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细胞工程创建方案与平房仓项目监理安全控制方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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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细胞工程创建方案与平房仓项目监理安全控制方案汇编

平安细胞工程创建方案与平房仓项目监理安全控制方案汇编

平安细胞工程创建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综治委《关于开展平安细胞工程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提升基层平安建设水平,夯实平安基础,深入推进创建平安工作,街道综治委决定在全办范围内组织开展“平安细胞工程”创建活动。

结合我办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大平安理念为统领,以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需求为导向,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强化基层基础为保障,以全面落实综治各项措施为抓手,深入推动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拓展平安建设的深度和广度,形成“自下而上、从小到大,层层创建、逐级推动”的平安建设创建体系,以“小安”积“大安”、局部平安推动全面平安,构建基础更牢、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

二、创建目标

按照整合资源、条块结合、整体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各行业最基层的社会细胞为基本元素,在全办范围内全面开展创建“平安细胞”工程活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局面。

通过创建活动,使每个社会细胞都主动履行责任,自觉参与平安建设,努力把打造成社会稳定、治安良好、经济运行安全、文化活动健康、法治环境优化、人民群众满意的平安建设示范办。

三、创建任务

全办“平安细胞工程”创建工作由办“平安细胞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组织推进,各项创建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街道综治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1.“平安街道”创建。

由办综治办牵头。

多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及时;群防群治队伍管理规范,装备、经费落实,作用发挥好;治安防控体系健全,管防措施落实,八类主要案件、多发性侵财案件得到有效控制,辖区内刑事治安案件在可控范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社会治安秩序良好,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达95%以上;刑释解教、社区矫正等重点人群无脱管、漏控、重新违法犯罪等现象;禁毒工作成效显著,无新滋生吸毒人员,无贩毒、制毒违法犯罪活动。

2.“平安村”创建。

由各村委会牵头负责。

开展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教育,加大邪教打击力度,治安联防、“十户联防”队伍的作用充分发挥,村级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规范完善,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达到“三好五无”,即防控体系好、治安秩序好、村容村貌好;农村群防群治队伍充分发挥作用,流动人口及特殊人群底数清、情况明,管理服务措施到位,无刑事治安案件、无黄赌毒现象、无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无重大安全事故、无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

3.“平安家庭”创建。

由街道妇联牵头负责。

深入村落、村民小组,就家庭成员学法用法、依法维权,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和睦、文明居住,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勤俭节约、爱护环境,做到“四防备”(防盗窃、防抢劫、防欺诈、防拐卖)、“五增强”(增强懂法守法、安全防范、健康文明、和睦相处、男女平等意识)、实现“六无”目标(无毒品、无赌博、无纠纷、无邪教、无家庭暴力、无犯罪)。

4.“平安单位”创建。

由办综治办牵头负责。

辖区各单位综治组织机构健全,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内部治安秩序良好,重点要害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符合要求,主动参与平安创建及治安联防活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达到“四好五无”,即工作氛围好、治安秩序好、法制教育好、干群关系好,无突出治安问题、无单位内部发案、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干部职工参与邪教等违法违纪现象。

四、申报考核及管理

1.申报验收:

11月底,各创建村、单位完成考核自评工作,向街道综治委提出申请,由街道综治委牵头指导考核单位考核验收后,再由办综治委统一报县政法委,经县政法委抽查、复查后,给予表彰、奖励。

2.动态管理:

已达标并被表彰的村、家庭发生重大案件(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街道综治委提请市委、市政府予以摘牌。

在平时检查(抽查)中发现问题的,责令其限期整改,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彻底或效果不明显的,在全办范围内进行通报;凡被摘牌的村、家庭,一律列入下一批创建对象。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办党委书记任组长,办长任副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的办“平安细胞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办综治办,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指挥、检查指导工作。

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成强有力的工作队伍,抓住工作重点,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平安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健全网络,夯实基础。

各村、各单位要坚持把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贯穿于平安创建活动的全过程,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群众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把平安建设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

