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管理办法试行丽水学院工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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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管理办法试行丽水学院工会
丽水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丰富和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引导和规范教职工文体协会建设,营造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特制定《丽水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管理办法》。
第二条 教职工文体协会是在校工会管理和指导下,由教职工自愿组建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组织,独立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教职工文体协会以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为目的,充分吸收具有共同爱好的教职工参加,是非营利的群众组织。
校工会对教职工文体协会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在活动经费上给予支持。
第二章 协会的组建和章程
第四条 教职工文体协会由共同兴趣的教职工倡议,经学校工会审核同意后,通过民主方式组建成立。
第五条 教职工文体协会申请成立的条件:
1.教职工文体协会活动内容要积极健康,有利于教职工娱乐身心和增强体质。
2.组建教职工文体协会要向学校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成立。
3.具有明确的协会章程。
4.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财务有专人管理。
5.文体协会要面向全校教职工,协会发起时人员不得少于15人。
6.每年至少组织2次与协会相关的活动。
第六条教职工文体协会申请成立程序:
1.由拟成立文体协会的负责人向校工会提交《丽水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成立申请表》、《丽水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负责人登记表》,同时提交文体协会的章程、会员名单等材料。
2.经校工会审核批准后办理登记手续并备案。
3.协会可以自行设计会旗、会徽、会标等,但须经校工会批准并备案。
第七条 教职工文体协会章程的内容:
1.教职工文体协会的名称。
2.协会性质和宗旨。
3.协会的组织机构。
4.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5.协会活动的形式、组织纪律。
6.经费的来源渠道和使用范围。
第三章 协会会员和组织机构
第八条 会员加入文体协会条件:
1.本校在职教职工。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
3.热爱学校,承认协会章程,服从协会管理,履行会员义务。
第九条 文体协会负责人的产生和要求:
1.文体协会可根据自身规模和实际需要,设置名誉会长、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
2.文体协会负责人由协会会员或代表民主选举产生,上报学校工会批准。
3.文体协会负责人更换时应及时与校工会联系,新的负责人需经协会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上报学校工会批准。
4.文体协会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能够调动会员积极性,不断稳定和扩大队伍,保持协会的生机和活力;群众基础好,善于团结广大教职工,热心协会工作,乐于为大家服务。
第十条文体协会会员享有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工作建议权、策划权。
3.有权参加协会各项活动,有权监督协会经费的使用。
第十一条 文体协会会员履行的义务:
1.认真执行协会的各项决定,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
2.认真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主动向协会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意见。
3.按协会章程规定缴纳会费。
第四章 文体协会的管理
第十二条 各文体协会根据各自的章程和活动计划开展活动,成员招募及活动开展必须奉行公开原则。
每个协会成员必须办理入会手续,填写入会登记表,报校工会备案。
第十三条各文体协会每年应召开协会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工作,通报经费使用情况。
学校工会定期对教职工文体协会工作进行检查,并定期召开协会工作会议。
各文体协会要主动接受校工会的监督和工作指导。
第十四条 教职工文体协会的活动
1.各文体协会要根据各自特点和情况,兼顾普及和专业广泛吸收具有共同爱好的教职工参加,积极主动地开展活动,以适应广大教职工不同需求。
2.各文体协会有义务协助学校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相关的教职工活动,对教职工的相关活动进行指导。
3.各文体协会以组织内部教职工活动为主,每年适当参加一些校外组织的活动,以加强交流,提高水平。
第十五条教职工文体协会经费的管理
1.各文体协会成立之初,由校工会一次性拨付一笔启动经费。
2.各文体协会可按实际情况制定会费标准,收取会费,并制定会费管理办法。
会费应由协会专人管理,并经协会负责人签字报销。
各协会应定期向会员报告会费使用情况。
3.校工会委托文体协会组织的面向全校或者代表学校参加省、市级以上的交流、展示、演出、比赛等活动,校工会给予经费支持。
4.校工会支持各文体协会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将根据其活动内容、人员规模及活动效果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5.各文体协会组织活动产生的费用,属校工会支持范围内的,由协会负责人签字,校工会审核,按工会财务制度报销。
第十六条各文体协会应每年年初向校工会递交年度工作计划,校工会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各文体协会每年年底需提交本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包括:
1.协会自行组织以及配合学校组织的活动内容、次数、参加人数等。
2.受学校委托参加校外交流、展示、演出、比赛等活动情况。
3.协会活动实际成效,包括宣传海报、展板、新闻稿件、图片、声像资料等。
4.经费(自筹资金、校工会拨款)使用情况报表。
5.本年度老会员名单及新发展会员的名单。
第十八条校工会定期开展文体协会活动的考核评比,对优秀文体协会及协会负责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九条教职工文体协会的取缔或解散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协会,应予取缔或解散: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扰乱学校正常的秩序,利用协会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2.拒绝接受校工会的正常工作指导。
3.协会一年内未进行正常活动。
4.背离协会活动宗旨,在教职工中造成不良影响。
5.未经批准,擅自成立。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从2011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丽水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成立申请表
协会名称
协会人数
拟定活动地点
拟定活动时间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1.固定电话
2.移动电话
Email
名誉
会长
会长
秘书长
协
会
宗
旨
活
动
形
式
经
费
来
源
协会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工会意见
(公章)
年月日
丽水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负责人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一
寸
照
片
民族
政治面貌
加入时间
学历
学位
职称
所在单位
及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固定电话:
协会
名称
协
会
工
作
构
想
丽水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一览
序号
协会名称
会长
秘书长
联系方式
1
篮球
金晓峰
吴叶伟
会长:
/665678
秘书长:
/672008
2
乒乓球
李振亮
施伟明
会长:
/525626
秘书长:
/686663
3
排球
叶选怡
李香珠
会长:
/657072
秘书长:
/564452
4
登山
柳亚平
谢晓敏
会长:
秘书长:
5
女子健身
李淑红
阎九峰
会长:
/81590
秘书长:
/48468
6
太极拳
李振亮
廖峰
会长:
/525626
秘书长:
2585510
7
集邮
叶华松
王锋
会长:
/668098
秘书长:
588886
8
羽毛球
邱素英
潘宇峰
会长:
/668058
秘书长:
687721
丽水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会员入会登记表
协会名称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身份证号码
部门
职称、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通迅地址
电子邮箱
协会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注: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协会存档,一份交校工会备案。
丽水学院教职工协会会员名单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姓名
所在单位
职务职称
移动电话
Email
协会内
担任职务
丽水学院工会教职工文体协会年度考核登记表
协会名称:
填表时间:
年月日
成员人数情况
现有成员数
人
其中男人,女人
本年度新增成员
人
本年度减少
人,原因:
开展活动情况
完成年度活动计划情况
全部实施〇
部分实施〇
全未实施〇
参加省、市活动或比赛
次数()获奖情况:
(另附次数:
,
获奖情况(另附)
召开研究组织活动的会议
次数:
年度活动报告
(简要报告遵守法律、规章制度,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和财务管理情况)
校工会考核意见
年月日
丽水学院优秀教职工文体协会申请表
协会名称
协会会长
秘书长
会员人数
开展活动情况
协会内部活动:
承办全校性教职工活动:
配合学校工会外出比赛情况
协会推荐意见
年月日
校工会意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