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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之药品采购计划书范文

药品采购计划书范文

【篇一:

2015药品采购工作计划范文】

2015药品采购工作计划范文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范文一: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

20xx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计划新华乡卫生院基本药物采购工作于20xx年七月开始实施以来,经过几个月的深入实施已经取得一定成果,已经逐步的走入正规化轨道。

二〇一三年基本药物采购工作在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和《六枝特区基本药物管理办法》以及《六枝特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的精神的同时,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和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

继续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严格控制目录外用药,杜绝采购国家规定的目录内以外的药品。

定期深入基层检查监督,保证基本药物制度顺利的开展。

二、全面落实六枝特区网络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精神。

我乡医疗卫生机构已于20xx年1月中旬开始执行20xxx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结果,正式开展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工作。

结合我乡实际,根据会议培训内容,要组织卫生院负责药品采购,分管院长进行网上采购平台以及基本药物管理有关知识1-2次的培训。

以便于采购药品时按流程按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基本药物。

对于卫生院提交的基本药物计划严格审核,严格目录内药物,并对药品配送企业所招标药品价格,进行严格的监督审核,保证药品采购的及时、合理的配送。

三、做好基本药物采购管理政策、法规、规定的宣传培训工作。

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环节,是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的重要步骤。

因此,我们今年要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组织好基层单位进行基本药物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让政策深入群众中,让群众了解党的惠民政策,让群众都了解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好政策。

对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知识进行不定期的培训,并让村卫生员都合理掌握基本药物知识,规范目录内药品的使用率。

四、坚持经常性的深入进行基本药物的监督检查,监督卫生室对目录内药品的使用情况以及是否使用和经营目录外药品,对违反基本药物制度使用目录外药品的卫生室要严格处理。

并按时查看卫生室的基本药物的监督检查情况。

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正常合理的开展。

五、规范管理基本药物有关的档案,健全各种档案信息的采集管理,做好各种监督检查记录、卫生室药品采购计划单的审核记录的备案。

对各种文件及时归档。

六、做好对药品采购的配送企业的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对药品配送企业的药品清单进行价格、品种核对,严格按照招标价格品种执行核对。

定期及时的从卫生室收缴药品款,及时准确的给配送企业结算药品款,确保政府承诺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总之,基本药物的管理采购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是属于刚刚起步的阶段,许多工作需要不断的规范完善,我们要在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管理工作的监管,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各项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和规范基本药物机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范文二: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15]49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

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三、检查重点内容、方法和处理意见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x食药监稽[2015]8号)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

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

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

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

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

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

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

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

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

违反规定的。

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

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

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签名;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7、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消费者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禁忌及

注意事项等,不得夸大药品疗效,不得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处方药的,要求至少一名药师在职在岗,要是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查处:

责令限期改正,给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查处;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四、工作安排和进度

专项检查从20xx年8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止。

分三个阶段开展。

1、准备部署阶段(8月23日-8月27日):

根据市局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阶段(8月28日-10月26日):

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3、检查总结阶段(10月27日-10月31日):

对辖区内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将专项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查处的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市局稽查处。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范文三:

药品采购工作计划

20xx年,药品采购药剂科各项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认真贯彻执行药政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以质量、礼仪、服务作为第一要务,以人为本,加强质量管理,凝聚人心,以新思路、新观念、新举措增强药剂科服务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加快科室的发展。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

要充分认识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重要意义,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学习和领会医院工作精神和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在日常繁忙的工作中,不拘形式,结合科室的实际情况开展学习和讨论,激励职工积极参与推进医院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和实施。

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做到自觉遵纪守法,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一线窗口药学服务工作。

二、坚决执行山东省药品网上采购工作,保证临床用药供应。

继续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阳光采购,保证购进药品的质量,并密切联系临床,及时了解各科药品需求动态及掌握药品使用后的信息反馈,通过医院信息系统将药品供应信息发布通知至临床科室,以保证临床药品的及时供应。

三、以提高质量为重心,逐步建立质量、安全系统。

我们必须集中精力,抓好质量和安全,强化科学管理,提高整体绩效,这是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我们要加强基本技能与基本技术的提高,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到位,学会站在全院的角度学习和处理问题。