要以夯实信访基础、畅通诉求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化解信访积案为重点,全面开展信访“三无”单位(无到市赴省进京非正常访、无越级集体访、无信访积案)创建活动,促进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

要将平安创建活动与基层党组织管理、“两新组织”党建布局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平安建设网络体系和制度机制,将社会基本元素均纳入平安创建活动之中,抓早抓小,夯实基础,激发活力,深化平安建设。

3.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加强对人防、物防、技防和安全管理、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法制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落实的帮助指导,并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单位、平安医院、平安交通等其他“平安细胞”创建工作,加强协作配合,主动沟通情况,坚持“123”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做到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确保本辖区社会稳定。

对不安定因素,要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四早”(早介入、早调查、早分析、早化解),把各类民事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创建工作格局。

4.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平安细胞工程”创建宣传工作,采取传统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渠道向全办广大干部群众宣扬开展“平安细胞工程”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宣传创建活动的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和先进事迹,引导广大群众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人人行动的强大合力,整体推进全办“平安细胞”创建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平安创建的浓厚社会氛围。

5.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各村、各单位的创建活动必须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进行,力求在矛盾纠纷调解率上见成效,力求在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上见成效,力求在提高基层维护社会稳定的整体水平上见成效,力求在维护全办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上见成效,力求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上见成效,坚决防止工作不实,走过场的现象。

平房仓项目监理安全控制方案

(1)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标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规、标准和规范、规定,施工现场安全控制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思想,确保经济适用房工程施工现场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现场文明施工。

坚持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中,确保因工死亡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及火灾事故为零,工地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项目合格率达到100%,实现安全文明双达标,争创安全文明先进工地。

(2)本工程安全控制目标分解主要安全控制项目安全控制目标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工作制度具备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并高效运作。

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并严格执行。

现场人员管理三级安全教育落实到位。

现场施工人员均通过安全技术交底。

具备高度安全施工意识,操作人员安全具备安全操作技能,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均通过安全培训,并能积极进行安全管理。

主要施工技术安全管理各项施工技术安全操作规程齐全。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施工机械运行正常,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大型施工机械均在安全有效期内施工。

施工机械各项安全设施到位并运作有效。

现场安全设施管理安全设施到位,劳动防护品齐全,临边、洞口等防护符合要求。

应急预案管理现场具备各项应急预案,相关管理人员熟悉预案,现场具备各项应急预案所需的措施、设备、物资等。

第二节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的方法

(1)按《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审阅工程设计图纸、文件,检查技术措施。

以确保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功能使用安全、施工操作安全;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安全措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3)对施工过程中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措施、运作方法的落实情况作经常性的检查,达到处处落实、件件可靠;(4)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进行经常性检查;(5)在工程施工前,重点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是否满期足国家及地方关于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这些措施的可操作性及完整性,并在施工过程中检查承包施工单位对各项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以及实施效果;(6)督促承包单位及现场参建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关于施工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规范、规程、规定、条例等;(7)接受并执行建设单位下达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各种安全生产指示;(8)督促和检查承包单位建立与完善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如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等,并严格执行安全纪律;(9)根据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审查承包单位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体系;(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设备时,要审核其有无相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1)督促建设单位在基槽开打挖前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提供详细的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并监督施工单位采取措施保护地下各类管线;(12)负责日常的“五大安全”,即“施工、机电、消防、治安、交通”五大安全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13)针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与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进行研究并提出措施,督促承包单位实施,并验证其实施效果;(14)在安全隐患没消除前,必须要求承包单位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危险性,应立即停止作业;(15)参与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16)重点检查现场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吸烟、动用明火等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打击,最大限度防止现场火灾的发生;(17)核查安全监察部门印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殊工种如:

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等必须持证上岗;(18)要求施工单位上报土方开挖及边坡支护方案,重点审查保护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措施,基坑周边的排水设施,现场标识,边坡技护措施等,并督促其严格执行;(19)要求施工单位申报模板工程的施工方案,重点审查其支撑设计、安装和拆除中的固定及安全防护措施、模板运输及存放的措施等,确保模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20)要求施工单位申报脚手架支搭施工方案,重点审查其设计方案、基础及排水措施、杆间距、拉接点、剪力撑、马道的宽度及坡度等,确保其能安全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21)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帽、安全带的使用,安全网、防护栏、防护棚的设置(即“三宝”、“四口”和临边防护)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随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22)对施工单位的高处作业方案及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发现违反相关安全规定的,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23)要求施工单位申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电缆铺设方案、接地保护、防雷措施、安全标识、人员资格、临电安全保障体系等,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日常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临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确保临时用电安全;(24)对重要的施工机械,特别是塔式起重机等要求施工单位申报专项安装及拆除方案,并检查其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资质、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承包单位验收文件等,而且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其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使用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

第三节安全监理工作要点3.1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制度的监理:

⑴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①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②制度中是否有齐全而明确的目标;③项目与分包单位及班组签订的施工合同条款中,有无明确的管理职责和指标;④各生产管理层以及公司与项目、总包与分包间是否都建立并落实了安全生产的机构、人员,且已经各方确认;⑤是否建立和健全了安全生产的奖惩与考核制度并在过程中予以落实。

⑵检查施工单位和项目是否建立有分赴窒的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制度并予以落实(包括劳保、防护资金;教育培训资金;安全措施资金等)。

⑶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①有无对项目经理、安全员、特殊工种、待岗、转岗与换岗职工和新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②有无培训计划;③计划落实与否。

⑷检查“安全检查制度”①是否建立有各层次(公司、项目、专项与日常、季度等)的检查制度;②制度中有无时间、人员、内容、要求的规定;③制度中有无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处置及复查等要求的内容;④对各项检查和隐患难夫妻的处置与责任是否有记录(档案)。

⑸对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的检查:

①是否建立有各层次的事故报告处理的制度,制度是否齐全;②制度是否实施并落实了“三不放过”;③是否建立了事故档案;④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安全意外保险”;⑤是否有事故应急方案和应急救援办法或指定有专门救援人员。

3.2对施工企业、机构、资质的监理:

⑴检查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的配置:

①企业必须配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②现场应建立“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级均需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⑵检查企业资质与从业人员资格证明:

①企业资质与项目等级和生产经营行为是否相符;②总分包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人员是否有安全考核合格证及上岗证;③其它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⑶检查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

①公司和项目是否制定有对分包资质、次格进行管理和控制的要求和规定;②是否对分包及其人员的资证材料进行了管理与控制;③分包单位与人员的资证是否与本项目工程内容要求相符。

⑷对安全产品供应单位的管理:

①企业和项目对安全设施材料、设备和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应有控制要求和规定(制度);②所有安全材料、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供货单位应出具有“生产许可证”等生产资质证明文件,资证材料必须与经营内容相符。

3.3从安全技术管理方面进行控制和监督包括:

⑴工地应对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环境破坏等情况、状态和根源,列出清单(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中毒等)制定有管理制度(培训教育、操作规程式与技术措施)有应急预案(包括技术、监控措施与方法,人员、材料、器具、充备的配置等);⑵“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中必须有明确编制审批制度,其安全措施、内容、工艺、作业条件、职工素质等都应有明确的规定,实施中不得随意更改;⑶对施工项目中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与降水、模板、吊装、脚手架安拆以及爆破、垂直运输设备装、拆工程,均应结合实际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和按程序审批后才予实施,实施前应组织交底、检查和验收;⑷施工企业必须制定有给项目管理人员、班组进行安全技术分级(给项目管理人员、班组)交底制度,讲明职责、权限、管理要求;工作程序及分解落实与监督、检查等内容和规定。

口头交底后应有书面交底记录和交签手续,并予以备案检查;⑸施工企业应全面收编国家现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各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除专档专人管理外,并应随工程进度将目录、摘要编发给企业相关人员,其内容至少包括:

①管理文件类(文明卫生、劳动保护、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事故管理);②建筑工程类(土方、脚手架、拱板、高处作业、临时用电、起重吊装、建筑机械、焊接工程、拆除与爆破、消防等项目);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如架工、砼、钢筋、油漆、玻璃、起重吊装、建筑机械、焊接工程、拆除与爆破、消防等项目);⑹检查工程在安全设备、工艺的选用:

①严禁施工现场使用国家、行业、地方等方面已明文规定的淘汰器材、设备和落后或不安全施工工艺;②支持和鼓励施工项目优先选用国家、行业、地方推荐的器材、设备、新的安全施工工艺及新的安全防护材料、器具。

3.4对施工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的监控:

⑴对设备安全管理的监督:

①要求工地对现场施工和应急救援使用的全部设备在安装和拆除、验收与检测、使用与保修、改造与报废等各方面都建立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对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提出有明确要求,确定有监督检查、考核方法,形成有组织措施的文件;②安全设备、设施采购:

必须是合格产品、报送有效证明(说明或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检验控制报告或是鉴定证书等)。

不得购置国家、行业、地方等方面已明文规定要淘汰的产品。

二手货必须由有资质的鉴定单位出具的技术鉴定合格、有效使用的证明文件;③监理应督促并参与施工企业定期(季或月)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核查设备、器材在采购、安装与拆卸、验收与检测、使用与保养、维修与改造以及报废等相关记录;④检查租赁设备双方具有承担的资质与能力的证明材料、租赁协议、出租方对设备、机具和配件性能、运行安全、检测维修等证明文件;⑤督促并检查企业的设备档案(台帐),包括:

自制、出租、承租设备的数量、型号与规格、日常检修记录和目前状况等说明与记录。

⑵对大型设备装、拆的安全监理:

①按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督条例》核查装、拆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资格,现场须报监理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且不准将装、拆出租、分解给二个以上单位进行;②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在装拆之前申报“装拆方案”和“安全措施”,经监理确认后予以实施;③当设备装拆完成,检查装拆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出具的“合格证明”,向使用操作方移交的“安全使用证明”以及做使用附交底附记录。

使用单位必须派专人参与装拆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包括:

方案与措施审批手续,企业资质与人员资格,隐蔽部分的验收,设备安、拆程序及过程是否与方案、措施相符,装拆技术人员是否到位,完工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和使用交底记录等);④设备安装完成,必须经过自检和行政批准的检测机构实施检测,检测合格后并取得合格证后监理方可核准使用。

⑶对现场安全设施和防护的管理与监控:

①检查施工现场在危险部位是否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色和安全标志);②检查和督促施工企业或项目必须建立有:

正确使用其警示标志和安全色的明确的制度和要求。

对设置的部位、内容、各级的管理职责与权限,监督与检查方法、组织等都有明确的(制度和要求)规定;③要求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安全色应统一规划,并符合《安全标志》(GB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条例》(GB1617-1996)和《安全色》(GB2893-2001)的要求和企业内部规定;⑷对工程中使用特种设备的监理:

①检查项目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建立有该设备生产、使用的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设有专人管理,明确相应的管理要求、职责和权限,确定有监督、检查、考核的方法(产品单位应具有相关部门发的《生产许可证》);②检查企业在管理中,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落实了法定单位对其定期检测并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⑸监督工地落实现场安全检查与测试工具:

①施工企业应按现场所使用的设备配备有相对完善的检测设备与工具(包括:

检查几何尺寸的卷尺,经纬仪、水准仪、卡尺、塞尺,检查受力状态的传感器、控力器、力矩扳手,检查电器的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电压电流表、漏电测试报告等,测风速的风速仪等);②要求各种检测设备与工具必须是证明齐全的合格产品(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专门机构的“认证证明”,“出厂检测报告”等);③要求各种安全检测工具必须按国家规定期检查和经常性校正(至少应每年检定、校正一次,或按使用次数规定进行监理应查其书面检验报告或记录)。

3.5对施工现扬实施“安全检查”的要点:

⑴施工现场应按《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核查:

①施工现场在执行中,是否安监理审批过的“总平面布置图”上各临设的安全间距与隔离措施等;②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与“围挡作业”和“六防”与卫生设施(防火、防水、防雷、防震、防洪、防风)达标与否;③作业区、施工区、库料区和脚手架是否已按规定远离了高低压电力网路和危害作业场所,并满足规定的最小间距;④对一切施工安全设施,必须按审批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检查和验收,达标方可使用;⑤现场的洞、坑、沟、高处临边和高危作业区等,要求必须有安全设防、安全标志、闪红灯警示等,安全通道应畅通明亮;⑥要求坑、槽施工应有全面可靠的安全措施和管理规章,其料堆、机械与坑、槽边须按各种参数进行计算确定,保持可靠距离。

⑵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89-99)检查施工设施与设备安全措施:

①检查(各种类型)脚手架的施工方案、立杆或架体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杆件和剪刀撑的连接固定、悬挑梁及架全稳定、脚手板、荷载架体和层间防护、材质与杆件接头、通道与卸料平台的搭设和各部分的施工技术交底与验收、以及升降装置与附着支撑等诸多内容;②基坑支护中检查施工方案、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临边防护、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周边建筑设施和基坑支护的变形检测、作业环境等内容;③现浇构件的模板安装中,检查施工方案、支撑系统、立杆稳定、施工荷载、模板堆放与吊装、支撑方法与验收、拆除前砼强度、运输道路与作业环境等方面;④对“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通道口、基坑口、板洞口、梯道(井)口)、“五边”(基坑边、阳台边、楼板边、詹口边、梯道边)中使用器具、防护与设施的可靠性进行检查;⑤检查施工用电:

a.外电安全距离与防护措施;b.工作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c.配电箱与开关箱的两级防护的做法、参数、标记、门锁、现场照明的电压、回路、做法和接零保护;d.配电线路的电缆芯数、电线质量、穿越过道的保护、架设与固定;e.电气装置的参数与设备是否相匹配;f.用电记录与档案(巡视维修记录、地极阻值摇测、规章制度)等内容。

⑥对物料提升机械检查架体资证、限位保险装置(定型化的停靠、超高超荷底极等限位、缓冲装置)、架体稳定(缆风绳和建筑结构、连接)钢丝索、卸料平台门拦、架体安拆(方案、基础、垂直度、架栏间隙、防护网、保护绳等)、传动系统(地锚、卷钢绳、滑轮与防脱保险装置)、联络信号、操作规章、避雷、验收与操作制度等;⑦对外用电梯检查人机资质、安全装置(灵敏度、门锁灵活)、荷载(配重与限控)、装卸方案、架体稳定、联络信号、操作规章、避雷防护等内容;⑧对塔吊的安全检查内容为:

人机资证、力矩限位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吊钩、卷扬机与上人爬梯的保险装置;附墙装置(或夹轨钳)的安置距离、安装与拆卸方案、指挥及方式(对讲机、旗语)、电气安全(卷线器、机与架的间距、防护、接地接零、基(轨)质量(有设计文件、安装牢靠、轨道有限位器等)安装验收与定位记录等;⑨对施工机具中的木工(平刨、圆盘锯)机械、手持电动工具、钢筋、电焊机、搅拌机、气瓶、打桩机、潜水泵、翻斗车等检查人机资证、安装稳定、电气可靠(线路开关、接地接零等)、环境(棚、屋等)符合要求,操作有规程、防护与标志齐全等内容。

第四节针对本工程的安全文明监理的具体措施4.1安全施工监理的方法

(1)提交一份由监理编制的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供业主审批。

(2)协助业主与承包人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3)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4)检查承包商安全管理体系及责任是否健全,督促承包商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施工操作规程》,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安全措施。

(5)要求承包商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不同的施工阶段,不同季节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6)要求承包商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强化安全教育。

督促承包人工程施工前,必须对工程参与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并对安全交底进行书面记录,并要求特种人员持证上岗。

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人员的变化,施工工法和施工工况的变化等实际情况,督促承包人对施工参与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交底,进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7)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动态、进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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