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一通三防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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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一通三防考核办法
平顶山裕隆三泰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办法
二〇一二年二月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办法
第一条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一下条件:
1、无“一通三防”死亡1人以上事故。
2、必须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
第二条检查评比内容包括矿井“一通三防”所有内容。
包括①矿井通风系统②局部通风③瓦斯管理④安全检测⑤防治自然发火⑥防治煤尘⑦通风设施⑧管理制度
第三条检查评级办法
1、通风:
一级矿井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二级矿井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三级矿井得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70以下的不达标。
2、检查大项缺项不查不计。
根据矿井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如有合理缺项,该项目得分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该项目得分=实际得分/(项目总分—缺项分)X100
3、凡发生“一通三防”一人死亡事故,按矿井实际得分扣5分,扣分后总得分不得达到80分。
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项目
标准
标准分
检查办法
评分办法
一、通风系统
1、矿井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必须有备用扇,且与主扇能力相匹配,功率不小于15kw,必须达到双回路供电,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按《规程》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15
查阅矿井通风集通图、安全措施和记录及实查
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该项目不得分,报批手续不完整,发现一处扣5分。
2、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不得利用局部通风机处理工作面上下隅角和专用瓦斯排放巷的瓦斯
10
以工作面为单位选点抽查,年产21万吨以下的矿井全面检查,抽查点不少于80%,21万吨以上的矿井抽查点不少于50%,且两次检查要覆盖全矿
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该小项不得分
3、掘进巷道和其他巷道贯通时,必须有贯通措施、调风措施,有按规程规定批准的措施,高瓦斯突出或易燃烧煤层的采区至少有一条专用回风巷
10
查阅图纸记录、措施及实查
作业规程无通风设计该小项不得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扣完该小项为止
4、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要。
采掘工和硐室的供风量要符合《规定》
10
检查作业规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现场实测、检查图纸、报表和记录
作业规程无通风设计该小项不得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扣完该小项为止
5、矿井内各地点风速、温度符合《规程》规定
15
检查月报、实测
每发现一处不和合格扣2分
6、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15
低于标准时,没低1%扣2分
项目
标准
标准分
检查办法
评分标准
一、通风系统
7、矿井主要通风机的设施按《规程》规定定期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反风效果符合《规程》要求
5
查阅反风演习计划和反风演习报告
无反风设施或不按期反风,该小项不得分,不定期检查扣2分,效果不符合要求扣3分
8、风井必须在设置防爆门和有正反向风门的安全出口,扇风机安装和使用、扇风机房的装备和操作符合《规程》要求。
矿井主要扇风机装置每季至少检测一次外部漏风,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高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
10
现场检查实测及查阅记录
不符合标准或无记录可查,该小项不得分。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扇风机房包括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温度表、电话记录等)扣2分,外部漏风率超过1%扣1分
9、井下各工作点不得出现微风、无风作业
10
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不得分
合计
100
二。
局部通风
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位置、最低风速符合《规程》第128条规定,不发生循环风
20
局扇全部检查