我们必须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制度,使整个服务过程成为一个不断反馈、不断调整、不断规范的过程,从整体上加强和推进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四、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为了加强药品在购进验收、在库养护等环节的质量管理,督促科室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从而有效保证了我院药品质量,保障了患者的用药安全,且减少了医院因药品过期造成的损失。

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对不合格处方进行张贴公示。

五、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

将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转为主动服务的形式。

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到临床收集药品使用后的信息反馈。

发现药品发生不良反应时,协助临床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的处理工作并查找原因,如与药品质量有关的,及时更换厂家,以保证临床用药安全。

按照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可疑必报的原则,我科及时做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网络直报报工作。

新的医改给我们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

因此,必须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寻求新的突破,以发展为目标,以质量为抓手,以服务为根本,为医院注入新的活力。

【篇二:

药品采购办法】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办法

医院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采购管理,规范药品采购工作秩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杜绝医药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保障临床药品供应,最大限度地满足病人用药需求,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促进医院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省、市两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主持领导下,通过集体讨论,制定《医院药品目录》;

第二条药械科购进药品的品种必须与《医院药品目录》符合,一般情况下不得购进目录外品种。

临床有紧急用药需求时,经科室书面或口头提出申请,经主管院长同意后,药械科负责采购。

第三条药事委员会对药品目录每半年重新审定一次。

第四条药品采购情况随时接受医院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质询。

药械科向医院监督委员会主任提供本院在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用户名及密码。

第五条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品政策。

第二章新药的申请和审批

第六条新药申请

(一)各临床科室医师均有向各自科室提出新药采购申请的资格,科室经过调查研究后,填写《医院新药采购申请表》,并由科室主任签字后上报。

(二)各临床科室根据专科需要提交专科用药申请。

中成药一般由中医科提出申请,西医科室申请中药注射剂、中成药品应听取中医科主任的意见。

(三)新药申请。

原则上每半年提交药事会讨论一次,邀请医院监督委员会参加,入围新品种即纳入《医院药品目录》;特殊紧急临床新增用药,经科室书面或口头提出申请,经主管院长同意后,药械科负责采购。

第七条新药审批

(一)药品评选原则1.确认最终采购的每一个品种,必须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原则,集体决定。

2.评选品种时,质量优先,充分考虑用药差异,满足不同人群用药的需要,特别是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要满足患者需要。

按照原装进口药品、合资企业生产的专利(或过期专利)药品和国产药品三个质量层次进行采购,并遵循“一品两规”原则。

同一个通用名(即

相同成份)、同一质量层次药品的同种剂型与规格,原则上采购一个中标品种供临床使用。

(二)新药引进以药事会成员表决的方式来决定择选。

表决前申请人向药事委员会相关人员说明申请品种理由或介绍申请品种相关信息,药事会成员举手表决,80%以上参会委员举手通过即确定为新药品种为医院采用。

(三)参加评审的药事会委员须占全体成员的80%以上,医院监督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2人。

(四)参加评审的成员,应抱着对医院临床用药认真负责的态度,并按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办法》对入围的新药品种进行表决。

(五)对经确定通过入选的新药品种,由院分管院长签名后生效,交药品采购员按程序购进。

(六)药品购进入库后,药械科应在医院局域网通知各临床科室。

第三章一次性药品采购办法

第八条一次性药品采购(范围)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抢救车必备药品。

(二)患者在院治疗抢救急需,医院无替代品种的药品。

(三)肿瘤化疗药物。

(四)医技科室有关的诊断用药。

(五)患者经上级医院诊治后,确需继续用药到规定疗程

或者是慢性病长期服用的药品。

第九条本办法第八条第

(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一次性购用药品,由临床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一次性药品购买申请单。

由临床科室主任签名后提交药剂科。

上述申请单由药剂科审核把关后,提交分管院长审批,通知药品采购购进即可。

第十条上级医院医生来我院工作,开展的新技术和新治疗项目急需用药,由所在科室的科主任填写新药申请表,经药械科审核,再报分管院长批准同意后,交药品采购员临时购进。

第四章挂网药品采购办法

第十一条医院需要采购的药品,采购员首先在网上采购平台系统中勾选和交易。

第十二条网上采购药品时,坚持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原则,尽可能选择声誉好、规模大的生产企业。

