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状况公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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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状况公报
四川省环境状况公报
2004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现发布2004年《四川省环境状况公报》。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局长 田维钊
二00五年六月五日
目 录
综述
环境状况
水环境
大气环境
固体废物
声环境
辐射环境
生态环境
措施与行动
省委省政府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
工业污染源防治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环境保护
环保规划与实施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环境监察
核安全管理
法制建设
宣传教育
环境监测
环保科技与产业
国际合作交流
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
综 述
2004年是全省环保工作的攻坚年,也是环境保护取得重大突破的一年。
一年来,全省环保系统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环保总局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有力监督支持下,围绕“建设西部经济强省、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战略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2004年度四川省环境质量总体上保持稳定,在全省经济快速增长的背景下,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一定控制。
生态建设取得较大进展,生态保护力度加大,生态环境好转。
部分区域环境恶化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但局部污染有所加重,出现了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省内五大河流中,岷江、沱江水质在原污染较重的基础上有所改善,长江干流(四川段)、金沙江、嘉陵江水质在原相对较好的基础上继续保持稳定。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基本稳定,其中,二氧化硫污染较上年有所减轻,二氧化氮污染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颗粒物污染和酸雨污染较上年有所减轻,但污染仍较严重。
城市噪声总体上有一定改善,但多数城市夜间交通噪声污染现象突出。
环境状况
水环境
江河水质
2004年,我省地表水所监测的73个断面中,有61.6%的断面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
其中,42.5%的断面满足Ⅱ类水质标准,16.5%的断面满足Ⅲ类水质标准,属于Ⅳ类水质的断面比例为19.2%,5.5%的断面属于Ⅴ类水质,16.4%的断面劣于Ⅴ类水质标准。
2个入川断面中,金沙江的龙洞(攀枝花)、嘉陵江的八庙沟(广元)均达标,全年以Ⅰ、Ⅱ类水质为主。
5个出川断面中,长江的沙溪口(泸州合江)、嘉陵江的清平镇(广安武胜)、渠江的赛龙乡(广安岳池)达标,全年以Ⅰ、Ⅱ类水质为主。
涪江的老池(遂宁)、琼江的大安(遂宁)未达标,全年分别以Ⅳ类水质为主,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
2004年地表水质状况图
长江干流(四川段)
2004年,长江干流所有监测断面均达标。
所监测的河段中,宜宾段全年以Ⅱ类、Ⅲ类水质为主,泸州段全年以Ⅱ类水质为主,长江出川沙溪口(泸州市合江县)段全年以Ⅱ类水质为主。
金沙江流域
2004年,金沙江水系所有监测断面均满足规定水质要求,干流攀枝花至凉山段、支流雅砻江以Ⅰ类水质为主,干流宜宾段、支流安宁河以Ⅲ类水质为主。
2004年金沙江干流水质类别沿程分布
岷江流域
2004年,岷江水系63.2%的断面满足规定的水质要求,所监测的河段中,36.8%的断面满足Ⅱ类水质标准,15.8%的断面满足Ⅲ类水质标准,36.8%的断面属于Ⅳ类水质,劣于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有10.5%。
干流中,都江堰水文站以上河段以Ⅰ—Ⅱ类水质为主,成都段以Ⅳ类水质为主,眉山段分别以Ⅳ类、劣Ⅴ类水质为主,乐山段分别以Ⅳ类、Ⅲ类水质为主,宜宾段以Ⅲ类、Ⅱ类水质为主。
支流中,大渡河、青衣江以Ⅱ类水质为主,府河以Ⅳ类水质为主。
2004年岷江水系水质状况
沱江流域
2004年,沱江水系全部监测断面年均值均未达标,17.6%的断面属于Ⅳ类水质,23.5%的断面属于Ⅴ类水质,劣于Ⅴ类水质标准有58.8%的断面。
干流因受到川化违法排污造成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严重影响,年均值氨氮超标较为严重,年内1-5月多以劣Ⅴ类水质为主,6-12月分别为Ⅱ—Ⅳ类水质。
支流中,北河以Ⅳ类水质为主,绵远河以Ⅳ类、劣Ⅴ类水质为主,中河以Ⅳ—劣Ⅴ类水质为主,毗河1-4月为劣Ⅴ类水质,5-12月以Ⅳ类、Ⅴ类水质为主,釜溪河以劣Ⅴ类水质为主。
2004年沱江水系水质状况
嘉陵江流域
2004年,嘉陵江水系81.8%的断面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68.2%的断面满足Ⅱ类水质标准,13.6%的断面满足Ⅲ类水质标准,18.2%的断面属于Ⅳ类水质。
干流以Ⅱ类、Ⅲ类水质为主。
支流中,涪江绵阳段以Ⅰ类、Ⅱ类水质为主,涪江遂宁段以Ⅳ类水质为主,州河达州市城区段以Ⅳ类水质为主,渠江、巴河以Ⅱ类水质为主,琼江遂宁段以Ⅳ类水质为主。
