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04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局版.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9495224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30 大小:106.8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G104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局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G104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局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G104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局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G104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局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G104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局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G104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局版.docx

《G104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局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G104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局版.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G104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局版.docx

G104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局版

 

G104滁州至汊河段改建工程

 

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notforcommercialuse

 

质量管理办法

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notforcommercialuse

(试行)

 

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notforcommercialuse

 

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notforcommercialuse

 

G104滁州至汊河改建工程项目办

二〇一三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质量管理目标………………………………………3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体系………………………3

第四章工程质量管理职责…………………………………6

第五章工序质量检验认可制度………………………………10

第六章施工主材准入制度……………………………………12

第七章工程质量首件认可制度………………………………14

第八章工程质量检查制度……………………………………14

第九章工程质量会议制度…………………………………15

第十章档案管理制度………………………………………16

第十一章工程质量责任…………………………………………17

第十二章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8

第十三章质量监督检查…………………………………………18

第十五章工程考评制度…………………………………………19

第十五章其他……………………………………………20

附件一工程考核评分表…………………………………………21

附件二工程实体质量考核评分表………………………………22

G104滁汊段改建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G104滁州至汊河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实现工程质量总目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参建单位要强化质量意识,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

本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本项目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任何不合格的工程都必须返工,同时对相关单位、人员的进行处罚。

第四条支持、鼓励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合理化建议和科技创新工作,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先进管理模式。

推行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施工,以全面提高本项目的工程质量。

第二章质量管理目标

第五条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有效防止发生二、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确保竣工验收达到优良工程。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体系

第六条本项目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

各参建单位必须自觉接受交通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部门监督,强化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控制。

第七条建立健全本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体系(本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见下图)。

各参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成立相应的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由质量第一责任人(总监、项目经理)任组长,确保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项目办成立工程质量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

吴海清

副组长:

杨叶培唐封凯

成员:

计勇、殷俊、张杰、张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计勇兼任办公室主任。

项目办质量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项目办的工程技术部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日常管理工作。

G104滁州至汊河段改建工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第四章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第八条项目办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一、负责制订并实施本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二、负责组织开展上级单位布置的专项质量管理活动。

三、负责日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1、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核和设计技术交底;

2、负责申请政府监督,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3、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验收、批准;

4、不定期召开专题会、现场观摩会,分析处理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管理经验;

5、负责向市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上报工程质量报表,及时发布工程质量信息。

四、负责检查和指导各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各项质量管理措施。

依据有关规定、办法,组织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的依据。

必要时将其工程质量情况通报其上级主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

五、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家对关键项目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的论证、评审。

六、负责组织一般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七、组织对工程质量评比和验收,组织交工验收,参与竣工验收。

八、接受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落实,并及时给予回复。

第九条设计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一、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开工前做好设计文件的交底工作;并按合同要求在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解决设计的有关问题,做好设计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单位应对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尤其对地质类别、地基承载力等关键指标要做出必要的鉴定。

二、设计单位应对变更设计签署意见,按审查意见及时提供变更图纸,设计单位对变更设计如有疑问应及时提出。

三、对设计创新工程必须及时跟踪,提供设计后续服务。

对于相关工程的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设计技术支持。

四、设计单位应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五、设计质量管理及变更管理要严格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以及双方的合同协议和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程完工后,设计单位对本项目的设计工作进行总结,并提交业主归档。

第十条总监办质量管理职责

一、总监办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依据本项目合同文件,认真做好整个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定本项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三、根据所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合同要求,向工程施工现场派驻相应的监理机构、人员和设备,建立总监办试验室。

对工程质量负监理责任。

四、负责对施工单位自检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等划分进行审批。

六、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总体进度计划、主要工程材料的验收及所有配合比的验证工作。

七、审批施工单位测量基准点的复测、原地面线测量及施工放线成果。

八、负责工序检查验收,上道工序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对检查验收合格的工序必须及时签认;负责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

九、认真做好监理日志记录工作,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全面、数字准确、记录完整、具有可追溯性。

监理日志需记录的主要内容:

1、当天工程施工情况。

包括现场施工机械和劳动力投入情况,主要材料的进出场情况等。

2、监理工程师当天巡视检查、旁站监理及试验检测的部位和检测过程描述。

3、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经过;工程当天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处理情况。