凡单台局扇发现有循环风,该台局扇得空分了不能保证正常运转或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该台局扇不得分
2、局部通风机的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大于0.3m,11kw以上的局部通风机装有消音器(低噪音局部通风机和除尘风机除外)。
10
逐台检查
发现一处设备不齐全扣5分,离地高度不符合要求扣5分
项目
标准
标准分
检查办法
评分标准
二、局部通风
3、局部通风机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挂牌,管理牌内容、地点、型号、风筒长度
20
逐台检查
发现无人管理扣5分,未实行挂牌管理扣5分
4、严禁使用3台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头供风,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要符合作业规程对定
20
现场检查
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该小项不得分
5、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处0.1m处感到不漏风),无破口(末端20m除外)。
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硬质接头要加垫,上紧螺钉
10
平均每百米发现一个大洞扣5分,一个小洞扣2分,平均每百米有一个接头不合格扣2分
6、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铁风筒每节至少吊挂两点
10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扣2分
7、风筒拐弯处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10
逐条风筒检查
合计
100
项目
标准
标准分
检查办法
评分标准
三、瓦斯管理
1、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瓦斯浓度在2%或以上,体积达0.5m³),瓦斯超限要及时处理,认真分析检查
15
井下检查和抽查记录
井下检查发现一处瓦斯超限作业或瓦斯积聚,该小项不得分
2、矿井瓦斯检查员的配备符合《规程》规定
10
检查瓦斯检查员的在册人数
人数不足扣10分
3、采掘工作面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并做好记录
10
井下检查或检查当日记录
无记录该小项不得分。
发现一处未进行“一炮三检”扣2分
4、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提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沼气和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以上或其他有毒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10
检查排放措施和排放记录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5分
5、排放瓦斯有按《规程》规定的专门制定排放瓦斯措施,按规定进行审批,排放瓦斯措施不得通用,并严格执行
10
检查排放措施及排放记录
无排放措施,该小项不得分。
无排放记录及未执行规定扣5分(无此项时3、6两项各加5分为标准分)
6、每班检查次数符合《规程》和有关规定;瓦斯检查员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可差;无空班漏检,无虚报瓦斯。
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有人员作业地点应设瓦斯检查牌
15
井下检查或检查交接班记录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该小项不得分
项目
标准
标准分
检查办法
评分标准
三、瓦斯管理
7、井下动用电火焊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不得通用
5
现场检查和检查记录
电火焊无措施扣5分,一处未严格执行扣2分,扣完该小项为止
8、瓦斯检查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通风、瓦斯日报(其内容反映当日瓦斯情况、隐患情况、重大问题领导处理意见,“一通三防”重点等)每日必须上报矿长。
安全负责人审阅并签署意见
15
井下检查或检阅记录及瓦斯日报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标准扣5分
9、各矿井每年必须组织矿井瓦斯等级的鉴定工作,并报省局批准
10
检查鉴定和审批文件
不定期检查,该小项不得分,无审批文件扣5分
合计
100
四、安全检测
1、矿井应按规定配齐瓦斯监测装置,包括监测系统及各种传感器、断电仪、便携式瓦检仪
10
现场检查
每少一个传感器,一台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口1分,扣完小项分为止
2、矿井应建立安全监控机构,配齐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监测工。
安全监测工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10
未配备技术管理人员扣5分,安全监测减员不足扣3分,扣完为止
项目
标准
标准分
检查办法
评分标准
四、安全检测
3、矿井应有监控中心室,并应做到整洁有序
5
现场检查
无中心室扣3分,卫生脏乱扣2分
4、装置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断电闭锁控制方式,电缆敷设等都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并实行挂牌