2004年嘉陵江水系水质状况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2004年,四川省22个城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的有绵阳、眉山、广元、广安、巴中、马尔康、康定、江油,其余城市的饮用水源地水质均有超标出现。
所监测的35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有14个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标。
影响四川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的主要污染物为粪大肠菌群(或总大肠菌群)、石油类、总氮等。
废水和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4年,全省工业和城市生活废水排放总量为24.17亿吨(2003年22.8亿吨),其中,工业废水11.92亿吨,占全省废水排放总量的49.3%,生活污水12.25亿吨,占全省废水排放总量的50.7%。
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88.21万吨(2003年93.6万吨),其中工业废水中COD排放量38.98万吨,较2003年下降15.44%,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49.23万吨,较2003年上升3.64%。
废水中氨氮排放量6.73万吨,其中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2.47万吨,较2003年下降14.82%,生活废水中氨氮排放量4.26万吨,较2003年增加4.24%。
水污染防治
2004年,全省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10.30亿吨(2003年9.83亿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86.43%(2003年81.82%)。
全年施工工业废水污染治理项目713个,投资9.73亿元,新增废水处理能力489.67万吨/日。
到2004年底,全省共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7座,污水处理能力145.85万吨/日。
大气环境
城市空气
2004年,四川省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上相对稳定,局部地区有所变化。
全省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城市比例以及属于三级、劣于三级的城市比例与上年相同。
2004年,24个统计城市中有5个城市(占统计城市的21%)满足规定的空气质量标准,其中甘孜州的康定县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一级标准,雅安、巴中、马尔康、都江堰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12个城市(占统计城市的50%)的空气质量为三级;7个城市(占统计城市的29%)的空气质量劣于三级。
眉山、巴中、广安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较上年有所好转,宜宾、自贡、绵阳3个城市空气质量有所下降,其余城市变化不大。
2004年空气质量级别分布
1、二氧化硫污染较上年有所减轻
2004年主要城市二氧化硫(SO2)浓度图
2004年,四川省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4毫克/立方米,超标率为3.2%。
24个统计城市中,宜宾、绵阳、广安、德阳、成都5个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的年均浓度超标,其中宜宾年均浓度超过空气质量三级标准。
与上年相比,全省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略低于上年(上年为0.0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超标的城市数与上年相同。
宜宾、绵阳、成都、攀枝花、泸州5个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有所增加,眉山、广安、内江、乐山、广元、南充、达州、巴中、西昌、江油10个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有所降低,其余城市基本不变。
总体上,全省城市环境空气受二氧化硫污染的程度较上年有所减轻。
2、二氧化氮污染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
2004年主要城市二氧化氮(NO2)浓度图
2004年,四川省城市空气中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3毫克/立方米,超标率为1.3%。
24个统计城市空气中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未超标。
与上年相比,全省城市空气中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与上年持平,但部分城市超标率较上年有所增加。
总体上,全省城市环境空气受二氧化氮污染的程度与上年基本持平。
3、颗粒物污染较上年有所减轻,但污染严重的态势仍未改变
2004年主要城市颗粒物浓度图
2004年,四川省城市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12毫克/立方米(上年为0.13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超标率为27.0%(上年为26.3%)。
24个统计城市中,有17个城市(占统计城市的70.8%)空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超标,其中,有6个城市(占统计城市的25.0%)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劣于国家空气质量三级标准。