4、参与现场协调工作的情况记录,包含监理会议、专题会议、协调会议、现场协调工作的处理情况等。

5、当天签发(接收)文件情况。

包括各项审批、验收、监理工作联系单、工作指令、工程变更文件等。

十、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工程的暂停令及复工令。

十一、负责所有开工报告的审批,负责分项、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交工验收申请的审查与批复。

十二、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对承包人违反工程质量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并督促限期整改。

十三、审核变更工程数量、单价及总额价,签发支付证书,并报项目办审批。

十四、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地例会。

会议要做好会议纪录,设立会议签到簿,整理形成会议纪要,抄报项目办工程部备案。

十五、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编写监理工作报告。

十六、负责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的检查和收集整理工作。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做到横到边、竖到底,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严格执行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办法》、《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等规定,按照合同文件要求组织施工。

1、建立标准化的工地试验室,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及《G104滁汊改建工程施工主要材料准入制度》和《G104滁汊改建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对原材料质量和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严格检验,认真做好各种标准试验工作。

2、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工作,确保“自检体系”的正常运转,落实全面质量管理制度。

3、施工单位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否则不得开工。

4、施工单位应与作业队签订质量管理协议,协议中必须要求作业队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违章行为,明确质量管理与经济收益挂钩。

5、负责组织对关键工程重大技术方案的专家评审、论证工作。

(1)、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2)、方案论证的主要内容:

 ①、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②、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③、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施工单位按专家意见修改,经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报总监办批准后,方可实施。

同时报项目办备案。

6、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结合工程实际、具有针对性、实用性。

三、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接受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处理及事故总结。

四、加强全员质量教育,培养、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定期开展员工岗位业务技能培训,建立质量培训档案。

五、负责施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并提交施工总结报告。

第五章工序质量检验认可制度

第十二条开工报告

在施工准备阶段,承包人应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本合同段工程进行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并报总监办审批。

一、施工单位在单位、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批复后,分项工程开工前,首先提交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报告附件主要包括:

1、首件工程认可批复单;

2、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3、工程实施计划、施工方案、质量自检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报审单;

4、人员、材料、设备等准备情况及材料试验报告;

5、放样测量、标准试验等基础资料;

6、经审核批复的施工图。

7、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等。

二、开工报告审批前,总监办应对承包人所报资料及有关设计图纸进行检查、复核。

复核的主要内容有:

1、设计图纸经过复核无误;

2、人员、设备、材料是否满足要求;

3、工期计划是否合理;

4、是否有未经批准的施工工艺;

5、上道工序是否检验合格;

6、相应的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是否合理。

第十三条工序检查、验收

严格执行工序质量检验认可制度,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质量检验不合格和资料不齐全不予签证。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检查、监控和管理,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对每一道工序的质量具有否决权。

工序质量控制程序如下:

工序质量控制流程图

工序验收工作必须做到及时有效,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工序验收申请时,一般工程在6小时以内、桩基础等特殊工程在2小时以内必须到达现场验收签认,不准事后补签。

第十四条中间交工证书

在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根据规范要求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填报《中间交工证书》。

监理工程师汇总每道工序的质量检验单,签发的检验申请批复单及监理人员独立完成试验、测量的抽检记录,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应作测量或抽样试验,合格后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未经中间交工检验的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一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第六章施工主材准入制度

第十五条用于本项目的主要原材料必须严格执行《G104滁汊段改建工程施工主要材料准入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G104滁汊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施工主要材料(以下简称“主材”)的使用,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根据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等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工程细目的主材准入活动。

3、主材准入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4、重点对以下主材实行准入制度:

石灰、涵管、水泥、碎石、路缘石、沥青、钢材、钢绞线、混凝土外加剂、锚具、桥梁伸缩缝、桥梁橡胶支座、土工合成主要材料等。

5、项目办负责主材准入的监督及管理工作。

二、准入条件

1、申报准入的主材,其质量性能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及满足设计图纸的要求。

主材供应商必须配备能够保证产品质量的先进生产设备及成品出厂检验的技术装备,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等。

