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工作指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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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工作指引试行

河北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工作指引(试行)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工作,根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17〕19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冀政办字〔2018〕2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社会科技奖励设立条件

(一)社会科技奖励是指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财政性经费,在河北省境内设立,奖励为促进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组织的科学技术奖。

其设立应以促进学科发展或行业科技进步为目的,符合“依法办奖,公益为本,诚实守信”的原则。

(二)社会科技奖励应当按照一定的周期连续开展授奖活动并具备以下条件:

1.设奖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承办机构是独立法人;

3.资金来源合法稳定;

4.规章制度科学完备;

5.评审组织权威公正。

(三)承办机构是社会科技奖励的责任主体,应熟悉奖励所涉学科或行业领域发展态势,具备开展奖励活动的能力,并配备人力资源和开展奖励活动的其他必要条件。

省外的组织或个人单独或联合省内力量在我省设立社会科技奖励,须遵守国家和我省相关法律法规,并委托我省境内法人机构承办。

(四)奖励名称应当确切、简洁,名称中必须使用主办单位的规范全称或主办人姓名,不得单独使用“河北”“河北省”“全省”“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世界”等字样,以免造成误导。

不得使用与国家科学技术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其他已经设立的社会科技奖励、国际知名奖励相同或者容易混淆的名称。

(五)社会科技奖励须制定奖励章程,奖励章程应包括设奖名称、设奖目的、设奖者、承办机构、资金来源、奖励范围与对象、奖项设置、受理方式、评审程序、授奖数量和奖励方式、异议处理等内容。

(六)承办机构不得设立涉及有关国家安全和社会高度敏感领域的关键技术、生物安全、人文伦理等奖励。

二、社会科技奖励运行要求

(一)社会科技奖励应当在相对固定的网站如实向全社会公开奖励相关信息,包括奖励名称、奖励章程、资金来源、设奖时间、设奖者、承办机构及其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及时公开每一周期的奖励进展、获奖名单等动态信息。

(二)社会科技奖励在奖励活动中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我国和我省科学技术政策和人才政策,符合社会公德和科学伦理,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

(三)社会科技奖励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严禁利用奖励进行商业炒作,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财政性经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或变相收取评选对象的任何费用。

(四)社会科技奖励应加强自律、诚实守信,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仅使用简称或擅自变更奖励名称,误导社会公众。

(五)社会科技奖励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设立由本学科或行业权威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

评审专家独立开展奖励评审工作,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涉。

评审结果和有关异议由奖励承办机构负责解释。

三、社会科技奖励监督管理

(一)省科学技术厅负责监管和指导面向全省的社会科技奖励,不参与社会科技奖励评审。

省内区域性社会科技奖励由承办机构所在市、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监管和指导。

(二)省科学技术厅建立社会科技奖励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布社会科技奖励目录。

鼓励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对社会科技奖励进行监督。

鼓励专业化的第三方机构对社会科技奖励进行科学合理、信息公开的评价。

(三)为加强监管和指导,社会科技奖励实行奖项设立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四)奖项设立报告制度。

承办机构应在设奖后3个月内向省科学技术厅书面报告,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包括:

河北省社会力量设奖报告、河北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信息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奖励章程、承办组织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承办组织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经费来源证明等)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河北省社会力量设奖报告应包含设奖目的、设奖必要性、奖励名称、设奖人、承办机构、奖励对象与奖励周期等奖励基本情况。

(五)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如遇变更奖励名称、设奖者、承办机构、办公场所或修改奖励章程等重大事项,承办机构应于变更事项发生后1个月内书面向省科学技术厅报告。

(六)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承办机构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省科学技术厅报送《河北省社会科技奖励年度工作报告》及相关奖项的奖励办法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七)省社会科技奖励设立符合本工作指引要求,且已连续开展3个周期(含)以上的奖励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社会影响的,其承办机构可以书面申请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资格。

(八)省社会科技奖励不履行报告制度的,不得参与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机构的遴选;对于奖励管理、评审结果等出现争议并引发不良影响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于不及时整改或存在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情况的,予以警告批评;对于存在违规收费、虚假宣传等严重违反设奖基本原则行为的,予以公开曝光;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的,通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坚决予以取缔。

