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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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广州市任务清单
序号
“财政事权”名称
“政策任务”名称
任务要求/目标
任务
性质
实施
方式
实施标准
工作量
完成时限
1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推动小微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
约束性任务
奖励或直接补助
按照各地级以上市2019年新升规企业数量、2018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19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企业数量和适当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倾斜等因素,分配给各地。
用于促进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
各地市依据当地实际选择以下用途进行资金安排:
(1)激励企业上规模发展;
(2)支持开展企业培育、强企增效及到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展示、路演等服务活动。
当年度
2
对2019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高成长中小企业符合标准的贷款进行贴息
约束性任务
贴息
对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广州市2019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高成长中小企业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商业银行贷款利息进行核算,并按实施标准中的要求进行贴息。
当年度
3
对列入范围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际代偿损失进行分担补偿
约束性任务
事后奖补
自2019年起,对省级融资再担保机构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授信范围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际代偿损失,给予50%的分担补偿。
建立补偿资金池,按实施标准的要求进行事后分担补偿。
当年度
4
强化服务券发放宣传推广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超过250家中小企业收益
约束性任务
事后奖补
参照《2020年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操作指南》。
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支持250家以上企业;带动企业社会化服务成交额1000万元。
当年度
5
鼓励对2018、2019年“创客广东”大赛获奖落地广东,并获得股权融资的项目进行奖补(已奖补项目除外)
约束性任务
事后奖补
根据资金指引要求实施。
推动“创客广东”省赛获奖项目落地广东不少于4个。
当年度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珠海市任务清单
序号
“财政事权”名称
“政策任务”
名称
任务要求/目标
任务
性质
实施
方式
实施标准
工作量
完成时限
1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推动小微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
约束性任务
奖励或直接补助
按照各地级以上市2019年新升规企业数量、2018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19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企业数量和适当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倾斜等因素,分配给各地。
用于促进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
各地市依据当地实际选择以下用途进行资金安排:
(1)激励企业上规模发展;
(2)支持开展企业培育、强企增效等服务活动。
当年度
2
对2019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高成长中小企业符合标准的贷款进行贴息
约束性任务
贴息
对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珠海市2019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高成长中小企业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商业银行贷款利息进行核算,并按实施标准中的要求进行贴息。
当年度
3
给予1家核心企业奖励
约束性任务
奖励
对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通过在线确认,帮助中小微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核心企业,按2019年度融资金额1%给予奖励。
1家
当年度
4
强化服务券发放宣传推广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超过250家中小微企业收益
约束性任务
事后奖补
参照《2020年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操作指南》。
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支持企业250家以上,带动企业社会化服务成交额1000万元以上。
当年度
5
支持举办“创客广东”创业创新大赛地市赛;鼓励对“创客广东”大赛获奖落地广东,并获得股权融资的项目进行奖补(已奖补项目除外)
约束性任务
直接补助或事后奖补
根据资金指引要求实施。
1.“创客广东”地市赛吸引不少于80个项目或企业参赛,不少于5家龙头企业参加,不少于8家媒体报道;
2.推动“创客广东”省赛获奖项目落地广东不少于3个。
当年度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汕头市任务清单
序号
“财政事权”名称
“政策任务”名称
任务要求/目标
任务
性质
实施
方式
实施标准
工作量
完成时限
1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推动小微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
约束性任务
奖励或直接补助
按照各地级以上市2019年新升规企业数量、2018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19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企业数量和适当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倾斜等因素,分配给各地。
用于促进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
各地市依据当地实际选择以下用途进行资金安排:
(1)激励企业上规模发展;
(2)支持开展企业培育、强企增效等服务活动。
当年度
2
对2019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高成长中小企业符合标准的贷款进行贴息
约束性任务
贴息
对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汕头市2019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高成长中小企业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商业银行贷款利息进行核算,并按实施标准中的要求进行贴息。
当年度
3
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
约束性任务
补助