2、申请准入的主材供应商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合法的生产资格,能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产品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等;

、企业的人员、设备、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满足本项目建设需要;

、通过ISO9000系列体系质量认证(石灰、集料除外);

、企业信誉良好,未受过省、市级的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产品有在一级以上公路使用的良好业绩。

三、准入程序

1、申请:

计划进入本项目的主材供应商,通过施工单位向项目办、总监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产品出厂合格证书、产品质量证书、产品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报价表等相关资料;

、企业的组织机构及员工情况;

、主要生产设备及工艺情况;

、ISO9000系列体系质量认证的证书(石灰、集料除外);

、供货业绩;

、如为进口主要材料,应提供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合法进口手续。

2、初审:

施工单位对供应商的以上情况进行审核,初审合格后,将申报材料报总监办。

3、审批:

总监办组织相关单位,对主材供应商的申报资料进行实地综合审查,经审查合格并书面批复后,该供应商方可为本项目供应主材。

四、准入管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主材准入本项目的资格:

、供应商因破产、歇业或其他原因终止经营的;

、在供应期内,供应商受到省、市级的交通、建设、质量监督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经质量监督部门抽检不合格的,或工地试验室抽检,两次(含)以上不合格的。

2、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供应商的主材,不得在本项目中使用。

3、对违规使用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主材,将作以下处理:

、对已经使用违规主材的路基、路面部分或桥涵的部位,返工处理,并在3天内将违规材料清理出场;

、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

、在进行信用评价时,降低责任单位的信用等级。

五、报备制度

施工单位应联系、上报2家以上的后备主材供应商,申报程序同上,经总监办审批后,该供应商才能作为主材供应的后备力量,为本项目供应主材。

六、其他

1、主材抽样检测费用由各申报准入的供应商承担;

2、公开招标的主材可以不使用该办法。

第七章工程质量首件认可制度

第十六条本项目主要分项工程,均须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

通过首件工程认可制工作的开展,及时分析、总结施工及监理要点,明确质量标准、确定工艺流程、统一外观要求等,以指导后续同类工程施工。

第八章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第十七条本项目实行不定期的质量抽查、日常巡查及定期的质量检查。

一、日常巡查

项目办、总监办将不定期的对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内业资料以及施工保障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巡查。

巡查过程中,对承包人不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的行为,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表,要求承包人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同时根据本办法罚则进行处罚。

二、月度检查

1、项目办每月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工作检查。

2、检查结果作为季度综合评比的依据。

三、季度检查

1、项目办每季度组织一次全线工作大检查,一般在季度内第三个月进行。

2、季度检查工作结束后,项目办组织召开总结会议,通报季度检查质量情况。

对检查通报中提出的问题,各施工、监理单位须认真整改并及时进行回复,项目办须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复检,直至合格。

同时将完整的整改记录存档。

3、检查结果作为季度综合评比和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的依据。

第九章工程质量会议制度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专题会议

一、项目办不定期召开工程质量专题会议。

二、会议由工程技术部组织。

参会人员:

项目办有关人员、总监、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各标段项目经理和总工。

三、总监办、施工单位须提前一天将汇报材料上报项目办。

四、会议内容

1、施工、监理单位汇报工程质量情况;

2、解决存在的问题;

3、提出工程质量要求;

4、工程技术部在会后2日内形成会议纪要,并下发至各参建单位。

第十九条技术交流会

一、不定期召开技术交流会,总结技术工作,推广技术成果,探讨技术问题。

二、技术交流会由项目办总工程师召集和主持,相关人员参加。

第十章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档案管理做到“工程建设和资料归档同步”,专人负责,避免工程资料的遗失,保证建设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保管并有效利用。

第二十一条档案资料应包含文字资料和声像材料,所有归档资料都应为资料原件。

一、可行性研究:

包括项目建议书及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项目评估、环评报告。

二、设计基础资料:

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设计、勘察报告,重要岩土说明、水文气象等其他设计基础资料。

三、设计文件:

包括总体规划设计、审批的各阶段设计及有关文件、公路用地图。

四、工程管理文件:

包括地方工作有关文件,承、发包及委托合同协议书,招标、投标、定标、租赁文件,技术规范的补充文件和修改文件,施工许可证。

五、施工文件:

包括开工报告,工程技术要求,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重要工程会审纪要,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及附件,原材料及构件出厂证明、质量鉴定报告,原材料试验报告,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审批手续,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材料汇总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间检验报告单及试验资料,工程记录及测试、事故处理报告,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报告,技术总结,专项检测及监控资料,工程声像资料等。

六、监理文件:

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通知、工作指令、开(停复)工令,备忘录、会议纪要、监理日志,施工质量抽检检验文件,规程规范、合同管理文件,计划进度管理文件,工程技术管理文件,工程质量控制文件,工程计量与支付文件,与各单位的来往文件,监理工作会议记录或纪要,监理声像资料等。

七、竣工文件:

包括工程交、竣工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鉴定书、验收委员会名册,参建各方工程总结文件,工程审计文件、材料,财务决算、支付报表,竣工图。

八、科研文件:

包括课题报告、任务书、批准书,协议书、委托书、合同,研究方案、计划、调查研究报告,试验记录、试验分析、计算、整理数据,阶段报告、科研报告、技术鉴定。

第二十二条工程技术部、总监办负责对施工、监理单位的技术档案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

交工验收时,各单位完成所有技术档案资料的提交工作。

第二十三条档案管理员对每一份入档的档案材料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检索目录,并对每一份借出的档案材料办理借阅手续。

没有特殊原因借阅者应在7日内归还,若超过该期限需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一章工程质量责任

第二十四条承包人对以下情况负完全责任:

施工前自身的复测工作失误,导致开工后才发现实际地形与设计不相符而需要增加路基土石方数量;承包人放样错误,或使用未经项目办认可的图纸放样,造成的一切损失;违反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管理办法施工,或使用不合格材料造成的返工、停工、不给予计量的损失;违反施工程序,审批签认手续不齐全,被处以停工、返工所增加的费用;不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施工,造成的路基边坡坍塌、构造物基坑坍塌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坍方数量本身因坍塌需增加的处治工程费用等。

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对以下情况负相应责任:

监理工程师错误决定造成的工程损失;监理人员不到岗位,或虽到岗位但把关不严,造成不合格工程未经返工处理即被覆盖,进行返工的损失;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工程质量问题“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管而无效”,造成返工的监理单位责任。

第十二章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本项目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对破坏工程质量事故现场,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提供伪证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质量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项目办、承包人、监理单位自觉接受公路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对公路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检查监督活动给予密切配合,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要求进行彻底整改。

对公路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检查出质量问题被责令返工、通报的承包人及监理人员,除严格按照检查部门的决定执行外,还将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每返工一次承包人应向项目办支付违约金1-5万元,总监办承担违约金1000-5000元;承包单位每受通报批评一次视情况承担10万元以内的违约金,监理单位视情况承担1万元以内的违约金。

第十四章工程质量考评制度

第二十九条项目办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工程检查评比活动,对工程质量、进度等综合评定打分,按照评定分数排列名次,评选“工程质量、进度先进单位”,对工程质量好、工程进度快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管理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条检查组由项目办、总监办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对现场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内业资料、质保体系、机械设备、人员素质、外观形象、综合评价共八个项目进行检查评比。

检查评分采取100分制,各项目的检查评比打分办法如下:

一、分项工程质量:

规定50分。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对已完和在建的各分项工程进行检测评定分数,具体检查项目视工程进展情况决定。

二、工程进度:

规定10分。

完成目标进度计划的得10分,未完成目标进度计划的,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及形象进度给分。

三、内业资料:

规定10分。

对已完工程和在建工程的各项资料进行检查,包括材料试验报告(含材质证明)、配合比试验报告、现场取样试验报告(砂浆、混凝土、压实度等)、《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工程质量检验申请批复单》、《中间交工证书》、《中间计量表》、工程数量台帐、工程支付台帐、变更设计资料、项目办及监理单位的文函等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资料要求专人管理,分类建档编号,填写清楚规范,资料完整齐全;签字手续完备。

资料不齐、不符合要求一项或一份,扣0.5分(扣完为止,下同)。

四、质保体系:

规定5分。

要求工地试验室设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成人教育 > 专升本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