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国际经济法》复习题集第182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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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国际经济法》复习题集第1825篇

2019年国家法考《国际经济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承保的“违约险”中的“约”是指下列选项中的哪一种?

A、东道国公司与外国投资者签订的契约

B、东道国公司与外国投资者所属国政府签订的契约

C、东道国政府与外国投资者签订的契约

D、东道国政府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签订的契约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2节>《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答案】:

C

【解析】: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只承保成员国私人投资者向发展中会员国投资时可能遭遇的各种政治风险,因此“违约险”中的“约”应指东道国政府与外国投资者签订的契约,选项C正确、ABD错误。

2.中国银行应中国某进出口公司的申请,开出以美国某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同时请求美国大通银行予以保兑。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大通银行同意保兑使中国银行免除了付款义务

B、大通银行同意保兑使中国银行成为了担保行

C、大通银行的付款责任独立于中国银行的付款责任

D、中国银行仅在大通银行履行了保兑责任后承担付款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处理信用证关系的一般原则

【答案】:

C

【解析】:

本案美国大通银行为信用证的保兑行。

根据UCP600,保兑行自对信用证加以保兑时起,其承担的责任就相当于本身开证。

但保兑行的责任也并不减损开证行对信用证承担的责任,因此选项ABD错误,C正确。

3.甲、乙两国均为WTO成员国。

甲国对来自乙国的香水征收20%的消费税,但仅对本国的同类香水征收10%的消费税。

为此,乙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构。

依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乙国生产该类香水的企业可以甲国违反国民待遇为由起诉甲国

B、专家组审查范围应与甲、乙两国磋商的范围保持一致

C、相关争端解决报告如超过半数反对,该报告不可通过

D、如甲国败诉且拒不执行裁决,乙国可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对甲国采取报复措施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2节>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制度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WTO国民待遇和争端解决机制相关规则。

A错误。

WTO的争端解决机构处理的是国家间争端,企业无权在WTO起诉国家。

B错误。

按照《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但磋商范围与专家组审理范围无必然对应关系。

C错误。

争端解决机构采取“反向一致”原则进行投票,即要使某一争端解决报告不通过,必须全体均不通过。

仅有半数反对,该报告仍可通过。

D正确。

按照《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如败诉方在合理期限内没有执行裁决,胜诉一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

4.海运单是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特别是航程较短运输的发展产生出来的种运输单证。

关于海运单,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

A、海运单不具有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存在的作用

B、第三方以非法的方式取得海运单时无权提取货物

C、海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特征,收货人凭海运单提取货物

D、海运单是--种可流通的书面运输单证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1节>班轮运输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一一海上货物运输——海运单。

A错,因为海运单虽不可流通,但仍然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具有证明作用。

B正确,因为第三方以非法方式取得海运单并不能使之获得合法的收货人的地位,这样的第三方即使向承运人出示海运单而要求提货也会被拒绝,承运人只向合法的收货人交付货物。

C错误,因为海运单并非物权凭证,收货人是凭借其身份证明提取货物的。

D错误,因为海运单本身是不可以流通转让的书面运输单证,承运人只向指定的收货人交付货物,这正是航运界采纳海运单的基本原因。

5.“fairy”商标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国民曼达公司在甲国注册的商标,也是甲国认定的驰名商标,曼达公司以该商标在甲国驰名为由,要求乙成员国给予注册保护。

依《巴黎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只要“fairy”商标在甲国是驰名的,乙成员国就有义务保护该商标

B、因为“fairy”商标在甲国是驰名的,乙成员国应予注册该商标

C、“fairy”商标在乙国可以获得自动保护

D、如果“fairy”商标在乙国被认定为驰名,即使没有注册,也应受乙国商标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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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7章>第1节>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答案】:

D

【解析】:

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驰名商标以提供保护国的认定为条件,选项ABC错误;驰名商标的认定不以注册为前提,使用亦可成为认定的依据,选项D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6.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签订了向中国进口服装的合同,价格条件CIF。

货到目的港时,甲公司发现有两箱货物因包装不当途中受损,因此拒收,该货物在目的港码头又被雨淋受损。

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卷一40题,单选)

A、因本合同已选择了CIF贸易术语,则不再适用《公约》

B、在CIF条件下应由法国乙公司办理投保,故乙公司也应承担运输途中的风险

C、因甲公司拒收货物,乙公司应承担货物在目的港码头雨淋造成的损失

D、乙公司应承担因包装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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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章>第2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主要内容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CIF术语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A项,贸易术语和《公约》在内容上是相互补充的,如果合同中已选择适用贸易术语,不能认为排除了《公约》的适用,A项错误。

B项,CIF术语下,货物的风险在卖方在装运港完成交货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因此,运输途中的风险因其已转移至买方,应由买方中国甲公司承担,B项错误。

