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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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

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

综合开发项目PPP部分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标段一)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广州南沙先进制造产业园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8年7月

总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

广州南沙先进制造产业园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

2.2

项目名称

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综合开发项目PPP部分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标段一)

3

2.2

建设地点

广州南沙开发区

4

2.2

承包方式

该项目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包服务、包工作成果、包验收通过、包本服务项目竣工资料整理和存档备案。

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验收标准,确保检测项目的规范性及数量能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质量验收和存档备案要求。

合同价款根据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

其中,综合单价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试验检测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检测试验费、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使用费、机械进退场费、水电费、车辆通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及所有因工程质量检测应交纳的政府规费、利润、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是为完成本项目检测的全部利润等所有服务费用。

该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并不因劳务、材料、机械等成本的价格变动以及工程量变化及征地拆迁的影响而做任何调整。

5

2.2

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6

2.2

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

部分检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7

3.1

资金来源

PPP项目投融资

8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9

资格审查方式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0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1、投标时,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下浮率,在招标控制价基础上自行下浮报价。

投标下浮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固定不变。

2、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承包方式,按实际完成检测工程量结算(如超出检测规范或相关文件规定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且结算总价不能超过招标限价控制价,最终综合单价和结算总价以财政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合同价款根据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

 

11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12

16.1

投标担保

1.收取方式: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担保额度:

10万元。

3.缴纳时间:

开标前。

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开标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4.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操作指引详情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按上述金额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5.本次招标的两个标段独立设置投标担保,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投标的投标单位需要按各标段要求独立缴纳投标保证金。

6.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并由招标人作无效标处理,将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13

5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

14

8

投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疑问提出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18日前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7.招标答疑纪要及澄清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15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包括资格审查部分、技术经济部分,2部分合订成1本。

16

17.1

18.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部分、技术经济部分):

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二套),6份副本。

正、副本投标文件一起封包,共计1个包封。

17

19.1

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

收件人:

广州南沙先进制造产业园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2018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

2018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本项目招标日程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公布信息为准。

投标人须密切留意相关最新发布信息。

18

20.1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18年月日时分,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

19

26

开标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0

招标限价

标段一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509.6919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其对应的招标控制价的,一律视为废标。

21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3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合同条款

24

33

履约保证金

中标(承包)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天内,中标人应以中标人名义用银行履约保函方式提交经业主认可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函由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东省行政辖区内的国有商业银行开具,是不可撤销的保函。

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20天内,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函或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

上述履约保函作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之一。

25

其他

1、投标文件语言:

简体中文。

2、招标人对本次投标结果将不负任何解释责任。

3、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综合开发项目PPP部分工程检测、监测服务共包括两个标段,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投标,可以只报一套项目班子,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1个标段,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各标段须按要求独立提交投标文件。

二、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招标代理”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4.1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

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检测清单(仅供参考)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7.4投标时检测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内容以具体实施为准。

投标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详见投标人投标须知前附表。

8.招标答疑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限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8.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8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8.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8.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9.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4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

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采用以下何种组成方式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列明。

1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和技术经济部分组成,各部分装订成一册,不需要独立装订成册。

若招标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文件相应内容按格式填报;没有格式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

11.2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投标申请公函》(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企业资质证书;

(5)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6)投标人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和已纳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企业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或网上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7)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办理诚信档案,提供证明文件或网上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8)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9)《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

(10)《投标承诺函》(原件);

(11)投标人须提交由广州市或其辖下各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文件正本放原件,副本可放复印件)。

(12)投标人认为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的其他资料

11.3技术经济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投标书》(原件);

(2)投标单位情况介绍:

可包括企业简介、企业综合实力介绍、过往业绩获奖情况、投入人员团队情况、投入主要仪器设备情况;

(3)检测技术方案;

(4)其他资料。

备注:

资料放置顺序可以参照《综合评分标准表》各得分点一次进行放置;

11.4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部分、技术经济部分)用MicrosoftWord和MicrosoftExcel软件制作。

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未提供格式的部分,投标人可自行拟定。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报价:

投标时,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下浮率,在招标控制价基础上自行下浮报价。

投标下浮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固定不变。

13.2综合单价合同

所有检测项目和细目的综合单价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试验检测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检测试验费、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使用费、机械进退场费、水电费、车辆通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及所有因工程质量检测应交纳的政府规费、利润、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是为完成本项目检测的全部利润等所有服务费用。

该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并不因劳务、材料、机械等成本的价格变动以及工程量变化及征地拆迁的影响而做任何调整。

综合单价:

按收费标准《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2]1490号)(如同一检测内容收费标准不一致的,按价格最低者原则计算)下浮20%,再乘以(1-投标下浮率)。

如相关收费标准没有的项目,其计价方式则参考市场价格收费,以招标单位审定为准。

如收费标准中检测项目的单价需另行计算技术服务费或者机械设备进退场费的,请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不予另行计算。

最终检测结算总价:

综合单位包干,按实际完成检测工程量结算(如超出检测规范或相关文件规定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且结算总价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最终综合单价和结算总价以财政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13.3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

16.2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6.4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16.5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

16.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

16.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16.6.2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

16.6.3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需打印或复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投标文件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署。

投标人代表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

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17.4如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法定印章。

17.5投标文件的规格:

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文件题名、投标人单位名称、编制时间,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

17.6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内容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光盘两套。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志

18.1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包封投标文件,封包数列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

18.1.1投标文件正本(1本)、副本(6本)、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光盘(两套)(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为一包。

18.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

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

18.3投标文件的标志要求:

每个包上应具有以下标志(中括号中内容已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由投标人自行填入):

18.3.1招标人的名称;

18.3.2“[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字样、投标人名称及加盖投标人公章。

18.4接收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志,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接收

19.1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

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

19.2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19.2.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19.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志的;

19.2.3投标人代表未准时出席技术标开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

19.2.4在投标截止期前,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19.2.5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19.3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

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述的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4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和标记,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22.4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23、开标。

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4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7.中标通知书

27.1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三天。

27.2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

27.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

2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8.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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