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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城市总体规划范本

婺源县城市总体规划

作者:

市规划局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2179    更新时间:

2009-7-2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标

为实现2020年婺源县坚持走发展生态经济之路,建设“生态婺源、开放婺源、小康婺源、文明婺源”的总体目标,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在城镇建设上提供科学的、阶段性发展的统一部署,特编制本规划。

1、加速中心城区发展,充分发挥中心城区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及对人力资源、区域创新的培育作用。

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大规模推进包括交通、通信、供电、信息传递等在内的基础设施开发,加强城镇间基础设施的衔接和共建共享,提高县城的整体性和开放度,提高空间运行效率。

2、充分评估景婺常、景婺黄高速公路及九景衢铁路的修建对县城发展的影响,处理好对外交通与城市内部交通的关系。

3、以人为本,以山水为根脉,全面协调经济、社会、环境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努力创造经济发达、社会繁荣、环境优美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空间,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生活需求,把婺源建成以山水文化为特色的旅游城市。

第2条规划依据(略)

第3条规划理念

本次总体规划以可持续发展作为总的理念与原则,主要体现在自然、人文、效率三个方面。

本规划对自然的关注主要表现在对婺源县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上;对人文的关注主要表现在对城市社会结构的理解和对本地区文化特色的传承和发扬上;对效率的关注主要表现在对县城经济发展与开发建设的拓展性、实施性考虑上。

第4条:

规划期限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考虑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远景目标,确定本次规划期限为:

近期:

2002—2005年

远期:

2006—2020年

第5条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

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包括紫阳镇的行政区划范围以及高砂乡、秋口镇的部分地区。

规划控制区面积约48.61平方公里。

第6条规划效力

本规划经批准后,将作为婺源县发展与建设的技术性行政法规,对在城市规划区内一切从事涉及城市土地开发、城市建设和空间资源利用的行为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7条规划文件

本规划由总体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三部分组成。

规划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战略

第8条发展目标

按照“优美的生态环境、发达的生态经济、繁荣的生态文化、和谐的生态家园”的要求建设“绿色婺源”,加速婺源城市化进程,集中力量把县城建设好,以县城经济带动县域经济的发展,打造文化与生态旅游大县。

一、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天人合一”的生态婺源。

二、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建设“双向互动”的开放婺源。

三、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建设殷实富裕的小康婺源。

四、努力铸造新的“文化力”,建设先进繁荣的文明婺源。

第9条发展战略

全面建设“八大工程”:

1、工——生态工业建设工程。

2、农——生态农业建设工程。

3、路——快速便捷的交通网络建设工程。

4、城——中心城区和小城镇建设工程。

5、园——生态工业园和农业主题公园建设工程。

6、山——林业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工程。

7、水——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程。

8、游——文化与生态旅游业建设工程。

第10条城市空间发展模式

根据婺源县城现有的发展条件,结合城市建设用地评价,以提高效率、保护生态、体现特色为主要原则,提出“组团式片区”的城市空间发展模式。

婺源的空间发展应逐渐走出沿路建设的发展模式,有目的地充分利用有限的空间,走组团式的发展道路。

第11条建设用地开发时序

各片区的建设时序应充分尊重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循序渐进,共同发展。

近期以源头区、太子桥区为发展重点,通过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确定城市主要框架;中远期在已有城市框架基础上,以香田区、高砂区的建设和蚺城区、文笔区的改造为重点。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应充分利用地形和空间,实施组团式片区的空间发展战略。

第三章城镇体系规划

第12条城镇发展战略

实施“建设文化与生态旅游大县”战略,将人口和产业集聚到中心城区,形成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增长极核。

第13条县域产业结构

有机食品加工业—茶、酒;

制造业—以配套沿海支柱产业;

能源业—以电力开发及其三产为主;

现代生物医药业—以山腊梅、板兰根开发为主;