C项,根据《公约》第77条,声称另一方违约的一方,有义务采取合理的措施,减轻由于违约引起的损失,如不采取措施,则违约一方可要求从损害赔偿中扣除原可以减轻的损失数额。

因甲公司拒收,使货物

7.关于《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

A、《伯尔尼公约》规定了著作权自动保护原则

B、《伯尔尼公约》规定享有国民待遇的人在公约任何成员国所得到的著作权保护,应与其作品在来源国受到的保护水平一致

C、《伯尔尼公约》保护著作权人的精神权利

D、《伯尔尼公约》保护著作权人的经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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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7章>第1节>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答案】:

B

【解析】:

《伯尔尼公约》规定了著作权自动保护原则,要求享有及行使依国民待遇所提供的有关权利时,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选项A判断正确;《伯尔尼公约》的独立性原则要求享有国民待遇的人在公约任何成员国所得到的著作权保护,不依赖于其作品在来源国受到的保护,选项B判断错误;《伯尔尼公约》要求成员国必须保护两项精神权利:

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必须保护的经济权利共有八项,包括复制权、翻译权、公演权、广播权、公开朗诵权、改编权、电影权和录制权,选项CD判断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8.中国甲公司与外国乙公司签订了出口一批水果的合同,双方约定货到验收以后付款。

货到买方验收时发现水果总重少10%,且抽样检查每个水果的重量也低于合同规定,乙公司于是拒绝付款也拒绝收货。

后来水果全部腐烂,并且乙公司所属国海关还要求支付仓储费和处理水果的费用5万元。

请问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本案中水果腐烂的损失以及仓储费和处理水果的费用应由谁承担?

()

A、乙公司,因为乙公司有义务减轻由于违约引起的损失

B、甲公司,因为甲公司所交的货物与合同不符

C、承运人,因为承运人没有适当地保管货物

D、甲公司和乙公司各承担一半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3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的义务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货物买卖——《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违约。

本题涉及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减轻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规定。

依公约第77条的规定,声称另一方违约的一方,有义务采取合理的措施减轻由于违约引起的损失;如不采取措施,则违约一方可要求从损害赔偿中扣除原可以减轻的损失数额。

依公约的规定,本题乙公司即使拒绝接受货物,也有保全货物的义务。

因此,本题乙公司应承担水果腐烂的损失以及仓储费和处理水果的费用。

9.中国鼎运公司进口了一批医疗器械,支付方式为汇付信用证,以海运方式运输并投保了一切险。

鼎运公司持正本提单提货时发现货物已被他人提走。

依相关司法解释和国际惯例,下列哪此选项是正确的?

()

A、承运人应赔偿收货人因其无单放货造成的损失

B、保险人应对货主赔偿无单放货造成的损失

C、收货人可以无单放货为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信用证止付

D、即使交单人提交的单证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银行也不应付款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2节>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信用证独立原则、无单放货、一切险。

A正确。

选项涉及无单放货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赔偿额,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计算,即通常所指的CIF价。

B错误。

无单放货并不属于一切险的责任范围。

C错误。

依UCP600号中的信用证独立原则,基础合同项下的争议,不得作为银行不付款、减少付款或延期付款的理由,因此不可以此为由主张信用证止付。

D错,依UCO600号第5条,信用证处理的只是单据,与

10.中国沈阳某进出口公司电告法国某贸易公司,以FOB(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为条件出售一批服装,信用证付款。

广州公司将货物装上“玛丽”号轮船,整批货物分装在三个集装箱中(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受《海牙规则》调整)。

当承运船舶在海上航行时,由于船员疏忽,船上发生火灾,其中一个集装箱被火焚毁,其余两个则完好无损。

货物运至马赛,法国公司以货物受损为由拒绝接收货物,并向广州公司提出索赔。

有关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

A、对于集装箱被火焚毁造成的服装受损,沈阳公司应承担合同不符的责任

B、对本案货物损失,法国公司可向沈阳公司索赔

C、承运人应对本案货物损失负责

D、法国公司没有理由以货物受损为由要求开证行拒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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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2节>银行的免责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贸易支付——与风险的关系。

A错,火灾是运输途中遇到的风险,不属于卖方的责任。

B涉及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和卖方的交货义务,本案卖方完成交货义务,FOB术语货物风险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后转移,所以买方无权向卖方索赔,B错。

C涉及承运人的责任和免责,火灾属于承运人的免责事项,C错。

D正确,货物受损不是拒付的理由。

11.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分三批履行,其中第二批出现了质量问题。

请问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只要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即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B、只要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即可宣告合同对已交付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无效

C、如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一般违约,买方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D、如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仅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和今后交付的货物无效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3节>违反合同的补救办法

【答案】:

A

【解析】:

《1980年公约》所称的宣告合同无效与《合同法》中的解除合同含义基本相同。

根据《1980年公约》第73条关于根本违约对解除合同影响的规定,单批货物根本违约时,非违约方肯定有权解除该批合同,故A项正确。

根据《公约》第73条,单批根本违约对解约权的影响取决于个案中各批次货物之间的关联关系。

但本题题干中无法判断各批次货物的关联关系,因此BD两项的结论都过于武断,BD项错误。

在任何情况下,解约权的行使都须以根本违约(而非一般违约)为条件,故C项错误。

12.根据《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非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其作品首次在公约一个成员国出版,或者在一个非公约成员国和一个公约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下列哪种待遇?