与上年相比,全省城市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低于上年,超标城市的比例和劣于三级标准城市的比例较上年均有所减少。
24个统计城市中,眉山、资阳、巴中、广安、攀枝花、内江、绵阳、德阳、广元、遂宁、宜宾、峨眉山、江油、马尔康、康定15个城市颗粒物年均浓度有所降低,自贡、泸州、乐山、达州、雅安、西昌6个城市年均浓度有所增加,其余城市变化不大。
总体上,2004年四川省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污染较上年有所减轻,但可吸入颗粒物仍是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其污染严重的态势仍未改变。
4、酸雨污染较上年基本持平,污染仍然严重
2004年,全省降水年均pH值为4.8(上年为4.7),酸雨频率为27.0%(上年为25.4%),酸雨量与全年监测总雨量的比例为34.8%,较上年下降了近1个百分点。
24个统计城市中,德阳、资阳、马尔康、康定、都江堰5个城市未出现酸雨(上年为5个),其余城市均有酸雨出现,所占比例为79%,与上年相同。
我省开展监测的14个酸雨控制区中除德阳、资阳2个城市无酸雨外,其余各市均有酸雨产生。
两控区内降水pH平均值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但酸雨出现的频率有所增加。
与上年相比,2004年四川省酸雨污染程度较上年基本持平,表现为降水和酸雨酸度与上年基本持平。
酸雨覆盖的城市数与上年相同,酸雨量在全年监测总雨量的比例略有下降,但局部地区酸雨出现的频率有所增加。
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4年,全省工业废气排放量7466亿标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废气排放量为3839亿标立方米,生产工艺废气排放量为3627亿标立方米。
废气中二氧化硫、烟尘和粉尘排放量分别为126.41万吨、86.44万吨和43.84万吨,其中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排放量分别为109.86万吨、76.19万吨、43.84万吨。
生活二氧化硫、烟尘排放量分别为16.55万吨、10.25万吨。
大气污染防治
2004年,全省工业二氧化硫、烟尘、粉尘去除率分别为18.37%、82.84%和82.17%。
工业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排放达标率分别为52.59%、74.28%和61.80%。
全年施工大气污染治理项目410个,完成投资10.89亿元,新增废气处理能力1511.63万标立方米/时。
固体废物
产生、排放
2004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5846.64万吨(2003年5145.42万吨),排放量为120.89万吨(2003年132.87万吨)。
其中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分别为16.53万吨、1.17吨。
危险废物回收
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含氰废物(CN-):
45829克;高汞(汞类):
75612克;含砷废物(As):
16535克(毫升);氢氟酸(HF):
2500毫升;双氧水(H2O2):
2000毫升;重铬酸钾:
11050克;高锰酸钾:
8550克;甲醇:
2500毫升;甲醛、丙酮、乙醚:
86750毫升;不明成分:
1500克(或毫升)。
以上合计共重252826克(或毫升)。
其它危险废物:
无机氟化物、含铜废物、含锌废物、废酸碱、含镍废物、废溶剂等
约重24700克(或毫升)。
一般废弃物:
过期的钾、钠、铵盐;废弃的磷酸盐;无机氯化物及试剂等共约重171198克(或毫升)。
2004年9月达州市洪涝灾害中发生污染事故,对受污染的危险废物进行了妥善处理。
(其中剧毒类危废品约45060克,其他废弃危险品1660瓶;含氰废物100瓶,共重50000克;废酸碱和废有机溶剂约370升;待处置固态废试剂约重400000克。
)
综上所述,已回收待处置废物合计总重量(净重或净体积)为:
1313757克(或毫升)。
2004年先后对泸州市存放多年的800吨废硫酸和12万吨铬渣进行妥善处置。
综合利用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效率稳步增长。
2004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3407.35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为58.21%。
全年施工工业固体废物治理项目46个,完成投资11538.4万元,新增治理工业固体废物能力25638吨/日。
到2004年,全省建成运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6座。
声环境
2004年,四川省城市噪声污染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但噪声扰民仍相对较重,具体表现在:
居住区、商业与居住混合区、工业区夜间噪声超标率大于昼间,夜间噪声等效声级超标的城市数多于昼间。
全省各功能区噪声年均昼夜等效声级值与上年相同,为57.4分贝。
各城市中,年均昼夜等效声级最高值仍出现在达州市,为66.8分贝,最低是雅安市,为50.1分贝。
全省各功能区噪声昼间年平均超标率为17.2%,略低于上年(上年为17.4%)。
超标率最高仍是达州市,为57.5%,低于上年2个百分点。
最低仍是峨眉山市,其超标率为0.6%,与上年基本持平。
全省夜间年平均超标率为31.2%,高于上年1个百分点,夜间超标率最高是甘孜州的康定县,为75%,最低是峨眉山市,其超标率为1.2%。
监测城市按功能区评价的结果:
居住、文教区域(1类区)
2004年,全省昼间有8.7%的城市超标(上年为22.2%),夜间有26.1%的城市超标(上年16.7%)。
与上年比较,昼间超标城市数均低于上年,夜间的超标城市数高于上年。
昼间等效声级最高的是广汉市,为57.4分贝;最低仍是西昌市,为39.7分贝。