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19年度新增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5%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年度业务发生额的0.5%给予补助。
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进行核算,并按实施标准中的要求进行补助。
当年度
4
强化服务券发放宣传推广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超过105家中小微企业收益
约束性任务
事后奖补
参照《2020年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操作指南》。
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支持企业105家以上,带动企业社会化服务成交额420万元以上。
当年度
5
支持举办“创客广东”创业创新大赛地市赛;鼓励对“创客广东”大赛获奖落地广东,并获得股权融资的项目进行奖补(已奖补项目除外)
约束性任务
直接补助或事后奖补
根据资金指引要求实施。
“创客广东”地市赛吸引不少于50个项目或企业参赛,不少于3家龙头企业参加,不少于5家媒体报道。
当年度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佛山市任务清单
序号
“财政事权”名称
“政策任务”
名称
任务要求/目标
任务
性质
实施
方式
实施标准
工作量
完成时限
1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推动小微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
约束性任务
奖励或直接补助
按照各地级以上市2019年新升规企业数量、2018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19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企业数量和适当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倾斜等因素,分配给各地。
用于促进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
各地市依据当地实际选择以下用途进行资金安排:
(1)激励企业上规模发展;
(2)支持开展企业培育、强企增效及到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展示、路演等服务活动。
当年度
2
对2019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高成长中小企业符合标准的贷款进行贴息
约束性任务
贴息
对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佛山市2019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高成长中小企业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商业银行贷款利息进行核算,并按实施标准中的要求进行贴息。
当年度
3
给予1家核心企业奖励
约束性任务
奖励
对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通过在线确认,帮助中小微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核心企业,按2019年度融资金额1%给予奖励。
1家
当年度
4
强化服务券发放宣传推广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超过250家中小微企业收益
约束性任务
事后奖补
参照《2020年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操作指南》。
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支持企业250家以上,带动企业社会化服务成交额1000万元以上。
当年度
5
举办“创客广东”省赛,支持举办“创客广东”创业创新大赛地市赛、专题赛;鼓励对“创客广东”大赛获奖落地广东,并获得股权融资的项目进行奖补(已奖补项目除外)
约束性任务
直接补助或事后奖补
根据资金指引要求实施。
1.“创客广东”省赛吸引不少于2000个项目或企业参赛,不少于50家龙头企业参加,不少于50家媒体报道;
2.“创客广东”地市赛、专题赛吸引不少于80个项目或企业参赛,不少于5家龙头企业参加,不少于8家媒体报道。
3.推动“创客广东”省赛获奖项目落地广东不少于2个。
当年度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韶关市任务清单
序号
“财政事权”名称
“政策任务”
名称
任务要求/目标
任务
性质
实施
方式
实施标准
工作量
完成时限
1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推动小微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
约束性任务
奖励或直接补助
按照各地级以上市2019年新升规企业数量、2018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19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企业数量和适当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倾斜等因素,分配给各地。
用于促进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
各地市依据当地实际选择以下用途进行资金安排:
(1)激励企业上规模发展;
(2)支持开展企业培育、强企增效等服务活动。
当年度
2
对2019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高成长中小企业符合标准的贷款进行贴息
约束性任务
贴息
对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韶关市2019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高成长中小企业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商业银行贷款利息进行核算,并按实施标准中的要求进行贴息。
当年度
3
给予1家核心企业奖励
约束性任务
奖励
对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通过在线确认,帮助中小微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核心企业,按2019年度融资金额1%给予奖励。
1家
当年度
4
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
约束性任务
补助
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19年度新增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5%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年度业务发生额的0.5%给予补助。
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进行核算,并按实施标准中的要求进行补助。
当年度
5
强化服务券发放宣传推广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超过70家中小微企业收益
约束性任务
事后奖补
参照《2020年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操作指南》。
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支持企业70家以上,带动企业社会化服务成交额280万元以上。
当年度
6
支持举办“创客广东”创业创新大赛地市赛;鼓励对“创客广东”大赛获奖落地广东,并获得股权融资的项目进行奖补(已奖补项目除外)
约束性任务
直接补助或事后奖补
根据资金指引要求实施。
1.“创客广东”地市赛吸引不少于50个项目或企业参赛,不少于3家龙头企业参加,不少于5家媒体报道;
2.推动“创客广东”大赛获奖项目落地广东不少于1个。
