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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制度

机运管理部

2018年度

职工学习和安全培训制度

一、培训学习:

机运管理部鼓励职工学习文化、安全知识,勤学苦练岗位技能,将尽量为职工学习、培训提供良好的条件,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综合素质。

二、岗前培训:

所有职工必须经矿有关部门进行脱产安全培训,获取资格证书后,机运管理部各队方可安排上岗。

三、普通培训:

可以采取分批和集中等方式,由机运管理部技术人员组织职工学习各种管理规定、措施及事故案例,也可请有专业特长的老工人讲课,传授技术和工作经验,以普遍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岗位技能。

四、班中培训: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新工人要签订师徒合同,由经验丰富的老工人,结合理论知识和现场实际进行传、帮、带,以提高新工人安全意识和岗位技能。

五、专业培训:

机运管理部将定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外派专业技术培训、达到特殊工种岗位工持证上岗。

五、绩效考核: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机运管理部将给予嘉奖,并在年终评先,后备干部推荐,组织发展和技工评聘上优先考虑,并记录在案。

1、在涉及以上(含矿级)技术比武中获奖者;

2、在工区组织考核中成绩突出者;

3、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中,表现突出,避免事故或减少事故损失者;

4、有革新和创新成果者,提高生产效率或效益者。

安全例会学习制度

按照朱集西煤矿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以下安全学习制度。

一、本部门安全学习日时间为每周五,上午8点,下午14点半,员工任意选择一个时间参加即可。

正常休班的职工除外,机运管理部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安全学习。

二、学习当天无故缺席者,罚款20元;迟到5分钟以内者,罚款10元;迟到5分钟以上者,视为旷会,罚款20元。

三、学习期间,禁止玩手机,发现一次,罚款10元;中途无故离开者,按旷会处理,罚款20元。

四、出现连续旷会2次的,给予罚款50元处理;出现2次以上旷会的,给予责任人罚款100元,分管队长罚款50元处理。

五、因休班未能参加安全学习会的,在休班返岗后,到考核员处补充贯彻签字,不及时签字的,一律按旷会处理,罚款20元。

六、学习实行签到制,必须本人签字,发现代签者,给予代签者罚款10元,被代签者罚款20元。

以上处罚结果交由各队主管队长,主管队长在当天绩效工分里予以扣除。

七、安全学习地点设在机运管理部会议室。

八、安全学习的主要内容是:

矿井概况、工作环境及井下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造成的职业健康伤害和伤亡事故;工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撤离现场的责任、义务和权利;了解应急预案和发生瓦斯爆炸、水害、火灾、顶板等灾害的自救互救、急救方法和避灾路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救器等安全逃生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出入井手续、通风安全系统,报警系统和安全指示标志;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总结上周的安全工作及安全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精神;提出本周各队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下周的安全工作重点。

九、安全学习形式:

结合我矿和我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和大多数职工文化水平较低的现状,充分利用电视、多媒体、动画、漫画等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学习,坚持安全学习与文化补习相结合、针对性教育与系统讲解相结合、形象化培训与老工人“传、帮、带”相结合。

十、组织安全学习任务由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担任。

机运管理部班组学习培训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培训,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按需施教、保证质量,突出重点、全员培训,目标管理,责任倒查”的原则,紧紧围绕单位建设和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以提高全员安全素质为目标,落实培训责任,规范培训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培训工作重点是加强“三项建设”,完善“三项机制”,抓好“四类培训”。

即:

三项建设:

培训组织建设,培训信息化建设,培训队伍建设。

四项机制:

目标管理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考核督查机制。

四类培训:

岗位资质培训,能力素质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实操技能培训。

三、重点工作安排

1、加强岗位培训,坚决做到岗位工持证上岗

本着服务于安全生产的原则,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先持证、后上岗,坚决贯彻公司严禁班后培训的原则,实行全脱产培复训。

严格按照国家法规要求,安全管理人员一年一复训,煤矿井下特殊工种三年一复训,煤矿主要技术工种及一般工种两年一复训。

对未持证和未培训合格的人员严禁安排上岗,否则送“三违”学习班学习。

1)、抓好“两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培训

根据公司与矿培(复)训计划,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质培(复)训。

各班队应及时按计划安排培(复)训人员,任何班队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培(复)训或减少培(复)训人员,坚决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确保100%持有效证件上岗。

加强证件管理,必须“人、岗、证”相符。

地面特种作业人员,我单位有包括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高处作业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实行持证上岗。

每年在岗培训不少于20学时。

2)、抓好一般岗位员工取证培训

加强小绞车司机、电机车司机、信号把钩工等主要技术工种取证培训,确保持证率达100%。

矿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3)、加强班队长培训。

生产部门班队长每年轮训一次。

培训形式为脱产培训。

考核不合格坚决不允许上岗。

经培训考核合格,由公司统一颁发《班队长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2、加强能力素质培训,大力推进素质工程建设。