夜间等效声级最高的仍是达州市,为53.5分贝;最低是巴中市,为34.6分贝。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2类区)
2004年,全省昼间有18.2%的城市超标(上年为20.0%),夜间有22.7%的城市超标(上年10.0%)。
与上年比较,夜间的超标城市数高于上年。
昼间等效声级最高是达州市,为63.3分贝;最低是雅安市,为46.2分贝。
夜间等效声级最高是资阳市和广汉市,为53.1分贝;最低是德阳市,为38.3分贝。
工业区(3类区)
2004年,全省昼间有14.3%的城市超标(上年为5.3%),夜间有19.0%的城市超标(上年10.5%)。
与上年比较,昼间、夜间超标城市数均高于上年
昼间等效声级最高的是南充的阆中市,为76.2分贝;最低仍是雅安市,为42.4分贝。
夜间等效声级最高仍是达州市,为70.0分贝(高于上年);最低是资阳市,为40.5分贝。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4类区)
2004年,全省昼间有14.3%的城市超标(上年为21.0%),夜间有71.4%的城市超标(去年73.7%)。
与上年比较,昼间、夜间超标城市数均低于上年。
昼间等效声级最高的是达州市,为74.9分贝;最低是广汉市,为52.6分贝。
夜间等效声级最高的仍是达州市,为66.2分贝;最低的是都江堰市,为46.8分贝。
辐射环境
陆地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
2004年度全省选择夹江、绵阳两市为监测点,夹江点的陆地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为89.20-124.10nGy/h,绵阳点为52.4-89.8nGy/h,与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时的测量值一致。
地表水
对夹江、绵阳、宜宾三个点的青衣江、涪江和金沙江江段水中总放射性和核素含量监测结果分别为:
青衣江夹江段中总β比活度为17.0-60.4mBq/L,137Cs含量为0.54-1.41mBq/L,90Sr含量为3.63-8.09mBq/L,3H的含量为(1.0-6.4)×103mBq/L,均与对照断面测定结果基本一致。
在涪江绵阳段水中总α比活度为23.2-41.5mBq/L,总β比活度为83.3-152.1mBq/L,与对照与结果无明显差异。
金沙江宜宾段水中总α比活度为47.2-53.6mBq/L,总铀含量为6.5-9.2mBq/L,也与对照断面相应测定结果基本一致。
土壤及河道底泥
对夹江、绵阳和宜宾三个污染点周围土壤中总α、总β比活度及238U、232Th、226Ra、40K、137Cs、90Sr和60Co等核素含量分别监测结果。
均与相应对照点的测量值基本一致。
对绵阳点涪江段河道底泥中总α、总β比活度和238U含量监测结果,也在当地天然本底范围之内。
综上所述,在大渡河、青衣江、金沙江、白龙江、涪江的有关江段的江水中,放射性核素浓度属天然本底水平,而我省各核企业周围环境中的陆地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大气、土壤及生物样品等环境介质中的放射性水平也与相应的对照点和历年监测结果基本一致,均在天然本底辐射波动范围之内,未发现明显的放射性环境污染。
电磁辐射
在2004年度内全省对部分污染源周围环境电磁辐射监测结果表明,除少数电视调频广播发射塔周围个别点的综合场强和高压输电线系统的220kv及以上变电站周围个别点的工频电磁场超过国家标准外,其余各类设备周围的环境电磁辐射的测量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与历年监测结果基本一致。
放射性废物收贮
2004年度内,全省无放射性事故发生。
省环境辐射监测站对77个单位的223枚废放射源作了回收,出厂活度约为3.9×103Bq,及时消除了分散贮存废放射源的潜在隐患,保证了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生态环境
四川省有多姿多彩的自然景观,旅游资源得天独厚,是野生动植物的乐园。
全省拥有野生脊椎动物1100多种,其中包括最为珍贵的大熊猫、小熊猫、金丝猴等,列入全国重点保护动物的有136种,占全国的37%;有野生高等植物1万余种,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其中裸子植物居全国第一。
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生态现状,决定了四川是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重点区域,肩负着确保三峡库区及长江中下游生态环境安全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历史重任。
四川省在全国率先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开展“绿化全川”及“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到2004年底,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7.94%。
全省已建各类自然保护区131个,总面积761万公顷,占全省幅员面积的15.69%,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8个,省级自然保护区67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46个,使我省70─80%的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
全省建成100多个风景名胜区,其中国家级的风景名胜区15个,省级风景名胜区74个;建有森林公园85个。
这些保护区的建立对保护植被、水源涵养、减少水土流失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全省已建有75个生态示范区,其中国家级生态示范区35个,省级生态示范区40个,总面积16.81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4.66%。
