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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

致诚崇技携手同行

XTD/WJ08

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杭州新天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部

年月日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1、本工程监理规划

2、设计施工图纸、文件

3、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6、国家及地方有关装饰装修施工的行业标准、技术规程等

三、工程特点

本工程为简装修,室内主要装修做法:

地下室为白色防霉涂料,地上部份住宅为毛坯交付,室内客厅、卧室、书房为腻子两度,厨房、卫生间为水泥砂浆面。

外墙为涂料、铝合金窗,局部附属用房外墙采用石材及铝板饰面。

四、验收控制要点

装修工程开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图会审,编制装饰装修施工方案。

外墙干挂石材及幕墙玻璃窗的施工单位应有专项施工资质,施工前还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按程序进行审批。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装饰装修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均须有产品合格证,主要材料还应进行复试检测。

一)、抹灰工程

1、抹灰工程中所用的水泥应进行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试,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湿润;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并对基层进行处理。

3、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应采用1:

2的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小于50mm。

4、抹灰应分层进行,每遍厚度宜为5~7mm(石灰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每遍厚度宜为7~9mm),当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抹灰时,应待前一抹灰层凝结后方可抹后一层,石灰砂浆时,应待前一抹灰层七八分干后方可打后一层。

5、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搭接的宽度不应小于100mm。

6、抹灰层与基层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表面无裂缝。

7、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应整齐,管道后面的抹灰应平整。

8、抹灰工程检查验收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1000m2时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抹灰面积每30m2计为1间。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

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1)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

2)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抹灰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砂浆的拉伸粘结强度; 

2)聚合物砂浆的保水率。

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二)、外墙防水工程

1、砂浆防水层所用砂浆品种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2、砂浆防水层在变形缝、门窗洞口、穿外墙管道和预埋件等部位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砂浆防水层不得有渗漏现象。

检验方法:

检查雨后或现场淋水检验记录。

4、砂浆防水层与基层之间及防水层各层之间应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

检验方法:

观察;

用小锤轻击检查。

5、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砂和麻面等缺陷。

砂浆防水层施工缝位

置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及施工方案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

6、外墙防水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外墙不同结构材料交接片的增强处理措施的节点

2)防水层在变形缝、门窗洞口、穿外墙管道、预埋件及收头等部位的节点;

3)防水层的搭接宽度及附加层。

7、外墙防水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防水砂浆的粘结强度和抗渗性能;

2)防水涂料的低温柔性和不透水性;

3)防水透气膜的不透水性。

8、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外墙防水工程每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时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每个检验批每100㎡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检查不得小于10㎡,节点构造应全数检查。

三)、门窗工程

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进行检验,铝合金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

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

木门与砖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

接触处应进行防腐处理并应设置防潮层,埋入砌体内的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

建筑外窗安

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采用射钉固定。

推拉门窗扇必须牢固,必须安装防脱

落装置。

1、木门

木门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及人造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

设计要求,安装前应对木门进行防火、防腐、防虫处理。

防火门生产厂家的资质应符合要求。

木门框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木砖的防腐处理、木门框的固定点的数量、位置及固定方法符合设计要求,门框与墙体间的缝隙应填嵌密实,填嵌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合页距门扇上下端宜取立梃高度的1/10,门拉手距地面宜为0.9~1.05m。

木门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木门上的槽、孔边缘应整齐,无毛刺。

木门制作、安装的允许偏差项目应符合规范要求。

2、铝合金门窗工程

铝合金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窗框及门框安装必须牢固,门窗扇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铝合金门窗的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无划痕、碰伤。

门窗装入洞口应横平竖直,严禁将门窗框直接埋入墙体。

框体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缝隙不得用水泥砂浆填塞,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嵌,并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安装时应留有比门窗的装配边长20~30mm的余量,转角处应斜面断开,并用胶粘剂贴牢固,不得脱槽,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及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3、塑料门窗工程

1)、塑料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和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内衬增强型钢的壁厚及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塑料门》GB/T28886和《建筑用塑料窗》GB/T28887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塑料门窗框、附框和扇的安装应牢固。

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与位置应正确,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固定点应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150mm~200mm,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600mm。