根据是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举办各类专项培训。

强化单位内部自主培训,安排技术人员讲解工程施工方面安全知识;邀请政工部人员宣贯企业文化知识,增强员工凝聚力;邀请安监部人员深入讲解安全形势以及经典事故案例,吸取教训;邀请各岗位技术能手,现场指导员工实操技能,纠正不良操作习惯,提高操作水平,打造高、精、尖技术水平团队。

3、深入开展“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活动。

4、因撇勾延点导致学员无法按时上课的,追究所在班队班队长责任;学习期间学员无故旷课的,罚100元/次,迟到、早退的,罚50元/次。

5、坚持部门、班组日常教育培训。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培训工作“五个一”活动的通知》,深入实施“员工每日学习一题、每周学习一案例,部门每月进行一抽考、每季开展一评比,高级技能工每季带出一个初级工(高级技师每年带出一个高级工)”的“五个一”培训活动。

培训内容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全体人员进行“人人都是技术能手”和“人人都是班组长”现场安全理念教育和手指口述、岗位作业标准、煤矿灾害识别与防治、典型事故案例等培训,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培训网员负责“五个一”培训的日常检查指导与不定期检查,有奖有罚,即时通报。

扎实开展好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每周五定为“事故案例学习日”,各队要利用班前会认真组织进行学习,分专业、有针对性的学习分析事故案例,要求员工每人每月至少了解掌握一起事故案例及防范措施,班队长以上干部每人每月至少掌握两起事故案例及防范措施。

通过案例教育,让干部员工真正感受到安全事故的切肤之痛,切实强化安全意识。

培训网员要对各队学习情况进行督察,并采用现场随机问答的形式对有关人员学习掌握情况进行测试。

不按规定组织学习或学习掌握效果不好的,给予责任人100元/次

6、加强专项业务培训,保证安全培训内容全覆盖。

根据我矿矿井实际,加强职业危害与防突知识、应急救援、消防及公共安全培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员工防范和自救意识,保障自身生命安全。

7、全员防突培训。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19号令发布施行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公司关于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管理规定。

我矿每年定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员防突学习月”活动,学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技术、工艺、措施等。

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培训教学计划、通知、点名签到册、试卷、成绩表、教案等培训资料留培训中心存档。

8、职业危害培训。

认真贯彻落实《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号)文件精神,加强对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

9、应急救援培训。

贯彻落实《安徽省煤矿井下生产安全紧急情况停产撤人规定》(皖煤监〔2014〕26号)文件规定,按照朱集西煤矿《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文件要求,以及地面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在每期培训班中做好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工作,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知识。

同时我部将利用安全例会、班前会、黑板报等形式开展应急救援自主培训,各班队必须紧密配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培训工作,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0、消防及公共安全培训。

为切实提高员工消防及公共安全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开展消防及公共安全培训。

矿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及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培训中心负责将消防及公共安全知识列入每期培训班课程,并纳入考试。

11、加强实操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岗位胜任能力。

2018年,我单位将积极组织学员参加矿培训中心组织的实操培训,未按规定参培者将扣除相应绩效考核分。

四、保障措施

1、明确培训目标,落实培训责任。

严格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党政同责,做到责任到人,岗责统一。

严禁“伪”培训、“假”培训。

2、建立培训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我部党政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队长作为本班队培训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培训网员作为部门培训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各负其责,切实发挥作用,共同促进培训目标的完成。

我部门与班队、班组层层签订培训目标责任书,要求内容要具体,责任要明确。

部门培训目标责任书要报培训中心留存。

五、加强培训管理,严格考核评估。

1、严格培训纪律管理制度。

凡参加培训中心组织的脱产培训班,培训期间工资按矿文件执行。

班队未按要求安排学员参加的,扣队长绩效考核分50元/人次。

参训学员凡迟到、早退的罚50元/次,旷课的罚100元/次。

参加公司和其他单位组织的脱产培训,考试不及格的,培训期间无工资,补考不及格的,培训费自理,不按规定参加培训以及不及格人员拒不参加补考的,按“三违”论处,无证严禁从事相应岗位工种作业。

参加矿组织的一般工种培训(脱产),培训班结束后,考试成绩不合格罚款100元并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的培训期间无工资。

培训期间无故缺考按不及格处理并罚款200元,发现替考的,连同替考人员一起按“三违”论处。

员工在培训期间,违反培训纪律且不服从管理的,按“三违”论处。

员工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每少一人扣责任班队长绩效考核50元/人.次。

2、实行培训工作例会及计划报送制度。

部长或书记、培训网员必须按时参加矿培训工作例会,每月25日前把下月培训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培训中心,迟报扣培训网员绩效考核50元/天。

4、其他奖惩条例

1)、培训出勤管理。

凡我部组织或协助其它单位开设的培训班,学员未按要求参加的,每少一人罚责任队长50元。

参训学员凡迟到、早退的扣责任队长10元/人次,旷课、旷考的扣责任队长20元/人次。

2)、培训工作例会制度。

培训网员应准时参加每月定期召开的培训工作例会,违者罚50元/次。

3)、矿上或者上级单位组织的培训学习,所需材料由各队负责收齐后交到培训网员处,再由培训网员整理归档后上报。

各队若未按规定时间上交完整材料,则扣责任队长20元/人次,所造成的后果由队长负直接责任,若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的由个人承担。

