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第30个110宣传日活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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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第30个110宣传日活动方案
XX第30个110宣传日活动方案
【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群众的110,你我的30年”这一主题,深入宣传多年来110在依法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推进平安宿迁建设等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宣传活动形式】
(一)坚持传统方式与现代传媒相结合。
既要通过召开专题发布会、接受访谈、上街咨询、展板展示、发放宣传手册等传统形式,也要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移动通讯设备等现代新闻资讯渠道,精心策划宣传专题,对先进人物、感人事迹、便民利民措施进行专门宣传。
(二)坚持网上宣传与网上互动相结合。
积极依托近年来公安机关微信、微博、微视频和客户端等“三微一端”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公安微博、微信的集群优势,坚持正面宣传110所付出的艰辛与取得的成绩,并与群众积极开展互动,及时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吸引群众关注。
(三)坚持走出警营与请进建言相结合。
组织广大民警深入社区、深入学校、深入单位,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群众呼声,不断促进110接处警工作的改进和提升。
主动邀请各界群众代表走进警营等方式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110的理解,最大限度地与群众实现零距离互动,把宣传活动与走访群众、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使110的各项工作更加顺应群众期待、满足群众需求。
【宣传活动内容】
宣传内容要紧紧围绕“群众的110,你我的30年”这一主题,全方位展示110在依法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推进平安宿迁建设等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一)充分展示110工作实绩。
认真回顾本地30年来110报警服务工作发展历程,收集图片资料,制作宣传手册和专题片,向群众展示110发展过程。
全面总结展示110工作所取得成绩,特别是对110在打击犯罪、灾害救援、应急处突和救危解难等方面的先进事迹、先进个人和典型案例进行重点宣传,争取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
(二)引导群众正确使用110。
加强110使用知识普及,进一步明确110职责、受理范围,使群众了解掌握正确拨打110。
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加强12345、12315等各类热线电话和群众求助电话的宣传,使群众知晓110主要受理群众的紧急报警求助。
公开曝光一批恶意骚扰、滥打110的反面典型,通过典型案例宣传,让群众知道恶意拨打110是一种违法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其正确使用110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珍惜有限的110资源,切实为110减负。
(三)大力宣传110建设新成果。
强化对12110短信报警、网络报警等110报警服务新举措的宣传,充分展示30年来110建设的新成果,引导群众通过110报警电话以外的新途径实现快速报警求助,更好地服务群众。
结合本地实际,集中宣传本地便民利民新举措,扩大知晓率,提高服务效率,降低110报警呼入量,减轻接警压力。
(四)扩大安全防范知识宣传。
紧紧围绕“防盗、防骗、防抢、防火”等安全防范重点,积极开展收集、制作、提供有关案件防范知识、典型案例、宣传咨询等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特别是对日趋严重的通讯网络诈骗犯罪,重点针对易受骗重点人群,有针对性的开展防范宣传,加大新型诈骗犯罪警情案例的通报,使其及时掌握新型诈骗犯罪的类型,防止大额通讯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
(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
坚持走群众路线,在深入开展110宣传活动同时,结合年底行风评议工作,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领域,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特别是110的意见建议。
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要予以采纳并落实工作措施,从而进一步改进和加强110工作,提升110工作水平。
属于公安机关其他部门的,及时将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转递,并跟踪了解办理情况,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和群众满意度。
(六)建立健全110宣传长效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110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把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扩大110宣传活动的实际效果。
进一步加强警种部门宣传配合,定期向新闻部门通报110接到新情况、新问题,共同研究制定宣传方案,及时向群众播报治安新动态,提醒群众加强防范。
【宣传活动具体分工】
(一)出标语。
市区由宿城分局、宿豫分局安排辖区各有关单位分别出靠牌20块,其他分局5-10块,多出不限。
全市各派出所均要在辖区内张贴一定数量的标语,有条件的单位要充分利用辖区公共场所LED显示屏开展宣传,水警支队要在船闸内张贴标语,交警支队在城区重点路段酌情张贴。
沭阳、泗阳、泗洪三县局根据实际情况出一定数量的靠牌或张贴标语。
(二)散发宣传品。
市区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统一印制宣传品由各分局、交警支队组织专人发放。
各县局自行安排。
(三)广场咨询。
XX年1月10日上午由市局指挥中心牵头组织各分局、法制、交警、消防等部门在市区联合举行“110报警服务咨询”(地点另行通知)活动;各县局也应于同一日组织警力举办咨询活动。
活动时间为一天。
(四)宣传报道。
由市局宣传处负责组织落实,依托报纸、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宣传阵地,通过党政领导发表讲话、文章,局领导接受新闻媒体专访,召开新闻发布会、开辟110专题栏目,以及刊登公益广告、群发短信等形式,扩大宣传活动的深度和广度。
(五)开展表彰工作。
由市局组教处牵头,对XX年度110接处警工作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开展接处警工作回访。
