,用一些陈述性的语言对掌握的审计资料进行适当披露,提请政府部门及利用报告相关关系人了解,以尽勤勉之责。

我国《公司法》及《刑法》均明确规定,企业成立后出资人不得抽走资本。

但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出资人抽走资本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小规模企业抽走资本尤为严重。

根本原因之一是小规模企业在设立时,部分出资人的投资资金是临时借贷得来的。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一般不会变动实收资本科目,只将原借贷得来用于验资的资金额,以货币归还他人,对方科目长期挂在“其他应收款”或预付账款等科目。

注册会计师在对小规模企业的“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审计中,尤其要对明细科目保持高度谨慎,严格审查。

在对实收资本审查的同时,更要对“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科目与“实收资本”比对审核,以得出正确的判断。

二、关于业务收入核算和计价问题

搞清并核实小规模企业的业务收入,是做好整个审计工作的前提条件。

一般来看,小规模企业收入不入账或不及时入账的主要原因更多地涉及税收问题。

对此,注册会计师可通过综合运用多种审计方法,来分析测算业务的总体规模,据此实施正确的审计程序。

在审计经营收入过程中,对不入账的现金收入可以检查销货运单、货物出库单等能证明货物销售的证据。

若证实销售行为已经发生,而账上没有相应的反映,在排除其他错误可能的情况下,可以说明存在不入账的收入。

若实际盘点库存现金比账面现金余额大很多,而企业不能提供合法依据,也不能给予合理解释,往往可挤出不入账的收入。

三、关于负债核算问题

负债本身是公司应该用资产偿付的经济资源,会计核算也比较具体明了。

但小规模企业利用虚列负债隐匿收入,少交税费又是其经营不规范的常见行为。

注册会计师在小企业的其他应付款审计中,若发现频繁出现借、还企业业主或经理个人款项,且金额较大,就应格外谨慎。

小规模企业常常存在不入账的现金收入,而购货时却又以现金支付,并于不经意间在账面中反映出来,往往会造成现金日记账出现红字。

经过这样会计处理后,一方面使现金日记账不再会出现红字,另一方面企业虚列负债,达到隐匿收入的目的。

四、实施的审计程序和方法

在承接小企业审计业务时,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要认真分析这些特征和性质,有选择性地承接业务,具体要注意以下方面:

1.要根据审计目的对风险作出判断。

拒绝接受风险极高的审计项目及超出专业胜任能力的审计项目。

小规模企业的审计业务不仅有正常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还有许多不同目的的特殊审计,如以移民出国目的的财产情况审计,以向银行借款为目的的企业财务状况审计,以股权变动为目的的财务状况审计等。

不同目的的审计风险各有不同。

被审计单位为满足某方面的需要,所面临的外部压力不同,因而固有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文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