15
一处未按规定安装扣5分,种类、数量、位置不符合规定,电缆不整齐扣2分,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不符合规定每处扣3分,未挂牌扣1分
5、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瓦检员、班组长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10
查记录
发现咦人不携带仪器扣2分,扣完小项为止
6、中心站室必须悬挂管理制度。
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中心站运行记录,监测计算机必须配置2台,一台备用
20
现场检查
缺备用计算机扣2分,其他每缺一项扣1分
7、监测监控设备性能完好,甲烷传感器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至少每隔7天调校一次,其他传感器按其调校方法每隔15天调校一次
15
查调校记录
未按时调校,每台扣1分,不使用标准气样扣2分,扣完小项为止
8、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6~12个月必须升井全面维修,有记录可查,井下装置完好率100%
10
查记录
未升井检查一台扣5分,一台不完好扣2分,扣完为止
项目
标准
标准分
检查办法
评分办法
四、安全监测
9、监测中心必须保证连续监测,设备功能正常。
按时打印安全检测日报表,报矿长、技术负责人审批。
发现瓦斯超限立即查明愿意及时汇报处理
10
查安全检测日报表
不能连续监测扣5分,矿长、技术负责人未审批扣5分
10、必须建立设备仪表及传感器使用管理台帐、监测装置故障等级及维修记录。
监测系统数据库应保证瓦斯、一氧化碳等历史数据保存一年以上
10
检查记录
无台帐扣3分,无检修记录扣3分,数据保存不完整扣4分
合计
100
五、防治自燃发火
1、开采有自燃发火煤层的矿井,要根据煤层自燃倾向等级,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建立完善的防火系统,采取灌浆防灭火矿井,有完善的灌浆系统,各采区有疏水系统、输浆管道和灌浆设备,输浆管路接到灌浆地点,有足够的灌浆能力
10
检查防火措施,防火系统和现场抽查
无措施或无系统,该小项不得分,灌浆系统不完善,灌浆能力不足扣10分
2、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对易自燃发火的区域,按《规程》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并有观测记录;采空区内、密闭内及其它地点不得有超过35℃的高温点和一氧化碳超限(火区、密闭内除外)
15
检查观测记,录现场抽查
无记录扣10分,记录不全发现一次扣2分,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高温或超限点扣5分
3、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必须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建立火区管理卡片,并且内容齐全、数据准确,与现场相符
10
检查图片和现场抽查
无火区位置关系图扣5分,无火区管理卡片,并且内容不全、数据不准确与现场不符,发现一次扣2分
项目
标准
标准分
检查办法
评分办法
五、防治自燃发火
4、自燃煤层的回采工作面进风巷口必须预先选定防火墙的位置,并在附近至少存放构筑一道防火墙的材料。
煤巷无冒高超过1.5m或体积超过3m³未经处理的空洞
15
现场实查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5分
5、防灭火工程按月计划进行施工,并有记录。
灌浆要建立灌浆台帐,灌浆前要有疏水措施,灌浆后要有防止蹦浆、透水措施,并严格执行
10
检查现场记录、台帐、措施、现场检查
发现无记录、无台帐、无措施,该小项不得分,不执行措施或完不成计划扣5分
6、回采工作面或采区结束后,在一个月内进行永久封闭,废弃巷道要及时密闭或进行填充隔离
10
检查采区和采面结束时间和密闭建成时间
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扣5分
7、启封已熄灭的火区,按《规程》规定执行,并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安全措施;火区启封后有启封总结报告
5
检查措施和报告
一处不符合标准,该小项不得分
8、火区密闭每天至少检查一次,采区回风道每周至少测定一次温度,风量及有害气体,矿井防灭火系统和防灭火设备(包括井下消防材料库)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到记录齐全
10
检查记录、台帐、现场抽查
不定期检查,发现一处扣2分,记录不符合标准要求,发现一处扣5分
9、凡开采自燃发火煤层的矿井必须有矿井防治自燃发火措施,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防止自燃发火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10
现场实查措施和作业规程
无措施扣5分,作业规程中无防止自燃发火专门措施扣5分
项目
标准
标准分
检查办法
评分办法
10、井下每个生产采区必须设立消防材料库,并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5
现场实查
未设消防材料库该小项不得分;每少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合计
100
六、防治煤尘
1、矿井要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防尘水源充足可靠,出水量满足矿井防尘用水需求
15
价差图纸和有关资料,现场查实
不符合标准,该小项不得分
