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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艺术馆室内装修设计项目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1

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龙岩市艺术馆室内装修设计项目

2

立项批准文号

3

建设项目用地位置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

4

建筑面积

9000平米

5

建设项目总投资额

6

招标部分总投资额

7

项目资金来源情况

8

招标内容

龙岩市艺术馆室内装修设计项目

9

设计各阶段

周期要求

10

投标人资格要求

相相项目设计完工案例

11

投标人信誉要求

12

项目负责人要求

13

投标担保金额

14

履约担保金

15

资格审查方式

16

评标、定标办法

17

投标有效期

18

现场踏勘

19

澄清、修改、补充的提交及获取

20

投标文件份数

21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22

开标时间地点

二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已获批准,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设计人。

2.设计资金

2.1设计资金已获得,保证满足本项目设计合同的支付。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招标文件以及提交招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设计方案补偿办法:

未中标的设计方案,招标人给予评审得分第2名的投标人40000元补偿、给予评审得分第3名的投标人20000元补偿,招标人对其设计成果有权使用。

设计方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无效投标不予补偿。

4.投标资格

4.1投标人保证满足投标须知中前附表第10、11、12项确定的投标资格及其它要求。

4.2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3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

在公告期间,其它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文件购买单位不投标,且不说明原因,将限制其购买人购买本市其它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凡购买招标文件后,购买人单位不参加投标的,将没收诚信保证金。

5.投标有效期

5.1投标有效期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执行。

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5.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5.3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

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担保有效期。

5.4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投标担保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

6.踏勘现场

6.1投标人应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现场资料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作出的推论、理解及结论概不负责。

6.3投标人踏勘现场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担保

7.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招标人委托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投标保证金。

7.2投标担保形式:

本地企业在龙岩市区金融机构开户的使用转账支票,其他企业使用银行汇票,无论本地企业或外地企业一律不得使用其它结算方式,投标担保金的付款人单位及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且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中汇出,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缴纳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至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银行汇票开户行“汇票专用章”和经办人印章模糊或盖在汇票边上缺角的,务必请开户行重新出具,否则汇票将被拒收。

7.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和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地点:

龙岩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缴纳和退还均通过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结算。

8.中标人履约担保

8.1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担保方式,于签订设计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8.2履约担保将作为设计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组成

9.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设计任务书

第三章合同文件主要条款

第四章投标函部分格式

9.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10.1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0.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于2016年08月日11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未疑问的视同认可)发送到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要求注明被疑问项目名称,不要标明疑问人的单位名称。

邮箱。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修改或补充,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提交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后,投标人于2016年08月日16时后到龙岩市招标投标管理网上下载(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两日前应当每天都要上网查阅,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

该澄清、修改或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四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分为投标函部分、设计方案(包括设计说明、彩色透视或鸟瞰图、设计概算)二部分。

11.1.1投标函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承诺书;

(3)项目组组成结构表(各专业应配置齐全,且各专业不得少于1人);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时);

(6)业绩。

11.1.2设计方案;

(1)设计构思(设计总说明),同时提供一份不少于10分钟的反映设计构思的多媒体演示文件;

(2)各层平面布置图、地面材质布置图、天花布置图,主要部位立面图及其它能清晰反映思路及形式的相关图纸(均需提供彩色图纸);

(3)重要节点效果图(彩色);

(4)效果图(必须清晰地反映出地面、墙壁、顶棚的造型、色彩、线条、质感),包括但不仅限于:

◆摄影展厅、美术、书法、效果图(至少提供3个视角的);

◆会议室、接待室、办公室、非遗办公室、活动策划部、等空间彩色效果图至少1张;

◆老年人培训室、志愿者活动室、机动培训室等空间彩色效果图(至少1张);

◆中厅廊柱、过廊、附属用房、合唱排练厅、等空间彩色效果图(至少1张);

◆贵宾接待室、美术创作室、书法创作室、多功能演绎厅等空间彩色效果图(至少1张);

(5)设计概算。

上述成果图纸中所有效果图均需制作图板一套(贴裱在规格为1200mm×900mm的轻质板上);

上述所有图纸及设计说明需提供A3规格的图册(一份正本,六份副本)。

包括上述所有内容的电子光盘(两份)。

11.1.3资格审查部分(如系资格后审)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设计项目组负责人经历表、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及设计项目组负责人及其项目部成员、被委托人(如有时)、招标文件购买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提供社会保险手册)复印件。

(5)能够证明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资料复印件。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或要求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的格式扩展)。

12.2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封面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正本及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份数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提供。