服装业—服装设计及服装生产。

第14条总人口和城镇化水平

2005年婺源县总人口34.5万人,城镇化水平将达到40.68%。

2020年婺源县总人口37.2万人,城镇化水平将达到56.45%。

第15条城镇等级结构规划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等级结构为四个等级,中心城区为第一等级的城镇,城市规模在2005年达到6.5万人,在2020年达到12万人;第二等级城市为赋春镇、清华镇和江湾镇,是县域的副中心,规划期末人口规模为2.0—2.5万人,第三等级的城镇为思口镇、中云镇,人口规模在规划期末达到1—1.5万人,第四等级的城镇为秋口镇、大畈镇、镇头镇、许村镇、太白镇、沱川乡、浙源乡、段莘乡、溪头乡、梅林乡、高砂乡、凤洲乡、珍珠山乡、甲路乡、龙山乡、古坦乡、鄣山乡,规划期末人口规模在1万人以内。

第16条城镇职能结构

县域城镇体系的职能结构规划将中心城区定位为整个县域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商贸中心。

赋春镇位于县境西部景白公路线上,距县城仅44公里,该镇应向农工商一体化发展,并

逐步发展采矿业,形成全县的工贸型城镇。

清华镇地处皖、赣交通要冲,商业繁盛,是县域北部农、工、商综合发展的新型城镇。

江湾镇位于景白线和婺休公路线上,交通十分便利,景点众多,今后宜发展旅游业及第三产业,建成全县的旅游胜地。

第四章县域基础设施规划

第17条铁路

规划中的九景衢铁路横穿县域中南部。

第18条公路

加紧修复建设景白线、王赋线、婺休线三条县内主干公路,同时结合景婺常、景婺黄两条高速公路的建设,改造中心城区至各副中心城区的道路为二级公路,改造各乡镇之间的道路为三级公路,在各乡镇建设汽车站和停车场,同时配合旅游规划,完善各景点之间的道路联系。

第19条电力

规划新建清华变电站(110KV级)和许村境内的汪村变电站(110KV级),与源头中心变电站(110KV级)共同承担全县的供电任务。

分析婺源县近五年总用电量,规划近期用电量增长率按12%考虑,则至2005年全县总用电量达10345万KWH,年最大利用小时按4800小时计,以此计算年最大负荷为21554KW,电网容载比取2.0,则源头中心变电站容量达1╳20000KVA+1╳31500KVA,汪村变电站容量达1╳20000KVA。

规划远期用电量增长率按8%考虑,则至2020年全县总用电量达到32816万度,年最大利用小时按4500小时计,以此计算年最大负荷为72925KW,电网容载比取2.0,则源头中心变电站容量2╳40000KVA,汪村变电站容量达2╳20000KVA,清华变电站容量达2╳20000KVA。

第20条电信

规划县域电话普及率40部/百人,中心城区及县域副中心电话普及率达50部/百人。

全县市话程控交换容量达17万门。

第21条水厂

规划近期婺源县中心城区保留第二水厂,扩大规模达3.5万吨/日;清华镇、江湾镇及赋春镇新建水厂,规模均达到1万吨/日;中云镇、思口镇新建水厂,规模达到3000吨/日。

规划远期婺源县中心城区新建第三水厂,规模达到5.5万吨/日;清华镇、江湾镇及赋春镇水厂规模达2万吨/日;中云镇、思口镇水厂规模达到1万吨/日;其余乡镇均应建设新水厂。

第22条污水处理厂

规划在星江河下游小港村建设第一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达到4.0万吨/日,占地3.8公顷;在太子桥高砂工业区建设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达到3.5万吨/日,占地4.2公顷。

第23条垃圾处理场

规划在梅林村附近建一处垃圾处理场,占地180亩。

第24条殡葬设施

规划远期将现状公墓区搬迁,在中云镇境内安排公墓区。

第五章县域旅游规划

第25条规划目标

1、以旅游业为“经济催化剂”,开发旅游的相关产业,促进经济发展。

2、以生态环境为依托,以挖掘文化内涵为主题,把婺源县建成全国著名的文化与生态旅游区。

围绕旅游发展生态农业与工业、发展生态农业与工业促进旅游。

到规划期末,旅游业将发展成为婺源县的龙头产业和支柱产业。

第26条规划原则

1、融自然与城市为一体:

充分利用城市中央生态保护区的环境效应,形成生态城市的格局。

2、融经济与生态为一体:

将发展旅游业与发展经济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将发展经济与生态结合在一起。

3、融开发与保护一体:

旅游系统与城市发展应与县城历史环境保护、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相结合。

从旅游的角度,应处理好旅游资源整治与旅游开发的关系、旅游需求与旅游供应的关系、旅游开发强度与游客量的关系。

第27条旅游规划布局

婺源旅游的总体开发,按照“一轴串两环”的空间布局,以中心城区为游客主要集散中心,江湾、清华、赋春三个副中心为游客次要集散中心,以交通网络为基础骨架,以重点旅游景区为节点,将全县分成中线旅游区、东环旅游区、西环旅游区三大区域,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合理配置的旅游空间网络体系。

第28条旅游线路设计

中线旅游区以中心城区为起点,直至灵岩洞国家森林公园,主要包括紫阳古城、婺源文化广场、博物馆、文公阙里、思溪和延村、清华-思口-城区河段漂流、彩虹桥、灵岩洞9个景区,以其为中轴,串起东、西两环。

东环旅游区以中心城区为起点,经月亮湾、李坑、汪口、江湾(含萧江大宗祠、董公陵园)、江湾-秋口-城区河段漂流、晓起、砚山歙砚文化园、段莘水库、庐坑(詹天佑故里)、理坑等景区后,至清华镇,由中线返回县城,形成环形游览线路。

西环旅游区以县城为起点,经荷包红鱼场、文公山、豸峰、婺西绿谷、鸳鸯湖、凤游山、甲路古樟民俗村、清风洞等景区后,至清华镇,由中轴线返回城区,形成环形旅游线路。

第六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第29条城市性质

具有典型地域特征的山水文化旅游城市。

第30条人口规模

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12万人。

第31条用地规模

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11.90平方公里,人均99.17平方M。

婺源县中心城区范围东起汤坞,西至岭下,北起王村互通立交,南至小港第一污水处理厂,规划建成区面积30.34平方公里。

第七章城市总体布局

第32条总体结构与城市分区

婺源中心城区的规划结构为:

“一江两岸三中心,五横六纵七片区”。

一江两岸:

星江自北向南纵贯城区,婺源中心城区呈组团状分布两岸,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城市景观。

三中心:

指一个城市中心和两个城市副中心。

其中城市主中心位于源头区,包括行政中心、体育中心、文化娱乐中心等。

两个城市副中心分别是位于蚺城区的商贸中心和位于太子桥的工业交通物流中心。

五横六纵:

指组成城市道路骨架的干道,包括北环路、高新一路—学府路—东升路、金庸路、高新三路、景白公路、工业大道、高新大道、公园西路、源头路—锦屏路—环城西路、文公路、彩虹北路—大鄣山路。

七片区:

指构成中心城区的七个组团式片区。

即蚺城区、文笔区、东溪区、香田区、源头区、太子桥高新区、高砂工业区。

同时,在城市环路内建设以大山坞水库和茶山为主的城市中央生态系统,成为绿色婺源的“绿肺”,并与城市的七个片区一起,共同构成未来婺源的中心城区。

第33条居住用地

以建设多层住宅为主,控制独立住宅的建设,使居民收入与住宅规范相协调,住宅建设量与人口容量相协调,提高城市土地效益。

注重与住宅建设密切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和交通设施的建设,提高配套规范,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形成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居住环境。

旧城改造要严格控制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改善居住环境,增加配套设施;新区开发要与公共设施同步建设,严格控制人口容量,避免开发量过大。

规划2020年居住总用地277公顷,占建设总用地23.28%,人均23.08平方M。

第34条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2020年城市公共设施总用地面积为193公顷,人均公共设施用地16.22平方M,公共设施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16.08%。

1、城市中心

城市中心位于源头区,由行政中心、体育中心、科技文化中心组成。

2、商业用地

商业用地分片区进行设置:

源头区布置在文化广场以南区域;东溪区布置在文公路两侧;蚺城区则布置在星江大道两侧,结合旧城改造建设商贸中心,商贸中心的建设应给予一定的控制和引导,协调各用地之间的相互关系。

3、行政中心

行政中心规划位于源头区源头路西侧。

在设计上,应考虑开放性与公共性的特点,使之更接近市民生活。

4、科技文化中心

科技文化中心位于文化广场西北侧,与图书馆、博物馆一起,形成文化气息浓郁、环境优美的特色地段。

设计与建设时应注重各文化设施与其周围空间、环境的综合统一布置,既形成相互独立的功能区,又使各个分散的空间得到整合与有效利用。

5、体育中心

体育中心位于源头区的西部。

同时,在城区内按国家规范配置各级体育设施,建立网络化的体育服务设施布局。

6、医疗卫生设施

进一步健全不同层次、布局合理、具有良好综合功能的医疗卫生预防保健网络。

扩建改造城区现有的医疗设施,提高医疗卫生设施的卫生规范,使其能够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7、教育科研中心

安排在香田区,与茶校一起,共同建设成为城市教育科研中心。

第35条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集中布置在太子桥高新区和高砂工业区。

规划2020年城市工业用地18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5.46%,人均15.33平方M。

对严重影响城区环境的工业,规划予以搬迁,严格控制工业类别,并在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

第36条仓储用地

规划2020年仓储用地25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2.10%,人均2.08平方M。

仓储用地的布置与工业用地和物流中心用地布置相结合,方便货物中转和运输。

第八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37条对外交通

1、规划中的景婺黄、景婺常高速公路在城市西北、西南部通过,并分别设有王村和高砂两个互通式立交与城市联系;九景衢铁路规划从城市西南部景婺常高速公路外侧通过,相应设置火车站。

2、城市路网通过工业大道和高新大道连接高速公路挂线及火车站,保证内外交通连接的顺畅。

3、根据总体规划布局,城市向西部拓展,规划将景白公路改道,新的景白公路选线在城市南部,避免城市过境交通对城市内部交通产生干扰。

4、在金庸路与高新大道交叉口东南新设汽车长途客运站,规划占地2.04公顷。

第38条城市交通

1、规划原则

A、区分道路功能、等级,建立通畅的城市路网系统,提高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

减少畸形、错位交叉口和丁字路口,贯通道路网,完善网络,提高道路的可靠性。

B、解决好动态交通和静态交通的关系。

静态交通设施的布局、规模与交通源、交通量和交通主流方向一致。

C、确定合理的道路网密度和道路宽度,满足城市交通发展需要。

D、在路网上为城市的远景发展提供可继续向外延伸的生长点,有利于中心区的疏解。

E、从努力提高城市环境品质出发,道路线型、断面设计、广场设置应注重体现山水园林城市的特点关系。

2、规划目标

为了更好适应婺源县的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协调交通供需关系,引导交通建设对城市整体的长远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促进社会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增长,建设高质量的交通系统,为人流、物流提供经济、安全、有效的服务。

道路网等级技术指标参照国家规范,并依据婺源县的城市性质制定。

3、交通结构及交通政策

根据婺源城市用地规模和布局特征,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改善交通结构。

规划期内居民出行交通方式主要采用公交车和出租车,同时自行车和步行作为辅助交通方式。

第39条城市道路

1、城市路网规划

规划城市路网为环状与组团式相结合的布局结构。

在城市外围设置快速环城路,解决各片区之间交通联系。

各片区路网依据地形,采用方格网、自由式的布局形式。

道路间距:

干道间距取400—800M,支路间距200M—300M,蚺城区支路网间距相对较密。

道路红线宽度:

主干道40—60M,次干道15—40M,支路12—15M。

道路断面:

根据规划道路的功能、等级及对未来的交通量预测,需对城市道路断面、红线宽度和车道数进行安排和适当调整。

支路宽度应保证消防车辆能方便进出。

2、交叉口

交叉口是决定城市道路网通行能力的关键,交叉口通行能力必须与路段通行能力相适应。

在平面交叉口交通控制和经管上,机动车交通优先次序是主干路、次干路,最后才是支路。

适当在交通性干道网中设置单行线,解决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流问题。

主、次、支道路相交时,交叉口形成如表:

主要交叉口形式

相交道路

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

主干路

A,B

A,B

E

次干路

B,C

B,C

支路

B,D

注:

A——展宽式灯控平面交叉;

B——平面环形交叉;C——灯控平面交叉;

D——平面交叉;E——只准右转或通过辅路联系。

第40条道路交通设施

1、城市广场

城区设城市广场(游园)7处,每个片区及组团都相应安排广场位置,满足市民休闲观光的需求。

广场用地共计12.90公顷。

2、社会停车场

在城区设停车场4个,市中心地段如果没有条件设置大型停车场,应结合大型公共设施和城市广场设置中小型停车场。

其它一般地段可结合大型公建设置50—100辆的中小型社会公共停车场,同时,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所有公共设施和办公设施按相关的国家和地方要求配建停车场。

城市自行车停车场(库)结合城市商业中心、大型公建布置。

第九章景观风貌规划

第41条城市风貌

1、风貌环境类型

从综合反映城市历史、文化、经济、自然环境和发展形态的城市风貌构成要素以其特征分类,婺源县城城市风貌总体环境类型为:

人文蕴涵渊厚、自然景色秀美的历史文化型山水城市。

2、城市风貌区

根据县城总体布局,县城由蚺城区、文笔区、东溪区、香田区、源头区、太子桥高新区、高砂工业区组成,依循自然地貌特征,星江河南北蜿蜒贯穿全城,以星江河为纽带,将全城城市风貌有机联系在一起,同时反映不同时期的城市文化形态、经济形态、建筑形态的历史演变,根据县城的自然生态环境及历史背景将全城分为五个风貌区。

(1)、生态文化博览区:

以植物园和文化博览区为主体,主要展示婺源县悠久历史文化渊源和优美自然山水景观,映托城市优越的自然与人文环境背景。

(2)、蚺城古风保护区

城市文化形态——反映县城历史文化蕴涵,保存保护蚺城区民俗文化特征与景象,体现徽派文化特色。

经济形态——以传统型井市商闾、小型手工业加工、乡镇企业、服务产业为主体,展示传统经济形态特征与景象。

建筑形态——保护保存历史演绎形成的老街市、民居小巷等传统建筑形式和风格,突出徽派建筑风格,展示历史古城风貌。

(3)、民俗田园风光区:

挖掘历史文化渊源,以仿古村建筑群落为主,建设“三百村”:

即百艺村、百工村、百味村,展现婺源地方特色饮食文化、民间艺术及建筑风格,尽展当地民俗风情和田园风光,体现朱子文化特色。

(4)、现代城市风貌区和高新科园展示区

城市文化形态——反映现代城市建设及科技文化新成就。

经济形态——以新兴的金融、商贸、信息、高科技为主体,展示现代经济形态特征与景象。

建筑形态——探索传统徽派建筑与现代建筑相融合并创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婺城建筑新风格。

第42条:

城市景观

规划保护蚺城区的古城历史风貌,对县城内历史遗存古迹(如廉泉、小东门古门楼、虹井、钓桥坑、小北门古门楼、朱子一世祖墓、传统古街巷等)加于保护,对于被破坏的历史遗址(如朱子庙、孔庙、朱绯塘、古城墙等)加以抢救修复,创造城市文化景观特色。

规划以突出表现城市历史文化内涵、自然山水景致和新城风貌为主体,以“婺城十二景”构筑城市特色景观(点),充分展现了城市文化的延续,体现婺源县城以山水文化为特色的旅游城市风貌特色。

“婺城十二景”分别为:

(1)儒山浮壁:

以婺源山水秀园、名人画壁大型石雕墙为主题组景;

(2)灵岩琼楼:

以登高塔楼组景;

(3)围城晨曦:

以仿古围城墙组景;

(4)徽村秀色:

以沿江徽派民居新村组景;

(5)博苑神韵:

以文化博览区、仿古明清街组景;

(6)东山红叶:

以东山植物园大片红叶林组景;

(7)蚺城商市:

以婺城传统特色古商闾井市景观组景;

(8)江溟旋坤:

以高架风车、星江水景组景;

(9)农乐怡情:

建设三百村,即百工村、百艺村、百味村,展现婺源地方特色饮食文化、民间艺术、建筑风格。

(10)龙翔九天:

以九龙柱、七星图组景;

(11)西岭春姿:

与“东山红叶”为对景,以七里亭公园和体育中心组景,形成四季春色满园,秀丽迷人的景观。

(12)新婺腾飞:

以城市主题雕塑组景,体现婺源蒸蒸日上、繁荣富强、勃起腾飞的新景象。

第43条:

景点游路的组织

规划将城市特色景观(点)作为城市旅游的有机组成部分,形成以山水景观、历史文化及民俗特色景观(点)为主导的游览线路,即一日游线路:

入口——旅游接待中心——生态文化博览区(博苑神韵—东山红叶)——蚺城古风保护区(儒山浮壁—朱子庙—灵岩琼楼—环城北路古城墙—围城晨曦—蚺城商市—钓桥坑—虹井—小东门古门楼—廉泉—小北门古门楼—江溟旋坤—徽村绣色—朱绯塘)——高新科园展示区(新婺腾飞)——现代城市风貌区(西岭春姿—龙翔九天)——民俗田园风光区(农乐怡情—朱熹一世祖墓)——旅游接待中心。

第44条城市景观建设目标

充分发掘和利用婺源县深厚的文化内涵、良好的生态环境、独特的地形地貌等人文生态优势和特色,以城市生态绿化建设为骨架,高质量的特色文化街区建设为主要内容,精萃地建设为景观节点,形成依山亲水、人文溢彩、形象鲜明的山水文化旅游城市的整体形象。

第十章绿地系统规划

第45条绿地系统建设目标

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宗旨,以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投资环境为目标,以山水旅游城市为规范,加强各层次绿地系统的建设,全面整体提升公共绿地、专用绿地、街坊庭院绿地、街道绿地、园林生产防护绿地的规范和质量。

第46条绿地系统建设

婺源县绿化系统由中央生态保护区、点面绿化、滨河绿化、环状绿化体系和生产防护绿地体系五个层次组成。

1、规划在城市外环路内建设多片大面积的中央生态保护区,成为城市“绿肺”和各个片区之间过渡的自然肌理。

2、点面绿化主要由各级公园和小型公共绿地组成。

城区内均衡分布大中型公园5个,包括七里亭公园、紫阳公园、文博公园、烈士陵园、城南公园等。

规划设计时,应尽量能与邻近的道路绿化及公共绿地共同形成城市绿化网络体系。

3、婺源的滨水绿化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一类是以防护为主的绿化,位于城西部的工业区周边居住较少的地区,该部分的滨水绿化在功能上以防护为主。

另一类集中了居住、旅游休闲、商业街、滨河广场多项内容,是全市生活的集中地段,规划以休闲为主,强调景观游乐的功能,主要分布在星江河两岸。

规划在河岸两侧设置保护区,控制范围为两岸20—150M,严格保护沿河景观。

4、环状绿化体系:

是指在道路红线内以及道路两侧红线外对道路环境、安全、景观发生明显作用的绿地。

根据不同的道路性质、断面形式、在城市整体或局部地区发挥作用,结合道路两侧的用地性质,营造实用美观、各具特色、整体统一的街道环境。

5、生产防护绿地体系:

包括苗圃、花圃、果园、林场和各类防护林带(卫生、风沙、水土等防护林)。

规划在城市南部高新大道东侧建设园林生产绿地。

第十一章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第47条规划原则

1、坚持“抢救、保护、继承、发展”的方针,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继承优秀历史传统,发展城市文化特色。

2、保护与发展相结合,保护与建设相协调。

3、历史文化保护与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和城市文化景观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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