2、矿井防尘管路到达所有产生沉积粉尘的地点,矿井主要运输大巷、皮带巷、运输机巷、采区回风道、掘进巷道要设防尘管路,且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
15
检查图纸和现场抽查,检查长度不小于全矿井管路的20%
每发现一条巷道或一个地点缺少防尘管路扣2分,少一个三通阀门扣1分
3、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井和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距上下出口不超过30m,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超50m,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10
检查图纸和现场抽查,检查长度不少于全矿井管路的30%
无净化水幕,该小项不得分,没缺少一处扣1分,使用不灵敏、不雾化或不正常,发现一处扣1分
4、井下所有转载点都有完好的喷雾设施,(特殊情况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除外),且雾化好,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10
井下检查,检查数量不少于总安装量的20%
发现一处缺喷雾装置扣2分,发现一处安装位置不当,不灵敏或不正常扣1分
项目
标准
标准分
检查办法
评分办法
六、防治煤尘
5、矿井有定期的冲刷粉尘制度。
主要运输大巷每年冲刷一次,冲刷粉尘有记录,井下任何地点煤尘厚度不得有超过2mm,连续长度大于5m的煤尘堆积
10
检查制度、记录、现场实查
发现一处积尘扣1分,没有冲刷巷道制度扣5分,冲刷制度不健全扣2分,冲刷无记录扣1分
6、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水量、安装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10
查阅有关资料图纸,现场实查
隔爆设施不符合要求每次发现一处扣2分,该设未设隔爆设施之处发现一处扣1分
7、防尘制度健全,配有足够的防尘专业人员,符合县(市)局有关规定,各种记录、图纸、台帐齐全、准确
15
查报表和仪器修校记录
未测尘制度,无防尘人员,该小项不得分,报表内容不全扣2分,报送不及时一次扣2分,数字不准每发现一处扣0.5分,不定期全面测尘扣5分,仪表不按期校正扣1分
8、每个矿井必须进行全面测尘,测尘合格率达70%以上
15
实查
无全面测尘该小项不得分
合计
100
项目
标准
标准分
检查办法
评分办法
七、通风设施
1、永久密闭:
(1)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严密不漏风,位置合理。
墙体厚度不小于0.5m
15
单个通风设施按标准检查。
井下任意抽查,单项设施一般抽查道数不少于籍道数的50%。
密闭按道数检查。
通风设施包括密闭、风门、风桥、测风站临时密闭和临时风门。
通风设施大项得分为永久密闭、永久风门、永久风桥、测风站、临时风门、临时密闭等各个小项的平均分。
永久密闭:
(1)各小项合格得分,不合格不得分
(2)各小项得分之和为单个密闭得分。
(3)该项得分为所检查密闭的总和成绩除以检查密闭道数的平均值
(2)密闭墙无瓦斯积聚
20
(3)密闭墙前5m无杂物、淤泥、积水
5
(4)密闭墙前5米内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
5
(5)密闭强掏槽(锚喷除外)见硬底。
硬帮。
与煤岩接实
20
(6)密闭内有水的,要设U型翻水池或翻水管,有自燃发火煤层的采空区要设注浆孔,观测孔、封口严实
15
(7)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检查记录牌(人排风之间的挡风墙除外)
10
(8)密闭有严重自然发火的巷道前,必须用土袋垛设至少5m的防暴墙
10
项目
标准
标准分
检查办法
评分办法
七、通风设施
2、永久风门:
(1)每组风门不得少于两道,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5m(因受巷道限制者除外)人排风巷道之间的主要风门要设反向风门其数量不少于两道。
风门必须使用连锁装置。
20
现场检查
永久风门:
(1)各小项合格得分,不合格不得分。
(2)间距不够的两道均扣分。
(3)以道数检查,一组只设一道者,另一道按零分计算。
(4)各小项得分之和为单个风门得分。
(5)该项得分为所检查风门的总和成绩除以检查风门道数的平均值
(2)风门能自动关闭,通车及斜巷运输的风门能自动开关,否则要设专人负责开关
15
(3)门框要沿口包边,有衬垫。
四周接触严密,风扇平整不漏风,门扇与门框不歪扭
10
(4)风门墙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严密不漏风,风门墙厚度不小于0.5m
15
(5)风门墙要掏槽(锚喷除外)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
10
(6)墙面平整,无裂缝、重缝、瞎缝
10
(7)风门水沟要设翻水池或挡风帘,通车风门要设底坎,电缆孔要堵严
10
(8)风门前后5m(包括风门之间)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淤泥、积水
10
项目
标准
标准分
检查办法
评分办法
七、通风设施
3、永久风桥:
(1)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15
现场检查
永久风桥:
(1)各小项合格者得分,不合格该小项不得分。
(2)各小项得分之和为单个风桥得分。
(3)该项得分为检查的永久风桥的总成绩除以检查风桥道数的平均值
(2)桥面平整不漏风
20
(3)风桥两端前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淤泥、积水
20
(4)风桥的通风断面不下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且应成流线型,其坡度不得大于30°