(九)鼓励市、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充分发挥社会科技奖励在激励自主创新中的积极作用,可参照本工作指引,结合实际制订相关规定。

附件:

1.****奖励章程(格式)

2.河北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信息表

3.河北省社会科技奖励年度工作报告

附件1

****奖励章程

(格式)

一、总则

说明设奖名称、设奖目的、设奖者、承办机构、资金来源、奖励范围与对象等。

要科学设置奖项,设立奖励等级的,一般不超过三级。

若下设子奖项,要说明子奖项名称及其奖励对象,子奖项设置不应过多。

各奖项之间要定位明确、界限清楚。

二、管理及评审组织

说明日常管理组织及其职能、各级评审组织及其职能。

三、受理程序

明确奖励的受理方式,鼓励实行候选人第三方提名的推荐制度。

四、评审程序及标准

要科学设置奖项,明确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及评审方式。

要具体说明评审次数、评审组织、具体评审方式(如网评、会议评审、现场答辩等);评审结果产生方式(如无记名投票、百分制排队等)、设立等级的要说明各个等级的评审标准等内容。

五、公示与异议处理

要说明是否公示、公示期、异议处理方式和程序等。

六、授奖

说明授奖数量、授奖方式、奖金额度、是否颁发证书或奖杯等。

鼓励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奖励方式。

授奖前须征得授奖对象的同意。

七、附则

附件2

河北省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信息表

 

奖励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设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监制

一、基本情况

奖励名称

设奖日期

设奖者

承办单位

奖励范围

□面向河北省□跨省

奖励周期

□一年□两年□三年

资金来源

□基金□自有资金□固定赞助商赞助□临时募集

□其它(如填写其他请注明)

现有资金

万元

奖项设置、奖励等级及奖金额度

奖项名称

等级设置

奖励对象

奖金(万元)

技术发明奖

4

□人物□项目□其它

4;3;2;0

科技进步奖

□人物□项目□其它

……

□人物□项目□其它

可插入行

□人物□项目□其它

奖励所属

学科门类

A:

自然科学;B:

农业科学;C:

医药科学;D:

工程与技术科学;H:

其它

专职人员数

兼职人员数

联系人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二、设奖者登记表

设奖者(签字或盖章):

设奖者

(2寸免冠)

负责人姓名

性别

年月日

民族

工作单位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办公电话传真电话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设奖者简介

 

(纸面不够或多个设奖者可加页)

三、承办机构登记表

承办机构(盖章):

承办机构

法定代表人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年月日

民族

职称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邮编

电子信箱

传真

在评审机构中

担任何职务

是否

专职

专职人员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承办机构简介

 

(纸面不够可加页)

四、终评机构成员名单

 

五、奖励证书及用章式样

 

六、附件材料

(一)奖励章程;

(二)承办组织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承办组织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经费来源证明;

(五)其他材料。

附件3

河北省社会科技奖励

年度工作报告

 

(年度)

奖励名称

:

承办单位(盖章)

:

联系人

:

固定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件

:

填报日期

年月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制

承诺书

本报告书由设奖者及承办单位根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河北省科技奖励改革方案》《河北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本年度奖励活动实际情况编制,我单位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填报单位(盖章)

 

一、基本情况

奖励名称

设奖时间

设奖者

承办机构

资金来源

□基金□自有资金□固定单位赞助□临时募集□其它

所属学科

(含个一级学科,分别是)

注:

请按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据实填写。

所属行业

A农林牧渔业B采掘业C制造业D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F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G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H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I金融、保险业J房地产业K社会服务业

L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M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N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O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P其他行业

奖项设置

奖项名称

等级设置

奖励对象

奖金(万元)

技术发明奖

4

□人物□项目□其它

4;3;2;0

科技进步奖

□人物□项目□其它

……

□人物□项目□其它

可插入行

□人物□项目□其它

□人物□项目□其它

□人物□项目□其它

□人物□项目□其它

奖励范围

□面向河北省□跨省

奖励周期

□一年□两年□三年□其它(在年度工作报告中详述)