当年度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河源市任务清单
序号
“财政事权”名称
“政策任务”
名称
任务要求/目标
任务
性质
实施
方式
实施标准
工作量
完成时限
1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推动小微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
约束性任务
奖励或直接补助
按照各地级以上市2019年新升规企业数量、2018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19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企业数量和适当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倾斜等因素,分配给各地。
用于促进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
各地市依据当地实际选择以下用途进行资金安排:
(1)激励企业上规模发展;
(2)支持开展企业培育、强企增效等服务活动。
当年度
2
对2019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高成长中小企业符合标准的贷款进行贴息
约束性任务
贴息
对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河源市2019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高成长中小企业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商业银行贷款利息进行核算,并按实施标准中的要求进行贴息。
当年度
3
强化服务券发放宣传推广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超过110家中小微企业收益
约束性任务
事后奖补
参照《2020年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操作指南》。
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支持企业110家以上,带动企业社会化服务成交额440万元以上。
当年度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梅州市任务清单
序号
“财政事权”名称
“政策任务”
名称
任务要求/目标
任务
性质
实施
方式
实施标准
工作量
完成时限
1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推动小微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
约束性任务
奖励或直接补助
按照各地级以上市2019年新升规企业数量、2018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19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企业数量和适当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倾斜等因素,分配给各地。
用于促进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
各地市依据当地实际选择以下用途进行资金安排:
(1)激励企业上规模发展;
(2)支持开展企业培育、强企增效等服务活动。
当年度
2
对2019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高成长中小企业符合标准的贷款进行贴息
约束性任务
贴息
对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梅州市2019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高成长中小企业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商业银行贷款利息进行核算,并按实施标准中的要求进行贴息。
当年度
3
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
约束性任务
补助
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19年度新增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5%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年度业务发生额的0.5%给予补助。
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进行核算,并按实施标准中的要求进行补助。
当年度
4
强化服务券发放宣传推广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超过120家中小微企业收益。
约束性任务
事后奖补
参照《2020年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操作指南》。
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支持120家以上,带动企业社会化服务成交额480万元以上。
当年度
5
支持举办“创客广东”创业创新大赛地市赛;鼓励对“创客广东”大赛获奖落地广东,并获得股权融资的项目进行奖补(已奖补项目除外)
约束性任务
直接补助
根据资金指引要求实施。
“创客广东”地市赛吸引不少于50个项目或企业参赛,不少于3家龙头企业参加,不少于5家媒体报道。
当年度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惠州市任务清单
序号
“财政事权”名称
“政策任务”
名称
任务要求/目标
任务
性质
实施
方式
实施标准
工作量
完成时限
1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推动小微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
约束性任务
奖励或直接补助
按照各地级以上市2019年新升规企业数量、2018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19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企业数量和适当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倾斜等因素,分配给各地。
用于促进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
各地市依据当地实际选择以下用途进行资金安排:
(1)激励企业上规模发展;
(2)支持开展企业培育、强企增效等服务活动。
当年度
2
对2019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高成长中小企业符合标准的贷款进行贴息
约束性任务
贴息
对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惠州市2019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高成长中小企业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商业银行贷款利息进行核算,并按实施标准中的要求进行贴息。
当年度
3
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
约束性任务
补助
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19年度新增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5%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年度业务发生额的0.5%给予补助。
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进行核算,并按实施标准中的要求进行补助。
当年度
4
给予1家核心企业奖励
约束性任务
奖励
对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通过在线确认,帮助中小微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核心企业,按2019年度融资金额1%给予奖励。
1家
当年度
