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分红协议书共6篇.docx
《干股分红协议书共6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干股分红协议书共6篇.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干股分红协议书共6篇
干股分红协议书(共6篇)
第1篇:
干股分红协议书
干股分红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开办得店得贡献及激励乙方更好得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得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干股)得方式对乙方得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
为明确双方得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名词定义(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1、虚拟股(干股):
指店(个体经营者)名义上得分红比例,虚拟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得实际股东,虚拟股得拥有者仅享有参与
店(个体经营者)年终净利润得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2、分红:
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得净利润。
二、分配方式
1、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共20%得虚拟股(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得20%分给乙方。
若乙方在工作中得经营管理能力得到甲方认可,并每年为甲方取得税后净利润万元及以上,则甲方每年分配给乙方得虚拟股(干股)可以提升至30%,具体约定双方可另行协议。
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得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得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3、乙方取得得甲方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得该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得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20%得股权,不得以此虚拟股(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得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虚拟股(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1/3
4、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得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得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得,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得,基于本协议得奖励性质,双方认可:
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得分红不用退还,但当年得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
5、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得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得虚拟股(干股)同时,仍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得待遇领取劳动报酬。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获得虚拟股(干股)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得投入。
2、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得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3、在执行协议过程中,由于乙方得过错,造成本协议或其附属文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此发生得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得业务。
5、甲乙双方对甲方得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节,每季度中结,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得税后净利润。
乙方对甲方所报得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之前补充。
年终税后可分配得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四、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协议到期终止后,甲方根据协议期限内得经营情况决定是否签署新得虚拟股(干股)分红协议。
五、协议解除情形
1、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得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2/3
2、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得,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3、除以上两款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得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
协议终止后得其他事项按本协议第二条第4款得规定处理。
4、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六条得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六、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得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得书面许可。
若乙方故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本协议内容,则需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十万元。
七、争议得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得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
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规定
1、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得方式修改。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_________乙方(签章):
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3
第2篇:
干股分红协议书
虚拟股(干股)分红协议书
甲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甲方企业法人:
身份证号: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为甲方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1、股份:
甲方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按每股人民币元计,共计股。
2、虚拟股:
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3、分红:
指甲方公司年终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可分配的利润。
二、分红条件:
1、乙方需与甲方签订岗位任务书,完成任务书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甲方税后有可分配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3、乙方离开(辞职、辞退、除名)甲方,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三、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乙方虚拟股。
第1页/共3页
1、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份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甲方的税后利润计算每股的利润。
3、乙方年终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数乘以每股利润。
四、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将乙方可得分红给予乙方:
1、乙方年终可得分红为乙方的所持虚拟股份应得的分红利润。
2、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支付给乙方。
3、乙方取得的虚拟股份分红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五、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期限为年,于年月日开始,并于年月日届满;
2、协议期限的续展:
本协议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协议期限。
六、协议终止:
1、本协议于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按第五项第2条规定续约;
2、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协议也随之终止。
七、双方持续的义务:
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七项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及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八、违约:
第2页/共3页
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与《劳动合同》,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
2、如甲方不遵守本协议规定而违规与违约,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与《劳动合同》。
九、争议的解决:
1、友好协商:
如果发生由本协议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2、仲裁: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他规定:
1、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2、协议修改:
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必须双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否则无效。
3、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履行本协议不影响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4、协议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
年月日签订时间:
年月日
第3页/共3页
第3篇:
干股分红协议书
干股分红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运用其在
方面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为甲方进一步提高公司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干股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奖励和激励。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1、干股:
指经公司股东同意记载在股东名册但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份,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2、分红:
指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二、甲方经得相关利益人一直协商同意,授予乙方甲方总股份
%的干股。
三、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将乙方可得分红给予乙方。
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支付给乙方;
2、乙方取得的干股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干股的同时,须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担任甲方
职位,负责甲方
的工作,劳动合同年限不得低于
年。
2、乙方在任职期间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工资等福利待遇。
五、合作期限。
1、本协议期限为
年,于
年
月
日开始,并于
年
月
日届满;
2、合作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在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干股份额。
双方可在到期日之前另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六、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干股股份、分红等情况以及保密协议要求的若干事项,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七、争议的解决
如果发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八、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时间:
时间:
第4篇:
干股虚拟股分红协议书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
下面是干股虚拟股分红协议书,请参考!
干股虚拟股分红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为甲方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1、股份:
甲方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按
每股人民币元计,共计股。
2、虚拟股:
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
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3、分红:
指甲方公司年终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可分配的利润。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乙方虚拟股股。
1、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甲方的税后利润计算每股的利润。
3、乙方年终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数乘以每股利润。
三、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将乙方可得分红给予乙方:
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支付给乙方。
2、乙方取得的虚拟股分红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
形式支付。
四、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
的其他待遇。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于2021年7月3日开始,至离开甲方公司为止。
六、合同终止
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七、争议的解决
1、友好协商
如果发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2、仲裁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规定
1、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修改
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3、合同文本
本合同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
法人(签名):
乙方(签名):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第5篇:
干股分红协议书范本
干股分红协议书内容【篇1:
干股分红协议】
干股分红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为甲方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1、股份:
甲方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按
每股人民币元计,共计股。
2、虚拟股:
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
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3、分红:
指甲方公司年终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可分配的利润。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乙方虚拟股股。
1、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甲方的税后利润计算每股的利润。
3、乙方年终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数乘以每股利润。
三、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将乙方可得分红给予乙方:
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支付给乙方。
2、乙方取得的虚拟股分红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
形式支付。
四、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
的其他待遇。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于2021年7月3日开始,至离开甲方公司为止。
六、合同终止
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七、争议的解决
第1页/共2页1、友好协商
如果发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2、仲裁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规定1、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修改
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3、合同文本
本合同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
法人(签名):
乙方(签名):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第2页/共2页
【篇2:
干股分红协议书(内容)】
干股分红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以往在旅游行业的优秀工作业绩,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干股:
指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2分红:
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
2.分配方式:
2.1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共20%的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20%分配给乙方。
2.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2.3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无条件将乙方可得分红全额支付给乙方。
2.4乙方取得的虚拟股份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形式支付。
2.5乙方取得的甲方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20%的股权,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2.6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
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
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当年的分红截止到解除合同当月计算出平均值,乘以当年乙方工作的月份为当年最终分红利润。
2.7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干股同时,仍然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
3.权利义务:
3.1乙方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3.2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3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
3.4甲乙双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节,每季度中结,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
乙方对甲方所报的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之前补充。
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4.协议期限:
4.1本协议期限为于并于年月日届满。
4.2协议到期终止后,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签署新的虚拟干股分红协议。
5.协议解除情形。
5.1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5.2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5.3除以上5.1、5.2条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
协议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本协议2.6条的规定处理。
5.4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6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6.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7.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
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规定。
8.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8.3本合同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
日
【篇3:
干股股权激励协议书(最全完整版)】
股权激励协议书
甲方(原始股东姓名或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权期权激励规定》,甲乙双方就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
%股权。
第二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两年。
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协议关系连续满两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内,本协议所指的公司%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
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二年享有公司%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两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
行权期限为两年。
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
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行权期为两年,受益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股权期权数量的二分之一进行行权。
第五条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
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万元或者业务指标为。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
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
第七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不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即每1%股权乙方须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元。
乙方每年认购股权的比例为50%。
第九条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十条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为:
⑴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三年内(含三年)转让该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依照第八条执行;
⑵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三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1%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2.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