20
(5)风桥两端接口严密,四周见实帮、实底、充填结实
15
(6)风桥内不准设风门
10
4、测风站:
(1)设在巷道支护完好处
30
现场检查
测风站:
(1)支护不完好扣5分,有杂物扣5分,无测风牌板扣10分,测风牌板内容缺一项扣5分
(2)该项得分为检查的测风站的总成绩除以检查测风站道数的平均值
(2)前后10m内无风流分支,无拐弯、无杂物、断面无变化
30
(3)站内设测风牌板,内容包括:
地点温度、断面风速、风量、测风人、测风日期
40
项目
标准
标准分
检查办法
评分办法
七、通风设施
5、临时风门:
(1)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通车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少于5m(受巷道限制除外)
20
井下任意抽查,抽查道数不少于在籍道数的50%
风门按道检查
临时性通风设施包括风门、密闭两个项目,检查时以单项设施为评分单位,该设不设按零分计算
临时风门:
(1)各小项合格者得分,不合格者该小项不得分。
(2)各小项得分之和为单个风门得分
(3)该项得分为检查的临时风门的总成绩除以检查临时风门道数的平均值。
(2)风门能自动关闭,通风及斜巷运输的风门能自动开关,否则设专人负责开关
20
(3)风门前后5m内(包括内门之间)支护完好,无杂物、淤泥、积水
10
(4)门墙四周接触严密,木板门墙受用鱼鳞式搭接,墙面用灰泥满沫或勾缝
15
(5)门框要沿口包边,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不透光、不漏风
15
(6)门扇平整不漏风,扇与门框不歪扭
10
(7)通车风门必须设底坎,挡风帘(溜子道风门也要设挡风门)
10
项目
标准
标准分
检查办法
评分办法
七、通风设施
6、临时密闭:
(1)密闭应设在定邦完好处,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位置合理
20
现场检查
临时密闭:
(1)各小项合格者得分,不合格者该小项不得分。
(2)各小项得分之和为单个临时密闭得分。
(3)该项得分为检查的临时密闭的总成绩除以检查临时密闭道数的平均值。
(2)密闭前至通风巷道口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淤泥、位置合理
20
(3)密闭四周接触严密,木板密闭采用鱼鳞式搭接,墙面用灰泥满沫或勾缝,不漏风
20
(4)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和检查牌
20
(5)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20
八、管理制度
1、通风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一矿一井的设通风队(组),一矿多井的设通风科(组),井设通风队
15
逐项检查
机构不健全该小项不得分,人员不配齐扣5分
2、实行计划管理,矿井每年编制“一通三防”技术措施工程计划,并按设计、计划施工
15
无计划管理该小项不得分。
每缺一项计划扣5分
3、没月(年)要有“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和总结
10
查计划及总结
无计划、总结,该小项不得分。
玩不成计划的应按完不成计划的百分比扣分
项目
标准
标准分
检查办法
评分办法
八、管理制度
4、有与现场实际相符的“四图”、“四板”、“五记录”、“二台帐”。
四图:
通风系统图、防尘系统图、防灭火灌浆系统图、安全检查系统图。
四板:
局部通风管理牌板、通风仪表管理牌板、通风设施管理牌板、测风牌板。
五记录:
瓦斯检查记录(包括煤与瓦斯突出、排放、超限、积聚)、调度值班记录、防灭火检查记录、通风设施检查记录、测风记录。
二台帐:
防灭火管理台帐、抽放瓦斯台帐。
25
井下和地面抽查
每缺一项扣5分,每发现一处与现场不符合扣5分,发现一处不符合变准扣5分
5、矿井各种报表准确、数字齐全、上报及时
10
抽查
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扣5分
6、各种仪表统一管理,建立保管、维修、保养制度,并严格执行;定期校正,保证完好。
15
无管理制度该小项不得分,发现一台仪表不符合要求扣5分
7、“一通三防”各工种要有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格,特殊工种要有培训记录,并做到持证上岗。
10
无岗位责任制或技术操作规程该小项扣5分,无培训记录、无持证上岗扣2分。
合计
100
主扇风机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
项目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评分办法
一、设备性能:
30
按《完好标准》检查
1、坚固件、联轴器、轴承、传动装置齐全完好
8
现场检查,一处不合格扣1分
2、机体、电机性能完好,有铭牌、标志牌、风门不漏风
6
现场检查,一处不合格扣1分
3、指示仪表
4
现场检查,一处不合格扣1分
4、运转与处理达到要求
6
现场检查,一处不合格扣1分,未进行技术测定扣4分
5、电气设备、保护装置完好齐全可靠
6
现场检查,过流或欠电压保护装置一处不合格扣2分,其余一处不合格扣1分
二、安全设施:
30
1、必须安装两台同等能力功率不小于15kw的扇风机,备用风机或备用电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启动
12
现场检查,无备用风机或电机不得分,10分钟内不能启动备用风机该项不得分
2、主扇风机应有可靠双电源供电
10
现场检查,无双回路电源不得分
3、反风系统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8
现场检查,无反风装置不得分,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不作反风试验的扣3分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