奖励候选人产生方式

□专家提名□组织推荐□自由申报

评审次数

□1次□2次□3次□4次及以上

奖励网站

专职人员

姓名

年龄

学历

专业

二、年度自查

自查内容

自查结果

1.奖励经费是否为省级财政经费

是□否□

2.是否有稳定的奖励经费来源

是□否□

3.是否按照既定周期完成奖励活动

是□否□

4.是否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等保密事项

是□否□

5.是否向候选人、候选单位收取费用

是□否□

6.奖励活动是否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范围

是□否□

7.是否非法筹集或不正当使用奖励经费和资金

是□否□

8.宣传时是否存在更改奖励名称等夸大宣传行为

是□否□

9.近三个奖励周期是否曾经停办奖励

是□停办次

否□

10.近三年是否变更设奖者或承办机构

是□否□

11.近三年是否修改奖励章程(办法)

是□否□

12.奖励章程(办法)修改后是否报送省科技厅

是□否□

1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注:

如存在其它违规行为,可另附材料说明情况。

三、工作总结

(一)受理情况(请明确各个子奖项的受理数)

(二)形式审查(说明形式审查的过程和结果)

(三)奖励评审(说明分几次评审,评审方式、每次评审淘汰比例、终审专家组成等)

终审专家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所在单位

研究方向

(四)颁奖(要说明颁奖地点、出席人数、颁奖嘉宾等)

(五)下一奖励周期工作计划

(六)其他

四、奖励数据

1、统计数据

序号

奖项名称

受理数

授奖数

授奖率

奖金总额

2、本年度获国家奖、省奖情况(可另加页)

序号

项目名称

所获奖种

及等级

推荐单位

完成单位

3、奖励结果(重点推荐的获奖项目、获奖人或组织请放在第一行)

获奖项目(可另加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完成单位

完成人

所获奖项及等级

1*

获奖人(可另加页)

序号

获奖人

所在单位

所获奖项

1*

获奖组织(可另加页)

序号

获奖组织

所获奖项及等级

1*

五、意见和建议

请填写对改进河北省社会力量设奖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如希望河北省对社会科技奖励给予哪些政策或措施,如何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等。

填写说明

填写后用A4纸打印纸质版,在封面加盖填报单位公章后报送。

如有附件材料,请一并报送。

提交的电子版文件名称请用格式:

“奖励名称+学会名称”。

一、报告书封面

奖励名称:

指奖励的全称,不得使用简称。

二、基本情况

1.奖励名称:

与封面填写一致,不得使用简称。

2.设奖日期:

指奖励设立日期。

年份用4位数,月份、日期用两位数,如2021年01月01日。

4、设奖者:

如有多个设奖者,在基本情况表设奖者一栏中填写全部设奖者。

5、承办机构:

指具体负责奖励评审工作的机构。

6、所属学科:

指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中所列的一级学科。

7、所属行业:

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中所列“门类”。

8、奖项设置:

其中“奖项名称”指奖励下设的子奖项,如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等;

9、等级设置:

指各子奖项所设等级,如一等、二等、三等;金奖、银奖、铜奖等

10、奖金额度:

指各子奖项各等级的奖金额度,奖金额度应该与奖励等级对应,中间用“;”隔开,如“4;3;2;0”。

如不发放奖金,请填“0”。

11、奖励对象:

如不以项目、自然人为奖励对象,请在奖励结果中列出。

12、评审次数:

指经过几次评审才能产生最终的结果,如初评、复评、终评等。

三、年度自查

请按照格式要求据实填写。

四、工作总结

请按照格式要求据实填写。

五、奖励数据

1、请据实填写奖励的统计数据。

统计数据中“奖项名称”应与“基本情况”中“奖项名称”一致。

2、获国家奖、省奖情况是指曾经获得河北省社会力量设奖的项目经承办单位或其他单位推荐获得本年度国家奖、河北省科技奖情况。

3、请据实列出最终全部获奖项目、获奖人、获奖组织的清单。

如奖励对象属其它类,请自行设计格式。

六、意见和建议

填写对河北省社会力量设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没有可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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