12.3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

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章印。

若投标文件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不承担有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报价应是在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列的设计招标内容中施工图设计各项费用,以及设计变更、施工图审查配合费、施工阶段服务、验收、技术交底、利润、风险、税金等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13.2投标报价方式

本次设计费报价,只接受费率报价,以该内装饰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价为基数报费率的报价方式,其最高报价不得高于1.5%(报价时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不论大小一律不计)。

在施工过程中因招标人提出设计变更等因素而增加或减少工作量时设计费不作调整。

13.3报价依据

13.3.1招标文件;

13.3.2现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各系数的取值;

13.3.3答疑文件及各种补充通知。

五、投标文件密封和提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志

14.1投标文件分为投标函部分、设计方案(包括设计说明、彩色透视或鸟瞰图、设计概算)和资格后审资料等三部分,装订要求按第11条规定的内容和顺序编制目录,分别装订成册。

14.2如系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资料按11.1.3款规定的顺序装订后单独密封,并在开标时带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的开户许可证、设计项目组负责人、被委托人(如有时)、招标文件购买人和项目组成员的职称证书、社会保险手册和及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能够证明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资料等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备查。

14.3投标函部分、设计方案、资格后审(如系资格后审)必须分别密封完好,封袋上都应标明招标人、工程名称、标书名称、投标人名称(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并盖印鉴)。

投标函、项目组组成结构表、服务承诺书应有投标人(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印鉴或签名。

14.4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章印密封。

14.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15.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中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16.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6.2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4条的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16.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担保金的;

16.4未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的;

16.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含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人或同一单位提交的。

17.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所提交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志,并在封袋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以及补充、修改或撤回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

18.开标

18.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2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

18.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19.开标程序:

19.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19.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19.3资格后审(如系资格后审)

19.3.1资格后审活动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组织实施。

19.3.2资格审查委员会进入资格审查场所,开启投标人资格后审资料袋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

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则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唱标;

19.3.3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需要,有权要求部分或全部投标申请人提供一项或多项或全部被审查资料的原件(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确认)核对,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不得借故推托或拖延。

如无法提供招标人需要核对的原件,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按照资料缺项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9.3.4在开标会议上当众宣布资格审查结果;

19.4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可原封退回。

19.5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评标

20.评标一般规定

20.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邀请有关专家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0.2评标委员会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6项所述评标办法、评标方式,公平、公正、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20.3投标文件中应由评标委员会共同研究确认的事项,若各评委意见不一致时,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名确认。

持有不同意见或保留意见的评委也要签字并在个人《评审意见》中说明个人意见。

不在书面决议上签名确认的视为同意。

20.4投标文件中由评委各自独立评判计分的项目,评委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上时,计算得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平均值。

20.5开标之后至宣布授予合同之前,开标、评标过程的一切相关资料及信息不应向任何人员泄露。

并不对未中标人就未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也不得向评委成员或其他人员索问评标过程情况和资料。

20.6在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20.7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

21.初步评审

21.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21.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2.详细评审

22.1评委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讨论,并逐一发表意见。

22.2评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独立的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量分。

23.在评标过程中,经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3.1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3.2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3.3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1.5%)或低于成本的;

23.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3.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备查或提供不全的;

23.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23.7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23.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中单位名称及投标企业名称不一致的;(如系资格后审)

23.9项目负责人、被委托人、招标文件购买人、项目组成员之一非本单位正式人员的;(如系资格后审)

23.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23.11投标文件中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23.1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符合投标须知第11条规定的;

23.13项目组组成人员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4.通过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疑似围标串标,按废标处理:

24.1不同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基本雷同;

24.2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和设计方案)的编制人或审核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

24.3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授权签署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

2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2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2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24.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24.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含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递交的;

24.9开标前已有举报,开标后发现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情况及举报情况相吻合的;

24.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密封包装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25.评标办法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取综合评估法:

即由评标委员会对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设计费报价、设计方案、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和奖项等三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量分,并按照最终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

25.1设计取费20分

投标人的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得基本分20分。

投标报价及评审基准价的差值每低0.01%,在基本分基础上加0.2分;每高0.01%,在基本分基础上减0.20分(不足的按插入法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评审基准价计算办法:

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审基准价。

评审基准价在整个评审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25.2设计方案70分

(1)符合招标文件设计要求的程度20分

(2)一号楼装饰设计效果10分

(3)主楼及一号楼大堂装饰设计效果10分

(4)方案对细部处理的精细化程度10分

(5)体现四星级酒店及政府接待的融合程度5分

(6)功能划分和空间组织的合理程度5分

(7)设计选用装饰材料的实用性、耐用性以及方便采购程度5分

(8)设计概算的合理性、准确性5分

分项

内容

分值

等级

评分标准

得分

简要说明

符合招标文件设计要求的程度

20分

20-18分

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和相关的设计规范,设计文件说明及效果图内容完整,说明、表达准确,成果图纸符合设计任务书规定的设计定位、设计原则以及各分项设计要求。