4)、员工学习记录本(即每日一题本子)管理。

(1)、各队“每日一题”学习记录本要定点放置,以便管理,每日一题本子要确保整洁(严禁乱写、乱画)、完整(严禁乱撕、日期、主讲人要填写齐全),严禁迟记提前记,不得因休班而少写。

部培训网员不定期进行检查,每检查发现一本不合格罚责任队长10元/本,并限期责令整改,到期不整改的,加倍予以处罚。

无故丢失罚个人100元,重新领新本。

(2)、每周五必须要抄写一个事故案例,每少一个罚责任队长20元。

(3)、各队队长要每周对本队“每日一题”学习记录本进行签阅并进行考核,队长不在时可委托班长代签,签阅必须使用红笔,检查发现不签阅、未用红笔签阅、存在问题未发现或不考核处理的,罚所在队队长20元/本。

(注:

以上部分钱款折合工分月底加减)。

“导师带徒”管理规定

为拓宽员工培训的方式方法,提升员工整体素质,根据集团公司及朱集西分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导师带徒”规定。

一、目的意义

通过“导师带徒”活动的开展,旨在整体提高员工技能水平,特别是新进员工的岗位技能,培养新员工高尚的职业道德,增强新员工的爱岗敬业意识,缩短新员工岗位成长成才和融入企业的时间,为加快矿井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保证。

二、活动时间

2018年元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活动对象及范围

(一)导师人选

1.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管技人员。

2.具有高级工、中级工、技师资格证书的员工。

3.具有丰富的理论、现场实践操作经验的员工。

(二)徒弟人选

1.新进矿工人、新进大中专毕业生。

2.中、初级技能工。

四、活动内容

活动包括新进员工、大中专毕业生岗位带徒和技能等级升级两方面。

具体要求为“四带一保”,即带思想、带作风、带业务、带纪律、保安全。

师傅结合实际,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帮助徒弟培养扎实、勤俭、严谨、好学、协作的良好作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立足实际,不断积累实践经验,提高岗位操作技能,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确保安全生产。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导师带徒活动的领导,确保导师带徒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部长、支部书记

副组长:

副部长、技术首席

成员:

各队队长、技术员、培训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培训网员负责活动的日常具体工作。

六、实施办法

1.凡矿招收的新工人、大中专毕业生必须与老工人、管技人员签订为期四个月的师徒合同,使其尽快达到独立工作的标准;单位高级工与中级工、中级工与初级工建立师徒关系,签订师徒合同,帮助其提高一个技能等级,通过矿或公司技能等级认定

2.矿分配到单位的新员工,各班队要及时认真负责的为其挑选师傅,签订《师徒合同》,举行签字仪式,并将带徒档案和师徒合同报部门培训网员处备案。

3.师徒关系确立后,在安排工作任务时应考虑便于师徒履行传、帮、带职责,每位师傅原则上实行一带一,最多可带三个徒弟;要做好导师带徒岗位学习培训记录,作为动态检查考核的内容之一。

七、“导师带徒”工作程序

1、由班队根据梳理师徒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确定师徒人选。

2、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开展师徒双向选择,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师带徒结对人选。

3、组织召拜师会议,正式启动导师带徒活动工作,师徒双方签订师带徒活动培养协议书。

4、导师撰写指导内容和计划,徒弟撰写学习计划;

5、对导学成绩或成果进行评价;

6、对优秀导师和徒弟进行表彰。

八、“导师带徒”培训协议书

通过签订“导师带徒”培训协议书,明确师徒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保障活动的顺利实施,保证活动的培训实效。

导师和徒弟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导师的权利义务

(1)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学习培养工作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制定培养措施;

(2)导师有接受“导师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检查的义务;

(3)导师应帮助徒弟选择确定主要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4)导师应通过言传身教,专题讲座或谈心,指派徒弟为工作助理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学习活动。

2、徒弟的权利义务

(1)徒弟有接受导师在理论、实践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指导的权利和义务

(2)尊重导师,刻苦学习,不断提高;

(3)结合自身岗位和职业规划要求,提出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

(4)服从导师的教育培训安排,接受领导小组的监督考核。

九、考核与监督

1、“导师带徒”合同签订为期4个月,为了确保“导师带徒”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部门在活动期间将对学习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活动期满要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2、“导师带徒”期间,每月从徒弟工分总额中扣除10分,补助给带徒导师,合同期限4个月,导师带徒结束后,由部门组织进行业务技能考核,凡徒弟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该导师扣除绩效考核40分的处罚,对于徒弟则扣除绩效考核20分的处罚。

以此促进我部导师带徒培训工作有效开展。

3、师徒合同以签订期限为准,期满经考核合格自动失效,考核不合格继续履行合同。

师傅或徒弟辞职、调出、转岗等,合同自动失效。

4、对无故取消师徒合同或徒弟在工作中出现违章、违纪、安全生产事故、谎报事实的师徒,除分别进行通报批评外,师徒共同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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