A、最惠国待遇

B、差别待遇

C、国民待遇

D、优惠待遇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1节>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答案】:

C

【解析】:

《伯尔尼公约》保护的权利主体为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作者。

公约将作者分为两类,对每类作者的保护也不相同。

第一类为成员国国民的作者,此类作者的作品无论是否已经出版,都受到保护。

非公约成员国国民的惯常住所如在一个成员国国内,则视为享有成员国国民资格,享有国民待遇。

第二类是非成员国国民的作者,此类作者在作品首次在任何一个公约成员国出版,或在一个非公约成员国和一个公约成员国同时出版的,方可受到保护。

一个作品在首次出版后30天内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内出版,则该作品应视为同时在几个国家内出版,享有国民待遇。

综上,本题正确答

13.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出现下列哪一情况时,不能再通过司法手段干预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行为?

(2015年卷一42题,单选)

A、开证行的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

B、受益人交付的货物无价值

C、受益人和开证申请人串通提交假单据

D、受益人提交记载内容虚假的单据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信用证欺诈及例外原则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信用证欺诈例外的例外。

A项,最高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规定:

“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

(二)开证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三)保兑行善意地履行了付款义务;(四)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

”A项正确。

B、C、D项,同时,根据该规定第8条、9条,B、C、D项均为信用证欺诈的具体表现,相关当事人发

14.《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设立了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为各缔约国和其他缔约国国民之间的投资争端的解决提供调解或仲裁的便利。

关于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下列哪一表述正确?

A、争端双方书面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心后,单方可以书面撤销其同意

B、中心的裁决对争端双方具有约束力

C、如争端一方对中心的裁决不服,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上诉

D、缔约国一方若对中心裁决不服,可行使外交保护权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2节>国际投资争端的解决

【答案】:

B

【解析】:

中心行使管辖权的条件之一是争端双方出具同意中心管辖的书面文件,但一旦有此书面文件,单方不能撤销,选项A错误;作为仲裁机构,中心的裁决对争端双方当然具有约束力,并且一裁终局,选项B正确、C错误;除非另有声明,提交“中心”仲裁应视为双方同意排除其他任何救济方法,但是东道国可以要求投资者用尽当地的各种行政或司法的救济手段,作为它同意提交“中心”仲裁的条件,选项D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15.为了完成中韩合作美容机构的国作,韩国人朴贞兰来到中国工作半年多,圆满完成工作并获得了相应的报酬。

依相关法律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朴贞兰是韩国人,中国不能对其征税

B、因朴贞兰在中国停留超过了183天,中国对其可从源征税

C、如中国已对朴贞兰征税,则韩国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朴贞兰征税

D、朴贞兰因半年多在中国,韩国不能对其征税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4节>税收管辖权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税法中的税收管辖权问题,A错,B正确,朴贞兰的劳务所得属于个人从事独立性的专业活动所得的收入,因其在中国停留超过了183天,183天的免税期源于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或安排,超过了183天,中国有权对其征税。

CD错,朴贞兰的国籍国如认定其为该国的纳税居民身份,则可以对他在全球的收入行使征税权。

16.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有效的信用证开出后,开证行在下列哪一情形下可拒绝付款?

A、买方未收到货物

B、货物质量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

C、实际交付的货物数量与提单描述不符

D、受益人提交的提单和商业发票对货物的重量描述不一致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处理信用证关系的一般原则

【答案】:

D

【解析】:

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情况下,只要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开证行、保兑行(如果有的话)承担无条件的付款或承兑、支付汇票或议付的责任,不受申请人与开证行或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而提出的索赔或抗辩的约束。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17.在一笔国际货物买卖的信用证交易中,卖方向指定行提交的单据中有伪造的单据,且交付的货物与合同要求不完全相符,指定行已付款。

信用证的申请人了解到这一事实,指示开证行拒绝付款。

根据UCP600和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下述选项中正确的是哪项?