18-16分

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和相关的设计规范,设计文件说明及效果图内容比较完整,说明、表达比较准确,成果图纸符合设计任务书规定的设计定位、设计原则以及各分项设计要求。

16-14分

基本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和相关的设计规范,设计文件说明及效果图内容基本完整,说明、表达基本准确,成果图纸基本符合设计任务书规定的设计定位、设计原则以及各分项设计要求。

14-10分

尚能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和相关的设计规范,设计文件说明及效果图内容不完整、有遗漏,说明、表达不完全准确、有偏差,成果图纸尚能符合设计任务书规定的设计定位、设计原则以及各分项设计要求。

一号贵宾楼装饰设计效果

10分

10-8分

符合准五星级标准规范,功能合理完备,格调高雅、色彩和谐,熟练地运用各种装饰手法,让整体空间内的各种元素和谐并存,相互融合,交相辉映,做到儒雅不乏时尚,高贵不失风韵,华丽又显矜持,成为符合世界多民族高端人士审美要求的“大家之作”。

8-7分

符合准五星级标准规范,功能较为合理完备,格调雅致、色彩统一,较为熟练地运用各种装饰手法,整体空间协调一致,构成一个成熟稳健的作品。

7-5分

基本符合准五星级标准规范,功能基本合理完备,格调统一,但缺乏特色;运用装饰手法平坦,整体空间过度生硬,作一定修改尚能使用。

5-2分

及准五星级标准规范有较大偏差,功能设置有很大的不合理之处,格调不够统一,且缺乏特色;运用装饰手法粗糙,需做较大修改尚能使用。

主楼及一号楼大堂装饰设计效果

10分

10-8分

充分利用现有的建筑格局和空间,功能布置合理,交通流畅便捷,服务流线和客人流线无冲突;娴熟地运用不同元素的材质,做到色彩明快,不乏华丽,超凡脱俗、气氛高雅,突显国宾馆的文化品位;灯光设计到位,能根据不同的时段,采用不同的灯光场景模式,使大堂在每一时段都保持最佳效果。

8-7分

合理利用现有的建筑格局和空间,功能布置比较合理,交通流畅,服务流线和客人流线无明显冲突;较熟练地运用各类装饰手法塑造出一个基本满意的大堂;灯光效果柔和但缺少变化。

7-5分

利用现有的建筑格局和空间不充分、不合理,功能布置基本合理,服务流线和客人流线有较大冲突;整体装饰效果一般。

5-2分

对现有的建筑格局和空间做了错误的理解或利用,功能布置有缺失,服务流线和客人流线有明显冲突;整体装饰效果较差。

方案对细部处理的精细化程度

10分

10-8分

娴熟地运用形式美中节奏及韵律的规律、统一及变化的规律、主次及虚实的规律、比例及尺度的规律进行深入细致的细部处理设计,对突出墙外的柱、裸露的管道、消火栓箱提出完整的解决方案,创造出完美的视觉效果和宜人的空间氛围。

8-7分

能够运用一定手法较为熟练进行细部处理设计,对突出墙外的柱、裸露的管道、消火栓箱提出相对合理的解决方案。

7-5分

细部处理设计手法较为粗糙,对突出墙外的柱、裸露的管道、消火栓箱提出的解决方案留下较多视觉痕迹。

5-2分

细部处理设计手法粗糙,未能对突出墙外的柱、裸露的管道、消火栓箱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体现四星级酒店及政府接待的融合程度

5分

5-4分

将星级酒店完善的设施、怡人的氛围及国宾级的接待规格完美融合,让每一位客人体验到及众不同的超群品质和至尊体验。

4-3分

考虑到星级酒店及国宾的接待规格融合问题,但手法生硬、缺乏大气。

3-2分

几乎没有考虑到星级酒店及国宾的接待规格融合问题。

2-1分

根本没有考虑到星级酒店及国宾的接待规格融合问题。

功能划分和空间组织的合理程度

5分

5-4分

根据本项目的定位和现有的建筑布局,恰当地进行功能布局及流程的合理规划,项目建成后各项功能协调有序的运转;熟练运用现代设计的理念和手法建筑空间元素串联起来,自然地达到人及景、内及外、现代及传统的和谐合一。

4-3分

根据本项目的定位和现有的建筑布局,较合理地进行功能布局及流程的合理规划,项目建成后各项功能正常的运转;建筑空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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