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队操作规程汇编.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9522472 上传时间:2023-02-05 格式:DOCX 页数:108 大小:87.7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机电队操作规程汇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8页
机电队操作规程汇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8页
机电队操作规程汇编.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8页
机电队操作规程汇编.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8页
机电队操作规程汇编.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机电队操作规程汇编.docx

《机电队操作规程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机电队操作规程汇编.docx(10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机电队操作规程汇编.docx

机电队操作规程汇编

主通风机司机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主通风机司机作业。

第2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矿井轴流式主通风机。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

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通风机一般构造、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各部性能、供电系统和控制回路、机房地面风道系统和各风门的用途,以及矿井通风的负压、风量情况,能独立操作。

第5条:

司机应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第6条:

上班前严禁喝酒,班中严禁睡觉,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7条:

当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停机时,备用通风机必须在10min内开动,并投入正常运转。

第8条:

当矿井需要反风时,必须在10min内完成反风操作。

第9条:

主通风机司机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1、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操作高压电器时必须使用绝缘用具,并按规定的操作顺序进行。

3、协助维修工检查维修设备工作,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地面安全防爆门要锁固,安全通道门在正常情况下要关闭。

5、除故障紧急停机外,严禁无请示停机。

6、通风机房及其附近20m范围内严禁烟火。

7、开、闭风门,如果设置电动、手动两套装置时,手动不用时须将手动摇把取下,以免伤人。

8、及时、如实填写各种记录,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9、工具、备件等要摆放整齐,搞好设备及室内外卫生。

10、严格按照上级命令进行通风机的启动、停机和反风操作。

四、操作准备

第10条:

通风机的开动,必须取得主管上级的准许开车命令。

第11条:

通风机启动前应进行下列各项检查:

1、轴承润滑油油量合适,油质符合规定。

2、各紧固件及防护外罩齐全、紧固、牢靠。

3、继电器整定合格,各保险装置灵敏可靠。

4、电气设备接地良好。

5、各指示仪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6、各启动开关手柄都处于正确位置。

7、电源电压符合电动机启动要求。

8、风门完好,风道内无杂物。

9、风机制动闸安全可靠。

五、操作顺序

第12条:

主通风机在正常情况下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

1、启动:

接到启动主通风机命令→检查各风门是否处于正确状态→各风机处于正常状态→启动风机一级电机或二级电机(如井下风量不足,需启动二级电机)→完成风机启动→报告矿调度室。

2、停机:

接到停机命令→断电停风→风机电机停转后,按规定操作有关风门→报告矿调度室。

六、正常操作

第13条:

启动操作

1、闭合启动风机高压进线开关柜的电源侧刀闸、负荷侧刀闸,并进行储能。

2、检查照明、风门绞车、操作回路是否有电。

3、正确开启和关闭风门。

4、在开关柜上按下风机启动按钮,观察风机启动电流值的变化,风机启动。

第14条:

主要通风机的正常停机操作。

1、接到主管上级的停机命令。

2、在开关柜上按下风机停止按钮,风机停机。

3、根据停机命令决定是否开动备用通风机,如需开动备用通风机,则按上述正常操作要求进行。

4、不开动备用通风机时,应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以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第15条:

主通风机应进行班中巡回检查。

1、巡回检查的时间一般为每小时一次。

2、巡回检查主要内容为:

(1)各转动部位应无异响和异常震动。

(2)轴承温度不得超限。

(3)电动机温升不超过规定要求。

(4)各仪表指示正常。

(5)电动机电流不超过额定值,严禁超载运行。

(6)电压应符合电动机正常运行要求,否则应报告矿主管技术人员,确定是否继续运行。

3、随时注意检查主通风机全压、静压、动压、风速、轴温、相温、功率、电机电压、电流等变化情况,并且每一小时做一次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4、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经过,必须及时填入运行日志。

第16条:

主要通风机司机的日常维护内容。

1、轴承润滑:

(1)轴承应用规定的油脂润滑,油量符合规定要求。

(2)禁止不同油号混合使用。

2、备用通风机必须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1)每月进行一次切换运行。

(2)切换超过一个月的备用通风机应每月空运转1次,每次运转不少于1h,以保证备用通风机正常完好,可在10min内投入运行。

七、特殊操作

第17条:

主要通风机倒换风机操作。

1、确认两路进线开关均为正常供电

2、检查确认两路进线开关均处于正常闭合状态。

3、断开两路进线间的联络开关。

4、检查待启动的备用风机风门位置是否正常。

5、关闭运行风机,并使运行风机风门处于正常位置。

6、使备用风机风门处于正常位置后,启动备用风机。

7、上述操作必须在10min内完成。

8、遇特殊情况,两台风机都不能运行时,应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第18条:

主要通风机紧急停机的操作。

1、直接断电停机(高压先停断路器)。

2、立即报告矿井调度室和主管部门。

3、按矿主管技术人员的决定,关闭和开启有关风门。

4、电源失压自动停机时,先拉掉断路器,后拉开隔离开关,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和主管部门,待排除故障或恢复正常供电后,再行开机。

第19条:

主要通风机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允许先停机后汇报:

1、各主要传动部件有严重异响或非正常震动。

2、电动机单相运转或冒烟冒火。

3、进风门掉落关闭,无法立即恢复。

4、突然停电或电源故障停电造成停机,先拉下机房电源开关,后汇报。

5、其他紧急事故或故障。

第20条:

主要通风机的反风操作。

1、反风应在矿长或总工程师直接指挥下进行。

2、用电动机反转反风:

(1)停止通风机运转。

(2)用闭锁手把将防爆门(盖)固定牢固,各风门保持原状不变。

(3)待电动机停稳后,操作高压开关换向,启动电动机。

(4)反风时,司机必须密切注意各种仪表和信号指示、轴承温度、电机温升及各部音响,发现异常应立即汇报矿总工程师。

(5)反风全过程,严格按照矿反风总指挥命令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操作。

第21条:

对主要通风机进行技术性能测试时,须制定专门的措施进行操作。

八、收尾工作

第22条:

做好当班风机运行的各种记录。

第23条:

将存在的问题向接班司机认真交代清楚。

电气试验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矿井各种电气试验工种。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进行电气试验工作不得少于2人。

新试验人员(包括学徒工、实习人员等)必须在持有合格证的熟练人员监护下进行工作。

第3条:

应掌握电气防灭火知识及触电紧急救护方法,必须熟知试验仪器、仪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第4条:

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熟悉《煤矿电气设备试验方法》的规范和要求。

三、安全规定

第6条:

上班前严禁喝酒,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试验时要严肃认真、集中精力,严格执行停送电、验电、放电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7条:

进行电气试验工作不得少于2人。

第8条:

做井下电气试验时,电源线不应使用塑料线,瓦斯浓度应保持在1%以下;在矿井的掘进头、采煤巷道,可能发生瓦斯突出的地区,要有专用局部通风机,并有瓦斯检查员现场值班,方可进行试验。

第9条:

对新型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必须有合法的证件,否则不准投入使用和运行。

第10条:

在控制盘和保护盘上工作时,必须将工作盘和两侧运行盘用布幔等加以明显隔开。

第11条:

在运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穿低压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有专人监护,使用的工具用绝缘物包扎。

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不得开路,短路二次侧绕组必须使用不小于2.5mm2的短路片或短路铜线,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禁止将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

第12条:

校验继电保护和仪表的工作人员,不准进行任何倒闸操作,但在值班员许可后,可拉合开关。

四、操作准备

第13条:

试验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内容、试验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试验人员要有明确分工,监守岗位,各行其事。

第14条:

试验前必须了解试验现场情况和被试验设备的情况,选择好仪表、仪器设备,熟悉有关技术资料,采取安全合理的试验方案。

第15条:

高压电气设备停电试验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慎重核实设备编号、线路后,才能按规定程序进行倒闸操作。

第16条:

继电保护装置检验,整定前应备有整定方案、原理接线图、回路安装图、前次检验记录、有关的检验规程、适用的仪表仪器、设备、工具连接线、备用零件和正式的检验记录表格。

第17条:

仪表检验时,拆装仪表前应与检修人员联系好,必要时需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做好安全工作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18条:

在进行固定设备测试工作时,必须与当班司机联系,并说明测试过程中司机应注意的事项。

如有变更情况,要给司机交代清楚。

第19条:

试验现场必须装设护栏或围栏,向外悬挂“高压危险“标示牌,并设专人监护。

五、正常操作

第20条:

高压电气试验。

1、因试验需要断开设备接头时,拆前应做好相位标记,恢复后应进行核查。

2、试验前检查试验装置金属外壳,应有可靠接地线,高压引线应尽量缩短,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持牢固。

试验装置的低压电源,应使用明显断开的双极隔离开关和电源指示灯两个串联电源开关,并加装过载保护装置。

3、试验前应先测量被试设备的绝缘电阻,合格后才可进行其他试验项目。

耐压试验应在其他试验项目都合格后才能进行,否则应请示上级主管技术人员。

4、用摇表测量大电容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如电缆、发电机、大型变压器),先将导线离开被试物后,再停止转动摇表。

5、试验前和变更试验接线时,应坚持复查接线;通电后调压器手把应保持在零位;合、拉闸必须互相呼应,正确传达口令;加压时应重复要求加压的数字,避免加压错误。

6、加压前应通知有关人员离开被试设备或退出现场后,方可加压。

对有人工作的邻近设备有感应电压时,应采取预防措施。

7、对有电容的设备,试验前后均应充分放电;对有静电感应的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用有限流电阻的专用放电棒,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8、试验操作过程中,应精神集中,随时注意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

9、改变接线、寻找故障或试验结束时,应先断开试验电源,然后放电,必要时还应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接地。

10、带电试验应有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安全措施,特殊试验、研究性试验和在运行系统做试验时,必须有试验方案,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能进行。

11、试验用低压电源、变压器中性点、消弧电抗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等的接地线,或二线一地系统的工作地线,必须在设备停电后拆除。

12、不能采用变压器中性线做为试验用接地线。

13、在试验过程中,禁止采用冲击办法加压,应缓慢升至试验电压,并在耐压时间内保持不变。

14、在泄漏、耐压试验中,当发现升压到某一值时,调压器继续升压而电压表指示不再上升或电压表指示突然回零,应立即将调压器手把调至零位,断开开关,切断电源,找出原因。

15、为了防止过电压,在一些试验中要加装球间隙保护(球间隙放电值为被试物试验电压的110%)。

16、高压试验时,被试物的非试验相、非试验侧均应接地,在换相时必须切断电源。

17、未装接地线的大电容被试设备,应先进行放电,在做试验,直流耐压试验每一阶段或试验结束时,应将设备对地放电数次,并短路接地。

18、井下试验设备的接地线、接地极应保持接触良好,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第21条:

继电保护的检验与整定。

1、继电保护装置检验、整定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应备有整定方案、原理接线图、回路安装图、前次检验记录、有关的检验规程、适用的仪表仪器、设备、工具、连接线、备用零件和正式的检验记录表格。

2、进行继电保护试验的工作人员,应取得变电所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准开始在变电所内进行工作。

值班人员按操作规定程序,切断被检验开关的一次回路,并装设接地线。

将进行检验的保护装置与其他设备的跳闸回路断开,断开直流电源熔断器,并说明周围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注意事项后才准开始工作。

3、在检验继电保护装置时,为了避免运行中的设备误跳闸或将备用设备误投入,应先确定被检验的装置中哪些回路在检验时应预断开,运行中的哪些盘或盘的哪些部分必须加以适当的防护。

4、了解被试保护设备的一次接线及运行方式,并考虑到当利用负荷电流及电压检验时,如果系统发生事故或被检验装置发生误动作,应有保证供电的安全措施。

5、继电保护装置检验用的电源应基本稳定,如果由于电压波动对检验结果造成影响时,应采取必要的稳压措施。

6、继电保护在拆装和试验前,应与检修及值班人员联系。

必要时需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检验工作。

7、继电保护在带电拆装时,要断开直流电源,电流互感器二次应短路。

电压互感器二次开路后的接头必须用胶布包好,防止接地和短路。

井下严禁带电检验继电保护装置。

8、拆装继电保护装置时,要做好标记,必要时画接线草图,防止接线错误。

9、试验过程中需输入大电流时,应力求缩短时间。

10、试验回路不应接地,以免电源短路。

11、继电器检验调整完毕后,应认真填写试验报告,将试验结果通知值班人员。

12、检验时使用的试验仪器、仪表、工具及所采用的其他设备、装设的临时线都应拆除,检验时所拆除的导线都应恢复,各信号继电器掉牌指示都应复位。

第22条:

电气仪表检验。

1、拆装仪表前,应与检修人员联系好,必要时需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做好安全工作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

2、拆装仪表时应详细做好接地标记,应拴标示牌及绘制接线图。

3、运行中拆装仪表时,电流回路的短路线应连接可靠,电压线用胶布包好,防止接地或短路。

4、仪表回路中若装有零序接地保护,拆装仪表时应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人员的监护下进行,必要时应停用继电保护的直流电源,防止零序接地保护误动作。

5、试验电源的电压、频率、相序等应与仪表相符。

6、带有外附专用分流器、专用附加电阻或专用附件的仪表,应与附件联合进行校验。

7、校验开始时,应缓慢升压(或增流),如发现被试仪表有异常现象,应立即降低电压(或电流),断开电源进行检查。

8、在校验仪表时,电源熔断器熔丝不宜选的过大。

9、在现场检验仪表时,不允许直接使用交流电网做为电源。

所有由交流电网供电的调节回路,均应使用变压器把他们与仪表二次回路隔离。

送电至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之前,必须采取措施,使该电压不致被电压互感器变换至高压侧。

10、检验经互感器连接的交流仪表时,要在短路接电流互感器和断开电压互感器的情况下进行。

11、凡属在二次回路中进行的工作时,如该回路与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有关时,均应填写专门的申请票,预先制定防止上述装置误动作或拒动的措施。

12、在二次回路中工作结束后,应恢复原有接线,检查接线的正确性和一次、二次回路相位的一致性。

第23条:

固定设备的试验。

1、在正常运行的固定设备上进行测试工作时,必须与当班司机联系,并说明测试过程中司机应注意的事项。

如有变更情况,要给司机交代清楚。

2、在正常运行设备上进行测试工作时,必须使该设备退出正常运行系统,投入备用设备运行正常后,才能进行测试工作。

3、在无备用设备情况下进行测试时,在进行测试前,必须对该设备系统采取措施,使该设备达到正常运行要求,以防在测试过程中停电停机后出现危急情况。

4、在非正常状态下进行测试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能进行测试。

第24条:

操作注意事项。

1、试验操作过程中应精神集中,随时注意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

2、井下试验设备的接地线、接地极应保持接触良好,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3、严禁采用变压器中性线做试验用接地线。

4、试验用导体截面:

在电压回路或不大雨5A的电流回路中,应使用截面不小于1.5mm2的绝缘软线,其绝缘电阻应符合要求,并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高压引线周围要加装护栏,防止触碰危险。

5、在做高压电气试验时,加压前必须通知有关人员离开被试设备或退出现场后,方可加压;对有人工作的邻近设备有感应电压时,应采取预防措施。

6、在试验过程中,禁止采用冲击办法加压,应缓慢升至试验电压,并在耐压时间内保持不变。

7、为防止过电压,在一些试验中要加装球间隙保护(球间隙放电值为被试物试验电压的110%)。

8、高压试验时,被试物的试验相、非试验侧均应接地,在换相时必须切断电源。

9、凡属在二次回路中进行工作时,如该回路与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有关时,均应填写专门的工作票,预先制定防止上述装置误动作或拒动作的措施。

10、在运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穿低压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有专人监护,使用的工具用绝缘物包扎。

电流互感器二次不得开路,短路二次绕组必须使用不小于2.5mm2的短路片或短路铜丝,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禁止将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

11、在控制盘和保护盘上工作时,必须将工作盘和两侧运行盘的布幔等加以明显隔离。

12、在保护盘或仪表盘上进行钻孔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仪表误动作和防止运行中设备掉闸的措施,必要时经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同意,可将保护装置暂时退出运行。