5
强化服务券发放宣传推广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超过180家中小微企业收益。
约束性任务
事后奖补
参照《2020年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操作指南》。
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支持180家以上,带动企业社会化服务成交额720万元以上。
当年度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汕尾市任务清单
序号
“财政事权”名称
“政策任务”
名称
任务要求/目标
任务
性质
实施
方式
实施标准
工作量
完成时限
1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推动小微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
约束性任务
奖励或直接补助
按照各地级以上市2019年新升规企业数量、2018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19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企业数量和适当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倾斜等因素,分配给各地。
用于促进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
各地市依据当地实际选择以下用途进行资金安排:
(1)激励企业上规模发展;
(2)支持开展企业培育、强企增效等服务活动。
当年度
2
对2019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高成长中小企业符合标准的贷款进行贴息
约束性任务
贴息
对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汕尾市2019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高成长中小企业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商业银行贷款利息进行核算,并按实施标准中的要求进行贴息。
当年度
3
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
约束性任务
补助
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19年度新增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5%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年度业务发生额的0.5%给予补助。
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进行核算,并按实施标准中的要求进行补助。
当年度
4
给予1家核心企业奖励
约束性任务
奖励
对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通过在线确认,帮助中小微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核心企业,按2019年度融资金额1%给予奖励。
1家
当年度
5
强化服务券发放宣传推广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超过40家中小微企业收益。
约束性任务
事后奖补
参照《2020年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操作指南》。
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支持40家以上,带动企业社会化服务成交额160万元以上。
当年度
6
支持举办“创客广东”创业创新大赛地市赛;鼓励对“创客广东”大赛获奖落地广东,并获得股权融资的项目进行奖补(已奖补项目除外)
约束性任务
直接补助
根据资金指引要求实施。
“创客广东”地市赛吸引不少于50个项目或企业参赛,不少于3家龙头企业参加,不少于5家媒体报道。
当年度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东莞市任务清单
序号
“财政事权”名称
“政策任务”
名称
任务要求/目标
任务
性质
实施
方式
实施标准
工作量
完成时限
1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财政事权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推动小微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
约束性任务
奖励或直接补助
按照各地级以上市2019年新升规企业数量、2018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19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企业数量和适当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倾斜等因素,分配给各地。
用于促进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
各地市依据当地实际选择以下用途进行资金安排:
(1)激励企业上规模发展;
(2)支持开展企业培育、强企增效及到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展示、路演等服务活动。
当年度
2
对2019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高成长中小企业符合标准的贷款进行贴息
约束性任务
贴息
对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东莞市2019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高成长中小企业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商业银行贷款利息进行核算,并按实施标准中的要求进行贴息。
当年度
3
给予1家核心企业奖励
约束性任务
奖励
对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通过在线确认,帮助中小微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核心企业,按2019年度融资金额1%给予奖励。
1家
当年度
4
强化服务券发放宣传推广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超过250家中小微企业收益。
约束性任务
事后奖补
参照《2020年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操作指南》。
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支持250家以上,带动企业社会化服务成交额1000万元以上。
当年度
5
支持举办“创客广东”创业创新大赛地市赛;鼓励对“创客广东”大赛获奖落地广东,并获得股权融资的项目进行奖补(已奖补项目除外)。
约束性任务
直接补助
根据资金指引要求实施。
“创客广东”地市赛吸引不少于80个项目或企业参赛,不少于5家龙头企业参加,不少于8家媒体报道。
当年度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山市任务清单
序号
“财政事权”名称
“政策任务”
名称
任务要求/目标
任务
性质
实施
方式
实施标准
工作量
完成时限
1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推动小微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
约束性任务
奖励或直接补助
按照各地级以上市2019年新升规企业数量、2018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19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企业数量和适当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倾斜等因素,分配给各地。
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