全省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三千多平方公里;加强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保护监管,尽量少占林地、草地,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新的水土流失产生;对具有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的区域建立了生态功能保护区,如对我省地处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域的若尔盖县、红原县和阿坝县建立了若尔盖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采取有力的措施,逐步恢复原有的生态功能。
全省共建生态功能保护区8个,总面积为1708863公顷,占国土面积3.52%。
措施与行动
省委省政府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
省委书记、省长视察环保工作情况
2004年,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
2月26日,省委书记张学忠、省长张中伟、省委副书记陶武先等领导视察岷、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并决定省委、省政府两个一把手今后每年视察一次环保工作。
特别是在3月沱江污染事故发生以后,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讨论,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环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全省环保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安排部署,大力推动。
省委、省政府严肃处理川化特大污染事故
沱江特大事故,历时26天,造成经济损失21935万元,损失巨大,教训深刻。
省委、省政府在认真处理善后工作的同时,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川化集团董事长赵彦博受党内警告处分;川化集团公司总裁谢木喜被责令引咎辞职;川化公司总经理李俭等5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省委、省政府自贡环保工作现场会议
12月23-24日,省委、省政府在自贡召开环保工作现场会。
省上四大班子领导、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党委书记、市州长、分管环保副市(州)长、全省治污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省委书记张学忠、省长张中伟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党政一把手责任目标
省委、省政府下达了2004年市州党政一把手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将环境质量状况、工业污染防治、自然生态建设、环保基础设施和环保自身能力建设等重要内容列入了目标。
目标下达后,各市(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认真吸取沱江特大污染事故的深刻教训,切实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围绕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分解落实目标,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了目标完成。
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2004年12月30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川委发[2004]38号),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以下八个方面加强环境保护:
一、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二、突出“三江”治理,加快水环境保护;三、加大防治力度,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四、强化综合整治,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五、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努力改善生态环境;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创建资源节约型社会;七、加快制度创新,提高环保能力;八、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环保工作协调机制。
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听取省政府关于沱江特大污染事故的专题报告,并于7月份对两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重点督办,责成各级政府改进工作,增添措施,求真务实抓环保工作。
省政府先后四次召开环境保护和重点工业污染源整治会议,提出“三治一保五落实”的总体要求(即整治工业、城市、农村三个污染源,确保人民饮用水安全,做到责任、时间、措施、投入、监管五落实)。
省政协多次组织人力视察水污染防治工作,督促重点环境问题的解决。
工业污染源防治
挂牌整治重点污染源
在2003年重点整治造纸行业的基础上,2004年挂牌整治食品、化工、印染、制革、再生纸五大行业564家重点超标排污企业,其中52家由省政府挂牌督办,其余512家由市州政府挂牌督办,全部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