()

A、开证行应拒绝付款,因为所交货物与合同不符

B、因为有伪造单据的情况,开证行应接受申请人的拒绝付款指示

C、我国法院不能发出禁止支付令,终止开证行向指定行付款

D、开证行对单据真伪应承担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信用证欺诈及例外原则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贸易支付——信用证。

UCP600第34条规定,银行对单据的真伪性、法律效力不负责任。

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在涉及信用证欺诈的情况下,如果法院对开证行发出了禁止支付令,则开证行应中止付款。

在无法院的这种指令的情况下,仅有信用证申请人的要求是不够的。

A错,信用证买卖是单证的买卖,信用证一经开立便独立于买卖合同,成为另一种独立的法律文件,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

B错,开证行不应接受申请拒绝付款的指示,因指定行已付款了。

C正确,依上述司法解释正确。

D错,开证行对单据的

18.2008年8月11日,中国甲公司接到法国乙公司出售某种设备的发盘,有效期至9月1日。

甲公司于8月12日电复:

“如能将每件设备价格降低50美元,即可接受”。

对此,乙公司没有答复。

甲公司于8月29日再次致电乙公司表示接受其8月11日发盘中包括价格在内的全部条件。

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的沉默表明其已接受甲公司的降价要求

B、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为承诺,因此合同已成立

C、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是迟到的承诺,因此合同没有成立

D、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是新要约,此时合同还没有成立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3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答案】:

D

【解析】:

甲公司8月12日的回复对原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改变,已变成一个反要约,原要约失效。

对于这个反要约,根据《公约》第18条第1款规定:

“被发价人声明或作出其他行为表示同意一项发价,即是接受,缄默或不行动本身不等于接受。

”乙公司未答复,即为拒绝,而甲公司于8月29日再次致电形成一个新的要约,此时合同未成立。

故ABC项错误、D项正确。

19.2011年1月,我国华光公司与德国菲林公司签订了进口某种药品50,000箱的合同。

合同约定,中国华光公司须开出以德国菲林公司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信用证总金额为1,850,000欧元。

货物装船后,德国菲林公司凭德国某远洋运输公司签发的清洁提单向德国奥登银行议付了货款。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中国华光公司发现货物外包装没有任何问题,但抽样检查货物内在品质有严重缺陷,立即请中国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进行了检验,证实该批药品已超过有效期,属于毫无实用价值的废品。

关于本案,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及我国相

A、中国华光公司有权凭中国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的商检证明向开证行发出信用证止付令

B、中国华光公司有权凭中国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的商检证明拒绝对开证行付款赎单

C、中国华光公司有权凭中国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的商检证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止付令

D、法院接到中国华光公司提出的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发出止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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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2节>信用证欺诈及例外原则

【答案】:

C

【解析】:

信用证止付令只能来源于有管辖权的法院,选项AB错误,C正确;本案中国外议付行已付款,该信用证不能止付,选项D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20.关于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最惠国待遇制度,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由于在WTO不同的协议中,最惠国待遇的含义不完全相同,所以,最惠国待遇的获得是有条件的

B、在WTO中,最惠国待遇是各成员相互给予的,每个成员既是施惠者,也是受惠者

C、对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修改需经全体成员4/5同意才有效

D、区域经济安排是最惠国待遇义务的例外,但边境贸易优惠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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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6章>第2节>服务贸易总协定

【答案】:

B

【解析】:

WTO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具有自动无条件的特点,即每一成员都自动享有其他成员给予其他任何国家的最惠国待遇,故A项错误;

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WTO的每一成员既可以给惠,也可以受惠,故B项正确;

根据WTO的决策机制,修改任何一个协议中的最惠国待遇条款都需由全体成员接受方有效,故C项错误;

边境贸易、区域(包括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经济安排、允许对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倾销进口或补贴进口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等均属于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故D项错误。

21.为了促进本国汽车产业,甲国出台规定,如生产的汽车使用了30%国产零部件,即可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

依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卷一44题,单选)

A、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属于禁止使用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B、因含有国内销售的要求,是扭曲贸易的措施

C、有贸易平衡的要求,属于禁止的数量限制措施

D、有外汇平衡的要求,属于禁止的投资措施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2节>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A项,根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成员国不得实施与GATT第3条国民待遇和第11条取消数量限制义务不符的投资措施。

(1)与国民待遇义务不符的投资措施,包括:

①“当地成分要求”,要求企业在生产中必须购买或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当地产品;②“贸易平衡要求”,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进口产品的数量或价值应与其出口当地产品的数量或价值相当。

(2)与取消数量限制义务不符的投资措施,包括:

①“通过贸易平衡限制进口”,限制企业用于当地生产或与当地生产相关的产品的进口,或将进口限制在与

22.中国伟业公司与甲国利德公司签订了采取铁路运输方式由中国出口一批货物的合同。

后甲国法律发生变化,利德公司在收货后又自行将该批货物转卖到乙国,现乙国一公司声称该批货物侵犯了其知识产权。

中国和甲国均为《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缔约国。

依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一40题.单选)

A、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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