以警情回访、民警上门征询意见、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方法,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110接处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110宣传工作,成立由分管领导挂帅,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及早研究、认真谋划、精心制定110宣传活动计划和方案,细化分解任务,逐一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篇二:
一、活动主题
为大力宣传110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充分展示“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良好形象,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110的理解和支持,201*年1月,港口区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110,与您携手共创平安”,结合港口区的具体情况,集中组织开展以“微笑城市110邀您同行”为主题的110宣传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年1月1日至201*年1月31日。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次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分局成立110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韦更望担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莫自华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分局各单位主要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实施,由办公室副主任全宏燕担任办公室主任。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召开“110宣传日”新闻发布会。
1月9日上午9时,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110接处警工作成果、鲜活案例和感人事迹,大力宣传110拓展服务范畴、开展社会联动等方面的便民利民举措。
通报110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爱护、理解、支持110,共同促进110的发展。
分局各警种部门特别是一线接处警单位要总结提炼XX年接处警工作数据、亮点、典型案事例,特别是在接处警、救助群众等工作中采取的便民利民措施、涌现的好人好事、发掘的先进典型等,要在1月7日上午下班前形成文字材料报办公室汇总。
办公室要在1月7日下午下班前及时上报市局宣传科。
(二)举行110街面宣传活动。
1月9日上午11时,分局在防城港市实验小学门口举办201*年“110,与您携手共创平安”和“微笑城市110邀您同行”主题宣传活动。
具体安排如下:
1.由办公室负责活动现场影音设备租借及在周边围墙悬挂“110,与您携手共创平安”和“微笑城市110邀您同行”横幅;
2.分局国保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需携带1张展板供现场展示(1月7日下午下班前将展板内容提供给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制作摆放);
3.由办公室制作摆放港口公安分局、港口交警大队、港口边防大队、港口消防大队等单位台卡;
4.由白沙万派出所对接联通公司提供桌椅、阳伞,协调实验小学用电;
5.政工室、国保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边防大队、白沙万和渔万派出所等警种部门要制作宣传单等资料实地发放,接受现场群众咨询,各单位至少2人到现场参加活动,统一着冬执勤服,戴帽;
6.由办公室安排宣传员跟踪拍摄拟稿,同时做好活动现场微博直播工作;
7.因活动时间恰逢学校放学,车辆、人员众多,由交警大队提前做好交通管制,白沙万派出所2名同志维护现场秩序。
(三)邀请各界群众体验110接处警工作。
各派出所可邀请社会企事业单位人员、学校师生、社会监督员及各界群众代表到110报警服务台体验接警工作,由各派出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排,提前报局办公室与市局指挥中心对接安排好参观。
各单位也同时以座谈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接处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广大群众更加了解110接处警工作,增进对110工作及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平面媒体宣传工作。
市局在防城港日报和防城港电视台开设专栏专版,开展110主题宣传月活动,分局各单位要向市局宣传科提供XX年110接处警工作总结及先进典型事迹材料。
(五)开展广告展板宣传。
各派出所要充分利用辖区内城市大型电子屏播放110宣传动态视频,在人流密集处粘贴1-2条110宣传标语(见附件1)。
(六)互联网及通信宣传。
各单位要立足本地实际,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网上宣传与网下互动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短信等媒体手段,因地制宜,深入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活动。
宣传月期间,市局指挥中心联合各县(区、市)公安局(分局)、市局办公室、刑侦支队、治安支队、交警支队、边防支队、消防支队、网安支队、禁毒支队、经侦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法制支队、宣传科、户政科、科技信息化科在“新浪”、“腾讯”微博同时开展以“微笑城市110邀您同行”为主题的微博“在线访谈”活动,市局办公室负责制定“110微博访谈”活动方案及开展相关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110宣传月”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及有关媒体联系,邀请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参加110宣传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媒体对110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宣传报道。
(三)对活动开展进行督导检查。
(四)各单位要对此次宣传月活动及时进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于201*年1月9日下午17时前将110宣传日活动总结、音像资料及统计表(见附件2),通过“OA办公系统”报分局办公室;110宣传月活动总结于1月30日前通过“OA办公系统”报分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