13、检验继电保护和仪表的工作人员,不准进行任何倒闸操作,但在值班员许可后,可拉合开关。

六、收尾工作

第26条:

试验工作结束后,试验负责人应认真核对试验项目,做好记录,当试验结果无误后,才能拆除试验接线,恢复设备原有接线。

第27条:

恢复试验前的线路状态,当需要对线路恢复送电时,应撤回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确认线路无人工作时,摘除有关警示牌,由值班人员按送电顺序送电。

第28条:

清点试验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矿井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矿井上、下高低压固定设备(包括供电线路)的定期检修、日常维护检查,事故处理的维修电工及井下中央变(配)电所检修工、煤矿安装电工、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等工种。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

未经考试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电气维修工作。

学徒工应在考试合格的正式电工知道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工作。

第3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气设备防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4条:

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及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会进行现场电气设备操作。

掌握电气防、灭火知识。

第5条:

了解所负责维修的设备的性能原理和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有维修及故障处理等方面的技能和基础理论知识,能独立工作。

第6条:

熟悉矿井巷道布置,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掌握电气防灭火方法和触电抢救知识。

三、安全规程

第7条:

上班前严禁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遵守劳动纪律和各种规章制度,并按岗位要求做好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工作,必须有两人以上的人员从事检修工作。

第8条:

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保险带。

随身工具应有防脱落措施,以防坠落,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高低压电气设备时,必须进行验电、放电,挂接地线,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第9条:

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工作票。

第10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

操作千伏级电器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

127V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或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的绝缘应良好

第11条:

井下设备如需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执行。

作业前将周围的带电体和易燃物隔离,并配备防火设施和器材。

第12条:

严禁带电作业,检修工在距离带电体较近或在危险地点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工作命令。

第13条:

在进行高压故障修理或高压试验时,工作场所必须用遮拦挡住,并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第14条:

严禁在他人检修的线路上擅自进行作业,在同一线路上进行两个以上检修项目作业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

第15条:

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第16条:

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压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第17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第18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第19条:

入井的防爆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第20条:

井下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为1%以下的地点使用。

2、在测定设备或电缆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完全放电。

3、被测设备中有电子插件时,在测量绝缘电阻之前必须拔下电子插件。

四、操作准备

第21条:

工作前应熟悉图纸资料、工作质量标准及安全技术措施。

第22条:

根据工作任务填写工作票和停电申请单,经有关分管部门领导签字后,分别送到调度室、变电所签证。

第23条:

工作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宣读工作票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工作人员布置任务,明确专门负责停送电的操作人员、具体检修工作地点及质量标准、检修工艺要求等事项。

第24条:

检修工作前,参加检修人员要对所使用的工具、仪表、仪器、材料配件进行检查清点登记,同时要对所使用的各种安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的检查,以确保安全可靠。

第25条:

检修前,由工作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变(配)电所值班负责人一起对现场的安全设施、停电部位、带电部位、运行方式及工作区域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然后工作负责人才能将工作人员带入现场工作。

第26条:

检测、核对安装的设备、电缆、技术参数及安装时所用材料。

各种技术数据及技术要求与设计相符,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第27条:

检查安装、运输的现场环境,清除工作场地的障碍和杂物,了解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及相关工作环节的情况。

第28条:

安装的设备必须按照电气试验规程中规定的试验项目做各种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29条:

低压电缆必须测试绝缘,高压电缆必须做直流耐压和泄露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30条:

在进行定期检修或大修设备前,应按照作业计划,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第31条:

供电干线需停电检修时,事先必须将停送电时间及影响范围书面通知有关区队。

五、操作顺序

第32条:

办理当班工作所需的停、送电手续或工作票。

第33条:

对电气设备检修时,需全部或部分停电者,应按规定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即:

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1、将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禁止在只经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电点。

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的设备反送电。

2、对高压电气进行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使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

验电前,应先在有电的设备上进行试验,确保验电器材良好。

当验明设备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

3、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在电气设备上不相连的部分,则各段应分别验电并接地短路。

4、在检修的设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国外设计风格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