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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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

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核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

代码:

5314

分项:

新办、依申请变更

三、办理依据

(一)《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市政府规章设定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核准等十二项行政许可事项继续实施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6月23日通过)

序号:

4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

(二)《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市水务局或者县(区)计划用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月均用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负责审核设计方案。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负责对本区供水企业自来水管网到达区域内,月均用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用水户的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包括受理、审查、决定。

(二)审批内容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

(三)法律效力

获得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批准文件后,申请人可以根据批准文件的规定,向当地自来水公司申请接水;严格按照节水设施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通过节水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的,可以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发放取水许可证和排水许可证,并申请用水计划。

(四)审批对象

在本区供水企业自来水管网到达区域的服务范围内(上海金山自来水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新城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范围),月均用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用水户(除机关、事业、团体、普通中小学、部队和民政福利机构以外)。

五、审批条件

(一)新办准予批准的条件:

1.符合《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城市中水设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上海市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管理规定》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符合《上海水务“十二五”规划》、《上海市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十二五”规划》、《上海市供水“十二五”规划》等规划要求,同时可满足建设项目用水需求且对周边供水及今后用水发展无影响。

2.符合《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1)、《座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0555)、《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企业节水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B/T18870)、《冷却塔及其系统经济运行管理》(DB31/T204)、《商业办公楼宇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DB31/T567)、《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技术规程》(CECS233)、《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2009版)等国家及当地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和统一技术措施。

3.节水设施评估报告由工程咨询(给排水)或节能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编制,内容全面、采集或引用数据可靠、合理,分析方法正确,评估意见为合理。

(二)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

1.变更项目建设主体的,经原项目批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2.建设项目变更后的节水设施设计符合规定的条件,原评估单位对变更设计部分出具的评估意见为合理。

六、审批数量

无审批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

(一)提交材料列表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新办)

序号

提交材料

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要求

1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核申请表

原件

1

完整填写,包括签名、公章、日期

2

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材料(①申请人为单位的:

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②申请人为个人的: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如单位或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或复印件

1

与申请表中填写申请人、法人一致,除身份证复印件外均须加盖公章

3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关于节水设施设计部分的资料

复印件

1

设计单位符合相应资质

4

节水设施评估报告

原件

1

具有工程咨询或节能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

5

给排水平面图

原件

1

设计单位提供的蓝图

6

总平面图

原件

1

设计单位提供的蓝图

形式标准:

1.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2.申请材料中提供的项目名称、位置、性质、建筑面积、设计用水量、用水人数、主要用水设备(含制纯水、生产清洗等设备)、循环利用装置、设计标准等信息应与《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核申请表》中填写的实质性内容相对应。

3.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4.申请材料受理后,申请人不得自行补充更改。

告知:

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地址:

金山区龙山路555号D214室

联系电话:

57922311、57922312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依申请变更)

序号

提交材料

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要求

1

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原件

1

完整填写,包括签名、公章、日期

2

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材料(①申请人为单位的:

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②申请人为个人的: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如单位或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或复印件

1

与申请表中填写申请人、法人一致,除身份证复印件外均须加盖公章

3

原行政许可决定书

复印件

1

4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关于节水设施设计部分的资料

复印件

1

设计单位符合相应资质

5

节水设施评估报告

原件

1

具有工程咨询或节能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

6

给排水平面图

原件

1

设计单位提供的蓝图

7

总平面图

原件

1

设计单位提供的蓝图

形式标准:

1.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2.申请材料中提供的项目名称、位置、性质、建筑面积、设计用水量、用水人数、主要用水设备(含制纯水、生产清洗等设备)、循环利用装置、设计标准等信息应与《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核申请表》中填写的实质性内容相对应。

3.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4.申请材料受理后,申请人不得自行补充更改。

告知:

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地址:

金山区龙山路555号D214室

联系电话:

57922311、57922312

 

(二)申请文书名称

1.新办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核申请表》(见附录2)

2.依申请变更

《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见附录2)

八、审批期限

(一)申请期限:

(二)受理期限:

5个工作日。

(三)办理期限:

法定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期限12个工作日。

九、审批证件

《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保密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依法接受、配合行政机关进行实地核查和监督检查。

十二、申请接收

(一)接收方式

接收部门名称:

上海市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水务(海洋)局窗口

窗口接收地址:

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二楼D214

(二)接收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8:

30--11:

3013:

00--17:

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

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二楼D214(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

(二)电话咨询

(021)57922311(021)57922312

(三)网上咨询

十四、投诉渠道

(一)窗口或信函投诉

上海市金山区水务(海洋)局

通讯地址:

金山区金山大道1800号

邮政编码:

200540

(二)电话投诉

(021)57922362(021)57922287

(三)网上投诉

十五、办理方式

新办、依申请变更的办理方式:

一般程序

1.业务描述

(1)审查环节

1)申请:

申请人填写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提供的许可申请表,向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

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需要补正材料的,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审查:

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查。

4)许可决定:

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5)许可送达:

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将批件寄往申请人,或通知申请人到受理窗口领取。

(2)审查方式

采用现场核查或书面审核的方式。

2.适用情形

适用于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核的新办、依申请变更项目的申请和办理。

十六、决定公开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金山区水务(海洋)局网站(

附录1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办事流程示意图

 

 

附录2

1.《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核申请表》

2.《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核申请表

编号:

建设单位

(盖章)

名称

地址

邮编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设计单位

名称

地址

设计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评估单位

名称

地址

评估负责人

联系电话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间接冷却水循环利用率:

直接冷却水循环利用率%

锅炉蒸汽冷凝水循环利用率%

工艺水回用率%

生活污水回用率%

绿化浇灌

节水装置

车辆清洗

节水装置

非传统水资源利用设施装置

河水利用设施装置

补充说明: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审核意见(主办部门):

 

单位盖章:

承办人:

主管领导:

年月日

审核意见(会办部门):

 

单位盖章:

承办人:

主管领导:

年月日

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

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单位)

行政许可事项: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核受理号: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联系人

手机

电话

电子

信箱

传真

文书送达地址

邮编

原准予许可决定/许可证件号

变更前

变更为

变更理由

序号

名称

份数

原件/复印件

备注

1

2

3

4

5

我单位知晓提交虚假材料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上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真实。

申请人:

年月日

 

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

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个人)

行政许可事项: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核 受理号:

姓名

性别

手机

出生年月

单位

住址

电话

文书送达地址

传真

原准予许可决定/

许可证件号

电子信箱

邮编

变更前

变更为

变更理由

序号

名称

份数

原/复印件

备注

1

2

3

4

5

我知晓提交虚假材料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上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真实。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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