检验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塑料组合门窗使用的拼樘料截面尺寸及内衬增强型钢的形状和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承受风荷载的拼樘料应采用与其内腔紧密吻合的增强型钢作为内衬,其两端应与洞口固定牢固。

窗框应与拼樘料连接紧密,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600mm。

检验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吸铁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4)、窗框与洞口之间的伸缩缝内应采用聚氨酯发泡胶填充,发泡胶填充应均匀、密实。

发泡胶成型后不宜切割。

表面应采用密封胶密封。

密封胶应粘结牢固,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滑撑铰链的安装应牢固,紧固螺钉应使用不锈钢材质。

螺钉与框扇连接处应进行防水密封处理。

检验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推拉门窗扇应安装防止扇脱落的装置。

检验方法:

观察。

7)、门窗扇关闭应严密,开关应灵活。

安装后的门窗关闭时,密封面上的密封条应处于压缩状态,密封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密封条应连续完整,装配后应均匀、牢固,应无脱槽、收缩和虚压等现象;密封条接口应严密,且应位于窗的上方。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开启和关闭检查。

8)、塑料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使用应灵活,功能应满足各自使用要求。

平开窗扇高度大于900mm时,窗扇锁闭点不应少于2个。

检验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

9)、塑料门窗扇的开关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开门窗扇平铰链的开关力不应大于80N;滑撑铰链的开关力不应大于80N,并不应小于30N;

2)推拉门窗扇的开关力不应大于100N。

检验方法:

观察;用测力计检查。

10)、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颜色应均匀一致。

可视面应无划痕、碰伤等缺陷,门窗不得有焊角开裂和型材断裂等现象。

检验方法:

观察。

4、特种门窗工程

本工程的防火门、防火窗全玻门、旋转门、防火卷帘门的质量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验报告。

特种门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带有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特种门,其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启动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观察。

特种门的安装应牢固。

预埋件及锚固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特种门的配件应齐全,位置应正确,安装应牢固,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和特种门的性能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5、门窗玻璃安装工程

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和涂膜的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不得有裂纹、损伤和松动,带密封条的玻璃压条,基密封条与玻璃应全部贴紧,压条与型材之间应无明显缝隙,密封条接缝不大于0.5mm。

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均应洁净,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门窗玻璃不得直接接触型材,中空玻璃的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单面镀膜玻璃应朝向室内。

6、门窗工程的验收

1)、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特种门及其配件的生产许可文件;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施工记录。

2)、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人造木板门的甲醛释放量;

 2)建筑外窗的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和抗风压性能。

3)、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预埋件和锚固件;

  2)隐蔽部位的防腐和填嵌处理;

  3)高层金属窗防雷连接节点。

4)、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和门窗玻璃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和门窗玻璃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2)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0%,并不得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三)、吊顶工程

吊顶工程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其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吊顶工程中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腐处理。

吊顶工程的木龙骨和木面板应进行防火处理,并应符合有关设计防火标准的规定。

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

当吊杆长度大于1500mm时,应设置反支撑。

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或采用型钢支架。

重型设备和有振动荷载的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安装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及验收。

吊顶埋件与吊杆的连接、吊杆与龙骨的连接、龙骨与面板的连接应安全可靠。

吊杆上部为网架、钢屋架或吊杆长度大于2500mm时,应设有钢结构转换层。

大面积或狭长形吊顶面层的伸缩缝及分格缝应符合设计要求。

吊顶工程验收

1、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进行复试;

2、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风管严密性检验;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埋件;

4)吊杆、龙骨安装、反支撑及钢结构转换层;

5、填充材料的设置。

3、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吊顶面积每30㎡计为一间。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四)、涂饰工程

1、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用腻子找平或直接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2)既有建筑墙面在用腻子找平或直接涂饰涂料前应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3)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用溶剂型腻子找平或直接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

8%;在用乳液型腻子找平或直接涂刷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

4)找平层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内墙找平层的粘结强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室内用腻子》JG/T298的规定;

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有害物质限量检验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3、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光泽、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

4、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开裂、起皮和掉粉。

检验方法:

观察;手摸检查。

5、涂饰工程验收:

涂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涂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有害物质限量检验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3)施工记录。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室外涂饰工程每一栋楼的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10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室内涂饰工程同类涂料涂饰墙面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

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涂饰面积每30m2计为1间。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涂饰工程每100m2应至少检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

 2)室内涂饰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五)、细部工程

1、橱柜制作与安装

固定橱柜的制作安装时应根据设计要求及地面及顶棚标高,确定橱柜的平面位置和标高。

制作木框架时,整体立面应垂直、平面应水平,框架交接处应做榫连接,并应涂刷木工乳胶。

侧板、底板、面板应用扁头钉与框架固定牢固,钉帽应做防腐处理。

抽屉应采用燕尾榫连接,安装时应配置抽屉滑轨。

五金件可先安装就位,油漆之前将其拆除,五金件安装应整齐、牢固。

检查验收:

橱柜制作与安装所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橱柜安装必须牢固,配件齐全,造型、尺寸、安装位置、制作和固定方法符合设计要求,抽屉和柜门开关灵活、回位正确。

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载口应顺直、拼缝严密。

允许偏差项目应符合规范要求。

2、窗帘盒、窗台板制作与安装

木窗帘盒制作安装时窗帘盒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窗帘盒宜伸出窗口两侧200~300mm,窗帘盒中线应对准窗口中线,并使两端伸出窗口长度相同。

窗帘盒下沿与窗口上沿应平齐或略低。

当采用木龙骨双包夹板工艺制作窗帘盒时,遮挡板外立面不得有明榫、露钉帽,底边应做封边处理。

窗帘盒底板可采用后置埋木楔或膨胀螺栓固定,遮挡板与顶棚交接处宜用角线收口。

窗帘盒靠墙部分应与墙面紧贴。

窗帘轨道安装应平直,窗帘轨固定点必须在底板的龙骨上,连接必须用木螺钉,严禁用圆钉固定。

采用电动窗帘轨时,应按产品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

检查与验收:

窗帘盒、窗台板的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花岗石的放射性及人造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窗帘盒、窗台板安装牢固,造型、规格、尺寸、安装位置和固定方法符合设计要求。

窗帘盒、窗台板表面应平整、洁净、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与墙面、窗框的衔接严密,密封胶应顺直、光滑,允许偏差项目应符合规范要求。

3、门套制作与安装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所使用的材料的材质、规格、花纹和颜色、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花岗石的放射性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门窗套的造型、尺寸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

门窗套表面应平整、洁净、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和损坏。

门窗套安装的允许偏差项目应符合规范要求:

正、侧面垂直度为3mm,上口水平度1mm,上口直线度3mm。

4、护拦、扶手制作与安装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数量和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下班可钢化夹层玻璃,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作用钢化夹层玻璃。

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护栏和扶手的转角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严密,表面光滑,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允许偏差项目应符合规范要求:

护栏垂直度、栏杆间距及扶手高度为3mm,扶手直线度为4mm。

5、细部工程验收:

1)、细部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2)、细部工程应对花岗石的放射性和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进行复验。

3)、细部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

4)、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类制品每50间(处)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每部楼梯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橱柜、窗帘盒、窗台板、门窗套和室内花饰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3间(处),不足3间(处)时应全数检查;护栏、扶手和室外花饰每个检验批应全数检查。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按程序要求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批,施工单位应按监理审核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质保及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审核:

包括公司资质、现场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资质岗位证书等;

3)、施工单位施工前,应将施工方案内容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应有书面记录并有被交底人签名;

4)、施工单位使用的电动工具应有保护接零和接地,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机具外露转动部分要有防护罩;

5)、电焊作业时,边上应有灭火装置,并应有专人监管;

6)、木工及油漆施工场地应配备灭火设备,并禁止吸烟,油漆施工施工场地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7)、现场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制止,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五、分部工程验收

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条件:

1、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格

式记录。

检验批的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抽查样本均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主控项目的规定

  2)抽查样本的80%以上应符合本标准一般项目的规定。

其余样本不得有影响使用功

能或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检验项目,其最大偏差不得超过

本标准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2、分项工程中各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3、子分部工程中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备本标准各子分部工程规定检查的文件和记录;

  2)应具备有关安全和功能检验项目的合格报告;

  3)观感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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