在质量保证的前提下,尽量选用有价格优势的产品。

第十三条采购员要按照临床需求,在网上拟定购药计划,经药械科主任审核后提交计划,与配送企业形成送货合同。

当采购员对药剂科的审核有异议,而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请主管院长决断。

紧急用药经药剂科主任同意后,可先行电话采购,事后上网补单。

第十四条成交商没有在一周内把药送到的,视为自动取消成交合同。

继续在其他中标企业点配,若网上中标所有企业均未配送所点购的药品时,采购员以保障临床用药为宗旨,立

即进入非招标采购程序采购,不得由于网购失败中断临床供应。

第十五条中标药品进入非中标程序采购后的价格等方面的管理依照第五章“非招标药品采购办法”管理。

第五章非招标药品采购办法

第十六条挂网药品集中采购不能满足医院临床需要及用药特殊性要求时,采取非中标采购。

第十七条非招标采购原则

(一)药品非中标采购是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补充形式,实行限量控制、分级管理、从严审批和先申请备案后采购(急需药品例外)原则。

(二)严格控制非中标采购药品的品种及采购数量,已挂网药品能满足临床需求的,原则上不予非中标采购。

严禁将非中标采购作为落标品种二次投标的途径和手段。

(三)非招标采购药品的品种数不得高于同期(每年度)采购药品总品种数的40%。

第十八条合理定价原则。

(一)非招标采购药品的采购价格原则上不能高于同质量层次挂网药品的价格。

(二)因基本药物中标价过低导致医院药品配送得不到保障,若从非招标渠道仍因价格原因采购不到该药品时,药品采购员把情况报药械科后,经与主管院长协商后可适当提高药品价格,以市场价格行情购进该药品。

(三)药剂科和药品采购员对非招标采购药品价格进行议

【篇三:

2012年度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计划】

xx社区卫生服务站2012年度

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计划

xx卫生局基本药物采购工作于二〇一一年七月开始实施以来,经过几个月的深入实施已经取得一定成果,已经逐步的走入正规化轨道。

二〇一二年基本药物采购工作在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和《江苏省基本药物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的精神的同时,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和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

继续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严格控制目录外用药,杜绝采购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目录内以外的药品。

定期深入基层检查监督,保证基本药物制度顺利的开展。

二、全面落实江苏省网络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精神。

我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于2012年1月中旬开始执行201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结果,正式开展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工作。

结合我旗实际,根据视频会议培训内容,要组织基层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负责药品采购,分管院长进行网上采购平台以及基本药物管理有关知识1-2次的培训。

以便于基层采购药品时按流程按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基本药物。

对于各基层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提交的基本药物计划严格审核,严格目录内药物,

并对药品配送企业所招标药品价格,进行严格的监督审核,保证药品采购的及时、合理的配送。

三、做好基本药物采购管理政策、法规、规定的宣传培训工作。

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环节,是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的重要步骤。

因此,我们今年要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组织好基层单位进行基本药物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让政策深入群众中,让群众了解党的惠民政策,让群众都了解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好政策。

对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知识进行不定期的培训,并让村嘎查卫生技术人员都合理掌握基本药物知识,规范目录内药品的使用率。

四、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基层进行基本药物的监督检查,监督基层医疗单位对目录内药品的使用情况以及是否使用和经营目录外药品,对违反基本药物制度使用目录外药品的单位要严格处理。

并检查基层卫生院对辖区内的嘎查村社区卫生室的基本药物的监督检查情况。

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正常合理的开展。

五、规范管理基本药物有关的档案,健全各种档案信息的采集管理,做好各种监督检查记录、基层药品采购计划单的审核记录的备案。

对各种文件及时归档。

六、做好对药品采购的配送企业的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对药品配送企业的药品清单进行价格、品种核对,严格按照

招标价格品种执行核对。

定期及时的从基层医疗单位收缴药品款,及时准确的给配送企业结算药品款,确保政府承诺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总之,基本药物的管理采购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是属于刚刚起步的阶段,许多工作需要不断的规范完善,我们要在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管理工作的监管,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各项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和规范基本药物机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旗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xx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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